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二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8-11 17:34:43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件共计48件(重点关注案件0件)。截至8月11日12时,已办结23件,阶段性办结22件,未办结3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48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二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803727来电    桓台县荆家镇东孙村东南角静雅餐具厂往井内排放污水,要求查处。桓台县    8月4日,桓台县组织荆家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深水井为桓台县荆家镇静雅餐具清洗服务部水井,井深约60米,位于该单位门口北侧并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D370321G2023-0001。水井内安装潜水泵一台,井池内铺设取水管一条,水管安装超声波流量计一套,井池四周做水泥防渗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停产,部分设备已拆除,水井内无污水排入,井池内无排水管,未发现向河道内排水痕迹。
部分属实    1.责令桓台县荆家镇静雅餐具清洗服务部加强该水井管理,严禁污水排入,严防向河道排水;
    2.责成荆家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加强该水井管理,严防污染水源。已办结
2D3ZB20240803728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拓源公司以征地名义在该村私自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4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3D3ZB20240803729来电    张店区柳泉路与淄河大道路口北侧500米路西垃圾中转站异味扰民、垃圾洒落路面造成污染,要求取缔。经济开发区大气    8月4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店区柳泉路与淄河大道路口北侧500米路西垃圾中转站为一环卫公司停车场,环卫机扫车清理的地面垃圾暂存此处,定期进行转运,雨季来临,造成异味产生,沿路地面未见散落垃圾。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限时清理现有垃圾,禁止继续在此暂存垃圾,减少异味扰民;  
    2.责成傅家镇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4D3ZB20240803730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以复垦和整治土地名义买卖石头,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4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5D3ZB20240803731来电    沂源县石桥镇黄墩河村邵久波在东桥峪口和东山果园处深埋(40米深处)有害垃圾,表面已用好土覆盖,污染生活用水,要求严查。沂源县固废    8月2日,沂源县组织石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沂源县立即对东条峪口、东山果园2处点位组织开展现场挖掘查勘工作,挖掘发现有填埋物。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随即开展溯源调查,初步查明填埋嫌疑人为邵某某,并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邵某某供述:2020年左右,将收购的废品填埋至东条峪口、东山果园;县卫生健康局已对周边区域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继续挖掘确定填埋量,对填埋物进行溯源排查和环境状况调查,加快周边地下水水质检测进度,组织开展评估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属实    1.沂源县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科学精准整改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2.责成石桥镇人民政府对已挖掘出的填埋物采取防雨淋、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发生次生污染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开展填埋物溯源排查、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论证等工作;责成县卫生健康局加快推进地下水水质检测进度。
    按照工作职责推进各项任务,研究制定科学精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6D3ZB20240803732来电    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王朱村村民薛某全盗用蜂山公园太湖石,要求处理。临淄区生态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王朱村村民薛某全,于2019年10月1日入职淄博临淄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任职蜂山公园绿化工。2024年3月18日,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虎山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薛某全2020年前后,盗用蜂山公园太湖石。民警现场核实,未发现有石头被盗情况,且反映问题已过治安案件追溯时效(6个月)。经联系淄博临淄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反馈2022年6月,该公司接到举报薛某全偷盗蜂山公园的石头,随后辞退薛某全,并追缴2块石头。
属实    1.责令淄博临淄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严防出现偷盗行为;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临淄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管督导,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3.责成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进一步加强辖区治安巡查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已办结
7D3ZB20240803733来电    张店区鲁泰大道以北、裕民路往南200米淄博齐帆篷布有限公司内焚烧祭奠用的元宝,异味扰民严重。张店区大气    8月4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齐帆篷布有限公司已不再生产经营,原厂房被个体工商户“张店顶银百货商行”承租,主要经营日常百货用品,其中包含祭奠用的元宝、纸钱等。在现场发现一处祭祀用的焚烧炉,存在用焚烧炉焚烧祭祀用品问题。
属实    1.责令张店顶银百货商行业户停止焚烧行为,防止异味扰民,业户承诺以后不再在院内焚烧祭祀用品;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宣传引导文明祭祀。
