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2年第2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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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店区市民反映:恒嘉园至今未供暖,要求尽快供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11月16日恒嘉园小区已经供暖,因诉求人家中暖气阀门开启度过小,导致温度提升缓慢。供热企业已组织维修人员更换阀门,现供暖正常。 2.高青县市民反映:西开发区南区20号楼1单元502室供热后温度只有16℃,要求供热公司提高供热温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现场核实,该处换热站供热压力、供热水温、诉求人家中室温均达标,已告知诉求人所属片区供热管家服务电话,可随时反映用暖问题。 3.桓台县市民反映:荷塘月色有居民在车库上违法加盖,超出车库承重,存在安全隐患,物业不制止,住建部门未做出处罚,要求查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桓台县荷塘月色小区C4203、C4204业主存在拆改墙体、扩建等行为。物业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已上门劝阻并张贴违建整改通知单,同时上报社区居委会及果里镇城管中队。2022年6月22日,果里镇建委会同社区及物业公司对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由果里镇政府上报桓台县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处理。 4.周村区市民反映:天府名郡总户数241户,已交房113户,目前有28户缴费供暖,达不到供暖条件,希望协调小区供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现场核实,天府名郡总户数241户,目前仅有28户有供暖需求,且分布在15个单元,总用热率为11.6%左右。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供热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17〕123号)“对居民小区等居住建筑,实行用热率开户管理制度,总用热率达25%以上的建成小区,供热企业应当进行供热。”该小区达不到供暖条件,已向诉求人解释。 5.张店区市民反映:天鸿万象11号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是虚假报告;11号楼未组织分户验收,验收未备案,验收流程不合规;区住建部门对其反映问题避重就轻,要求查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现场核实,关于净高推算值一项与施工图计算结果不符,与现场实测实量数值偏差较大,超出规范要求。根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张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2022年8月31日移交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处罚;该楼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3月29已进行验收备案。经现场监督,该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一致认为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同意验收;张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投诉问题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法,根据问题调查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无避重就轻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做好群众投诉办理工作。 6.高新区市民反映:恒大正承世家物业按照5星级标准收费,但物业管理服务不达标;业主委员会成立被搁置;小区东大门未改造,南大门无门卫,存在安全隐患,要求解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前期,该小区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服务质量不达标,现已补足物业服务人员,物业企业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我市住宅五星级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努力提升业主满意度;8月17日,该小区启动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在筹备组名单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异议,导致筹建工作延期。目前,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正按照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推进工作开展;经核实,正承世家洋房东门严格按照规划图纸施工建设,无需改造。因南石路建设施工,小区东门临时封闭,物业公司在洋房区南面开设了临时人行便门,业主凭门禁卡进出,物业人员不定时巡逻,确保安全。 7.张店区市民反映:金科·集美郡4号楼楼后规划原为绿地,实际改建为活动场地,要求恢复绿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诉求人反映为4号楼南侧靠东位置,经查询规划图纸,该处为回车场,未标识绿地,已与诉求人沟通解释。 8.张店区市民反映:万科翡翠书院26、27号楼下的银杏树死亡,要求更换补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现场核实,投诉反映的银杏树未死亡。现已督促开发企业对干枯树枝进行修剪,并加强养护。同时,开发企业承诺若明年春天树木确定死亡,将立即更换、补种。 9.桓台县市民反映:天煜风华尚未供暖;小区按2.36元/平收取物业费,超出定价标准;小区物业收支未公示,要求解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现场核实,天煜风华小区共13栋楼,1024户,有173户有供暖缴费意向,总用热率为17%,尚未达到供暖条件;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备案价格为2.37元/平方米/月,未超出上浮标准。现小区物业实际收费为1.68元/平方米/月,执行到2023年10月31日;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相关规定,未要求公布收支情况。经协调,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承诺将定期公示物业费用收支情况。 10.张店区市民反映:联通路富贵家园小区因雨污分流改造导致供热管道损坏,17号楼至今未供暖,要求协调尽快供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前期,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和管道老化等多重原因,该小区17号楼供热单元进水管漏水,不能正常供暖。