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四批)办理情况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受理 方式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目标 | 是否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D3ZB20240805813 | 来电 | 周村区碧桂园翡翠世家小区92号楼,北侧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与2024年8月5日凌晨2点左右开始偷排废气,且雨季时该厂区周边均会有黑色发臭的污水,异味扰民,要求查处。 | 周村区 | 大气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碧桂园翡翠世家小区92号楼北侧为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阻燃纺织材料生产加工,生产废气已配套喷淋+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光氧等处理设施。查阅废气检测报告,数据达标。查阅企业车间视频监控,8月4日夜间24时至8月5日8时该企业主要废气产生工序未生产。该企业产生废水主要为染整工序,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排入城市管网。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未发现厂区周边有发臭污水,经询问,强降雨时存在雨水路面积存,水质浑浊的现象。 | 属实 | 1.责令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企业监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3.责成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降雨期间加强对该路段管网疏通。 |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馈问题。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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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3ZB20240805814 | 来电 | 博山区域城镇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有异味的问题,答复告知由于企业订单不足,是周一至周五进行生产,但相关部门是周六到达进行调查处理的给出答复告知无异味,表示周一至周五生产时有还有异味,要求周一至周五之间生产时到达处理。 | 博山区 | 大气 | 2024年8月6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制造销售,生产设备为硫化罐1台、硫化机6台,配套催化燃烧治理设施。硫化工序在密闭罐体中进行,硫化结束、开罐取料时释放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企业依据订单间歇性生产,近期因订单需要,于7月31日、8月2日组织夜间加班。8月5日,企业安装生产车间视频监控,经调阅录像资料显示,该企业自8月5日10时至今未生产。 根据7月31日委托开展的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收集风速达标,有组织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苯、恶臭气体(氨、臭气浓度)”达标。目前,已根据群众反映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恶臭气体(硫化氢)指标进行监督性检测。 | 属实 |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治理设施;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发现环境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责成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继续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并根据监督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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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3ZB20240805815 | 来电 | 博山区池上镇桃化溪山谷内周边饭店较多,导致该处店铺均往桃化溪内排放污水,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水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池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郝峪沟”是池上镇郝峪片区的山体排水沟(桃花溪),两侧共有12家餐饮单位,均配有垃圾桶、公厕、污水收集池或收集罐,对餐余厨余生活垃圾、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公司转运处理。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排入污染水质的情况,未发现随意大小便现象。 根据8月5日、6日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符合《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鲁政字〔2000〕86号)》要求。 | 属实 | 1.责令该区域12家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置; 2.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督导餐饮单位引导消费者文明就餐、文明如厕,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3.责成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水体清洁、水源安全。 | 规范污水和垃圾处置,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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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3ZB20240805816 | 来电 | 淄川区罗村镇山东创大钢丝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是使用酸清洗钢丝,但清洗时添加的清水剂量少达不到清水功效,导致污水直接排出,且私自打井用水冲洗钢丝,太河水库和地下水两处水加在一起时勾兑的清洗剂量数不达标,要求查处;该企业经常往外排放废水,废水超标,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水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创大钢丝制品有限公司主营胎圈钢丝、复合管钢丝等钢丝制品,产品通过水槽水洗、盐酸槽酸洗、水槽水洗、热水槽水洗等清洗工段洗净后进入下一阶段,该过程产生废水和废盐酸,该公司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工艺废水外排;废盐酸进入储罐暂存,协议第三方处理,经调阅其处置台账和现场查看,未发现擅自外排问题。区水利局现场抽取企业用水水样测量,确认该单位使用水源为专供水单一来源,无自备井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自备井混合用水问题。正组织对其周边区域有无暗管情况进行勘测。 | 部分属实 | 1.责令山东创大钢丝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生产作业; 2.责成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水利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
5 | D3ZB20240805817 | 来电 | 临淄区乙烯北路淄博灵芝化工,经常私自偷排化工淤泥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 临淄区 | 固废 | 8月6日,临淄区组织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乙烯北路8号,现有25000吨/年液体氯化稀土项目。生产过程中化选废水、碱解水洗废水经中和、调节后,板框压滤产生污泥,经鉴定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污泥贮存库中,并与11家公司签订了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协议。 2023年共产生污泥66841.69吨,转移处置66841.69吨,转移至淄博市淄川良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综合利用处置;2024年至今共产生污泥37410.11吨,转移处置37410.11吨,转移至淄博市淄川良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综合利用处置。 现场发现,该公司板框压滤环节露天盛装污泥过程中洒落地面,清理不及时,存在雨水冲刷造成流失的隐患。 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中石化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厂区雨水排放至齐鲁化学工业区3号排洪沟,最终汇入乌河。查看该公司外排雨水自行检测报告,指标未见异常,未发现污染水源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控,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对板框压滤环节进一步采取密闭措施,污泥产出及盛装严禁露天作业; 2.责成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防污染水源情况发生。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杜绝水源污染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