    停止焚烧行为,防止异味扰民。已办结
8D3ZB20240803734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业王东村张子沟附近有许多倾倒的建筑垃圾、有人倒卖黏土,再用垃圾填埋,要求查处。临淄区固废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业王东村张子沟实际为业旺东村獐子沟,位于金山镇业旺东村西北侧、冯北路以东,占地面积3.45亩,地类为裸岩石砾地。金山镇人民政府拟在该处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转运调配场,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核,正在立项。目前,正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土地平整,未发现黏土倒卖情况。
部分属实    1.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按政策要求,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转运调配场,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建筑垃圾消纳、转运调配场建设的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建设完成。
    落实实施方案,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阶段性办结
9D3ZB20240803735来电    沂源县石桥镇石楼村青蓝高速过石楼大桥往东走2千米左右紫草峪子山被村干部和部分村民非法破坏山体,破坏生态,建议现场查看,要求追究责任。沂源县生态    2024年8月4日,沂源县组织石桥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石楼村在东峪实施的龙山蜜薯产业项目、陈维畜禽养殖合作社项目。2023年12月1日,石桥镇人民政府对两个项目的设施农用地备案进行了批复。用地手续批复后,完成了土地平整,还未动工建设。两个项目建设场地及周边未发现超批复范围用地及破坏山体,破坏生态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龙山蜜薯产业项目、陈维畜禽养殖合作社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用地批复标准建设;
    2.责成石桥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设施农用地项目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责成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严格执行用地备案批复制度,规范自然资源使用管理。已办结
10D3ZB20240803736来电    临淄区大顺南一区东北角有个露天垃圾存放处,原来规划是绿地,一直堆积垃圾不清理,要求清理垃圾,恢复绿地。临淄区固废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雪宫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露天垃圾存放处为齐国商城社区大顺花园南一区装修垃圾临时集中存放点,不属于绿化区域,位于1号楼(规划总平面图45号楼)2单元西北侧,于2019年7月开始使用,是该小区唯一的装修垃圾临时集中存放点。现场装修垃圾堆放较多,淄博明都物业有限公司清理不及时。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明都物业有限公司将堆存垃圾清理完毕,做好环境维护和防尘措施,及时清运装修垃圾。目前堆存垃圾已清理完毕;
    2.责成雪宫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淄博明都物业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加强巡查监管,杜绝装修垃圾乱倾乱倒。
    加强管理,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阶段性办结
11D3ZB20240803737来电    张店区柳泉路大东机动车检测站存在虚假检测现象,建议查处。经济开发区其他    8月4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大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傅家镇唐家村柳泉路以东。通过检查该公司检测设备、录像回放、检测报告及淄博市机动车排放环检平台,未发现虚假检测现象,但存在汽油检测线右后摄像头不清晰有污渍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大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定期清理摄像头,并加强管理,规范检测;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开展业务。
    尾气检测机构规范开展检测业务。已办结
12D3ZB20240803738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没有许可证,非法采矿,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博山区生态    8月4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13D3ZB20240803739来电    博山区山头社区XX号楼X单元XXX住户不定期制造噪音,用石头打房顶,噪音较大,在楼道内随意泼洒大小便,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这种状态已持续2年之久,曾拨打12345和110反复协调,一直未解决,要求相关部门介入,恢复正常生活。博山区其他    8月4日,博山区组织山头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被投诉人因患有精神疾病,导致邻里矛盾和纠纷。被投诉人前期车祸受伤,拄拐走路产生噪音,引起邻居不满,敲击楼板产生噪音。被投诉人因疾病有向楼道内泼洒大小便的情况,目前粪污已清理完毕。
属实    1.责令被投诉人家属对投诉人造成的楼道卫生问题及时解决;
    2.责成物业公司加强楼道保洁,保持楼道卫生;
    3.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做好沟通协调,争取化解矛盾纠纷。
    保持楼道卫生,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已办结
14D3ZB20240803740来电    经开区傅家镇西河村西侧有两处大概有四五十亩地,地下掩埋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多次反映过,一直没有合理处理,影响正常耕种,强烈要求督导组现场查看。经济开发区固废    8月4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地点土地地类为林地、果园地,现种植树木。因该地块土地不平整,且地势较低,雨季积水,承包人于2018年使用种植土(含少量碎石、砖块)进行平整。碎石、砖块已于2021年进行过清理整治。2024年8月4日对西河村西侧两处现场挖点勘探,共挖掘勘探14个点,现场未发现地下掩埋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西河村村委加强各类垃圾管控,防止私拉乱倒;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管理,加强巡查和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各类垃圾管控,防止私拉乱倒。已办结
