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22-07-07
浏览次数:
1.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北郊镇胥家村村民,2009年本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一套宅基地可换两套房,当时其已经分得一套房子,2021年7月26日村内再次分房时,村委告知分房名额账目上没有其姓名,现一直未分第二套房,要求协调解决。
周村区回复:经调查,诉求人原在胥家村内有一套平房,胥家村旧村改造拆迁后于2014年1月置换两套楼房,分别为胥家村甲3号楼1单元某室、甲9号楼2单元某室。诉求人反映的是其哥张某(已于2019年4月21日去世)的第二套楼房分房名额,张某在胥家村原有一套平房,拆迁后于2009年8月置换胥家村4号楼3单元某室一套楼房,剩余房屋平方数折款6917.30元。2021年胥家村分第二套房时,来电人提出其哥哥张某还有第二套房未分,经向第一次分房时工作人员(时任报账员)核实,张某在置换第一套楼房后放弃第二套楼房分房名额并结清余额,但因胥家村部分账目丢失,未找到张某放弃第二套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结清余额的相关单据。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拟采取“五议三公开”等方式通过村民自治程序解决,预计于12月31日前出结果。
2.周村区市民咨询:6月28日周村区政府下发通知,将碧桂园•翡翠世家小区改名文萃苑小区,咨询小区改名原因。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翡翠世家”是淄博碧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使用的名称,并未向周村区人民政府正式申请批准。小区命名是依申请而为的行政行为。淄博碧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提出《关于“文萃苑”地名命名的申请》,申请命名为“文萃苑”,并按照规定提供了规划、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材料。依据《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之规定,2022年6月26日,经周村区人民政府批准命名为“文萃苑”,寓意环境优美,人才荟萃。若群众想要更名,可由建设单位对拟使用的小区名称提请地名主管部门进行预先审核,征求全体小区业主意见形成正式决议,通过民主程序选定小区名称,由开发商向区民政局提请更名,经审核批准后可更名。
3.周村区市民咨询:其妻子在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做产检,咨询是否可以报销;咨询青年路街道二十里铺村棚户区改造时间。
周村区回复:关于报销问题:区医疗保障分局通过查询医保系统,其妻子缴纳的是企业职工医保,符合领取生育产前检查费条件,告知其生育时在医院联网就可以报销生育产前检查费。关于改造时间问题:经青年路街道了解,二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清表工作,现场围挡、道路、用电等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下一步,将确定拆迁安置方案后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居民意见。目前难以确定棚户区改造具体时间。
4.周村区市民反映:淄博中康檀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檀林•新领域商业综合体至今未开工,要求协调尽快开工;建议周村区优化大学城附近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科技、人文、医疗等产业以吸引人才。
周村区回复:关于开工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因淄博市经开区区划调整后销售受挫,资金链出现问题,自2020年5月份开始项目断断续续施工,多数时间均在停工。现该项目正在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待资金落实后将立即开工建设。关于大学城布局问题:经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核实,按照淄博新区统筹融合发展的要求,目前已编制完成新区(含大学城)概念性规划。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及经济热点,大力发展以医疗健康、现代服务、创智研发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打造集生产、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多元生活区,努力建设成为淄博“城市会客厅”和核心CBD,从而吸引更多人才落户大学城。
5.周村县市民反映:其原为周村区残联职工,本应2022年3月退休,但2020年1月份周村区残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关系被转移至永安街道办事处,其担任永安街道残疾人专职干事,但未与永安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其已办理灵活就业退休,但因劳动合同纠纷,没有获得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要求针对其无法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周村区回复:我区立即组织区残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一起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因投诉事件涉及多个部门,需沟通对接多个部门研究,且时间较久,短时间内不能理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将继续积极调查和对接研究相关办法,计划60个工作日(9月27日前)办理完毕。
6.周村区市民反映:北郊镇大埠村污水管网改造,土堆一直不清理,雨天道路泥泞,要求清理。
周村区回复:已对道路进行清理,后续将保持路面整洁。
7.周村区市民咨询:南郊镇刘家村污水管道改造完工时间。
周村区回复:经调查,刘家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工。
8.周村区市民咨询:2022年下半年或者明年是否还有公益岗位招聘。
周村区回复: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录计划已完成,进入全面上岗阶段,中间如有人员退出,会根据情况进行补录,如有意向,可去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登记。也可拨打咨询电话:6181169进行咨询。
9.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军民路4号院5号楼业主,2006年购买商品房,已缴纳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但至今未办,要求协调尽快办证。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军民路4号5号楼房屋产权人为淄博市周村区商业集团总公司,总建筑面积3579.04平方米。土地使用人为淄博市周村区商业集团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面积568.76平方米。由于该楼还占用胜利社区集体建设用地约100平方米左右,需将占用的胜利社区集体建设用地约100平方米进行处罚,然后征为国有土地,再出让给周村区商业集团总公司,为各业主办理不动产分证。由于淄博市周村区商业集团总公司已撤销,根据《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20〕3号)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已终止,有联建单位的,由联建单位作为代办主体;无联建单位但有归属主管部门的,由归属主管部门作为代办主体;建设单位已终止,无联建单位且无归属主管部门的,由当地政府指定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作为代办主体。代办主体负责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方式代为办理项目产权相关手续和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规定,现丝绸路街道正在着手推进办证事宜。