6 | D3ZB20240805818 | 来电 | 淄川区将军路办事处前来村2层楼西侧杨树林处,生活污水常年就地排放,已经形成大片污水区,异味扰民蚊蝇渍生,要求治理。 | 淄川区 | 水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前来村二层楼西侧杨树林处共5排31户居民,居民生活污水由家用化粪池沉淀后,污水上清液汇集到集体公用化粪池,因抽污不及时公用化粪池溢流,污水和雨水在杨树林低洼处形成雨污水体,滋生异味和蚊虫。 | 属实 | 1.责令前来村委对溢流污水进行清理,喷洒药物消除异味和灭虫,后期定期抽运化粪池污水; 2.责成将军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清理进度,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 彻底清理,实施除味,保持环境卫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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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3ZB20240805819 | 来电 |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博山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以复垦退林的名义爆破山体开采石头,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生态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砂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由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拍卖竞得,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项目实施完毕后,通过复耕、复绿、复种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并增地增收,促进当地乡村振兴。 项目施工方与山东同利爆破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区域内的爆破施工协议,该爆破公司已在公安部门备案,具备相关资质,未发现非法爆破作业行为。 | 部分属实 |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苫盖、洒水、车辆冲洗等扬尘管控措施,根据村民生活作息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音和扬尘污染;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3.责成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定期对该项目涉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违法使用爆炸物行为; 4.责成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此类项目施工要求,维护生态环境。 |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维护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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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3ZB20240805820 | 来电 | 淄川区寨里镇葫芦台村,村东侧500米处有人使用大型挖掘机开采石头进行售卖,破坏山体,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生态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棚锐灵芝有限公司中草药种植一体化项目,位于寨里镇葫芦台村一处废弃矿坑,已办理设施农地手续。截至目前,项目未动工建设,未发现破坏山体售卖石头问题。 | 部分属实 | 1.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建设施工,严禁出现私开滥挖、破坏植被行为;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 防止出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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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3ZB20240805821 | 来电 | 高青县天府名城小区14号楼前垃圾站,异味扰民,要求拆除。 | 高新区 | 大气 | 8月6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天府名城小区物业为淄博天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号楼前垃圾站为原有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而成,垃圾站周边卫生清理不及时,导致出现异味。 | 属实 | 1.责令淄博天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垃圾站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保洁,现已整改完成;加强日常垃圾清理管理工作,减少异味,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及时清理垃圾,减少异味。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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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3ZB20240805822 | 来电 |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8月5日上午9点左右该企业向外直排废气,异味扰民,要求尽快查处。 | 博山区 | 大气 | 2024年8月6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电炉熔化、抛丸、清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和VOCs,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另一处排气筒排放。 经问询了解企业依据订单情况间歇式生产。调阅视频监控显示,自7月31日以来企业未生产。查看该企业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该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 核查环评手续时,发现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状评价)与现状不符,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处于案卷审查阶段。 | 部分属实 |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令企业对废气收集管路及治理设施定期巡查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率和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企业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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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3ZB20240805823 | 来电 | 周村区王村镇郭家村村南山上有村民私自开采挖石,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 | 周村区 | 生态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王村镇郭家村村南山上存在村民私自开采挖石问题。2023年11月区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并处罚款。目前已强制执行。 | 属实 | 1.责令王村镇郭家村严格管理,严禁非法开采矿石; 2.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辖区巡查监管,依法打击无证开采行为。 |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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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3ZB20240805824 | 来电 | 天津路淄博市妇幼保健医院放射机房防护工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豆腐渣工程,没有环评手续及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导致放射科员工血液异常,白细胞低、肝功、肾功异常,且未按正规流程上报,要求核实并查处。 | 张店区 | 辐射 | 8月6日,张店区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位于张店区北天津路66号,安装使用射线装置13台,其中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1台(Ⅱ类射线装置),CT、DR、牙片机等射线装置12台(Ⅲ类射线装置)。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Ⅱ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由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CT、DR、牙片机等射线装置均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该院放射机房防护工程分别由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桦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施工,2020年1月通过了竣工验收。该院委托山东卫健辐射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山东华卫健康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现有辐射工作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根据2023年至2024年近期检测报告,该院新院区13台射线装置机房外辐射水平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求。该院委托山东卫健辐射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根据2024年出具的检测报告,该院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外照射剂量均符合《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标准要求。经走访该院放射科部分工作人员,均反映无血液异常,白细胞低、肝功、肾功健康异常情况。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确保辐射水平稳定达标; 2.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辐射安全。 | 已办结 | 无 | * |
