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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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一、房屋市政工程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报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

答    房屋市政工程在完成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规划核实以及档案承诺以后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住建窗口申请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


问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竣工验收备案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主要办理市政府投资工程,以及市质安站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其它房屋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可以到项目所在地区县住建部门办理。


问    三、申报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    1.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表4-2到4-5);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规划核实认可书》;

       5.住宅工程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受理单);

       7.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书;

       8.特殊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其他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复印件)。

       说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办理施工许可的,因配套费后置,备案时需提供配套费缴费单据及明细。


问   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系统(工改系统)网址是什么?上传资料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网址: https://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




工改系统技术负责人:付茂博

电话:19963591116


注意事项:





     (1)选择“四合一”事项时,系统会自动关联档案和竣工验收备案两个事项,大家不要手动取消,否则无法正常提交。

     (2)完成录入后,拨打电话2772716找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