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四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8-03 17:0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件共计95件(重点关注案件0件)。截至8月3日12时,已办结37件,阶段性办结54件,未办结4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95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四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726129来电    淄川区磁村镇金牛模具厂使用燃煤锅炉,位于北小庄村卫生室南200米左右,烟味浓郁,扰民。淄川区大气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金牛模具厂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使用一台生物质燃煤锅炉。
属实    1.责令金牛模具厂立即停止使用该锅炉,按规定要求限期拆除到位;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加强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全域范围违规建设项目和闲散院落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到位;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处理到位。阶段性办结
2D3ZB20240726130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紧邻两个养鸭棚,异味严重,特别是夏天,扰民,要求搬离居民区。  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养鸭户4户,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异味为王某平养殖户鸭棚西侧污水遗撒、徐某光养鸭户鸭棚西侧粪便堆积导致。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户加强现场管理,粪污及时清运,按要求喷洒除臭剂。王某平已清理鸭棚西侧污水、徐某光已清理西侧堆粪;
    2.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防止异味扰民。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3D3ZB20240726131来电    张店区烟厂东路3号中南紫云集小区烟厂路有段污水潭,影响出行;小区西门门口有下水井一直往外溢水,异味较大;小区东门有条河,有污水流入,异味严重。张店区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中南紫云集小区西门有1个污水检查井因管道淤积存在外溢污水导致路面积水,积水较多时溢流入涝淄河。
属实    1.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建局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污水管道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强污水管网和河道巡查力度。
    疏通污水管道,防止污水外溢污染河流。阶段性办结
4D3ZB20240726132来电    张店区孝妇河湿地公园不是汛期的时候有水,一到汛期为了防汛,把水放干,淤泥异味较大,破坏了生态环境,建议保证一定量警戒水位。张店区生态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自6月1日进入汛期至7月25日,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一直处于蓄水状态。受台风影响,为保证汛期安全,气盾闸自7月25日塌坝放水,汛期后将升闸蓄水。
属实    1.在保障防汛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升闸蓄水,保障生态景观需求;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张店区水利局加强日常管理,并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加强汛期工作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已办结
5D3ZB20240726133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李家村附近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厂,长年异味,扰民,要求消除异味。 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镇李家村西南,2018年建成投产。存在垃圾分类水平差、垃圾原生库房顶损坏、夏季垃圾含水量高、运输途中污水滴漏等问题,导致出现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1.责令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对破损原生库房顶进行维修,加强管理,提高异味处理水平,确保异味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加强垃圾运输车进厂道路及周边巡查,发现违规停放及运输情况及时处理;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检查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加强运输车辆封闭运输管理,减少异味产生;
    4.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监察力度,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完成整改措施,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加强运输车辆封闭运输管理。阶段性办结
6D3ZB20240726134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西侧与矿物局交汇处,核辐射值超标,曾经反映过,未得到解决,要求查处。淄川区辐射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位置位于北工村西南二层居民房附近,经信访人现场指认,洪山镇委托专业机构对指认的1个点位进行核辐射检测,相关数据正在出具中。前期,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接到该信访问题,使用智能化χ-γ辐射仪(FD-3013H型)与诉求人对周边开展检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部分属实    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7D3ZB20240726135来电    我住在金晶大道与赵王路路口西北角的怡海云锦小区那边,每到刮东南风的时候,总是能闻到明显的化工异味,特别是晚上(凌晨)的时候,经常能闻到。我怀疑是那边的齐鲁石化工厂(腈纶厂)排放不达标,希望督察组安排人去查一下。高新区大气    7月27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腈纶厂”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项目主要废气工序为罐区、聚合、纺丝及后加工等。其中,罐区、聚合工序废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后加工工序废气经淋洗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经调阅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相关数据均达标。在前期夜间巡查期间,未发现偷排行为;根据7月26日的走航监测报告,无异常数据;走访周边群众,在气压低、下雨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存在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大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高新区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落实管控措施,减少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8D3ZB20240726136来电    经开区银丰玺悦1.北控垃圾站、噪音、污染、异味严重,要求垃圾站尽快搬迁。 2.小区东侧汽配城,产生异味,扰民。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2.马庄汽配城于2009年12月25日投入使用,目前在营商户72家。其中,10家商户设置喷漆房,喷漆房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通过走航监测,未发现明显挥发性有机物高值。现场检查时,部分商户存在漆桶未及时密闭现象,散发油漆异味。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4.加强对汽配城监管力度,落实商户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活性炭废气吸附设施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1.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2.加强对汽配城监管力度,确保商户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9D3ZB20240726137来电   

