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全省首单野生动物致害理赔

发布日期: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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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全省首单野生动物致害理赔

 

6月8日,博山区顺利完成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付工作,受灾村民获得赔偿金额3600元。这是山东省境内完成的首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赔付。

5月26日凌晨,博山区某村民饲养的45只家禽被食肉野生动物咬死。了解情况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立即会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取证,并与6月8日迅速完成赔偿金拨付工作。受灾村民对理赔结果非常满意,专门到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赠送锦旗。

随着我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日益增多,出现了损坏农作物等扰民情况。为有效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与致害的矛盾,依法保障老百姓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今年年初,淄博市探索建立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指导淄川区、博山区、高青县、文昌湖区先后投保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达100万元,我市由此成为全省第一个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机制的地级市。此次完成首单野生动物致害理赔,标志着淄博市真正实现了“主管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目标。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加快构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联系人:潘奕颖;联系方式:1896320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