15D3ZB20240803741来电    桓台县果里镇东和嘉园小区二期35号楼至42号楼车库外墙处山东鑫炬建工使用建筑垃圾回填,污染环境,要求清理。桓台县固废    8月4日,桓台县组织果里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置位于果里镇东和嘉园二期项目(35#-42#楼),该项目由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19日竣工验收,车库外墙处回填作业于2022年10月完成。经现场问询及调阅当时的施工资料,施工过程中使用素土和三七灰土进行回填。
部分属实    责成果里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大东和嘉园项目监管力度,确保合规合法施工。    依法依规施工。已办结
16D3ZB20240803742来电    淄川开发区望娘社区村南头院内(门口有两座石头狮子)夜间私自生产排放污水,要求查处。淄川区    8月4日,淄川区组织钟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开发区望娘社区村南头院内为一洗涤个体户,洗涤过程产生废水进入沉淀池,定期清运,因受降雨影响,沉淀池废水外溢至门外下水道,情况属实。
属实    1.责令户主采取防雨措施,严禁废水随意外排;
    2.责成钟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管理,并立案处罚。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17D3ZB20240803743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焦庄村东南侧堆放生活及建筑垃圾占用耕地,要求清理。博山区固废    8月4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位于焦庄村东南侧,现场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存,通过区自然资源局核定,堆积垃圾约占用林地0.15亩,已清理恢复完毕。
属实    1.责令环卫公司对此处垃圾进行清理,对分拣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已清理恢复完毕;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清理堆存垃圾,保持现场整洁。已办结
18D3ZB20240803744来电    临淄区乙烯路东方易能化工对面源丰达工贸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且有异味,要求查处。临淄区    8月4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乙烯路199号,于2019年1月份关停,生产设施已拆除。2024年2月份,辛店街道办事处组织清理场地,发现露天的废水池内存有废水,后将废水转移至潍坊市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了规范化处置。清理过程中,将部分拆除垃圾暂存厂房北侧的雨棚下硬化地面上,残留着拆除时洒落的黑色粉性物料,产生异味。
    因现场无人管理,雨水汇集至污水池中,由于池底污泥尚未清理,近期降雨量较大,污水池满溢,混合雨水流至厂外。8月1日,辛店街道办事处已开始组织对厂区雨排口进行封堵,并将污水池内污水收集暂存,待进一步规范处置。
    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厂内无地下水检测井,查看其周边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地下水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未见异常。
部分属实    1.责成辛店街道办事处对污水池内污水及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置,对清理后的水池进行棚盖密闭,对雨棚残留物料进行清理,防止雨污混排,异味扰民;
    2.责成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偷排偷放行为发生。
    落实整改措施。阶段性办结
19D3ZB20240803745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毛家屯村绿能垃圾发电厂未办理异地转移手续跨区域收垃圾,要求查处。临淄区其他    8月4日上午,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协议,负责收集处理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高青县的生活垃圾。经现场查看并抽查车辆进出厂的监控录像回放、查阅外来车辆纸质台账,未发现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有接收规定区县范围外的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加强出入车辆管理,按协议范围发放通行卡;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对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检查力度,按协议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 
    按协议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已办结
20D3ZB20240803746来电    博山区柳杭路鲁耐窑业排放化工异味扰民严重,要求治理。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4日,博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企业为山东耐材集团鲁耐窑业有限公司,距山耐小区约600米,主要产品是耐火材料。涉气环节为隧道窑、梭式窑烧制耐火材料工序,废气经干法脱硫、催化还原法脱硝(SCR)、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8月4日检查发现的氨水装卸过程中氨水泄露问题已整改完毕。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在窑炉内喷氨时,氨逃逸数据不稳定,造成短时异味问题。已组织开展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督性检测。
属实    1.责令山东耐材集团鲁耐窑业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做好氨水装卸和窑炉喷氨量管控措施;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及频次,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根据检测结果,督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频次,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1D3ZB20240803747来电    张店区湖田镇上湖村北楼区墙外堆放生活垃圾有异味,要求及时清理。张店区大气    8月4日,张店区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上湖村北楼区东墙外沿墙根有生活垃圾,有异味。
属实    1.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清理该处垃圾,现已完成整改;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上湖村北楼区居民加强宣传引导及监管,保持环境卫生。
