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3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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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桓台县市民反映:索镇街道建设街1906号物资小区1号楼1单元有住户私自在家中加装供水阀门,导致其家中自114日停水至今,求助尽快恢复供水。

桓台县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居住在物资小区1号楼,202211月初,家中自来水管道破裂,渗水造成楼下业主家中损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多次沟通协调无果后,20231月,其楼下业主在家中自来水主管道安装阀门,造成诉求人家中停水。目前,经过多方协调,诉求人家中已恢复供水。

2.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格林家园小区1号楼11单元住户,2022年冬季供暖期间室温16℃左右,需长期开空调取暖,多次反映给供热公司要求提温,始终未解决,上门测温的结果与家中温度计温差达4—5℃,要求2023年冬季提升供暖质量。

桓台县复:前期,诉求人已多次反映家中供暖温度偏低问题。春源热力公司工作人员3次前往诉求人家中测温室内温度分别为23℃19℃20℃(其门口悬挂温度表为16℃)。32日晚7:30,工作人员再次到诉求人家中测温,室内温度为19.4℃(其门口悬挂温度表为16℃)。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暖温度已达标热力公司的测温仪器每年由山东中科计量有限公司进行校验,如诉求人对热力公司的测温仪器存在质疑,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校验。

3.桓台县市民反映:红莲湖附近碧桂园·翡丽湖樾16号楼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向开发商交付代办证费用,要求协调尽快办证。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开发企业未向业主收取不动产权证代办费用,现开发企业聘请的代办不动产证的第三方公司合约2022年年底到期,202341日开始,该小区由物业公司免费代办不动产权证诉求人有办证需求,可及时与物业联系。

4.桓台县市民反映按照政府规定校车服务费为1300/年,桓台一中附属小学2017年起每年多收100元校车费,现在校车公司仅承认2018年以来多收的400元钱,但至今未退费,要求协调退费;2020年疫情期间孩子在家72天未上学,但校车费仅退81.36元,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处理。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核实,2018年之前,桓台县校车自收自营,全县未统管,收费由车主和家长协商确定。20182月,桓台县实施校车公司化改革,收费价格由原来的每学期500—800元不等,统一定价为每学期不超650具体包括燃油费车辆折旧、人员工资、维护保养、上线检测等费用县教体局经过对运营成本详细核算,最后确定现在的退费标准。

5.桓台县市民反映因红莲湖公园南门被封,从世贸金洲府小区到红莲湖公园需经柳泉北路和海河路路口向北行驶,该路段无人行道,造成人车混行,要求增设人行道;柳泉北路天煜风华小区北门北侧50米内的绿化带有很多坟墓,影响市容,要求挪移。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柳泉北路部分路段未划分单独的人行道路,在下一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将充分考虑诉求人的建议,研究人行道路建设的可行性。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协调,该处坟头平整。

6.桓台县市民咨询中南樾府西侧要建设的华山路小学建设规模、动工和招生时间。

桓台县答复经核实,按照《桓台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在红莲湖南侧(红莲湖以南、水厂路以北、博观熙岸小区以东、华山路以西地块)拟新建一处学校。目前,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公示完毕,学校建设会根据周边小区人员入住情况适时启动目前无法明确开工时间。可拨打县教育体育局0533—8263195咨询进展情况。

7.桓台县市民反映其居住在东岳国际小区,家中三个孩子,老大老三都在红莲湖小学上学,老二在桓台县第三小学上学,家中老人身体欠佳,配偶在外地工作,自己接送十分不便,求助将老二转学到红莲湖小学方便接送。

桓台县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和孩子非桓台户籍,2022年因全家在桓台经商、居住,符合当年桓台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按要求分别为三个孩子申请了入学和转学。诉求人家中的一孩和三孩作为新生划片至县红莲湖学校入学。因红莲湖学校仅有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无法接收申请诉求人就读三年级的二孩,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桓台县2022—2023学年县属学校转学通知》要求,结合县属学校学位实际,仅能将其安置到当时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桓台县第三小学。2023年县属学校转学通知暂未公布,诉求人可在通知公布后申请转学,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结合县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和所有申请的学生数量、情况进行统筹安置。建议诉求人关注桓台教育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最新政策,也可拨打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电话0533—8264171进行咨询。

