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员环保”助力生态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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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员环保 生态赋能 涉及领域:生态环境 取得成效: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马踏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被评为第一名。淄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列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典型案例。淄川区太河镇和高青县常家镇获得第一批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我市优良天数222天,突破自2013年以来最好纪录;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全省第一。 案例详情 淄博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推行了“全员环保”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变单一业务部门“孤军作战”为全行业、全领域协同作战,变重治标轻治本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变时紧时松为常抓常严、追求长效,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干部职工全员落实、人民群众全员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主要做法: 一、“六级联动”夯实责任。市级领导层面,全面落实市级领导抓生态环保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调度、亲自过问,带头抓落实、抓推进。市级领导定期到挂包的区县调研督促“全员环保”工作机制推进情况,引领带动全市各级积极推行“全员环保”。职能部门层面,全面落实市直部门单位生态环保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将生态环保任务与本部门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取得了1+1>2的效果。区县层面,全面落实县级党委政府生态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全员环保”机制的组织领导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瞄准辖区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弱项,加快治标、加力治本、追求长效。镇(街道)层面,全面落实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生态环保直接责任,夯实基层环境监管基础,明确工作机构人员,统筹网格监管力量,839名环保网格员全面发挥作用;企业层面,坚持标准引领,全面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标同行业标杆,全面开展清洁生产。社会层面,坚持依靠群众,全面落实人人参与环保的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全员抓、抓全员。 二、“十二个领域”协同推进。顶格成立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强化对整个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下设工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建设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城市管理领域等12个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分管市级领导任主任,负责统筹调度本专业委员会生态环保任务推进,打破了生态环保工作“环保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的传统模式。 三、“三个坚持”实现突破。一是坚持市场化理念,设立全省首支生态环境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亿元,为“全员环保”各项重大项目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二是坚持平台思维,以市环境监控系统为平台,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地市级监测、监控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积极建设全省首个地市级生态环境合成调度指挥中心,助力“全员环保”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办。三是坚持法治化理念,加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完成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力推进执法队伍法治化能力提升,为“全员环保”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四、“五条举措”强化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联络、会议、调度、通报、督查等制度,构建保障日常运转的管理体系。二是抓好调度推进。建立了“三单三制”,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科学合理调度推进,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督导考核作为“全员环保”重要手段,把“全员环保”工作落实考核与全市“十二大攻坚行动”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挂钩,科学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客观公正地对各级各部门环保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并细化到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一旦出现生态环保问题就按照责任清单,对监管主体依法依纪实施精准问责,形成“工作大家干、责任大家扛”的工作格局。五是营造浓厚氛围。持续有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市民有奖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媒体曝光,有力推动了生态赋能行动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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