    1.临淄区朱台镇徐王村公墓南侧村XXX带头挖坑卖土,两三个大坑用生活垃圾填埋,现种植农田;

    2.村北侧大概150米左右,有养殖场的除草坑,用化工废料填埋,现用作农田种植

高新区固废    7月27日,高新区组织高端装备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朱台镇徐王村公墓南侧土地现种植玉米,玉米长势旺盛,经查,该土地原本属于村集体土地,已于2021年承包给村民个人种植。2021年4月18日,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对该土地进行了多处挖掘,只挖掘出腐烂的玉米秸秆,未发现生活垃圾,不存在采卖土方回填生活垃圾的问题。               
    2.徐王村村北侧大概150米左右处,顺道东地块168亩于2012年由东营大地乳业有限公司承包,修建了一个储青池(料草坑),用于储存草料,2018年大地乳业不再承包后,由农户用当时挖掘储青池的土回填,不存在填埋化工废水的情况。2021年4月,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对该处进行了挖掘,未发现化工废料。2021年11月,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反映的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有关指标满足农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部分属实    1.责成淄博市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产业园管理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强对现状耕地的管控力度;
    2.责成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产业园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杜绝生活垃圾填埋问题发生;
    3.责成区环保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入开展钻探、取样、分析工作,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耕地和设施农用地监管力度,确保村居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阶段性办结
10D3ZB20240726138来电    临淄区稷下街道闫家村公墓附近长年堆积生活垃圾,刮风下雨垃圾乱飞,夏天异味严重,要求尽快处理。临淄区固废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闫家村公墓附近由于管理不到位,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夏天生活垃圾异味严重的问题。
属实    1.责令闫家村对公墓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减少生活垃圾乱投乱放;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垃圾及时清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性办结
11D3ZB20240726139来电    博山区东方化工晚上异味严重,有生产污水排放,气味刺鼻,要求查处。博山区大气    7月27日,博山区组织八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淄博市博山东方化工厂,主要生产福美钠,废气污染物为氨、二硫化碳和非甲烷总烃,经六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企业厂区安装有无组织VOCs在线检测设施;喷淋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产生生产废水。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该厂夜间无组织废气在线检测设施运行记录及人工检测报告显示均已达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气压低、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存在异味情况,正在组织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督性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市博山东方化工厂严格落实环保治理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尤其在气象条件不利时,加强厂界范围巡查检测,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
    2.责成八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根据检测结果,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对全区重点监管单位日常巡查力度及频次,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类似扰民问题发生。
     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12D3ZB20240726140来电    张店区西五路与新村路交汇处、西六路与商场路交汇处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大年三十下午烧纸,影响环境。张店区大气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和平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张店区民政局、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大年三十下午张店区西五路与新村路交汇处、西六路与商场路交汇处存在烧纸祭祀现象。2024年4月份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区30个点位设置文明祭祀焚烧炉,在清明节、中元节、除夕等节日重点时间段摆放,设置的点位已覆盖群众反映区域。
属实    1.责成和平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大力宣传引导文明祭祀方式,逐步减少烧纸行为;
    2.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做好周边居民沟通解释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提倡文明祭祀。已办结
13D3ZB20240726141来电    高青县花沟镇店西村奶牛小区养殖宠物犬,犬吠声音较大,扰民。高青县噪声    7月27日,高青县组织花沟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花沟镇店西村奶牛养殖小区崔某民,将奶牛养殖棚出租给孙某波进行宠物狗养殖,现有宠物狗140余只,存在狗吠声扰民问题。
属实    责成花沟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协助养殖户搬迁。现已搬迁完毕。    搬迁完毕。已办结
14D3ZB20240726142来电    周村区沙发市场国际皇冠商城前后面用土堆积了两座假山,刮风尘土飞扬,下雨后泥水外流,影响环境,要求查处。  周村区大气    7月27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沙发市场国际皇冠商城东西两侧存在裸露土地及土堆,为绿化用地,暂未种植绿植,存在扬尘、泥水问题。
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裸土苫盖,修筑路沿石防止泥水外流。目前,已完成裸露土地覆盖,晴天后对路沿石进行修筑;
    2.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阶段性办结
15D3ZB20240726143来电    张店区五里桥生活区43号楼,楼前2-3米左右有个变压器,机器噪声很大,影响生活。张店区噪声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店供电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此变压器于1993年建成使用至今,为五里桥小区6栋楼270余住户供电,存在噪音现象。