11月16日,现场协调施工方对损坏管道进行焊接维修,业主出资共同维修,当天18点维修完毕并开阀供暖。 11.桓台县市民反映:烟草小区顶楼住户家中的供热管道回水管冰凉,导致家中温度低,要求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11月17日现场核实,该小区供暖设施运行正常。11月17日晚,工作人员到室内测温温度为19.5度左右,温度达标。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的三个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已向诉求人沟通解释。 12.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是金鼎绿城小区四期29号楼1单元业主,房屋装修时发现房顶凹陷、下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物业聘请专业人员提出维修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11月18日上午,经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查看分析。该房间在混凝土楼板施工过程中,局部存在混凝土跑模现象,造成楼板局部厚度较大。参建各方现场提出维修方案,与诉求人达成一致。目前,已经开展维修,预计于12月23日前维修完成。 13.张店区市民反映:凯瑞溪园14号楼1单元需加装电梯,淄博市2018年出台的文件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方可安装,2021年民法典规定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咨询住建部门何时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民法典》颁布后,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淄博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列入2022年市重大决策事项。目前,加装电梯文件已完成市委政法委风险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市政府专家论证,同步准备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委会上会材料。现已告知诉求人加装电梯文件的进展情况,诉求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14.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是凤凰原著业主,国家规定7楼以上收取自来水二次加压费,小区物业从5楼开始收取二次加压费,咨询收费是否合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咨询水利部门,《淄博市供水企业收费、代收项目一览表》中明确,安装二次加压设施的收取“供水二次加压费”0.30元/立方米(依据:淄价字〔1997〕159号)。经核实,方正凤凰原著小区1-4层是市政供水,5层以上开始二次加压供水。因此,每吨水加收0.30元供水二次加压费符合政策规定,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 15.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恒景绿洲小区7号楼1单元业主,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楼顶开裂起鼓,防水层遭到破坏,阳台上方漏雨流入室内,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要求协调物业保质保量进行维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现场核实,前期相关单位已完成漏水点维修,目前的滴水为屋面保温层尚存积水,屋面防水已无渗漏现象;为保证屋面防水保护层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将根据天气情况对防水保护层进行维修。 16.周村区市民反映:兆嘉华府小区原定于2022年年底交房,但开发商通知明年或后年交房,要求协调尽快施工交房并对延期交房进行赔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兆嘉华府项目5#、8#住宅楼,由淄博润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楼房主体已经封顶,二次结构砌筑均已完成,逐步进行配套设施施工。经多次协调,开发企业慎重决定将该项目的交付时间最晚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7.桓台县市民反映:天煜风华小区西门附近雨后积水严重,要求整改;小区北门尚未开放,建议开放北门缓解交通压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今年汛期该处积水严重,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曾组织相关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安排水泵抽排,经排查,因高铁建设导致柳泉路排水管线损坏,造成济青高铁桥下位置堵塞,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多次联系济青高铁相关单位,督促其尽快组织管线维修;天煜风华二期将于2023年开工建设,该小区北门为施工车辆出入口,暂未对业主开放。经协调,若明年汛期小区西门积水仍影响出行,将适时开放小区北门缓解交通压力。 18.周村区市民反映:恒金雍华府应10月底交房,至今未交房;小区门口原为单行道,现改为双行道,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内部分电线掉落;小区内排水、绿化等不达标,要求整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前期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项目进展缓慢,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完工,现正进行细部整改及相关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立即组织交房;经现场查看,小区大门口外南侧有弱电电线下垂现象,开发企业已采取固定、绑扎等方式处理完毕;恒金雍华府大门出口位于省道庆淄路上,经咨询周村区行政审批局、周村区公路分局及交警部门,小区开口需距离最近的交通道路路口110米以上。为满足距离要求,该小区出门后需通过辅路向东行进约8米后再进入主路,导致该段辅路存在“双行”的现象;经咨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及市政部门,目前该小区雨污管网接口在雍华府北侧东南路上,连接施工需要穿过临近的正在施工的春景园地下车库,待其施工完成后进行雨污管道对接;经咨询周村区园林部门,该小区绿地率36.2%,已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园林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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