8.桓台县市民反映果里镇天煜风华小区内联通信号非常差,接打电话经常断线,要求加强通讯信号。

桓台县答复经核实,根据淄博联通2023年移网提升整体规划方案,桓台县联通公司在之前投资73万元建设基站的基础上,再次投资18万元用于天煜风华小区的网络建设。项目于20232月份启动施工,采用楼顶美化罩等方式进行建站,已于227日完成居民住宅区域的网络建设,争取在320日前完成居民储藏室、地下停车场的施工,保证该小区联通5G网络的整体覆盖。同时,桓台县联通公司将根据全县的网络覆盖情况及市联通公司的移网建设整体规划开展5G网络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我县的5G网络覆盖和信号质量。

9.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建国小区19号楼业主,20229月东5户在公用墙处拆除部分承重墙搭建阳光房,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拆除违建。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19号楼东5户业主在与东6户业主双方共用的围墙上搭建了玻璃顶棚,但未涉及承重墙。因该建设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已要求19号楼东5户业主于430日之前自行整改完毕,届时若未整改到位,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规处理。

10.桓台县市民反映天煜信园3期物业按照五星级收费,但服务水平达不到五星级标准,4期正在施工却要求3期业主仍按五星级缴费,多次协调未果,要求对物业服务重新评级或整改到位;天煜置业非法占用3期土地存放施工设备等,要求尽快搬离。

桓台县答复调查,诉求人购买房屋属于天煜信园小区(即天煜信园3期),单独的物业管理区域,且目前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天煜信园小区东侧为信园东区(即天煜信园4期),目前还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尚未建成交付,建成后属于另一个单独的物业管理区域。目前,天煜信园小区已成立业委会,并通过业委会选聘了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为小区提供五星级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如诉求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还不认可,可以通过向业委会申请召开业主大会重新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经现场核实,天煜信园3期并未存放施工设备,实际反映为天煜信园3期和正在施工的4期之间的护栏问题因天煜信园4正在施工建设,为了业主的安全暂时在3期和4期之间加建围挡,不能拆除。

11.桓台县市民反映兴旺花园后排高层为经济适用房,物业只收费基本无服务,雨季业主地下室被淹无人管理,电梯间、楼道里的垃圾不清理,疫情期间楼下垃圾桶垃圾由业主自行运离小区,村委和物业相互推脱,要求更换物业或彻底整改。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现物业公司对电梯厢与楼梯间每周定期进行湿拖,楼下公共区域和绿化带的垃圾和杂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社区已督促物业社区将继续监督物业加大卫生清理频次,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雨季,包括兴旺小区西区在内的多个地下车库和地下储藏室均出现漏水现象开发商已于20229月对地下车库和储藏室进行了槽沟切割和排水维修因兴旺小区西区后排高层和兴旺村小区在同一个封闭区域内,疫情期间受封控管理等因素影响,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包括垃圾清运车等,只得由物业工作人员将垃圾桶转移到兴旺西区西门再由垃圾清运车统一运转。因有部分物业保洁工作人员在兴旺西区高层居住,在清运垃圾时被误认为是居民自行清运。

12.桓台县市民反映:兴旺花园经适房区域停车难,建议把绿化带改为停车位;现经适房的地下停车位由兴旺村进行售卖,要求核实是否合理及车位权属。

桓台县答复经核实,兴旺西区后排高层部分为经适房和廉租房,规划时并未针对经适房区域规划停车位,现设有320平方米左右的非机动车棚经适房区绿化带下是车库,如将绿化带改为车位,可能会因地面承重较大带来安全隐患,因此,目前没有将绿化带改为车位的计划。业主可在兴旺西区小区内其他区域及路边停车位上停放车辆兴旺花园的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属于兴旺村委,不存在兴旺村委售卖车位的情况。