    清理生活垃圾,减少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2D3ZB20240803748来电    淄川区西河镇淄博俊琪木材加工厂占用耕地乱搭乱建,且排放污水,要求查处。淄川区    8月4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俊琦木材加工厂位于西河镇广仁村,已办理用地手续,地类为工业建设用地,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现象;企业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建设生产,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生产;
    2.责成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已办结
23D3ZB20240803749来电    大街街道办事处周隆路927号往北50米开始至北侧路口路面沙化严重,坑洼不平且引起扬尘,要求铺设沥青,解决扬尘问题。周村区大气    8月4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位置位于爱国花园小区北侧铁路桥涵下,因铁路施工,导致路面破损沙化,存在扬尘问题。
属实    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段路面的路面保洁,减少道路扬尘。    解决路面扬尘问题。已办结
24D3ZB20240803750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破山修路,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绕山修路或修隧道。博山区生态    8月4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博山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已办结
25D3ZB20240803751来电    高青县黑里寨镇赵官村修高速搅拌站夜间拉运撒漏、扬尘严重,要求处理。高青县大气    8月3日上午,高青县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县交警大队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搅拌站位于高青县黑里寨镇堤外季家西300米,是庆云至章丘高速路工程配套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扬尘防治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经查阅2024年以来企业物料收购台账、过磅单、现场监控等资料,存在夜间生产、利用车辆运输物料情况,未发现有“百吨王”车辆运输情况。对周边道路巡察,部分道路存在积土、碎石子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进出门口设置提示牌,防止车辆超载运输和物料撒漏问题发生;
    2.责成县交通运输局按规定在附近村庄路口设置提示牌,提醒大载车辆绕行。责成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加强对附近村庄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对大载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完成道路清理。已办结
26D3ZB20240803752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九顶矿业有限公司粉性物料露天堆放,不盖防尘网,露天装车,扬尘较大,还存在超载现象,建议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临淄交警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九顶矿业有限公司实为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齐鲁化学工业园区创业创新产业园。现场核实,存在粉性物料露天堆放、物料覆盖不全、露天装车等问题,产生扬尘;存在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问题。
属实    1.责令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湿法作业,粉性物料封闭存放或采取加盖抑尘网等降尘措施。露天装车时采用雾炮等设备降尘,对出入车辆及路段及时洒水冲洗,杜绝施工扬尘问题,禁止超载车辆上路;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3.责成区交通运输局、临淄交警大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超载车辆。阶段性办结
27D3ZB20240803753来电    张店区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现已暂停使用,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距离居民区太近,后期还会产生异味、噪音等,要求必须搬离。张店区其他    8月4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垃圾房为荣盛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位于荣盛广场北侧。原设有20个垃圾收集桶,其中,生活垃圾桶16个,厨余垃圾桶4个。自7月24起对厨余垃圾实行“垃圾不落地”方案,转移至商场东门投放厨余垃圾,保证厨余垃圾不过夜并进行每日消杀;其他生活垃圾运输时产生噪声。该垃圾站已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验收通过,符合相关要求。
属实    1.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生活垃圾清运规范,对垃圾房进行起底式保洁,杜绝垃圾存放过夜不清运,产生异味;7月27日已设立垃圾清运车限速禁鸣标志,降低噪声,已整改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减少异味和噪声扰民。已办结
28D3ZB20240803754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线与环评审批不符,生产线与生活区距离太近,没达到安全距离,且排放有毒气体及粉尘,对身体造成很大影响,多次反映过,有检查就停工,无检查就正常工作,根本问题没有解决,要求督导组到现场核查。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4日,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电炉熔化、抛丸、清砂工序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浇铸工序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另一处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经问询了解原因为市场订单不足,未发现“有检查就停工,无检查就正常工作”情况。查看该企业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该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对其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