13 | D3ZB20240805825 | 来电 | 淄川区昆仑镇马庄村淄博精卓机械厂有两个厂区并共用一套环评手续,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其他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精卓机械厂生产厂区位于昆仑镇马庄村村西北,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负责人在本村东侧另有一处院落,现场核查该院落用于储存物料、存放废旧设备,存放的废旧设备均已无法使用,未发现生产痕迹。调阅东侧院落用电情况,2024年1月变压器已报停。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精卓机械厂严格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东侧厂区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用于生产;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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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3ZB20240805826 | 来电 | 沂源县印象书香小区外排污管道处往外排放污水,有异味,要求查处。 | 沂源县 | 水 | 8月6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因近期连续降雨,印象书香小区污水支管线与市政污水主管线连接处地面塌陷,导致管线接头脱节,有污水渗漏,产生异味。 | 属实 | 1.责令沂源县印象书香小区物业修复管线脱节部位,对渗漏点位进行清理,消除异味。目前已完成整改; 2.责成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修复管网脱节部位,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发现的问题处理到位。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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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D3ZB20240805827 | 来电 | 临淄区金山镇王寨东村九鼎矿业、金日矿业私自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 | 临淄区 | 生态 | 8月6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九顶矿业实为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后停产至今,现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现场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行为。 金日矿业已于2015年12月底政策性关闭,关闭后未发现生产行为。因补偿纠纷于2024年3月临淄区人民政府与原金日矿业达成和解协议,由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关闭前生产的石料外运,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前,不得私自开采;严格按照和解协议要求,依法处置原金日矿业石料;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私采、盗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杜绝私采、盗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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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3ZB20240805828 | 来电 | 周村区南郊镇陈路生活区饮用的自来水是地表水且有水锈,不符合饮用标准,要求核实并更换自来水。 | 周村区 | 水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陈路生活区实际为西陈小区,共有11栋楼418户,未办理自来水开户手续,使用村自备井入户供水,小区建设1台净水处理设施,保障居民日常饮用。通过走访问询,入户自备井水存在水锈多情况。已对自备井水取样送检,水质检测结果尚未出具。目前,正在对接自来水开户手续办理程序。 | 属实 | 1.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会同区水利局规划西陈小区自来水接入方案,设计接入线路,完成资金测算,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2.责令西陈小区根据资金测算情况制定筹资方案,并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筹集资金。 | 满足群众安全用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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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D3ZB20240805829 | 来电 | 淄川区昆仑镇东高村淄博东茂机械厂东北角长期喷油漆,有异味,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大气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昆仑镇东高村淄博东茂机械厂现有车间均对外出租,厂区东北角车间为一处为郑某租用作为机械加工车间,没有环保手续,车间内存有部分油漆桶以及喷漆设备。经调取其用电记录,该机械加工点自2024年初以来未进行生产作业,准备搬离此处不再生产。 | 属实 | 1.责令郑某拆除并清理设备,限期完成搬离;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监管,确保设备拆除到位。 | 确保该企业设备拆除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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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D3ZB20240805830 | 来电 | 淄川区昆仑镇东高村淄博东茂机械厂西北角车间,每天早上喷漆,有异味,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大气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昆仑镇东高村淄博东茂机械厂已注销,其院内现有车间均对外出租,厂区西北角车间为一处张某租用作为变速箱组装车间,无环保手续,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但地面存在喷漆痕迹。 | 属实 | 1.责令张某限期拆除清理设备,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进行生产;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监管,确保设备拆除到位。 | 确保该企业设备拆除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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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D3ZB20240805831 | 来电 | 周村区王村镇东道村淄博华晟五金有限公司环境脏乱差,噪音扰民,经常发生安全事故,2-3年内有5人受伤,病历均写的是在家受伤,其实是在公司受伤,且是在淄博潍淄医院治疗,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周村区 | 噪声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华晟五金有限公司实为周村华祥机械厂,位于王村镇东道村,主要从事金属零部件加工,生产主要噪声来自冲压工序,查阅企业环境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反映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已整改完毕。经向企业负责人现场问询、厂里4名员工电话问询(该厂近期停产工人未上班),均表示2-3年内没有员工受伤住院治疗的情况,未发生安全事故。经向淄博潍淄医院查询,未发现工伤治疗记录。 | 属实 | 1.责令周村华祥机械加工厂加强现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卫生制度,及时清扫保洁,保持厂区环境整洁; 2.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强化企业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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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D3ZB20240805832 | 来电 | 博山区域城镇北域城村东北角500米左右有块林地,种植有各类树木,镇上修路且没有相关手续,要求农户把林地进行处理,但没有相关补偿措施,破坏生态,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生态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为域城镇计划修建的南京路南延道路,目前仅对该区域土地性质和地上附属物进行前期摸底,项目未立项、未动工建设。该处地块现状为林地(一般商品林),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域城镇计划待该地块形成白地状态,与北域城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后,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和审批。 为保障该项目用地要素,北域城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土地租赁权,按规定给予相关补偿。该村村民刘某军租赁村集体土地种植树木,因补偿款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并诉讼至法院,2024年2月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23)鲁03民终4051号):“刘某军搬出所租赁果园,并返还给原告博山区域城镇北域城村村民委员会”,目前刘某军尚未执行判决。 | 属实 | 1.责令北域城村村民委员会规范用地管理,严守土地红线;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规范推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 严格用地管理,严守土地红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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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D3ZB20240805833 | 来电 | 博山区池上镇郝峪沟整个河沟受周边饭店影响,生活污水,废水直排河沟,吃饭人较多时,产生较多生活垃圾,且有随意大小便现象,特别是周末和雨天污染严重,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 博山区 | 水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池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郝峪沟”是池上镇郝峪片区的山体排水沟(桃花溪),两侧共有12家餐饮单位,均配有垃圾桶、公厕、污水收集池或收集罐,对餐余厨余生活垃圾、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公司转运处理。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排入污染水质的情况,未发现随意大小便现象。 根据8月5日、6日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符合《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鲁政字〔2000〕86号)》要求。 | 属实 | 1.责令该区域12家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置; 2.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督导餐饮单位引导消费者文明就餐、文明如厕,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3.责成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水体清洁、水源安全。 | 规范污水和垃圾处置,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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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D3ZB20240805834 | 来电 | 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山垃圾场有化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各类垃圾,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固废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处为中铁十局张博铁路改造工程淄川段弃土场,位于双杨镇华坞村,堆存张博铁路改造工程中产生弃土,受工程进度影响弃土场已于6月底停止使用。现场有弃土及部分建筑垃圾,前期已进行整理并苫盖抑尘网,未发现化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正组织对该区域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 部分属实 | 1.责令华坞村委做好弃土场的管理工作,防止运入化工及生活垃圾; 2.责成双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监管,依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 | 规范管理,防止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