13.桓台县市民反映天煜风华小区按2.37/平收取物业费,前期物业回复202212月底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至今没有公示,要求尽快公示。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天煜风华小区物业由果里镇政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小区为五星级服务标准,通过招投标确定淄博乾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服务价格2.37//月,进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2022年底,天煜风华项目经理更换,原物业项目经理与现物业项目经理未对该事项进行交接,导致至今未公示。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已约谈小区物业项目经理,31日,物业在小区公示栏内公示了2022年收支明细,并已通知诉求人

14.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天煜星河小区26号楼2单元业主,每年雨季整个地下车库返水非常严重,要求尽快解决。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核实,天煜星河小区建成于2010年,地下车库防水工程已出质保期,因2022年下雨量大、且连续降水、地下水位上升等原因,导致雨后车库出现渗水问题社区于202210月份就此项维修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一事征求了业主意见,未获得通过。社区工作人员每天对天煜星河地下车库进行安全巡查,如发现积水情况,会及时通知物业进行排水,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同时敦促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巡逻,特别是进入雨季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15.桓台县市民反映其为马桥镇冯马村村民,2020年胜利河桥占地第三方已丈量,承包种植地的青苗补偿款已发放,但占地其他补贴未发放;2020年市政占地镇上发补偿款,院内17余亩地,院外5米青苗,已在村委签订收款收据,院内损坏6亩青苗已经发放补偿款,院外5米的青苗补偿款及800斤玉米1000斤小麦补偿未发放,要求及时发放。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2020年胜利河河道治理,对治理工程迁占范围内的耕地(包含诉求人承包地、额外占用的河道用地、村集体用地等)由第三方丈量后给予青苗补偿,共计丈量占地面积134.49亩,需发放青苗补偿款161388元。但在后期确定长期占地面积时,县水利部门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耕地亩数进行了扣除,村委与涉及长期占地的户主共同进行了测量并签字认可,共计亩数40.56亩。但诉求人认为其应享受青苗补偿面积相同的占地补偿,虽然长期占地补偿资金已于2021122日拨付村委,村委多次向诉求人解释因河道管理范围内扣除等原因无法与诉求人主张的青苗补偿面积相同,诉求人一直不认可,未签字故至今无法发放该项补偿2020年,旭正集团占地(即诉求人所述市政占地)时,在建设东院墙的过程中,损坏了诉求人院外5米青苗,补偿合计2820元。村委已于202248日完善好单据,但因旭正集团一直未拨付该款项,导致未能给诉求人发放。经多方协调,当前该补偿款已拨付至冯马村委,预计2023430日前拨付给诉求人。诉求人承包了村内9人的耕地(村委并不知情),后该地块被旭正厂房东侧收储用地项目占用,占地补偿已于202313日拨至村委。但诉求人与地块原9名户主就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目前7名原户主不认可补偿款归诉求人所有。经管区、村委多次催促后,诉求人及原户主仍未提交承包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导致补偿款无法发放。下一步,马桥镇将继续督促村委做好诉求人与原户主的沟通协商工作,确认拨款对象后第一时间发放。

16.桓台县市民反映索镇街道东辛村神州星润滑油店私自加高房屋,影响其他居民生活,要求查处。

桓台县答复经调查,截至目前,东辛村神州星润滑油店已完成围墙及院落内工字型钢架立柱建设。20225月,索镇街道办事处及执法中队发现当事人的建设情况后,已现场予以制止并责令拆除,从此其未再动工建设。202212月,该店再次启动院落内钢架立柱施工,索镇街道办事处得知后第一时间赴现场制止其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未再动工建设。目前,索镇街道办事处和东辛村两委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相关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要求当事人在430日前自行整改。若逾期不整改,索镇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