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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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关 键 词:镇村便民服务体系 三个三模式 涉及领域:政务服务 服务对象:企业、个人 取得成效:全市88个镇(街道)、2927个村居全部建有满足企业群众办事基本需求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镇级可办理事项135项,街道可办理事项118项,村级办理(代办)事项79项,社区办理(代办)事项60项,85%以上镇级事项可网上办理。相关经验做法被有关媒体刊发报道,并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复制推广。 案例详情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围绕解决好基层便民服务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探索形成了基层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一、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三个一”,实现政务服务“进一门、到一窗、盖一章、办所有事” 一是人员一口管理。创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体制,采取人员择优划转、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改革,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精简,压减率达57%以上,平均年龄由47岁左右下降到35岁,将镇(街道)的便民服务由“虚”变“实”, 打造一支真正属于便民服务中心“自己”的队伍。 二是事项一窗通办。通过事项划转,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分配业务,重新梳理办理流程135项,专门制定综合服务指南,实现事项办理“一窗进、一窗出、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模式。采取集中业务培训、综合服务能力培训等措施,推行“零基础手册+实战演练+轮岗培训”的全科人员培训模式,全方位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审批一枚印章。实施印章管理改革,统一刻制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印章,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事项外,一般公共服务事项只盖便民服务中心的印章,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村级便民服务站实行“三个办”,实现政务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是一般事项“就近办”。以“六有一能”为标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民政、社保、计生等65项业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一窗受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求职登记等15项业务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直接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是高频事项“自助办”。将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延伸布设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好事。目前,已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布设政务服务自助设备100余台,可查询办理商事登记、人社、交通、不动产、税务等10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三是复杂事项“帮办代办”。将村一级作为帮办代办服务的基础落脚点,重点围绕农村群众关心的民生事项,开展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全面制定帮办代办服务标准,明确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咨询告知、授权委托、开展帮办代办、协调办理、跟踪反馈、评价归档”“六步法”帮办代办流程,实现帮办代办规范化。 三、基层便民服务机制推行“三项创新”,实现政务服务“多点融合、区域通办” 一是建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在周村区试点设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下沉到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办公,与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有同等权限,将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123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行政审批服务所受(办)理,切实解决了企业群众办事路途远、基层便民服务业务“不全”、人员“不专”等问题。 二是成立镇级政务服务局。在临淄区金山镇、桓台县马桥镇设立镇级政务服务局,与镇便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首批赋予4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10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直接审批办理权。 三是实施“政务+金融(邮、商)”服务。充分发挥银行、邮政、超市等覆盖城乡的网点优势,携手金融(邮、商)机构建设“政务+金融(邮、商)便民微服务厅”项目,目前已有500余家银行网点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社保费缴纳等20项政务服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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