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监管 市场监管推行“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9-20 17:33:1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为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运用信息公开手段,在沂源县开展食品安全“红黑榜”试点,逐步延伸公示链条,开展市场监管全领域“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以社会共治力量,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治理水平,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公示方法,搭建发布框架,构筑“工作台”。一是分步推进公示,食品安全先行。下发《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红黑榜”信息公示制度 》,在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环节率先推行“红黑榜”,相继公示“红榜”餐饮单位34家、黑榜餐饮单位25家,“红榜”和“黑榜”食品销售单位各11家。密切关注“红黑榜”发布之后政府部门、网络媒体、消费者、“红黑榜”上榜单位的评价、意见建议、思想动态,形成食品安全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调研报告》,撰写《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经验类材料,固化工作经验。二是健全公示机制,全面推开落实。借力食品安全“红黑榜”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绩,启动“红黑榜”全领域公示工作,构建了1个领导小组抓决策、多个专项工作组抓落实、1个办公机构抓调度的“1+x+1”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挂帅任组长、全体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红黑榜”信息公示领导小组,负责“红黑榜”发布工作的方向确定、审核研判等工作。分领域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具体业务科室牵头,其它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参加的专项工作组,牵头做好本领域“红黑榜”上榜单位评价标准、工作计划、上榜单位筛选等工作,立足市场监管业务特点,第一批共成立8个领域专项工作组,根据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同步成立市场监管其它领域专项工作组。三是创新公示方法,压实工作责任下发《市场监管领域升级版“红黑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红黑榜发布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制定了“标准制定、选点提报、评议审核、发布通报”四步工作法。“红黑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群众关心、上级关注、工作需要的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红黑榜”发布后社会各界反馈信息,确定近期“红黑榜”发布重点,按照四步工作法,分阶段分环节推进工作开展,一环扣一环,环环递进,压实各个环节工作责任。

(二)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巧用“助推器”。一是立足县域媒体,提高红黑榜在全县群众中的知晓度。精心制作微信公众号,以沂源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为基础,向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公众号、县内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公众号以及抖音、快手等多渠道投送,截至目前,全县各类媒体点击量达到23万余人(次)二是阶段性总结宣传,提升红黑榜的影响力。及时总结红黑榜的具体做法、取得成效,注意收集消费者、经营业户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感受、评价和意见建议,形成宣传稿件,在各类媒体刊发,截至目前,共在大众网、百度、搜狐、新浪、淄博日报、一点资讯、今日头条、党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稿52篇。三是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县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33人参加活动,开门纳谏共议“红黑榜”,听取“红黑榜”工作情况汇报,参观了解“黑榜”上榜单位整改成果,征求各类建议21条四是助推形成共治合力建立由食品药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全县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领域“红黑榜”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分享食品领域“红黑榜”公示信息,收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特监科及时汇总特种设备领域的“红黑榜”公示信息,向县安委会汇报,并向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对特种设备领域的“黑榜”上榜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聘请部分协会成员单位为“红黑榜”监督员,主动参与“红黑榜”的发布、整改、监督等工作。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将“红黑榜”评定结果引入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线上消费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三)围绕促进监管,强化动态管理,画好“效果图”。一是全面抓好公示效果落实。“红黑榜”上榜单位确定前,向拟上榜单位送达《市场监督管理局“红黑榜”信息公示告知书》,告知上榜原因、拟采取的措施。“红黑榜”发布后,第一时间启动“黑榜”上榜单位负责人约谈工作,发放整改工作明白纸,限定整改时间,明确整改方向,告知整改不到位后果。目前,已约谈“黑榜”上榜单位负责人86人(次)。先后组织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药品经营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等“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核查员培训会,在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红黑榜”工作能力同时,推进业户经营主体责任落实能力提升。针对“黑榜”上榜单位缺乏整改知识经验等实际情况,通过微信互动、样板观摩等多种形式,“一对一”或分批对“黑榜”经营户开展针对性指导,帮助业户从卫生环境、设施设备、布局流程、规定落实、制度建立等各方面查找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目前,共帮助46家业户制定整改指导方案。二是实行动态闭环管理,促进良性循环。实施“黑榜”整改公示制度,所有“黑榜”上榜单位,必须按照整改时间要求,及时跟进复核,发布“红黑榜”整改情况专报。被列入“黑榜”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红黑榜”提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惩处,并对外公布,以示惩戒。推行“红榜”季度取消通报制度,规定“红榜”公示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公示信息发布满一年后,原“红榜”提报单位对“红榜”上榜单位进行复审,按季度对复审结果进行通报。三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提高约束力开展信用筛查,各单位在“红榜”榜单筛选时,把“近3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作为红榜上榜前提条件,将“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近3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纳入“黑榜”名单。拓宽公开渠道,“红黑榜”发布之后,在县内媒体公开的基础上,牵头单位将“红黑榜”公开信息同步录入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录入省局正在试点的智慧监管APP,并与协同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对接。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和激励措施,对于“黑榜”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一年内市场监管系统的评先评优资格和已获荣誉称号。对于“红榜”单位,适当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并在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性资金、奖励、补助以及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对红榜上榜单位特别优秀者,作为典型示范单位加以宣传推广。

二、主要成效

(一)通过信息公开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成为监管“生力军”。市场监管工作直面市场一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大部分职能,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直接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红黑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现了社会公众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互动,可以在公众号留言评论,可以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举报投诉环境脏乱差、违法违规经营的业户。社会公众由单纯的消费者变为市场经营业户口碑的“传播者”,与市场监管部门目标同向的“监管者”。曝光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能迅速转化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之“的”,提高了监管靶向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监管部门人少事多,监管覆盖面不足的难题。

(二)使信息公开成为问题“杀手锏”,成监管效率提升“加速器”。“黑榜”上榜户,多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钉子户”“困难户”,主体责任落实难、行政处罚执行难、暴露问题根除难,是基层市场监管人的痛点难点堵点。不仅在日常监管中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是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各类活动的“牛皮癣”,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定时炸弹”,网络舆情、上级问政的“多发点”。市场监管全领域“红黑榜”,将监管的难点痛点暴露在阳光下,变一家管为众人管,在社会舆论、消费导向、线上制约、纳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惩戒等多种措施影响下,如“悬顶之剑”,成为市场业户合法合规经营的“压力棒”,曝光一个,影响一片,有效推动了市场主体自觉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成功解决了日常监管中反复发现、整改效果不持久易反复的问题。“红黑榜”创建以来,共公示37期,涉及餐饮服务、普通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化妆品经营、化妆品使用、计量器具使用、特种设备使用、食品小作坊加工等10个领域,除最近1期外,92家“黑榜”上榜单位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100 %。

(三)以信息公开作为“展示台”,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阳光监管”。“红黑榜”将餐饮经营业户的“后厨”搬到了“网上”,将食品加工车间立体展现,让消费者特别是网络订餐的消费者、特种设备单位、计量器具的使用者以及药品化妆品的购买者,获得了充分的知情权,让群众知情就会赢得群众尊重。“红黑榜”无论在网上还是在网下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片喝彩,充分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担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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