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组合贷”破解小微企业 “创贷数额超限无法贴息”和“难以寻找抵押财产导致贷款受限”双瓶颈难题 |
|||
|
|||
|
|||
案例简介 关 键 词:创业担保贷款 涉及领域:政务服务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取得成效:“创业担保组合贷”是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质效的重要举措,是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的重要突破。自2021年6月份开展“创业担保组合贷”工作以来,全市发放创业担保组合贷1.88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政务服务精准度。 案例详情 我市小微企业在创业发展过程中,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依照规定享受贴息,以缓解融资难题。实际工作中,多数小微企业申请的贷款额度都超过了300万,不符合鲁人社字〔2020〕27号文件第八条“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规定,导致无法享受政策贴息。另外,许多小微企业经常面临没有可供抵押的财产而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困境。长期以来,小微企业“创贷数额超限无法贴息”和“难以寻找抵押财产导致贷款受限”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瓶颈问题。 (一)强化政策扶持。为解决以上两个难题,市人社局运用“十问”工作法,有解思维、迅速落实、主动突破,广泛征求创业企业、经办银行的意见,征得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支持,创新性推出了“创业担保组合贷”放款模式,以“创业担保贷款”搭配“企业经营贷”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创业担保贷款”部分,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企业经营贷”部分,是指当贷款总额超过300万时,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以“企业经营贷”的模式按市场利率发放贷款,贷款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此外,为了解决小微企业因缺乏可供抵押的财产而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难题,市人社局与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组合贷”时,担保公司考察合格的,可为组合贷内两项贷款提供免费担保,破解企业“难以寻找抵押财产导致贷款受限”的难题。 (二)优化服务模式。牢固“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探索实行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涉及的人社、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等相关业务部门,对借款企业涉及的贷款事宜实行“一套贷款手续、一次性受理完毕”的服务模式,服务中充分调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等相关平台数据,通过查询就业、社保、征信等系数据信息,坚持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实现借款企业资格审核“零材料”提交,构建起平稳有序、高效顺畅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为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以优质、快捷的服务把“真金白银”送到企业手中,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贷款政策;联合各经办银行深入各市场、园区、孵化基地上门对接小微企业,进行政策解读,摸底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督促经办银行及时报送“首贷”及“续贷”企业名单,通过内部核查和数据比对方式,精准识别符合创贷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并与之联系对接,提升“政策找企”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确保满足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