属实    1.责成张店供电中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向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强化管理,减少噪音扰民。阶段性办结
16D3ZB20240726144来电    经开区北控垃圾站,距离居民区很近,异味严重,污水外流。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17D3ZB20240726145来电    张店区五里桥小区43号楼有个变压器,距离太近,噪声较大,影响生活,要求搬离。  张店区噪声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店供电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此变压器于1993年建成使用至今,为五里桥小区6栋楼270余住户供电,存在噪音现象。
属实    1.责成张店供电中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噪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向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强化管理,减少噪音扰民。阶段性办结
18D3ZB20240726146来电    张店区翡翠园青年工社门口有个自动洗车机,噪声较大,扰民。 张店区噪声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自助洗车机由翡翠园小区物业公司联合淄博金迈汽车美容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设置,四个洗车机全部开启时噪音较大。
属实    1.责令翡翠园小区物业公司及淄博金迈汽车美容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疏导洗车车辆,减少洗车机噪音扰民;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巡查,规范商户经营;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开展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洗车机管理,减少噪声扰民。阶段性办结
19D3ZB20240726147来电    张店区上海路与鲁泰大道路口有条河,经常散发恶臭,下水道口有污水流入,异味。   张店区大气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上海路与鲁泰大道路口河流为润淄河,因鲁泰大道雨水方沟内存有建筑垃圾,汛期雨水冲刷导致污水入河。
属实    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鲁泰大道快速路施工方将雨水方沟内污水抽排至污水管道,清理建筑垃圾。    清理垃圾和污水,确保河流水质达标。阶段性办结
20D3ZB20240726148来电    张店区杜科火车站上面有几处平房,平房内较多生活垃圾,异味严重。张店区大气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平房原为杜科火车站职工宿舍,现部分出租给个体商户,院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现象,现场有异味。
属实    1.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对租户院内垃圾进行清理,并做好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加强该平房区日常管理,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21D3ZB20240726149来电    张店区东三路和共青团路交叉口东北角夜市,有许多摊贩经营,油烟味较重,噪声扰民,要求整改。  张店区大气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夜市夜间摊贩经营集中,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责成区行政执法局引进规范专业市场化队伍,定时、定点、定制度、定业态,严格管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摊贩及时清退,减少噪音及油烟扰民现象。    加强夜市管理,减少油烟、噪音扰民。阶段性办结
22D3ZB20240726150来电    张店区西四路与考工路西南侧淄博北控垃圾站,噪声污染,垃圾车运输时味道较大,影响生活。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噪声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23D3ZB20240726151来电    经开区淄博北控垃圾站,露天处理,异味严重,没有污水排放管道,污水靠蒸发或随意外流,要求查处。  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24D3ZB20240726152来电    张店区万科翡翠书苑南区北门东侧沿街房五味餐厅、梵天按摩标识灯灯光太亮,影响休息。 张店区其他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五味餐厅标识灯亮灯至每日22点30分,梵天按摩标识灯亮灯到每日凌晨2点,存在扰民现象。
属实    1.责令五味餐厅、梵天按摩标识灯减少夜间亮灯时间,降低对居民的影响,2家单位已将灭灯时间调整至22点,整改完毕;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逻力度,督促商户按时关闭该标识灯,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严格落实亮灯时间要求,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已办结
25D3ZB20240726153来电    经开区北控垃圾站,距离生活区很近,酸臭味严重,要求整改。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26D3ZB20240726154来电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齐悦国际三期北门两侧饭店(羊小品烧烤店、小渔村饭店)随意倾倒厨余垃圾,导致污水横流 ,要求处理。 张店区固废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店区马尚镇齐悦国际三期北门两侧设置有四个垃圾分类亭,共设15个垃圾收集容器,其中11个为生活垃圾桶,4个为厨余垃圾桶,该垃圾收集点由淄博万佳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4个厨余垃圾桶存在不同程度破损,导致污水渗漏,未发现羊小品烧烤店、小渔村饭店随意倾倒厨余垃圾现象。
属实    1.责令淄博万佳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更换新的垃圾收集容器,对垃圾收集点进行彻底清理,并每日定时对垃圾收集点实施起底式保洁。已整改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加强巡查,确保垃圾收集点定期清理。已办结
27D3ZB20240726155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杨上村破坏耕地200余亩用来卖土,认为破坏生态环境。临淄区生态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金山镇白马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位于田旺村西,杨上村西南,属于生态治理类项目,项目治理面积211.5亩(田旺村28亩、杨上村183.5亩),2023年5月12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方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应采取削坡、续坡(对高陡边坡开挖回填至回填区)、回填、覆土、种植等措施。2024年6月,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项目区东侧杨上村范围内取土,造成2.67亩土地耕种条件破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巡查发现并已责令其进行平整治理,现已恢复大豆、谷子等农作物种植。
部分属实    1.责令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施工方案施工;
    2.责成金山镇、区自然资源局做好生态修复项目过程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违法破坏耕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施工,严禁破坏耕地。已办结
28D3ZB20240726156来电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朱家村南河河道淤泥严重,要求清理。周村区生态    7月27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朱家村排水沟,朱家村村委定期组织人员对排水沟进行清理,因清理不彻底,仍存在淤泥淤积现象。
属实    1.责令朱家村立即组织机械对排水沟进行清淤,保证排水畅通;
