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一照多址“跨区域”登记为企业添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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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着力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为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方便企业扩大规模经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日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一照多址”跨区域登记改革。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其住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申请办理公司分支机构,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原来实施的“一照多址”也是指在同一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仍然需要到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本次“一照多址”跨区域登记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次新突破,打破了企业跨区域经营的地域限制,更进一步降低企业扩大经营门槛和成本。适用范围包括在张店区、经济开发区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一般项目的经营,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已经设立的企业分支机构,不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审核监管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符合“一照多址”备案登记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增设经营场所备案,以“住所﹢经营场所”方式加载营业执照登记项。通过进一步凝聚行政区域间的强大合力,畅通企业开办‘高速路’,为市场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助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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