10.周村区市民咨询:苏袁路高速桥洞积水严重,出行存在安全隐患,抽水车抽水速度慢,要求彻底解决积水问题。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该处已列入大学城雨污改造计划,预计9月30日前完成施工。
11.周村区市民反映:其1991年1月到1991年12月底在淄博丝织二厂服务公司从事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前期咨询周村区人社部门,表示档案中记载其1991年1月至1991年11月应为待业状态,无工作单位,不能认定工龄,不符合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条件,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作出解释或者认定1991年工龄或补缴1年保险。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主要反映1991年1月到1991年12月认定工龄问题,经查看其档案中材料记载:其1991年1月至1991年11月应为待业状态,无工作单位,不能认定工龄,不符合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条件。
12.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梅园小区业主,2021年6月份已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费用交给建国社区,至今未办理,要求协调尽快办理。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梅园一期已于2021年办理不动产权母证,梅园一期共有住户428户,其中136户已于2021年12月办理不动产权子证,剩余292户住户(住宅239户、营业房53户)尚未开具购房发票,需开具发票后办理。据了解,因梅园一期不动产权子证由建国社区牵头办理,所以购房发票由建国社区开具。开具发票后按照税务部门规定企业所得税应由发票开具单位建国社区缴纳,建国社区无力也不应该缴纳该项企业所得税。建国社区向办事处提出申请,请求由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购房发票和开具发票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目前,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已着手进行情况调查、起草提报区政府请示。下一步将加快工作进度,如果税务问题顺利解决,预计12月31日前可给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
13.周村区市民反映:正阳路区医院路口至家具市场路段,非机动车道有隔离桩密度大,存在安全隐患,建议解决正阳路隔离桩问题。
周村区回复:为了更好的实现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安全,正阳路升级改造时在自行车道及人行道安装了隔离桩。拆除隔离桩可能会导致机动车在自行车道及人行道乱停乱放或是在内部通行,影响交通秩序,威胁行人安全。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全路段隔离桩进行巡查,并对隔离桩安全反光条进行更新。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诉求人表示理解。
14.周村区市民反映:南郊镇贾黄村通往高塘村的小路路灯不亮,要求维修。
周村区回复:已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现已恢复正常照明。
15.周村区市民咨询:其是鲁星宿舍小区居民,小区在用电高峰期经常停电,要求核实是否可以一户一表改造。
周村区回复:街道联系区供电中心于6月29日进行了现场查看,7月2日由周村供电中心出具初步改造方案,鲁星宿舍户表电缆改造工程涉及费用预计为22.5万元。7月3日街道征求居民意见,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多方对接协调,争取资金,努力妥善解决居民用电问题。
16.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长行社区大毛宿舍西区居民,小区楼顶水泥块脱落,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协调解决;小区门前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拥堵严重,要求协调解决。
周村区回复: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召集9座楼楼长共同商讨,因该房房龄较久,施工方案较复杂,现正征求居民意见集资进行维修,预计于7月31日前征求完成,届时根据群众意见进行处理。关于小区门口乱停车问题:该处道路主要涉及幼儿园上下学时间接送幼儿车辆较为拥堵情况。周村交警大队已安排辖区中队对该路段巡逻,对车辆乱停放造成的拥堵问题进行及时疏导,同时加大该路段的巡逻力度,保障道路安全有序。青年路街道设置锥形筒,提醒车辆禁止停放;协调幼儿园提醒家长注意停车秩序,保安加强上下学期间的秩序维护。
17.周村区市民咨询:市南社区11号楼2单元附近井盖松动,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及时维修。
周村区回复:已更换了井盖,并进行了加固处理。
18.周村区市民反映:其为北郊镇居民,于2021年9月到北郊镇信访,至今未出具信访意见书,要求协调出具。
周村区回复:经北郊镇核实,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6日,北郊镇已向诉求人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出具后,诉求人对答复意见不认可,向区信访局申请复查,区信访局根据《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给北郊镇下发了《退回重新处理决定书》,根据退回处理意见,北郊镇2022年3月3日为诉求人召开了听证会,2022年3月9日向诉求人出具了《信访事项听证会结论》,听证结论与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答复意见一致。诉求人对《信访事项听证会结论》不认可,要求北郊镇除听证结论外再次向其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非诉求人反映的“至今未给其出具信访意见书”。北郊镇与区信访局沟通对接相关程序,将于7月15日前给诉求人再次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经联系诉求人,诉求人表示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时间过长,已向诉求人解释,出具听证结论后无明确规章载明再次出具意见书时限的规定,将于7月15日前将给其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19.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太和南生活区业主,楼上业主空调外机漏水,滴落在其家院内的玻璃罩顶上,声音较大,影响休息,要求协调解决。
周村区回复:经现场查看,并协调诉求人和被投诉人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对空调滴水进行收集,消除对一楼居民的影响。
20.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嘉源盛景小区9号楼业主,2018年该小区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将小区内路面硬化,但未将该楼西楼头处硬化,现路面破损严重,雨季来临,出行不便,要求维修路面。
周村区回复:经核实,2018年业主委员会通过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对小区的沥青路面进行了维修,当时未对水泥路进行维修。诉求人反映的9号楼西边水泥路面问题,需要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张贴征求意见的通知(征询时间:6月30日-7月3日),截至7月3日,全小区共计335户,仅有4户业主表示同意,未达到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比例,暂无法对该处进行维修。下一步,街道将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在积极寻求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征求意见的力度,力争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