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8-01 15: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批群众信访件共计15件(重点关注案件0件)。截至8月1日12时,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7件,未办结3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15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724012来电    8点48分来电反映,淄川区昆仑镇徐家村东侧200米张仲丝化工厂将上百吨的废料用建筑垃圾覆盖,且私自将废水排放井内,严重污染地下水,向部门多次反映无任何改善,要求查处。淄川区水污染        7月25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某丝化工厂位于昆仑镇许家村东侧,该单位醋酸钠项目因未办理相关手续,于2009年予以关停取缔,该项目车间东北侧空地回填碎石、砖块等建筑垃圾。
        经信访人现场指认,昆仑镇委托专业机构对指认的11个点位进行土壤钻探取样,对指认的原醋酸钠项目车间西南侧水井取样检测,相关数据正在检测中。
部分属实    1.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根据土壤和水质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违法问题发生。
    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2D3ZB20240724013来电        8点56分来电反映,沂源县南麻镇第三街道办工业路西侧南麻三村一区20号九九鸭脖商铺将生产的废水随意排放,异味严重,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彻底解决随意排放废水的问题。沂源县大气污染        7月26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九九鸭脖商铺主要从事鸭制品卤制加工,产生的废水经检查井进入污水输送管网,因检查井积水发酵产生异味,群众反映多次属实。相关部门已采取疏通管网、及时清理检查井沉淀物、责令九九鸭脖商铺安装油水分离器等措施,因肉鸭清洗废水易发酵产生异味,导致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属实    1.九九鸭脖商铺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现已自行选址搬迁;
    2.责成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发现的问题处理到位。已办结
3D3ZB20240724014来电        9点11分来电反映,张店区华光路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与新建小区距离较近,异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协调搬离垃圾房。张店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垃圾房为荣盛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位于荣盛广场北侧。现设有20个垃圾收集桶,其中,生活垃圾桶16个,厨余垃圾桶4个。厨余垃圾存放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张店鑫马物业有限公司将厨余垃圾暂存点调整至东门进行定时投放清运,确保厨余垃圾不落地,减少异味。已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毒除臭、清理保洁;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确保清理保洁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
4D3ZB20240724015来电        9点27分来电反映,桓台县田庄镇胡中村南侧养鸡厂异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搬离。桓台县大气污染    7月25日,桓台县组织田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胡中村南侧养鸡场为桓台县田庄镇永刚养鸡场,该养鸡场从事蛋鸡养殖,目前存栏量460只,属于散养户。粪污露天堆放、清理不及时导致异味扰民。
属实    1.责令桓台县田庄镇永刚养鸡场禁止随意露天堆放畜禽粪污,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喷洒生物除臭剂频次,及时清理粪污。目前,露天粪污已清理完毕;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田庄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禁止露天堆放畜禽粪污,及时清理粪污,减少异味扰民现象发生。已办结
5D3ZB20240724016来电        9点57分来电反映,张店区黄金国际南区3号楼楼下沿街商铺小羊村烧烤店,烟雾、异味扰民严重,要求核实在居民区楼下开设烧烤店是否合规并治理。张店区大气污染        7月25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小羊村烧烤店实为淄博维璇心屿美食城有限公司,位于黄金国际南区商住综合楼3号楼下沿街商铺,2020年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违规私自增设烧烤项目,产生烟雾、异味,造成扰民。
属实        1.责令淄博维璇心屿美食城有限公司停止经营烧烤等产生油烟类项目,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加强商户经营管理,确保烟雾、异味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
6D3ZB20240724017来电        11点来电反映,其为博山区博山镇西瓦峪村村民,其房屋东侧有户主在宅基地上养羊,异味及噪音扰民,经了解住宅区五百米之内不能养羊,要求挪移养殖位置并清理粪便。博山区大气污染        7月25日,博山区组织博山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博山镇西瓦峪村村民谢某言在自家宅基地养羊78只,存在羊圈积存粪污异味及噪音问题。经协调,养殖户同意搬迁。
属实        1.责令该养殖户立即清理积存粪污。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成博山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合理选址,全力帮助养殖业户尽快完成搬迁。
    完成搬迁任务。阶段性办结
7D3ZB20240724018来电    周村区南郊镇常旺村XXX在村西南侧破坏生态环境在基本农田处违法占地,建设永久性建筑房屋,自然资源局向法院诉讼后与2022年9月19日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要求15日内拆除但至今未有拆除,要求尽快拆除;2004年XXX在没有自然资源局临时占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非法挖土卖土,占用毁坏村内基本农田64.06亩,地名为洋灰桥,要求查处。周村区生态    7月26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周村区南郊镇常旺村韩某违法占地建设永久性建筑房屋一事,已由法院判决拆除,情况属实。韩某未履行拆除判决决定,南郊镇按判决要求组织拆除时,发现涉诉房屋已于法院判决前出售给李某霞,现因产权转移问题导致无法拆除。