    关于“生产线与环评审批不符,生产线与生活区距离太近”问题,前期核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状评价)时,已发现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处于案卷审查阶段。
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做好密闭生产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企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监督性检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快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确保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9D3ZB20240803755来电    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山东齐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车辆豫BE3**挂从该厂转运未经处理危废废旧的催化剂,要求查处。高青县固废    8月5日,高青县组织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8月4日该公司将经焙烧炉高温处理后的含镍焙烧渣交由豫BY3**挂运输车辆运至山西某环保公司进行工艺试验。按环评要求,该焙烧渣应进入下一段高温熔融工序。该车辆及含镍焙烧渣已于8月5日4:10返回山东齐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停放。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齐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要求。
    严格加强固废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固体废物。未办结
30D3ZB20240803756来电    周村区永安办事处辖区内育才路130号门前施工后路面清理不彻底,且有凝固的水泥块,被车辆碾压后产生扬尘,要求清理路面水泥块,并冲洗路面。周村区大气    8月4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育才路130号路面水泥块为居民修缮房屋残留水泥凝固导致,施工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目前,已对水泥块清理完毕并对地面进行冲洗。
属实    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保洁。    妥善清理路面凝固水泥,确保地面整洁。已办结
31D3ZB20240803757来电    桓台县荆家镇大元村村油井处的两条沟渠使用建筑及化工垃圾填埋,要求核实并查处。桓台县固废    8月4日,桓台县组织荆家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大元村东油井两侧沟渠位于荆家镇大元村东南角纯梁采油厂金家油田金32-斜2#油井两侧。2021年5月桓台县荆家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紧邻油井西侧的沟渠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地块调查结论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无危险废物填埋或堆放情况,填埋物主要来源为大元村拆除危房、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郭家村旧村改造建筑垃圾,东岳大酒店西侧建筑工地挖楼槽,大元排沟治理工程,小清河疏通防汛工程。通过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中未发现异常超标现象,该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正在进行油井两侧剩余三条沟渠地块场地环境调查。
部分属实    1.责令荆家镇人民政府对油井两侧剩余三条沟渠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责令纯梁采油厂加强金家油田金32-斜2#油井现场环境管理,按要求及时拉运产生的废水和固废,禁止外溢污染土壤;
    2.责成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沟渠地块周边巡查力度,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阶段性办结
32D3ZB20240803758来电    淄川经济开发区火炬能源为重点排污单位,偷排生产废水,且废气未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要求查处。淄川区    8月4日,淄川区组织钟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淄川分公司位于淄川经开区工业园,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企业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联网,经现场检查无偷排废水情况。企业未列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无需安装废气在线设施,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钟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已办结
33D3ZB20240803759来电    双杨镇华坞村东山垃圾厂在陈某信祖坟旁堆放垃圾,要求及时清理。淄川区固废    8月4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中铁十局张博铁路改造工程淄川段弃土场位于双杨镇华坞村,堆存张博铁路改造工程中产生弃土,受工程进度影响弃土场已于6月底停止使用。弃土场边界距离陈某信祖坟约20米,现场查看发现,弃土堆放不规范。
部分属实    责成双杨镇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对堆场边界整理并苫盖抑尘网,目前已完成。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已办结
34D3ZB20240803760来电    张周路碧桂园东商业街伟琳超市北道路严重破损,且有扬尘,要求治理。周村区大气    8月4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碧桂园东商业街伟琳超市北侧的人行道与沿河路的路口部分受损。目前已对受损路面进行苫盖,防止扬尘产生。
属实    1.责令碧桂园物业公司加强碧桂园小区路面的管理,完成路面修复工作;
    2.责成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问题整改到位。
    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35D3ZB20240803761来电    周村区永安街道杨树行子6号门前往北10米路东侧路牙石上的道路泥土裸露,存在扬尘问题,雨水冲刷泥污路面,要求对路牙石以上的路面进行水泥罩面,同时清理路牙石上的土堆及废弃的水泥管,修补缺失的路牙石。周村区大气    8月4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杨树行子6号门前以北存在裸土、扬尘问题。
属实    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裸土进行覆盖,完成地面硬化和路牙石修补。    解决道路裸土问题。阶段性办结