23 | D3ZB20240805835 | 来电 | 淄川区寨里镇葫芦台村东侧100米左右有块基本农田,21年左右被村委对其附近土地进行挖土卖土,大概估计有好几千方土,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其他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处位于葫芦台村东东首,西葫路南侧土崖头,原为一处石灰窑土崖头,因离公路较近,汛期存在塌方带来的安全隐患。2020年12月7日,经葫芦台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挖掉土崖头,消除安全隐患的决议。挖掘产生的土方作为矿山修复覆土使用,产生资金全部存入村集体账户。 | 部分属实 | 1.责令葫芦台村委严禁私挖乱采,严守土地红线;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出现生态破坏问题。 | 防止出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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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D3ZB20240805836 | 来电 | 张店区齐悦国际二期4号楼,由于雨水管道距离住户阳台很近,有部分居民直接将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道直排地面,造成蚊虫较多,有异味,要求查处。 | 张店区 | 大气 | 8月6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店区齐悦国际小区二期4号楼1单元,涉及雨水管道共29户,由淄博万佳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4号楼1单元602户家中洗衣机排水管误接入雨水管道,直排地面,存在蚊虫滋生、有异味现象。 | 属实 | 1.责令602户业主将洗衣机排水管延长至污水管道。目前已整改完成; 2.责令淄博万佳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雨水管道口进行清理,消除异味,并喷洒蚊虫药消杀,现已整改完成; 3.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 消除异味,减少蚊虫滋生。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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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D3ZB20240805837 | 来电 | 淄川区罗村镇东刘村村东侧1000千米左右万米山洞往北500米左右土地被破坏,破坏土地面积近2千亩,南北方向大约有1500多米,东西大约700多米,破坏生态,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生态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检查及比对影像,群众反映地块面积约400亩,地类为采矿用地,均已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地块北侧为临临高速建设用地(自然资函〔2021〕632号)约200亩;地块中间部分为临临高速临时用地(川自然资字〔2021〕106号)约50亩,现由山高(淄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地块南侧为临临高速公路罗村镇肖家村段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范围,约150亩,已完成治理。 | 部分属实 | 1.责令肖家村委、山高(淄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规范用地,严禁破坏土地行为; 2.责成罗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 严守土地和生态红线。 | 已办结 | 无 | * |
26 | D3ZB20240805838 | 来电 | 博山区泰和花园小区夜间有刺鼻异味,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大气 | 2024年8月6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博山区泰和花园小区,位于博山区中心路西首,距离房家庄工业聚集区约400米,区域内3家涉VOCs排放企业,分别为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博山鼎泰铸业有限公司、博山华友实业有限公司,均配套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经调阅检测报告,3家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7月31日重点对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收集风速达标,有组织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苯、恶臭气体(氨、臭气浓度)”达标。 同时,经过对小区周边巡查,发现小区北侧建有1处生活垃圾收集站,设有垃圾回收箱10个,现场垃圾箱封盖不严,垃圾清运不及时,夜间气压低时有垃圾异味。 | 属实 |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博山鼎泰铸业有限公司、博山华友实业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治理设施; 2.责令泰和花园小区物业加强垃圾回收站管理,及时清理清运,保持现场卫生整洁; 3.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该区域夜间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避免异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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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D3ZB20240805839 | 来电 | 淄川区西河镇中坡地村村南院内路某伟非法占地私自开挖,且露天粉碎石子,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生态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资质机构对路某伟开采现场进行地质勘察,认定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属非法开采,区自然资源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路某伟之妻肖某英将车间租赁给山东临临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使用,曾在此加工石子,因高速路已完成施工,已不再加工,剩余石子已妥善苫盖。 | 部分属实 | 1.责令陆某伟严格履行区自然资源局的处罚决定,在该厂区出入口安装360°监控摄像头,对厂区全方位监控,严禁再有类似违法行为出现; 2.责成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出现非法开采和生产行为。 | 落实处罚决定,严守土地和生态红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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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D3ZB20240805840 | 来电 |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村村内自来水有化工异味,要求查处。 | 临淄区 | 水 | 8月6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敬仲镇钓鱼村村内有化工异味的自来水来源于该村自备水井抽至水塔中的水,该自备水井深约120米,井口封闭完好无破损。 现场发现,该村水塔及村民家水管中水有异味。 8月1日晚,相关部门已接到该投诉,核实后要求该村采取应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该自备井内水源,使用新鲜水源或桶装水供村民使用。目前已接通“同源一网”主管网供水,可确保居民随时取水。对该村周边院落及企业开展排查,暂未发现偷排偷放等行为。 8月2日,委托第三方对水塔中水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常规指标37个项目及非常规指标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除总硬度522mg/L、硝酸盐氮26.4mg/L两项不满足Ⅲ类水标准限值(450mg/L、20mg/L)外,其余指标均满足Ⅲ类水标准限值。 8月6日,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全项目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农药项目再次开展采样检测,同时对水样进行气相色谱-质谱定性半定量检测。目前已完成取样,数据还在分析中。 | 属实 | 1.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快取样监测进度,根据监测结果,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 2.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大该区域周边巡查力度,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3.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加强督促落实,加快钓鱼台村村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 | 按照研究制定的措施方案落实到位,确保用水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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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D3ZB20240805841 | 来电 | 淄川区昆仑镇东高村东茂机械厂产生刺鼻的油漆味,影响环境,建议查处。 | 淄川区 | 大气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昆仑镇东高村东茂机械厂已注销,厂区内现有三个车间均对外出租。 1.厂区西侧车间为淄博璀璨健身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无喷漆要求,现场也未发现喷漆设备及痕迹。 2.厂区东北角车间为一处郑某租用作为机械加工车间,没有环保手续,车间内存有部分油漆桶以及喷漆设备。经调取其用电记录,该机械加工点自2024年初以来未进行生产作业,准备搬离此处不再生产。 3.厂区西北角车间为一处张某租用作为变速箱组装车间,没有环保手续,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但地面存在喷漆痕迹。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张某承诺拆除设备机械,近期搬离此处。 | 部分属实 | 1.责令东茂机械厂区内淄博璀璨健身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环保要求生产,防止污染环境;拆除取缔东北车间、西北车间内设施;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 确保两处违规车间内设备拆除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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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D3ZB20240805842 | 来电 | 博山区石马镇综石村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用树脂砂筑造,VOCS超标,排放有害气体,该厂环评手续与生产地址不符,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大气 | 2024年8月6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电炉熔化、抛丸、清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和VOCs,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另一处排气筒排放。 经问询了解企业依据订单情况间歇式生产。调阅视频监控显示,自7月31日以来企业未生产。查看该企业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该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 核查环评手续时,发现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状评价)与现状不符,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处于案卷审查阶段。 | 部分属实 |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令企业对废气收集管路及治理设施定期巡查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率和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企业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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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D3ZB20240805843 | 来电 | 高新区天府名城小区7号楼14号楼垃圾房清理不及时,排放污水,异味大,要求查处。 | 高新区 | 大气 | 8月6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天府名城小区物业为淄博天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号楼、14号楼垃圾房周边垃圾清理不及时,近期雨水较多,造成污水流出,出现异味。 | 属实 | 1.责令淄博天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垃圾站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保洁,现已整改完成;加强日常垃圾清理管理工作,减少异味;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清理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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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D3ZB20240805844 | 来电 | 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村民徐某国霸占小型水库私自养鱼,且家禽粪便倒入水库,污染水源,该村旁新宇食品有限公司私自往水库内排放污水,要求查处。 | 沂源县 | 水 | 8月6日,沂源县组织西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曹宅水库位于西里镇曹宅村,西里镇人民政府水利站聘用曹宅村村民徐某国为水库管理员,未发现从事人工水产养殖现象。沂源新宇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蜜饯果脯食品的生产、销售,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厂区暂存池内,用罐车抽取用于经济林灌溉。 经调查,曹宅村养鸡户唐某学在将鸡粪运往收购站途中,行至曹宅水库大坝,掉落少量粪便至水库岸坝水沟内,未及时处理,部分随雨水冲入水库。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已组织对曹宅水库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数据达标。 | 部分属实 | 1.责令村民唐某学立即将掉落曹宅水库周边的养殖粪便进行清理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已清理完成;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强对新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管,杜绝外排废水; 3.责成西里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曹宅水库及其周边环境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强化企业监督管理,杜绝废水外排;对掉落粪污进行清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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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D3ZB20240805845 | 来电 | 周村区大街街道爱国新村一巷2号门前对面路南侧路面有泥土裸露,且道路沙化,晴天时存在扬尘,要求对路面铺设沥青,解决扬尘及细小泥块裸露问题,且单独洒水解决不了问题,同时废弃线杆进行清理。 | 周村区 | 大气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爱国新村一巷2号门前对面路南侧有一废弃电线杆,周边有裸土、沙化、扬尘问题。 | 属实 | 1.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清理废弃电线杆,完成地面硬化;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道路的巡查,定期洒水保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解决路面扬尘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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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D3ZB20240805846 | 来电 |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用爆破手段开山卖石头,距离居民区太近,房屋有裂痕,养殖也受影响,整体环境受到一定影响,有检查就停工,没有检查就开工,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生态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砂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由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拍卖竞得,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 该项目爆破作业由有资质的公司实施。爆破过程中对房屋造成一定影响,2024年4月,由鉴定公司对村民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定损,定损结果经受损村民签字认可,此后改用油锤措施替代,不再进行爆破作业。经走访该村全部养殖户,未反馈养殖异常问题。近期因降雨影响项目暂时停工,未发现“有检查就停工,没有检查就开工”现象。 | 部分属实 |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要求,规范项目建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3.责成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定期对该目项进行检查,防止违法爆破作业; 4.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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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D3ZB20240805847 | 来电 | 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杨树行子6号门前往北路东侧路压石泥土裸露且有泥土堆放,存在扬尘问题,雨天有泥水流淌,要求对地面进行水泥硬化,修补缺失的路压石,清理废弃的大口径水泥管。 | 周村区 | 大气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杨树行子6号门前向北东侧存在裸土问题。目前,渣土和废弃水泥管已清理。 | 属实 | 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完成地面硬化和路牙石修补。 | 解决路面扬尘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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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D3ZB20240805848 | 来电 | 博山区域城镇李芽村高速路下路口路南有土堆堵塞排水沟,要求清理。 | 博山区 | 其他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问题位于高速路北出口跨国道205立交桥南侧,排水沟内形成淤泥堆积,清理不及时,排水不畅。 | 属实 | 1.责成区交通运输局立即清理排水沟内堆积淤泥,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做好周边道路排水沟日常巡查,出现问题及时清理,保障排水顺畅。 | 清理排水沟内堆积淤泥,保障排水顺畅。