   2.2014年,周村区南郊镇常旺村韩某未经批准非法取土卖土,情况属实,实际涉及基本农田约6.82亩,其余林地、草地约44.45亩。已对时任常旺村相关负责人员予以党纪处分,并对基本农田复耕到位。目前,未发现非法取土及破坏耕地问题。
属实    1.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积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辖区土地利用监管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破坏耕地行为。
    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阶段性办结
8D3ZB20240724019来电    11点35分来电桓台县马桥镇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号化机浆厂,将部分废水进行外排,环评信息中记录是不进行外排,但现该厂区将部分废水进行外排并在本厂区内循环利用,与环评信息不符,要求查处。桓台县涉水污染        7月25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号化机浆厂现有年产20万吨化机浆项目,2023年7月份通过验收。项目废水主要为化机浆废水和RTO尾气喷淋废水,废水经 MVR、多效蒸发处理后,浓液回收过程产生的白液与MVR冷凝液全部回用于制浆工序,多效蒸发冷凝液与该公司其他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用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其余部分经水质自动监测设施排入外环境。
    经调取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并现场核实,水质数据达标,但存在项目废水产生、输送、回用等环节未建立台账记录、未安装计量设施等问题,待整改到位后进一步核实产、排、用情况。
部分
属实
        1.责令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号化机浆厂在关键点位安装废水计量设施,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记录,确保产生废水合规处理、合法排放;
        2.责成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责令整改到位。未办结
9D3ZB20240724020来电        15点25分来电反映张店区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异味严重,金鼎学府5号楼受影响较大,要求搬离。张店区大气污染        7月24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垃圾房为荣盛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位于荣盛广场北侧。现设有20个垃圾收集桶,其中,生活垃圾桶16个,厨余垃圾桶4个。厨余垃圾存放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张店鑫马物业有限公司将厨余垃圾暂存点调整至东门进行定时投放清运,确保厨余垃圾不落地,减少异味。已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毒除臭、清理保洁;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确保清理保洁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
10X3ZB20240724021来信你好!向领导反映问题如下:
    一、路面开挖后回填质量差、沙化,扬尘问题且存在无手续开挖问题。2024年1月15日,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油坊街104号门前对面路东侧路牙石上水泥路面被开挖,回填质量差,现路面沙化,存在扬尘问题,同时该路面开挖时未办理相关手续。
    二、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新星超市,违规占用绿化带,违规建设宣传广告牌,破坏市容市貌。
周村区
淄川区
扬尘        7月25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7月25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5日,大街街道办事处爱国社区王某坤因光伏安装施工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王某坤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将道路恢复原状。目前,因前期维修质量问题部分路面出现破损,王某坤正在组织施工维修。
    2.反映位置位于双杨镇新星超市杨寨店门前,该超市将广告牌建于门前绿化带处,情况属实。
属实    1.责令王某坤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路面修补;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督导,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3.责令新星超市杨寨店拆除广告牌,对占用绿化带恢复原状,现已完成整改;
    4.责成双杨镇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按期完成路面修复,解决路面沙化、扬尘问题。阶段性办结
11X3ZB20240724022来信你好!向领导反映问题如下:
        一、路面开挖后未恢复原貌存在扬尘问题且破坏绿化带问题。
淄博高新区鹿港青年城,因雨污分流工程改造,路面切割后发现不合适重新填平,造成路面破损不平,又将雨水管道北移,导致排水效果不好,施工方还把绿化带破坏,并没有恢复。而且雨水管接入市政总管网,现在下雨小区下大雨暴雨都会出现倒灌,现在小区门口路面也没有恢复,只是简单填上。
        二、淄博市周村区爱国养老院夜间吼叫噪音扰民且管理不到位问题。
现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爱国养老院夜间管理存在问题,对于二楼中间居住的人员夜间疑似没有专人值守管理,在2022年至2024年7月8日夜间分别有两位居住人存在长时间整小时吼叫,影响别人休息。
        三、淄博市高青县田镇大街路面坑洼不平,存在扬尘问题,雨天积水,异味问题。
    四、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和黄河路中间护栏腐蚀、破损,存在粉尘问题。
高新区
周村区
高青县
噪音
        7月26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7月25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7月25日, 高青县组织田镇街道办事处、县交警大队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高新区鹿港青年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雨水管道位于1#楼北侧道路中间位置,沟槽开挖后发现设计雨水管道位置与该小区给水管道、消防管道线位冲突,故将雨水管道位置调整至道路北侧绿化带内。雨水管道建设完成后采取临时回填措施确保通行,因物业未确定绿化带恢复方案故道路及绿化未恢复。
    2.爱国社区老年公寓存在居住人员夜间长时间整小时吼叫的现象属实。经查,吼叫老人为一人,因病情原因,夜间存在不睡觉、吆喝等问题。前期,该养老公寓采取派专人夜间陪护、更换北面房间等措施,但效果甚微。目前,经老年公寓与家属沟通,已为该老人办理了离院手续,已不在该公寓居住。
    3.高青县田镇大街因年久失修,导致出现路面破损、道路扬尘、雨季积水问题,未发现异味问题。