    2.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长期坚持,及时清淤。已办结
29D3ZB20240726157来电    鲁泰大道与北京路路口中石化加油站隔壁垃圾回收站现场脏乱差,易燃品很多,要求清理。张店区固废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垃圾回收站是个人临时开办的废旧收购点,无相关手续,现场存有大量回收的易拉罐、废塑料、破旧家具等废弃物,现场较乱。
属实    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对该回收点废旧物品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废旧物品清理完毕。已办结
30D3ZB20240726158来电    经开区考公路和西四路北控垃圾站噪音、异味扰民,运输车垃圾水流到路上很臭,要求尽快搬离此处。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噪声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31D3ZB20240726159来电    碧桂园剑桥郡南侧一片杨树林,三月中旬杨絮满天飞,今年3-5月发生了火灾,建议抓紧替换树种。周村区其他    7月28日上午,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碧桂园剑桥郡南侧有约20亩的白杨树,杨絮产生量大,今年4月剑桥郡东门前花坛因杨絮被点燃,烧毁了栽种的迎客松。
属实    1.责成北郊镇人民政府在杨絮产生高发期,加强日常巡查,防范火灾隐患;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修剪、打药、冲洗等措施减少杨絮产生和飞扬,依法采伐近、成、过熟龄的杨树,在今后的绿化规划设计中,选用其它树种进行替代,逐步缩减杨树绿化面积。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已办结
32D3ZB20240726160来电    经开区北控垃圾站,异味较大,之前承诺修建公园,一直没动工,垃圾站也未搬离。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33D3ZB20240726161来电    经开区北控垃圾站承诺搬离,异味较大,建议尽快搬离。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34D3ZB20240726162来电    高青县黑里寨镇刘镇村西北角种植园被倾倒生活、建筑垃圾,影响种植,要求查处。 高青县固废    7月27日,高青县组织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青县黑里寨镇刘镇村西北角树林内存在建筑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责成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清理建筑垃圾,减少对种植影响。已办结
35D3ZB20240726163来电   

   淄博市沂源县新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河里。

    沂源县曹宅村XXXX私自霸占曹宅水库并往曹宅水库内排放动物粪便,污染水源。

沂源县    7月27日,沂源县组织西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沂源新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公司主要从事蜜饯果脯食品的生产、销售,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该企业近期未生产,企业正常生产期间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厂区暂存池内,用罐车抽取用于经济林灌溉。
    曹宅水库所有权为西里镇人民政府,西里镇人民政府水利站聘用曹宅村村民徐某国为水库管理员。群众反映的“向曹宅水库内排放动物粪便,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曹宅村村民唐某学在运输鸡粪途中,掉落少量粪便至水库岸坝水沟内,未及时处理,部分随雨水冲入水库。7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组织对曹宅水库进行了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未污染水源。
部分属实    1.责令村民唐某学立即将掉落曹宅水库周边的养殖粪便进行清理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强对新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管,杜绝外排废水;
    3.责成西里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曹宅水库及其周边环境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强化企业监督管理,杜绝废水外排;对掉落粪污进行清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
36D3ZB20240726164来电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南佛村村民吕某往吕某杰地里倾倒垃圾,认为不合理。淄川区固废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地点位于投诉人吕某杰农田南侧,为寨里镇南佛村村民吕某办公区。吕某倾倒生活垃圾至投诉人吕某杰农田地边,问题属实。
属实    1.责令被投诉人吕某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协调吕某杰达成补偿协议;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管理,对吕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对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监督双方履行达成的补偿协议。
   确保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37D3ZB20240726165来电    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1-3楼正在筹备装修酒店,该酒店东侧紧邻加油站不足30米,认为违反《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第119号公告技术标准。要求禁止在此处开设酒店。 高新区其他    7月29日,高新区组织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消防大队召开现场会议,对转办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情况如下:
    1.问题所述加油站为交运加油站,等级三级。
    2.经现场勘验和查阅档案资料,傅山大厦总建筑面积为38800.3㎡,其中:-1到3层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12363.1平方米(含库房、设备用房),可用作酒店;4-9层为商务办公;10-20层为住宅。
    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B.0.2.7, 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4000㎡小于15000㎡的综合楼属于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
    4.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 4.0.4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与三级加油站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1米。
    5.经现场测量,傅山大厦与加油站储罐、加油机距离均大于15米。  
    综上所述,傅山大厦与加油站虽然小于投诉人所述30米距离,但是符合不低于11米安全间距的规范要求。
部分属实    责成区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标准,对发现违反消防设计标准的项目严格依法处理。并举一反三,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监管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确保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标准,确保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已办结
38D3ZB20240726166来电    张店区东二路淄博信息工程学校东南侧有一处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异味严重,要求处理。 张店区大气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张店区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于2017年8月投入使用,主要承担张店区东部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现由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时产生异味,导致扰民。