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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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D3ZB20240805849 | 来电 | 周村区淄博碧桂园云璟湾小区门口南北路存在扬尘问题,特别是大风天气比较明显。 | 周村区 | 大气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淄博碧桂园云璟湾小区门口南北路属于待建道路,因该路段苫盖破损,造成该路段出现扬尘问题。 | 属实 | 1.责令碧桂园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加强该路段的保洁工作。目前已完成苫盖修复; 2.责成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问题整改到位; 3.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郊镇人民政府启动道路规划建设方案,解决道路破损扬尘问题。 | 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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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D3ZB20240805850 | 来电 | 淄川区昆仑镇东高村东茂机械每天下午喷漆,附近住户感觉异味较大,建议查处。 | 淄川区 | 大气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昆仑镇东高村东茂机械厂区内现有三个车间均对外出租。 1.厂区西侧车间淄博璀璨健身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无喷漆要求,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及痕迹。 2.厂区东北角车间一处为郑某租用作为机械加工车间,没有环保手续,车间内存有部分油漆桶以及喷漆设备。经调取其用电记录,该机械加工点自2024年初以来未进行生产作业。 3.厂区西北角车间为一处张某租用作为变速箱组装车间,没有环保手续,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但地面存在喷漆痕迹。 | 部分属实 | 1.责令东茂机械厂区内淄博璀璨健身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环保要求生产,防止污染环境;拆除取缔东北车间、西北车间内设施;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 确保两处违规车间内设备拆除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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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D3ZB20240805851 | 来电 | 淄川区洪山镇北工西侧核辐射值超标,异常现象经常出现,疑有人为因素,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反映,要求尽快处理。 | 淄川区 | 辐射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位置位于北工村西南二层居民房附近,7月26日该问题信访人已反映过,7月27日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委托专业机构现场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超标。 | 部分属实 | 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将检测结果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 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 已办结 | 无 | * |
40 | D3ZB20240805852 | 来电 | 桓台县马桥镇木佛村东侧100米淄博玲宝工贸化工公司,距离居民区太近,生产废水直排水沟,附近水生生物无法生存,生产中产生甲醛,对空气也有影响,建议查处并要求该厂搬迁。 | 桓台县 | 水 | 8月6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玲宝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马桥镇木佛村东侧100余米,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有年产3000吨脲醛树脂胶项目(东厂区)、年产50000吨甲醛项目(西厂区)。项目工艺水、前期雨水回用生产配料、吸收等工序,未发现排放现象,生活废水外运至麦王水务处理。在厂区南侧泄洪沟设有雨排口,泄洪沟内水草茂盛。 甲醛项目主要废气成分为甲醛、甲醇、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经“6级水吸收+焚烧”处理后排放;脲醛树脂胶项目主要废气成分为甲醛,经2级水吸收后排放。经调阅检测报告,数据达标。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玲宝工贸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责成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同时加强排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 |
41 | D3ZB20240805853 | 来电 |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附近要修建一条公路,修路会从山体旁边经过,对山体进行破坏,影响生态环境,要求改道修建。 | 博山区 | 生态 | 8月6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 部分属实 |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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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D3ZB20240805854 | 来电 | 桓台县索镇镇杨家村2015年惠民工程修建了一条公路,没有排水沟,雨天时雨水直接倒灌至房屋内,影响基本生活环境,曾多次反映过,调查结果是当时施工人员放错线导致无法排水,要求到现场查看,进行查处。 | 桓台县 | 其他 | 8月6日,桓台县组织索镇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置位于索镇街道杨家村中心东西道路北侧的断头小巷,长70米,宽2米。该巷道无通行功能,目前处于杂草丛生状态。2015年杨家村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因该巷道无通行功能,遂未予以硬化。近日连续降雨导致该巷道积水且排水不畅,浸泡村民房屋。 | 属实 | 1.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硬化提升,确保降雨时道路积水顺道流出,避免雨水浸泡房屋现象; 2.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周边道路路况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解决。 | 确保道路排水畅通,杜绝扰民现象。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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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D3ZB20240805855 | 来电 | 高青县花沟镇雨林管区孙坊村棉花加工厂,无加工手续和相关环保设备,换气扇正对外面马路,经过此处时粉尘较多,影响环境。 | 高青县 | 大气 | 8月6日上午,高青县组织花沟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加工作坊(博客家纺)位于孙坊村东南,为家庭作坊,主要从事棉花加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加工作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自2024年6月25日至今未生产。房屋墙壁上2处换气扇正对外面马路,外排棉尘。 | 部分属实 | 1.责令该加工作坊排气扇安装除尘设备,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杜绝扬尘直排; 2.责成花沟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 | 安装除尘设备,防止扬尘直排。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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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D3ZB20240805856 | 来电 | 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艳阳路中心街吴某某家在门口安装了大台大磨,运行时噪音扰民,要求拆除。 | 淄川区 | 噪声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寨里镇小周村吴某林,在家中从事电磨加工,电磨坊中安装了磨玉米机、磨小麦机、脱皮机,加工时产生噪音,寨里镇已组织开展检测。 | 部分属实 | 1.责令吴某林将加工时间调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减少作息时段噪音扰民;对电磨坊加装隔音棉、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待改造完成后开展噪音检测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与周边群众沟通,主动化解群众矛盾,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 落实防噪措施,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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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D3ZB20240805857 | 来电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学府雅苑小区7号楼,该楼前已有5个垃圾桶,现西侧又被建设小型垃圾回收站,异味扰民,要求整改。 | 沂源县 | 大气 | 8月6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学府雅苑小区7号楼前5个垃圾桶为小区物业设置的垃圾集中收集点。为进一步提升小区卫生环境,小区物业在该处垃圾收集点新建了收集棚,将原有垃圾桶移至棚内,因部分业主将垃圾丢在垃圾收集设施外,保洁清理不及时,导致产生异味。 | 属实 | 1.责令学府雅苑小区物业对垃圾回收站点进行移除,目前已完成; 2.责成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做好垃圾收集点卫生保洁。 | 将垃圾回收站移除,加强垃圾收集点卫生保洁。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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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D3ZB20240805858 | 来电 | 博山区域城镇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5日下午13点左右依旧在随意排放废气,异味扰民,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大气 | 2024年8月6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制造销售,生产设备为硫化罐1台、硫化机6台,配套催化燃烧治理设施。