36D3ZB20240803762来电    临淄区齐都镇尹家村西南方院内私自加工塑料泡沫,且粉尘及异味扰民,要求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院落为临淄区齐都镇伟伟塑料制品厂,位于齐都镇尹家村南,负责人刘某,2021年1月22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目前主要从事泡沫回收。现场发现,院落东侧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冷压机工作产生粉尘不能完全收集,未发现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临淄区齐都镇伟伟塑料制品厂对东侧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杜绝粉尘扰民情况发生;
    2.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该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按要求完成整改。阶段性办结
37D3ZB20240803763来电    周村区青年路办事处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建筑垃圾堆放2年无人清理,要求清理。周村区固废    8月4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所反映的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实为君悦府小区规划用地,现场有部分建筑垃圾。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属实    1.责令君悦府小区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责成青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该区域巡查检查,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38D3ZB20240803764来电    周村区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建筑垃圾堆放2年无人清理,要求彻底清除。周村区固废    8月4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所反映的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实为君悦府小区规划用地,现场有部分建筑垃圾。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属实    1.责令君悦府小区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责成青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该区域巡查检查,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39D3ZB20240803765来电    周村区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南侧有许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相关部门去处理只是在垃圾上方盖上一层鲜土,并未对垃圾进行清理,要求将垃圾彻底清除。周村区固废    8月4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所反映的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实为君悦府小区规划用地,现场有部分建筑垃圾。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属实    1.责令君悦府小区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责成青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该区域巡查检查,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40D3ZB20240803766来电    沂源县开发区羽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私自排放未达标污水,污染环境,要求查处。沂源县    8月4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羽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由悦庄镇民营工业园搬迁至此,目前正在建设,还未投产。现场未发现私自排放未达标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羽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环保要求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三同时”要求规范建设。
    加强监管,防止废水直排环境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
41D3ZB20240803767来电    沂源县南崔线山东鲁科物流有限公司对过石料厂东侧破碎塑料,噪音、异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沂源县噪声    8月4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沂源县南麻强刚纸板切割厂,位于县南麻街道齐家屋村,主要从事废旧塑料袋和塑料管回收,场地内安装1台破碎机进行破碎作业。厂区外堆放废旧塑料袋和塑料管,产生异味,生产车间未密闭,破碎过程产生噪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属实    1.责令沂源县南麻强刚纸板切割厂立即将堆放在厂区外的塑料制品进行清理,消除异味影响,现已清理完成;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生产作业时关闭车间门窗,降低噪声影响;
    2.责成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南麻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废旧塑料回收点的监管,防止噪声、异味扰民问题。
    按要求完成噪音、异味问题整改。阶段性办结
42X3ZB20240803768来信    2024年以来,葛洲坝桓台水厂厂长曾某良安排葛洲坝桓台水厂李某以及崔某勇多次进出在线监控站房采用挂瓶子等方式调节出水在线指标。其中COD,总氮都有超标记录,出水到达多少,可以询问水厂检测人员黄某菲,荆某凯。建议直接进入水厂分别谈话拿到第一手资料。同时葛洲坝淄川水厂也存在出水指标超标的问题。并且两个水厂的在线检测都是一家单位,已经形成了利益链条。请领导们查查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的罪人吧!桓台县、淄川区    8月4日,桓台县组织唐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淄川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属于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子公司,在线运维单位由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招标,同为江苏绿叶环保科技仪器有限公司。