属实    1.责令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除臭喷淋设备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人工消杀除臭频次由6次增加到每日8次。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加强除臭喷淋设备管理,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39D3ZB20240726167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北侧有多个鸭棚,晚7点至凌晨异味严重。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养鸭户4户,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异味为王某平养殖户鸭棚西侧污水遗撒、徐某光养鸭户鸭棚西侧粪便堆积导致。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户加强现场管理,粪污及时清运,按要求喷洒除臭剂。王某平已清理鸭棚西侧污水、徐某光已清理西侧堆粪;
    2.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防止异味扰民。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40D3ZB20240726168来电    淄川区海云台小区正北方有个化工厂,晚上异味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大气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异味来源于淄博北工新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审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塞棒,生产过程中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逸散,导致异味。
    因该公司属于间歇性生产,近期处于停产状态,待公司投产后开展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工作。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阶段性办结
41D3ZB20240726169来电    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新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水库,污染严重,并且往水库里投放鸡粪,味道较大,向区县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严肃查处。 沂源县    7月27日,沂源县组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西里镇人民政府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沂源新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公司主要从事蜜饯果脯食品的生产、销售,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该企业近期未生产,企业正常生产期间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厂区暂存池内,用罐车抽取用于经济林灌溉。
    曹宅水库所有权为西里镇人民政府,西里镇人民政府水利站聘用曹宅村村民徐某国为水库管理员。群众反映的“向曹宅水库内排放动物粪便,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曹宅村村民唐某学在运输鸡粪途中,掉落少量粪便至水库岸坝水沟内,未及时处理,部分随雨水冲入水库。7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组织对曹宅水库进行了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未污染水源。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近一年来收到3次群众信访反映,执法人员均及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河流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村民唐某学立即将掉落曹宅水库周边的养殖粪便进行清理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强对新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管,杜绝外排废水;
    3.责成西里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曹宅水库及其周边环境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强化企业监督管理,杜绝废水外排;对掉落粪污进行清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
42D3ZB20240726170来电    1.临淄区凤凰镇张皇路和雪宫路路口,晚上8点以后附近化工厂异味较大,无法开窗通风,影响生活。
    2.临淄区运粮河湿地公园西侧河流内异味较大。
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张皇路和雪宫路路口异味问题。该路口周边淄博冠宏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LDAR报告存在检测漏点16个,淄博清泉工贸有限公司上半年LDAR报告存在检测漏点3个,均已完成修复。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该路口附近走航检测,未发现VOCs指标异常高值。该路口通行车辆主要为化工产品运输车辆,部分车辆随意停靠路边,存在密闭不严或罐口敞开的情况,产生异味。
    2.运粮河湿地公园河流异味问题。运粮河湿地公园水源来自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中水,水质日均值稳定达标。城区雨排管线辛梧干渠也排放至运粮河湿地,存在城区内部分老旧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降雨期间雨污混流的问题,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冠宏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清泉工贸有限公司加大现场环境管理力度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异味扰民情况发生;
    2.责令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入运粮河湿地;
    3.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路口周边企业监管和院落巡查力度,严防异味扰民;
    4.责成区交通运输局、临淄交警大队加大对雪宫路、张皇路等重点路段的路检路查工作力度;
    5.责成区住建局结合后期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推动雨污分流工作;
    6.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7.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对周边企业的监察力度,督促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达标排放。
    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置群众反应问题,消除异味。未办结
43D3ZB20240726171来电    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小庙南侧、东侧山体被破坏,开采,影响生态。 淄川区生态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地点为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2023年8月,村民刘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对徐家村村东侧开采建筑石料石灰岩,情况属实。2023年8月10日,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已对该问题进行查处。
属实    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确保整改到位。已办结
