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公开一监督”推进退役士兵“阳光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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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安置政策公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报到时发放安置政策明白纸,组织开展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适应性培训,详细介绍淄博安置政策、量化评分办法、安置方法及流程等相关情况,确保安置政策知晓率100%。 二是量化评分公开。严格按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对退役士兵评分审核,认真对照办法审核档案信息,对加分项逐一审查,对每名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立功受奖、艰苦地区、入党时间等情况进行汇总,并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开。 三是岗位计划公开。淄博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发优质岗位,共提供安置岗位309个。岗位计划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后,联合市委编办等5个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岗位计划及时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发布,选岗前每人发放一份岗位计划表,选岗现场同时张贴岗位计划表,线上、线下均做到公开。 四是组织选岗公开。严格按照《选岗通知》,根据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依照量化评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空缺岗位计划。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203名退役士兵依次进行选岗,并当场签字确认,选岗结果实时公布,做到安置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安置率达到了100%。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淄博军分区、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全程监督指导,每名退役士兵均可带一名家属陪同选岗、监督观摩,确保选岗流程透明规范,结果真实有效。淄博市2023年安置进度、安置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得到省厅、部队、接收单位、退役士兵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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