    4.高青县因芦湖路、黄河路护栏损坏,县交警大队已于2024年7月8日组织拆除换新,截至7月25日已更换完毕。
部分属实



    1.责令城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程,立即开展小区门口道路沥青路面恢复,待物业确认绿化恢复方案后尽快完成绿化带恢复;责成建设局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责令爱国社区老年公寓加强夜间值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加强对老年公寓的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责成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待雨季结束后实施路面维修,维修工程结束前,及时清理路面积尘、积水;
    4.责成高青县交警大队加强相关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1.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小区门口道路沥青路面,绿化带恢复方案确认后一周内完成恢复;
    2.加强养老公寓夜间管理,减少噪声扰民;
    3.按道路维修要求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12X3ZB20240724023来信    一、6月5日世界环境日这天,淄博市周村区政府网站公示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10107)整改情况即周村区市民之家大厅夏季、冬季空调问题偏低、过高,节能工作不到位。可现在周村区市民之家现夏季温度偏低,墙壁上的温度表显示的数字都不同,这样的温度仪器还有什么作用?且冬季市民之家温度偏高,存在环保公示问题整改不到位、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问题。
    二、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办事处辖区内的东门路193甲2号对面有三棵行道树树冠被砍伐了,问一下此行道树砍伐的原因同时需进行补种树。
    三、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大庄社区经过旧村改造后,2024年1月,居民搬进了新楼房。现大庄回迁房未入住,楼顶质量堪忧,出现了沙化、脱皮、粉化、开裂等问题,遇风存在扬尘问题。现还未入住,楼顶就出现了这些问题。如2号楼1单元楼顶。诉求:1)此安置房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进行验收的有哪些部门,其验收结果是否合格2)相关部门给出楼顶出现沙化、开裂的原因,为什么其它街道的安置楼、商品楼没有出现这种问题?3)如何解决刚交工的安置房楼顶出现的沙化、脱皮、粉化、开裂等问题。
    四、公共道路上熬制沥青异味扰民。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办事处辖区内的体育场路周村体育馆门口处路牙石上人行道上停放着多辆机动车,载有熬制沥青的工具,散发着沥青味,异味扰民。
    五、小区路面沙化扬尘问题。淄博市周村区嘉源逸景小区,小区建成2008年左右,现小区路面沙化厉害,地下停车场更是尘土飞扬,每天回家都要经历一场“沙尘暴”,有的楼面起皮掉墙皮。
    六、周村区王村镇彭东污水处理站、鑫煜发木炭厂污水设施运行及治理提升方面存在不足。
周村区大气污染    7月25日,周村区组织相关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市民之家使用中央空调供热或制冷,按要求鼓励执行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设定要求,存在工作人员或办事群众因体感承受差异调整空调面板设定温度的情况。
    2.周村区东门路3棵行道树因自然死亡进行了补种,为提高补种树木成活率,进行了截干。
    3.周村区大庄社区回迁房因去年冬天雨雪冻融原因出现群众反映问题,目前已通过部分基础设施单项验收,整体验收工作未完成。
    4.周村体育馆门口现场停放载有熬制沥青工具的车辆,存在异味。
    5.周村区嘉源逸景小区存在小区路面破损沙化、地下停车场卫生保洁不到位、5号楼墙皮脱落问题。
    6.周村区王村镇彭东社区污水处理站于2021年3月竣工并投运,由淄博金锣水务有限公司运维管理,目前设施运行正常,水质达标。周村鑫煜发木屑厂位于该污水处理站南侧,从事生物质燃料加工,无工艺废水,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1.责成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加强节能政策宣传,完善空调温度设定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2.责成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补种树木管理,提高成活率;
    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责令施工方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公示,按方案要求整改到位;
    4.大街街道办事处已责令载有熬制沥青工具的车辆立即驶离,下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丝绸路街道办事处责令嘉源逸景小区物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卫生保洁相关制度,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业主居住环境;
    6.王村镇、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责令淄博金锣水务有限公司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针对反映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13X3ZB20240724024来信    一、现周村区部分工业企业临近居民区,存在异味废气和环境噪声等环境问题,居民区与工业区临近,多数仅一墙之隔或一街之隔:如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增塑剂、聚季铵盐项目距离西塘社区约84米: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距离胜利社区居民楼约37米: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距离碧桂园翠世家住宅楼约25米: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距离尚名苑、聚恒名都约77米:淄博泓润纺织印染的生产车间距离建安公司宿舍楼。马村住宅楼约14米。
    二、淄博市周村区唐槐雅居书苑13号楼一单元在2到4楼的公共楼梯上饲养犬、日夜狗叫、猫叫噪音扰民,而且猫狗散放,随意在楼梯和电梯里跑,拉尿,异味扰民。
    三、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办事处辖区内的体育场路周村体育馆门口处慢车道摊贩经营,影响市容环境。
    四、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58号门前沿街门头存在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环境问题。
    五、箱外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垃圾箱脏异味问题、垃圾箱缺盖子异味散发问题。淄博市周村区永安办事处辖区内的育才路25号门前垃圾箱存在箱外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垃圾箱脏异味问题、垃圾箱缺盖子异味散发问题。