硫化工序在密闭罐体中进行,硫化结束、开罐取料时释放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企业依据订单间歇性生产,近期因订单需要,于7月31日、8月2日组织夜间加班。8月5日,企业安装生产车间视频监控,经调阅录像资料显示,该企业自8月5日10时至今未生产。 根据7月31日委托开展的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收集风速达标,有组织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苯、恶臭气体(氨、臭气浓度)”达标。目前,正根据群众反映诉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恶臭气体(硫化氢)指标开展监督性监测。 | 属实 |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治理设施;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监察力度,发现环境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责成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继续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并根据监督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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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D3ZB20240805859 | 来电 | 张店区房镇镇碧桂园中房天玺苑小区,周边夜间经常会有异味,且8月4日晚上一整晚均有异味,经了解该小区周边以及世纪路青银高速大桥位置较为明显,要求查处。 | 张店区 | 大气 | 8月6日,张店区组织张店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碧桂园中房天玺小区东侧500米为山东天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皂化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加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停产中,经查阅台账及监测报告,均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8月6日夜间对山东工泵电机有限公司、山东朗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检查,均未生产;同时对周边区域及企业进行了夜间VOCs走航监测,山东工泵电机有限公司西北侧VOCs数据异常,峰值达850.36μg/m³,山东工泵电机有限公司于8月4日对喷漆房及车间地面清理卫生,使用洗料清理车间地面及喷漆房的漆渍,并对地面粉刷地平漆,现场有异味。 | 属实 | 1.责令山东天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工泵电机有限公司、山东朗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周边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责成张店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强化管理,达标排放,减少异味。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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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D3ZB20240805860 | 来电 | 淄川区西河镇中坡地村,路某伟非法占用农用地80余亩,已经处理40余亩剩余40余亩还未有处理,要求尽快处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盗采占用的耕地内的黏土,进行售卖,要求查处;在厂房内无手续破碎石块,露天堆放8千余吨且无任何防护措施,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生态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资质机构对路某伟开采现场进行地质勘察,认定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属非法开采,区自然资源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路某伟之妻肖某英将车间租赁给山东临临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使用,曾在此加工石子,因高速路已完成施工,已不再加工,剩余石子已妥善苫盖。 | 部分属实 | 1.责令陆某伟严格履行区自然资源局的处罚决定,在该厂区出入口安装360°监控摄像头,对厂区全方位监控,严禁再有类似违法行为出现; 2.责成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出现非法开采和生产行为。 | 防止出现非法开采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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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D3ZB20240805861 | 来电 | 经济开发区傅家镇黄家村凯盛湖公园南侧的污水管道,自2021年开始常年往公园和农田泛水,臭气熏天异味扰民,造成农作物无法生长,期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有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 经济开发区 | 大气 | 8月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事业部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针对傅家镇黄家村凯盛湖公园南侧的污水管道泛水问题进行排查,污水管网在该公园西南侧,未发现污水管网溢流。近期降雨频繁,该处地势低洼,存有积水,积水处位于黄家村居民聚集处西北侧500米,未发现影响农作物生长情况,经走访附近村民未反馈异味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周边区域巡查,发现管网溢流等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 加强巡查和管理,避免产生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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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D3ZB20240805862 | 来电 | 临淄区九鼎矿业的下属公司今日矿业、万豪矿业和徐旺矿业,私自开采矿山破坏山体进行售卖,要求查处;今日矿业每天夜间私自运输开采矿山,要求查处。 | 临淄区 | 生态 | 8月6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九鼎矿业实为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后停产至今,现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未发现私自开采矿山的行为。 今日矿业实为金日矿业,金日矿业已于2015年12月底政策性关闭,关闭后未发现生产行为。因补偿纠纷于2024年3月临淄区人民政府与原金日矿业达成和解协议,由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关闭前生产的石料外运,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的行为。 万豪矿业实为淄博万豪资源再利用开发有限公司,徐旺矿业实为山东邦克资源再利用发展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公司购买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后销售,未发现私自开采矿山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前,不得私自开采;严格按照和解协议要求依法处置原金日矿业石料;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私采、盗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杜绝私采、盗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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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D3ZB20240805863 | 来电 | 沂源县悦庄镇工业园淄博环亚助剂科技有限公司附近有刺鼻的气味,建议查处。 | 沂源县 | 大气 | 8月6日,沂源县组织悦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环亚助剂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悦庄镇工业园,主要产品为皮革助剂中间体、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生产原料为亚硝酸钠、尿素、元明粉、硫酸、氨水、乙二醇等。该公司涉异味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反应、产品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厂界上、下风向4个点位进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最大值为0.49毫克/立方米(标准为:2毫克/立方米),监测数据达标。 | 部分属实 | 1.责令淄博环亚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大该企业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强化监管,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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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D3ZB20240805864 | 来电 |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西尹村,村民某某使用渣土占用80余亩基本农田,号称要进行建设大棚,认为破坏基本农田,要求查处。 | 高新区 | 生态 | 8月6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四宝山街道”西尹村实为宝山管理中心西尹村,反映地块面积约45亩,土地类型为非基本农田,未发现渣土堆放占用情况。 西尹村村委会拟在该地块建设特色种植示范园项目,该项目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目前未开工建设。 | 部分属实 | 1.责令宝山管理中心西尹村委会落实好土地使用各项要求,规范使用土地; 2.