44D3ZB20240726172来电    临淄区太公湖河道,河床上游鹅卵石和沙石被挖走,倾倒建筑垃圾进行替换,位置大致在金山镇到辛店街道河段。临淄区固废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于淄河河道(临淄区金山镇至辛店街道段),为确保行洪安全,临淄区2019至2021年对该区域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了淄河干流治理,根据治理方案设计标高要求进行了清淤疏浚,产生砂石(以鹅卵石为主)约62万立方,未实施回填施工。产生的408912吨砂石由临淄区政府公开拍卖,剩余砂石就地管控,暂未处置。
基本属实    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加大淄河河道巡查监管和宣传公告力度,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    加强管理,严禁倾倒垃圾。已办结
45D3ZB20240726173来电    张店区璀璨珑府小区南侧20米左右空地堆积有大量建筑垃圾。张店区固废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勘验,张店区心环西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西北100米,璀璨珑府小区南侧一围挡空地内,存在装修垃圾。
    2.该建筑垃圾存放点为璀璨珑府小区物业公司设置的装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存在堆积现象。
属实    1.责令物业公司于7月30日前对暂存点内既有装修垃圾实施清运,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业主将装修垃圾存放完毕后及时关门并每半月清运一次,同时做好洒水喷淋降尘措施;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清运建筑垃圾,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阶段性办结
46D3ZB20240726174来电    张店区璀璨珑府小区南门空地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部分进行了掩埋。张店区固废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张店区心环西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西北100米,璀璨珑府小区南侧一围挡空地内,存在装修垃圾。
    2.该建筑垃圾存放点为璀璨珑府小区物业公司设置的装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存在堆积现象。
属实    1.责令物业公司于7月30日前对暂存点内既有装修垃圾实施清运,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业主将装修垃圾存放完毕后及时关门并每半月清运一次,同时做好洒水喷淋降尘措施;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清运建筑垃圾,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阶段性办结
47D3ZB20240726175来电    高青县红项树小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到小区东门往南200米,再往东走150米的河道旁,2022年5月份已用土掩埋。高青县固废    7月27日,高青县组织芦湖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为红橡树小区原物业设置的垃圾暂存点,已废弃并用土覆盖。经开挖发现填埋垃圾为树木、花草修剪产生的枯枝烂叶,未发现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责成芦湖街道对填埋的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清理填埋垃圾。已办结
48D3ZB20240726176来电    博山区悦景台小区北侧1公里左右化工厂区有异味,下午或晚上异味较大,淄博信义橡胶有限公司味道明显,建议查处。博山区大气     2024年7月27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博山区悦景台小区北侧1公里左右无化工企业。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悦景台小区南侧博山区域城镇房家庄工业园。
    由于企业订单不足,周一至周五早7时至下午5时生产,其余时间休息。现场检查时为周六,企业未生产,生产车间内有异味,厂界无异味。经调阅该企业生产台账,生产期间,异味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走访悦景台小区群众,反映该区域未感觉有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车间密闭措施,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及频次,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49D3ZB20240726177来电    高新区御澜庭小区距离青银高速很近,噪声严重,房地产承诺的隔音设施一直未安装,要求整改。高新区噪声    7月27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御澜庭项目位于西六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西五路以西,由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于2019年4月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将外窗玻璃设计为三玻两腔,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该项目与济青高速公路距离较近,存在噪音影响。在销售前期开发商对安装声屏障(隔音板)进行过宣传,计划通过安装声屏障(隔音板),降低噪音。
属实    1.责令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前期销售宣传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
    2.责成区建设局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的施工安装。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未办结
50D3ZB20240726178来电    沂源县大张庄明末峪村南北通道补封堵,无法通行,影响环境。 沂源县其他
    7月27日,沂源县组织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明末峪村南北被封堵的通道实际为村民王某德与西邻两户之间约1米宽的滴水胡同,非村内通行道路,未封堵。王某德家大门口外修建的入户通道是占用自家宅基地,属王某德专有,非公共道路。
    
部分属实    责成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做好与信访人沟通,妥善化解邻里之间矛盾纠纷问题。    妥善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协商化解两家矛盾纠纷。阶段性办结
51D3ZB20240726179来电    周村区丝绸路和青年路路口,宝龙花园商铺户外进行烧烤经营,烟味较大,影响环境。 周村区大气    7月27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丝绸路和青年路路口,宝龙花园小区楼下川友餐饮店,该店于7月6日开始试营业,存在顾客晚间户外烧烤,烧烤油烟影响环境。
属实    1.责令商户立即停止店外经营行为,不得在室外使用产生烟气的烧烤炉、引炭炉;
    2.责成青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油烟扰民。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已办结
52D3ZB20240726180来电    淄博市高青县长盛社区市政设施不全导致雨污混流,认为不合理,要求整改。高青县    7月27日,高青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20年9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长盛社区进行市政配套功能核验,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符合设计使用条件,达到设计要求,已按要求交付使用。经现场查看市政设施齐全,雨水较大时,有雨水漫入污水管网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长盛社区加强巡查,保证雨水排放管路通畅,防止雨污混流问题;
    2.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市政管网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落实管控措施,防止雨污混流。已办结
