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一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7-31 17:4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一批群众信访件共计11件(重点关注案件3件)。截至7月31日12时,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9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11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一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723001来电8点09分来电反映,齐都镇谢家村村西侧院内的自备井,与2018年前后发生水质有化工异味且水质是奶白色的现象,向相关部门反映后问题消失,在2024年6月22日该问题再次出现,向环保部门反映后被告知水中有2路丙烷的成分需要强排,但至今该问题未有解决。临淄区水污染        7月24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自备井位于齐都镇谢家村村民谢某忠院内,取水用途为日常洗涮及花草浇灌。
       经查询2018年以来群众信访记录,自2024年6月22日起陆续接到反映该问题的信访。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了现场监察监测工作,对该院落周边排查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6月22日、6月25日对该自备井现场监测取样,存在群众反映的水质发白、异味的情况,取水静置后水质澄清,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对39项常规指标及5项特征指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硝酸盐氮(35.7mg/L)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限值(30mg/L),1,2-二氯丙烷虽未超标(标准60μg/L),但数据偏高(检测数据50.4μg/L),随即采取了应急强排措施;7月9日、7月11日对该院落周边2眼农田灌溉井、2眼企业自备井及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未检出1,2-二氯丙烷;7月24日再次对该自备井取样,待数据出具后,研究制定下一步措施。
属实        1.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快取样监测进度,数据报告出具后,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
        2.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该区域周边巡查力度,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按照研究制定的措施方案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2D3ZB20240723002来电8点19分来电反映,其为齐都镇南马村村民,该村占地为1500亩地,2014年进行的拆迁,拆迁后还有10户未有进行安置,现该处空置的区域有非常多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村内的四个四米深的大坑现被人使用化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外来垃圾进行填埋后有非常大的异味,2021年其向省督察组反映后部门答复告知无该情况,其表示现有相关证据可以进行提供,要求进一步处理。临淄区固废        7月24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南马坊村自2010年5月启动实施旧村改造,2014年10月竣工,同年对旧村进行拆除,目前有5户未签署安置协议,未拆除;5户已签署安置协议,未拆除。拆迁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因资金问题未清运处置,目前就地堆存。
        南马坊村旧址共有4个历史遗留坑,东西侧各2个,自2017年起用于农作物秸秆填埋,其中,东侧2坑填埋物为农作物秸秆和少量生活垃圾;西侧2坑填埋并覆土,经开挖,填埋物为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和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现场存在发酵异味。
基本属实        1.责令南马坊村清理现场生活垃圾,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2.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对现存建筑垃圾采取设立警示牌、安装监控设施等管控措施,下一步根据规划和土地用地情况,完成建筑垃圾清运;
        3.责成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督促齐都镇人民政府做好整改措施落实。
完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阶段性办结*
3D3ZB20240723003来电8时20分来电反映金晶大道与赵王路路口怡海云锦小区附近夜间有化工异味,疑为附近腈纶厂排放不合格,要求查处。高新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腈纶厂”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该公司建设有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项目,主要产生废气工序为罐区、聚合、纺丝及后加工等。其中,罐区、聚合工序废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后加工工序废气经淋洗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经调阅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相关数据达标。7月24日夜间,经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数据;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气压低、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存在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在气象条件不利时,组织开展厂界范围巡查,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大怡海云锦小区周边及相关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3.高新区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4D3ZB20240723004来电9点12分来电反映,金晶大道与赵王路路口西北角的怡海云锦小区附近,每经刮东南风时夜间零点至凌晨4点有较为严重的化工异味,疑为齐鲁石化工厂排放的异味,要求查处。高新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腈纶厂”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该公司建设有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项目,主要产生废气工序为罐区、聚合、纺丝及后加工等。其中,罐区、聚合工序废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后加工工序废气经淋洗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经调阅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相关数据达标。7月24日夜间,经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数据;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气压低、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存在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在气象条件不利时,组织开展厂界范围巡查,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大怡海云锦小区周边及相关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3.高新区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5D3ZB20240723005来电9点25分来电反映,桓台县马桥镇山东博汇集团下属分厂海力化工、ABS分厂、己内酰胺分厂及博汇纸业,各分厂的生产车间下面有填埋的危废,要求进行查处。桓台县危废        7月24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曾在厂区及周边部分区域填埋工业固体废物情况属实,目前已完成固废污染特性分析,确认填埋废水处理污泥、粉煤灰、白泥等一般固废,正按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整改。
        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已开展如下相关工作:
        1.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ABS分厂。已编制评审完成《厂区内堆填混合废物污染特性分析报告》,填埋物为一般固废。
        2.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己内酰胺分厂。土壤调查发现部分点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二类用地管制值。
        3.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期白卡纸、文化纸及水处理车间,土壤基本项及相关特征指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包装纸车间,已编制评审完成《厂区内堆填混合废物污染特性分析报告》,填埋物为一般固废;二期白卡纸、化机浆车间,土壤调查发现部分点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二类用地管制值。