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大对设施农用地的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加大设施农用地监管力度,确保村居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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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D3ZB20240805865 | 来电 | 博山区房家庄工业园淄博信义橡胶制品厂,8月5日下午19点42分左右该厂区周边异味扰民,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大气 | 2024年8月6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制造销售,生产设备为硫化罐1台、硫化机6台,配套催化燃烧治理设施。硫化工序在密闭罐体中进行,硫化结束、开罐取料时释放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企业依据订单间歇性生产,近期因订单需要,于7月31日、8月2日组织夜间加班。8月5日,企业安装生产车间视频监控,经调阅录像资料显示,该企业自8月5日10时至今未生产。 根据7月31日委托开展的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收集风速达标,有组织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苯、恶臭气体(氨、臭气浓度)”达标。目前,正根据群众反映诉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恶臭气体(硫化氢)指标开展监督性监测。 | 属实 |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治理设施;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监察力度,发现环境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责成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继续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并根据监督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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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X3ZB20240805866 | 来信 | 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71号反映其邻居吴某某2023年安装三台大型电磨离举报人住房不到3米噪音特别大影响到举报人生活,要求拆除三台设备,还给举报人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 淄川区 | 噪声 | 8月6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寨里镇小周村吴某某,在家中从事电磨加工,电磨坊中安装了磨玉米机、磨小麦机、脱皮机三台电磨,加工时产生噪音,寨里镇已组织开展检测。 | 部分属实 | 1.责令吴某某将加工时间调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减少作息时段噪音扰民;对电磨坊加装隔音棉、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待改造完成后开展噪音检测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与周边群众沟通,主动化解群众矛盾,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 落实防噪措施,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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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X3ZB20240805867 | 来信 | 一、桓台县唐山镇郭家村旧村改造项目自2017年施工至今已有八个年头,工程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给桓台县西城区县容县貌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每当开车路过此处时让人感到心纠、心烦、无奈。长时间的施工也给项目周边环境带来严重的扬尘和噪声污染,给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要求明确该工程何时结束?工程如何开展?并将工程开展、结束的时间节点公示于郭家村委并在桓台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便于群众的监督。 二、建设街西延工程迟迟未开工,西城区在桓台县实验学校就读的学生,只能通过一中附属北侧村属坑洼小道及郭家村地间土路进行通勤,给学生上学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和极大的交通不便。同时土路两侧住满郭家村未能按时回迁的农民,冬季采用燃煤取暖,虽然农民无奈,但却给此片区域的空气造成了污染,对来往上学孩童的身心健康有很不利的影响。希望明确建设街西延工程的详细建设、完成时间,并在周边小区及桓台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长时间公示以便周边居民监督! | 桓台县 | 大气 | 8月6日,桓台县组织唐山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郭家村棚户区改造于2019年开始施工,2021年完成主体建设,2021年至2023年建设室内外配套设施。其施工过程均配备相应的抑尘措施。因施工方资金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停工一年半,未发现噪音扰民问题。 建设街西延工程因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家遗址,目前正在开展文物勘探方案编制工作。郭家村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未及时回迁,部分村民冬季在板房内使用燃煤炉取暖。 | 部分属实 | 1.责成唐山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点位加强巡查,防止扬尘、噪音扰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预计2024年底完成主体内装工程并适时公示; 2.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建设街西延工程进度,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快完成文物勘探保护工作,按序时进度积极推进; 3.责成唐山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清洁能源取暖的替代工作。 | 加强巡查,落实整改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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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X3ZB20240805868 | 来信 | 淄博市偏硅酸钠行业管理为什么执行多重标准? 陶瓷助磨减水剂(主要成分偏硅酸钠),偏硅酸钠2015年应急部列为第八类危险化学品目录。同是一种产品,一样的原料,一样的生产工艺,一样的客户群市场,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分一下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一)按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经过化工项目三评级一评价、四评级一评价,规划、土地、消防验收合格、升级进优。环保由环保部门作为重点监管。安全由应急局作为危险化工项目重点监管。 (二)不按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企业,安全由应急局按没证工贸企业管理。环保由环保部门作为一般管理。(三)没有进入管理程序的,没有环评许可、安全许可,是由政府安全环保部门联合关闭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关而不闭,有关部门对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处罚追责不到位,存在偷着干现象,破坏了正常的营商环境。 | 淄博市 | 其他 | 8月6日,淄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2015年国家将偏硅酸钠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后,淄博市同步将偏硅酸钠生产企业依法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已发证的偏硅酸钠生产企业2家(淄川区),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临淄区)正在进行偏硅酸钠项目建设,尚未进行试生产。 2.应急管理部门对偏硅酸钠生产企业严格统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规范提升,暂未发现按照工贸企业管理的情况。 3.市应急管理局持续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并立即组织区县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曾经举报或处理过的案件进行了重点排查和“回头看”,尚未发现死灰复燃情况,目前全市正在持续排查整治中。 | 部分属实 | 1.加强新建偏硅酸钠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持续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排查,发现非法违法偏硅酸钠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 实现行业企业规范管理。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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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X3ZB20240805869 | 来信 | 反映淄博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19日以一名检查专家的情况调查表为依据,17年8月2日作出淄经开环罚字【2017】2017号行政处罚2万元决定书(当日缴纳)。违反<行政法>第19、21条,依据《法院判决书》支付损害赔偿金10.68万元后,安环局房某、韩某军以金额太少为理由退回,并以关停和重做环评报告为手段索要25-50万元。对我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掩盖另外将危废污水直排厂外的单位。经开区经办人员明知我是代人受过,但到现在7年间从未出面到司法部门做出实事求事的澄清。让我一直被“冤假错案”困绕。 | 周村区、经济开发区 | 其他 | 8月6日,周村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8月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应急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针对2017年群众反映的行政处罚和法院判决问题,已按相关法律程序执行到位。对来信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 部分属实 | 根据调查处理情况,依法处理到位。 |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馈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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