53D3ZB20240726181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田旺村开山挖土严重,村民未获得任何补偿,破坏生态。临淄区生态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金山镇白马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位于田旺村西,杨上村西南,属于生态治理类项目,治理后土地仍属原村集体所有,因此未涉及补偿问题。该项目治理面积211.5亩(田旺村28亩、杨上村183.5亩),2023年5月12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方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应采取削坡、续坡(对高陡边坡开挖回填至回填区)、回填、覆土、种植等措施,目前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中。
部分属实    1.责令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施工方案施工;
    2.责成金山镇、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严防自然资源流失。
    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施工,严防自然资源流失。已办结
54D3ZB20240726182来电    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大王村西侧淄博齐融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每天下午或傍晚在工厂内粉碎塑料导致粉尘、异味、污水污染严重。高新区大气    7月27日,高新区组织中埠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齐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年密肋楼盖节能模壳项目,主要产品为建筑上使用的密肋楼盖膜壳,生产原料为外购塑料颗粒,不涉及粉碎工序,现场未发现粉碎机,上料及搅拌工序配有固定式布袋除尘器;废气主要涉及挤塑、压制成型工序,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闻到异味现象;生产用水主要是生产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沉淀后,定期清运作农肥使用,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污水污染现象。近期,该公司因生产期间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中埠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巡查监管力度,督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55D3ZB20240726183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磁村西侧(磁马路附近)有人倾倒煤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导致污染严重。淄川区固废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磁马路北首道路两侧堆放有部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未发现倾倒煤灰情况。
部分属实    1.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确保整改到位。已办结
56D3ZB20240726184来电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康家坞村村民孙某某将房屋出租,在房屋加工生产,导致异味严重。淄川区大气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孙某双将房屋出租给淄博鑫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该处房屋进行肉制品加工,制作油渣,配备等离子异味治理设施,车间内有异味。企业目前停产中,待投产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工作。
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阶段性办结
57D3ZB20240726185来电    淄博市临淄区二化生活区夜间有化工异味(疑来源于小区南侧),在此小区南侧辛化路南侧有一家化工厂,要求处理。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二化生活区南侧2公里区域内有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第二化肥厂、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隆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均配套安装高效废气焚烧处理设施及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在线数据达标。核查发现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丁辛醇残液分离装置P102B泵取样口泄漏、丁辛醇残液分离装置B104A泵封头处渗漏物料等问题,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
    2.责成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加大周边企业监察力度,防止异味扰民。
    完成问题整改,加大监察力度,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58D3ZB20240726186来电    反映:废旧电池回收箱不完善,导致市民随意电池,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整改。 淄博市固废    7月27日,各区县(含功能区)组织城市管理部门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目前各村居(社区)已按相关规定开展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设置了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存在废旧电池回收设施布局不合理问题,导致个别群众投放垃圾不便而随意丢弃。
属实    1.责令村居(社区)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实际需求,合理布局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2.责成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阶段性办结
59D3ZB20240726187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唐家坞村村委会南有个加工厂,气味难闻,请求查处。淄川区大气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昆仑镇康家坞村委南侧加工厂为淄博鑫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该处房屋进行肉制品加工,制作油渣,配备等离子异味治理设施,车间内有异味。企业目前停产中,待投产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工作。
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阶段性办结
60D3ZB20240726188来电    桓台县索镇镇东镇村,弹簧厂对面水泥道路上有非常多的垃圾堆放且使用围挡进行封堵异味扰民,要求拆除围挡挪移垃圾堆放位置。桓台县大气    7月27日,桓台县组织索镇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情况位于索镇街道东镇村北侧、弹簧厂南侧。该地块点位系东镇村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现场有围挡封闭,索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定期清运。因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从围挡上方扔进该存放点,近日连续降雨未及时清运,导致异味。
属实    1.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立即将现场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将垃圾堆放点挪移至远离居民区,优化围挡、增设监控摄像头,严防居民私自倾倒生活垃圾;目前已完成垃圾清运;
    2.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建筑垃圾合法规范处置。
    提升建筑垃圾存放点管理水平,杜绝扰民现象。阶段性办结
61D3ZB20240726189来电    博山区白塔镇亚萌宿舍楼,对面污水处理厂距离小区只有15米左右的距离,异味扰民且机械放气的声音较大噪音扰民,向部门反映后互相推脱未有处理,要求挪移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博山区大气    7月27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D3ZB20240725119交办件异味扰民部分相同,已于7月26日阶段性办结。
