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3年第2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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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店区市民反映:恒生城市花园小区为改善北门进出车辆拥堵情况,业主委员会欲打开小区东门方便车辆进出,14号楼、15号楼居民认为东门开放存在安全隐患表示不同意,但物业公司坚持要开放东门。其认为进出车辆拥堵是因小区内车辆乱停放导致,要求协调物业停止开放东门及加强小区内停车管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调查,为缓解北门车辆拥堵,经恒生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提议,研究决定对东门进行改造,安装道闸系统识别。7月14日物业在每个单元公示栏张贴东门改造通知。8月2日业委会成员在业主群里公示,并告知东门改造事项。同时物业打电话征询了部分业主意见,14号楼只有1名业主不同意改造。诉求人反映有60户业主不同意改造,但未能提供名单。该小区的东门通行、改造提升等工作,符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物业企业进一步完善小区东门改造提升方案,小区东门恢复车辆通行后,增派人员加强对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给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2.张店区市民反映:齐润花园小区2号楼1楼私自搭建阳光房,影响其他住户,要求查处。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张店区工作专班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该户院内采光井封闭与规划审批不一致,且增加了建筑面积。区住建局、房镇镇认为,鉴于该户违建问题,齐润物业已提出民事诉讼,并做出判决,因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上诉,应尊重判决意见。下一步,张店区工作专班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3.周村区市民反映:北郊镇桃花源著小区物业按照五星标准收取物业费,但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招标和物业标准定级时未召开业主大会,且小区15分钟便民生活圈等基础配套不达标,认为按照五星标准收费不合理,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桃花源著小区于2018年12月11日,由原淄博经开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原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郊镇政府、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共同商定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五星级。后经开发建设单位招投标,由绿城物业淄博分公司中标,为小区业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3年3月,桃花源著小区在北郊镇政府主导下,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月,绿城物业淄博分公司函告桃花源著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业委会申请退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并向北郊镇政府物管办进行汇报备案。桃花源著小区业主委员会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业主大会,在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后,按照法定流程,通过招标形式,从多家物业服务企业中最终确定由济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继续按照五星服务标准进行物业服务,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备案。不存在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招标和物业标准定级时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经了解,桃花源著小区0.5-3公里范围内建设有齐鲁数谷商业街、水晶街等购物餐饮服务设施,淄博市中医院、北郊镇中心医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大学城实验中学、碧桂园小区幼儿园等教育设施,297路、177路、258路等公交站点,小区内5号楼配建有日间照料中心,以上设施基本满足小区业主正常生活需求。 4.张店区市民反映:御景国际小区17号楼外立墙面墙皮脱落、渗水,已向物业反映并要求使用维修基金维修,但无任何进展,要求协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根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因参与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表决的仅6户,总户数152户,目前暂无法启用专项维修资金。 5.桓台县市民反映:天煜风华小区物业费目前按五星标准收取,但小区周边无医院、商场等配套设施,物业提供的日常管理服务不到位,认为达不到五星标准;小区北门长期不开影响居民出行;小区门口绿化带内有附近村民埋坟,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小区内部及周边均建有超市,同时小区东邻的果里镇伊家村、前鲁新村都设有诊所,能够满足业主的日常需求;桓台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力度,严格按照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天煜风华小区属于分期建设分期交付,北门属于一期二期共用,目前,二期尚未开工,北门暂未开通。经协调开发商,预计10月31日前修好通往北门的路,并开通北门。经现场查看,村民埋坟绿化带为小区外柳泉北路绿化带,位于物业管理区域之外,已要求镇政府积极协调处理。 6.高新区市民反映:阳光水岸小区北侧道路甘家村大集时商贩占道经营,影响小区居民出行和道路交通,要求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甘家大集已延续多年,系四宝山街道甘家社区设立,由甘家社区收费管理。区执法人员将配合甘家社区加强大集管理,及时疏导交通,避免影响周围居民通行。如发现非大集开设时间有流动商贩在此处占道经营,将及时进行清理。 7.经开区市民反映:富康嘉苑小区业主私自破坏小区绿化带铺设花砖停放电动车并私拉电线进行充电,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前期物业承诺恢复其家门前绿化带,但至今未恢复,要求协调物业将其门前绿化带恢复原状。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小区内部设有充电桩8处可供业主使用,已责令小区物业加强小区内部巡查,发现私拉电线充电情况及时制止;因小区前期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较少,无法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物业征求了超过三分之二小区业主意见,同意将楼前部分绿化带硬化为非机动车停车位。下一步,网格员与物业再次组织业主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小区设施、绿化进行统一规划。 8.周村区市民反映:融创滨江壹号小区一楼业主普遍存在私自圈占公共绿地扩建小院的情况,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制止且日常管理服务不到位,要求查处。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融创滨江一号小区目前还未正式交房,开发商属于违规交房,周村区住建局通知开发商整改,目前,有部分业主违规入住。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于8月11日约谈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周村滨江一号经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业主违规行为及时制止,落实好装修材料管控,做好进出管理登记。同时,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全力配合北郊镇政府、做好相关业主的自行整改推进工作。 9.高新区市民反映:怡海云锦小区前期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合同约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服务终止,现业主委员会已成立,但物业公司在合同到期情况下仍继续提供服务,要求协调尽快签订新物业合同。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该小区于2023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业主大会,会上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对服务标准、选聘企业等具体问题进行协商,需要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截至目前,初步意见已基本达成,计划9月10日前启动物业企业选聘程序,力争12月31日前选聘完毕,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10.张店区市民反映:人民公园共青团路入口处公厕男厕内照明灯不亮,要求尽快维修。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人民公园管理处立即安排对此处公厕照明灯进行检修,现已维修完毕,恢复正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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