    经问询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崔某勇(因公休电话调查了解),并查阅2024年4月以来视频监控(保存时限为3个月)、在线水质数据,未发现采用挂瓶子等方式调节出水在线指标的情况,存在COD、总氮在线小时值超标问题,日均值均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经问询黄某某(因公休电话调查了解)、荆某凯,并调阅2024年以来实验室人工检测数据,未发现超标记录。
    经对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日均值超标排污、干扰在线监测数据等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加强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管理,确保在线数据真实准确;
    2.责成唐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保障废水稳定达标,数据真实准确。已办结
43X3ZB20240803769来信    临淄区金山镇涧西村民杨某金霸占公墓南废弃石窝、石灰窑等地收购危废垃圾填埋,从中获利。临淄区固废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馈的位置位于临淄区金山镇涧西村村西采石形成的矿坑。经调查,杨某金自称为该矿坑承包人,但未与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现场发现,该矿坑内倾倒有建筑垃圾及石膏等物质。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取样,并对石膏的填埋深度和边界进行勘探,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属实    1.责令杨某金立即停止填埋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废弃石坑的管理,根据调查结果做好处置工作;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依据勘探结果,指导金山镇人民政府制定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并对杨某金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4.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金山镇人民政府对建筑垃圾填埋区域进行土壤监测,根据结果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依法查处,按要求完成整改。未办结
44X3ZB20240803770来信    西八路与王舍路交叉路口君临天下小区北门内停车场路面没有硬化,下雨后道路泥泞,车辆经常陷入泥巴里出不来,天晴了会带出很多泥巴,导致小区内路面非常暴、每天尘土飞扬,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
    停车场内每天都有货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一堆一堆的乱放,物业收钱不管老百姓死活,建筑垃圾中混着还有塑料袋、废油布、编织袋、建筑垃圾随处可见,并大面积覆盖地面,污染土地,最可恨的是有一个废弃厕所,到处是屎,隔着800米都熏死人,成心不让业主停车,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给我们生活造成不便,强烈要求将北门停车场路面进行硬化。让物业拆除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建设的栏杆。优化生活环境,方便停车是我们最大的需求。
    还有一个就是小区垃圾桶臭气重天,没有人管,垃圾堆放成山才开始清理,给我们低楼层居民造成苍蝇蚊子满天飞,不敢开窗户。垃圾桶配备不全,地下车库经常出现生活垃圾。请督促物业合理配备垃圾桶。
经济开发区固废    8月4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停车场”为政府储备用地,并非小区停车场,君临天下小区部分居民将私家车停放在此,由于该地块尚未确定开发用途,目前无法进行硬化。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存有装修垃圾、塑料袋、废油布、编织袋等垃圾,有开发商施工遗留废弃厕所1个。该小区设置垃圾收集点14处,配备垃圾桶65个,能够满足居民投放需求,存在部分居民乱丢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春申物业管理公司对各类垃圾及废弃厕所进行清理,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物业公司管理,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落实整改措施,营造良好生活环境。阶段性办结
45X3ZB20240803771来信    现举报山东坤昱岩基公司(民营)在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渭头河庄(渭一村、渭二居委会、华龙居委会)泉头村东山封山育林区内,实施对外承包大面积开山采石卖石。严重破坏了淄川母亲河般河之源渭头河的绿色生态环境。淄川区生态    8月4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柳泉石灰石矿位于龙泉镇渭二社区东,属于存续矿山,采矿权人为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该矿正在进行基建,预计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现场核实该矿基建位置位于批准矿区范围内,非封山育林区。
部分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施工作业;
    2.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企业巡查监管,防止生态破坏。
    落实管控要求,防止该项目出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已办结
46X3ZB20240803772来信    临淄区金山镇涧西村民杨某宝霸占吴胡同的西沟、涧西村的东沟收购有害垃圾填埋,从中获取高额利润。杨某宝为了收购有害垃圾将吴胡同、涧西村共用的排洪沟渠完全堵塞,毁灭填埋政府种植的竹子、排洪管道等,直接危胁到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多次向上级反映,上级有关部门只是叫杨某宝在填满垃圾的上方盖了一层土,不知道那个部门给杨某宝办理了土地手续,现上面盖上了铁皮屋,做煤炭、水泥沙子等建材生意。我听说杨某宝还是占用政府划定的林保地。临淄区固废    8月4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位置位于涧西村东北,为天然形成的沟渠,土地地类为林地,共计3114平方米,沟内设有排洪管道。经核实,涧西村民杨某宝自2023年8月起占用填埋,毁坏竹子等植被,并建有铁皮棚,存放煤炭、石粉等物料,未办理用地手续。排洪管道现已被覆盖,不具备排水条件。现场裸露处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随机挖掘两处,发现存在石膏填埋情况。
属实    1.责令杨某宝立即停止填埋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填埋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指导杨某宝按要求完成整改,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各类垃圾违规填埋;
    3.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用林地进行依法查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置;