    六、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海月龙宫物流港内冷库存在污水问题、异味问题。
    七、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西涯村卫生室存在未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专用包装问题。
    八、现淄博市周村区永安办事处区内的杨树行(路名)南头有施工,对柏油沥青路面进行了开挖,对东侧绿化带进行了开挖,对路牙石上的人行道进行了开挖。存在开挖土方未覆盖,存在扬尘问题。
周村区大气污染    7月26日,周村区政府组织相关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淄博泓润丝绸有限公司所在地块现状工业厂房保留用地,后续将变更为居住用地。企业周边居民小区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上述5家企业均存在临近居民区异味及噪声问题。
    2.周村区唐槐雅居书苑13号楼1单元2层至3层的楼梯间有饲养宠物痕迹,异味及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3.体育场路周村体育馆门口处慢车道上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属实。
    4.东门路58号为奥斯电动车店铺,存有在门前公共区域维修电动车、店外存放杂物的情况。
    5.永安办事处辖区内的育才路25号门前垃圾箱存在清运不及时,有异味情况。
    6.海月龙宫物流港冷库清理冰霜时,将混杂着海鲜汁液的冰霜堆放在雨排口,自然融化后流入雨水管网,导致异味产生。
    7.西涯村卫生室曾存在未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专用包装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现未发现上述问题。
    8.永安办事处区杨树行高压线路入地施工时,存在开挖土方未覆盖和扬尘问题。
属实    1.责成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在控规编制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业用地对周边居住用地的影响。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相关企业监管,减少异味、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2.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小区物业加强监管,督促业主文明饲养,及时消除异味,减少噪音扰民;
    3.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占道经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业户禁止店外经营;
    5.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责令环卫工人及时进行垃圾清运及冲洗作业。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倡导居民文明投放;
    6.北郊镇人民政府责令海月龙宫物流港冷库立即清理雨排口的冰霜,将混有海鲜水产汁液的污水排放到污水排口,采取密闭作业减少异味。责成北郊镇人民政府对海月龙宫冷库加强巡查,完善制度,解决污水混流和异味问题;
    7.责令西涯卫生室治疗室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专用包装,责令北郊镇和区卫生健康局加大检查力度,督导相关单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8.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施工方按照时间节点恢复沥青路面,绿化带补种绿植,施工时采取雾炮、苫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针对反映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14D3ZB20240724025来电        17点03分来电反映高新区西六路恒大御澜庭小区噪声扰民,因与济青高速相邻,受到影响较大,2022年小区交房时承诺做好隔音保障,至今未安装隔音设施,而济青高速南侧小区已安装隔音障。要求安装隔音设施,降低噪声。高新区噪声污染    7月26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御澜庭项目位于西六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西五路以西,由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于2019年4月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将外窗玻璃设计为三玻两腔,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该项目与济青高速公路距离较近,存在噪音影响。在销售前期开发商对安装声屏障(隔音板)进行过宣传,计划通过安装声屏障(隔音板),降低噪音。
属实    1.责令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前期销售宣传承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如期安装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
    2.责成区建设局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的施工安装。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未办结
15D3ZB20240724026来电        18点59分来电反映张店区御澜庭小区紧邻青银高速,距离30米,受噪声影响较大。恒大地产交房承诺的三玻两腔,交房两年半只落实了窗户,其他隔音设施未安装。曾向市政热线、山东高速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请求解决噪声问题。高新区噪声污染    7月26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御澜庭项目位于西六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西五路以西,由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于2019年4月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将外窗玻璃设计为三玻两腔,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该项目与济青高速公路距离较近,存在噪音影响。在销售前期开发商对安装声屏障(隔音板)进行过宣传,计划通过安装声屏障(隔音板),降低噪音。
属实    1.责令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前期销售宣传承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如期安装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
    2.责成区建设局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的施工安装。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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