        超标及填埋一般固废区域均已启动风险管控措施。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风险管控技术方案要求,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固废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处置;
        2.责成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对该集团公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3.桓台县组织开展“清废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按照风险管控技术方案要求,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6D3ZB20240723006来电9时37分来电反映金晶大道与赵王路路口怡海云锦小区东南侧夜间有化工异味,疑为附近腈纶厂排放不合格,要求查处。高新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腈纶厂”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该公司建设有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项目,主要产生废气工序为罐区、聚合、纺丝及后加工等。其中,罐区、聚合工序废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后加工工序废气经淋洗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经调阅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相关数据达标。7月24日夜间,经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数据;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气压低、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存在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在气象条件不利时,组织开展厂界范围巡查,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大怡海云锦小区周边及相关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3.高新区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7D3ZB20240723007来电临淄区金山镇跛子村XXXX在没有任何审批的情况下,将跛子村2000亩生态土地建成天堂寨风景区,认为不合理。 临淄区生态        7月24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于1998年9月30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目前包括齐故城、淄河景区、田齐王陵、公泉峪、金山景区、天堂寨、高阳故城、桐林田旺遗址和安平故城共9个景区,总面积约66.66平方公里。群众反映的天堂寨景区面积为11.73平方公里,涉及金山镇坡子村集体土地2867.4亩。
       自2010年起,金山镇人民政府陆续在天堂寨景区组织实施森林防火道路、停车场等项目建设,中标方为山东鑫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山镇坡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放),现已建成森林防火道路(面积43.55亩)、停车场(面积3.69亩)、蓄水池(面积43.26亩)、木屋(10个、面积1.05亩)等设施,未办理相关审批、审核手续。
基本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已对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消除未审批、审核建设项目违法状态;
        3.临淄区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景区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依法立案查处,消除违法状态。阶段性办结*
8D3ZB20240723008来电16点01分来电反映,张店区绿城百合小区内垃圾站存有装修垃圾,在清运过程中有扬尘、粉尘现象,要求查处。张店区固废        7月24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绿城百合花园设置1处密闭式建筑垃圾暂存点,位于该小区原售楼处北侧。因近期业主装修频繁,产生的装修垃圾放置于该暂存点。绿城物业公司在清运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产生扬尘问题。
属实        1.已责令绿城物业公司立即对建筑垃圾暂存点原暂存装修垃圾进行处置,并对周边道路积尘进行清理,现已整改完毕。绿城物业公司已对该暂存点实行专人管理,清运过程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污染防治措施;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加强建筑垃圾暂存点管理,确保清运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
9D3ZB20240723009来电16点04分来电反映,高新区腈纶厂、玻璃厂附近夜间异味严重。高新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腈纶厂”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该公司建设有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项目,主要产生废气工序为罐区、聚合、纺丝及后加工等。其中,罐区、聚合工序废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后加工工序废气经淋洗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玻璃厂”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有4条玻璃生产线,主要产生废气工序为玻璃窑炉熔化,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经调阅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相关数据达标。7月24日夜间,经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数据;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气压低、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存在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在气象条件不利时,组织开展厂界范围巡查,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大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3.高新区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10D3ZB20240723010来电16点19分来电反映,张店区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厨余垃圾较多,异味严重,要求将垃圾房搬离。张店区固废        7月24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垃圾房为荣盛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位于荣盛广场北侧。现设有20个垃圾收集桶,其中,生活垃圾桶16个,厨余垃圾桶4个。厨余垃圾存放产生异味。
属实        1.已责令张店鑫马物业有限公司将厨余垃圾暂存点调整至东门进行定时投放清运,确保厨余垃圾不落地,减少异味。已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毒除臭、清理保洁;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确保清理保洁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
11D3ZB20240723011来电16点42分来电反映临淄区朱台化工园区内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存有以下问题:1.偷排废气,废气排放设施老旧,技术落后,异味严重;2.实验室废液直排下水道;3.雨污混流,污水流入雨水管道;4.厂区无组织废气挥发泄漏检测流于形式,无有效收集措施。临淄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临淄区组织朱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朱台镇,建设有1万吨/年石化系列助剂项目。
        1.关于“异味问题”。该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降膜吸收+次氯酸钠喷淋+双氧水氧化+树脂吸附处理后排放;酸性废气经一级降膜吸收+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存在设备、管线、连接密封件老化破损情况,导致出现异味。
        2.关于“废液直排问题”。经问询该公司负责人,实验室产品浓度测定后的试剂、样品回用于本厂生产工序;产品性能测试后的样品回用于稀土企业生产工序。未建立相关台账记录,现场未发现直排问题。
        3.关于“雨污混流”问题。该公司废水主要是喷淋废水和地面冲洗水,收集后回用于该公司石化助剂项目的絮凝剂产品中。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电磁阀不能正常使用、废水回用台账不完善等问题。
        4.关于“无组织废气问题”。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泄漏检测存在点位数量统计和编码不准确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开展了泄漏检测抽测工作,抽测100个点位,发现泄漏点位2个。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对老化损坏设施进行更新、修复,完善实验室化验试剂使用台账,完善雨污分流管线及设施,严格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朱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并督导完成整改。
完成问题整改。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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