    4.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填埋固体废物的问题依法查处,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固体废物倾倒填埋。
    依法查处,按要求完成整改。未办结
47X3ZB20240803773来信    博山区白塔红绿灯以东,环北路白塔国土所西邻道路边各类垃圾存量极大,垃圾严重污染当地环境与生态面貌。博山区固废    8月4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位于白塔镇饮马村、因阜村,为中博城项目预留地拆迁现场,现场堆积拆迁遗留建筑垃圾和部分生活垃圾。
属实    1.责令拆迁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责成白塔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同类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清理堆存垃圾,保持现场整洁。阶段性办结
48X3ZB20240803774来信    反映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环境检测中的造假行为。
    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方式就是去现场把需要上传省检测监管平台的点位照片拍下来,然后就不需要再去现场实际检测、而是人回到家里或公司按频次要求再上传翻拍的采样照片给省环境监管平台,并出具假的检测报告,他们比对监测更是胡编乱造,时间、次数都对不上,更可恨的是采样人员不去现场让受检企业人员把采样现场拍个视频或照片给他们,采样人员在家里再操作软件上传监管平台需要的照片,然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采样人员或业务员自备伸缩排气筒,有的企业没有治理设备、没有采样口、没有排气筒环澳的采样人员就用自备排气筒拍照上传或者不生产、治理设备不开的照样上传假照片。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采样人员到受检企业大门口和采样点拍个照片就走,根本不按照规范采样,照样出具假检测报告;还有,采样人员去企业采土,他们在路边随便抓把土、照个相,就出假检测报告。采样人员去企业采水,但根本不去企业,弄瓶矿泉水,通过造假软件合成照片,再出假检测报告。两个公司都用造假软件采样,使用造假软件后一天能干8家企业。同一采样设备上午在烟台,下午就到了菏泽。还有,有的企业明知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造假还用他做检测,就是贪图价格便宜,这些企业有的是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使用造假软件检测报告的重灾区有潍坊、东营、临沂、菏泽、淄博、滨州、烟台、青岛。建议派员认真检查,对山东尚水检测有限公司所做的检测全覆盖检查,倒查三年:
    1.重点查采样人员出入厂时间看是否去现场了没有和采样时间以及间隔时间(看厂区摄像头);上传照片是不是翻拍的?
    2.通过比对区域的探头查比对时间,采样设备是否换样品?
    3.查采样设备机器留痕、查采样时间长度、气体体积是否足量?
    4.查实验室的用药量以及曲线、标线、机器留痕、标准物质和易制毒、易制爆的购买发票?
    5.查同一台采样设备在同一时间内或时间相近是否出现在不同采样现场?
    6.查采样人员只在同一时间内是否出现在不同地区、不同采样现场,拍照只有侧身、背影的都是造假;查该公司从业人员的保险和劳动合同?
    7.查采样的频次应该狠查企业,通过企业反查检测公司;
    8.查实验室分析人员的人数是否和所承担分析任务是否匹配,山东尚水检测有限公司一年出检测报告万余份。
    9.现在该检测公司非常猖狂,无所惧怕,公开造假。严查地方保护和保护伞。查出造假的就吊销资质、重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也建议对其他第三方检测公司也做上述问题的严查,净化检测。
淄博市其他    8月4日,各区县(含功能区)组织区(县)市场监督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和山东尚水检测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点为潍坊市。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点为淄博高新区,公司资质认定证书、检测仪器设备、岗位人员检测能力,符合开展检验检测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该企业自2024年7月起为高新区参保缴费企业,经查询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及社保缴费系统,截至7月底,企业共有40名在职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纳社会保险。
    群众反映的三家企业均在淄博市开展第三方检测业务,通过检查实验室现场和查看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视频监控,发现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两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XH2023122002和FXH2023102403)显示颗粒物检测频次只有一次,不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要求;某业主公司2024年6月3日的在线检测平台视频监控显示,颗粒物采样过程存在无人值守、采样不规范问题,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要求;同时存在向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检测报告不及时问题。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辖区内企业环境检测报告,存在记录表负荷未填写、无噪声声源类型等问题,报告(编号RT2023101731)疑似存在监测频次不足问题。另外,发现存在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不完整、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监测频次不足问题、标准物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委托山东环澳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尚水检测有限公司和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测工作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监督被委托方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责令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责成各区县市场监督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环境检测机构检查力度,强化环境检测工作人员监督,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进一步规范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检测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阶段性办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