    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噪音主要是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脱水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
    经现场勘查,周围唯一居民楼为亚萌板簧厂宿舍楼,位于污水处理厂南侧10米左右。经与宿舍楼居民沟通,污水处理厂不定期有噪音产生,影响居民休息。经询问项目负责人,居民反映的噪音问题为污泥泵每隔2—3天自动进行污水反吹造成,每次持续大约1分钟,产生的噪音较大,正常情况下噪音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博山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拟近期对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昼间、夜间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多次接到亚萌板簧厂宿舍楼居民反映金锣水务排放异味、噪音的信访问题,均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进行对接并进行了现场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2023年至今共对金锣水务污水处理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2次,开展监督性监测3次,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与投诉人当面沟通6次,电话沟通10余次,未发现反映的“推脱未有处理”的情形。
属实    1.责令淄博金锣水务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管控异味、噪音产生环节,减少异味无组织挥发和噪音污染。改进污水反吹工序,将反吹时间调到白天进行,降低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责成白塔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噪声和异味扰民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根据检测结果,督促企业整改处理到位。
    确保无组织大气污染物、噪音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62D3ZB20240726190来电张店区人民东路兴桥社区19号楼1单元某室业主,每天晚上使用强光照射影响其他楼层居民生活,要求治理。张店区其他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兴桥社区19号楼1单元301业主为两位老年人,其中一位因患有严重的睡眠障碍,需夜间开灯服药,服药后经常出现忘记关灯情况,导致光线影响到其他楼层的居民。
属实    1.责令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有关情况告知老年人,老年人已承诺减少夜间亮灯,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减少夜间强光影响。已办结
63D3ZB20240726191来电    淄川区双沟镇白沙村山东铭城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往外排放加工砖的废水,且使用废坑加工泥料污染水源。淄川区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铭城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双杨镇白沙村,该企业利用陶瓷废料、水泥、石灰生产新型保温墙体材料。企业产生的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作为配料用水回用。企业使用的陶瓷废料来自双杨镇陶瓷磨边废料堆场,装入制浆罐后加水搅拌制浆,不涉及地下水污染影响。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按照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杜绝废水外排;
    2.责成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
    确保无废水外排。已办结
64D3ZB20240726192来电    淄博市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大辛花园7-9号楼路面升级改造搁置1年多,尘土及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博山区固废    7月27日,博山区组织城西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大辛花园小区7-9号楼为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管沟回填,居民能够正常出行。按照改造计划,将于9月底前完成道路沥青罩面。经现场核实,路面存在尘土,未发现建筑垃圾。
属实    1.责令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立即清理路面尘土,抑制路面扬尘,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路面建设;
    2.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该改造项目监管,监督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路面铺设。
    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完成路面铺设,保证铺设质量。阶段性办结
65D3ZB20240726193来电    淄博市沂源县东沙沟新区党校对过每逢阴历初一、十五市民在东沙沟村大门口烧纸,污染严重。沂源县大气    2024年7月27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东沙沟村城中村改造后,村民搬入东沙沟社区,部分村民存在烧纸祭祀习惯,在小区外路边进行烧纸祭祀活动。
属实    1.责成历山街道办事处督促东沙沟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按照网格化管理,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对社区居民入户发放倡议书,利用村(社区)公告栏、居民微信群等渠道不间断宣传;
    2.责成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在道路、广场、公园和小区内祭车祭路、焚烧纸钱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生活的不文明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文明祭祀。阶段性办结
66D3ZB20240726194来电    淄川区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西侧三民新村内无下水管道和厕所,导致该村40余户业主只能自行挖坑排便,废水直接下沉存在水污染,要求治理。淄川区    7月26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区域现有平房43套,于1990年建设,其中23户在建设时有排水沟,20户无排水沟。43户无厕所,设计使用临近的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公共厕所。
    经过多年使用,原有排水沟已淤堵严重,居民自行设置家内厕所后,生活污水无法顺畅排水。
属实    责成洪山镇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该区域污水主管网的铺设。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区域污水主管网的铺设,解决居民诉求。阶段性办结
67D3ZB20240726195来电    博山区五阳湖东侧山上有人员在无手续进行开矿,使用大型机械及上百辆车辆运输石灰石尘土飞扬,存在粉尘污染且非法开矿,要求查处。博山区大气    7月27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由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联合批复,实施主体为石马镇人民政府,经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为淄博锦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已于2023年底完成159.43亩新增耕地报备入库,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项目产生的石料,除本项目使用外,剩余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公开拍卖,不存在无手续非法进行开矿情况。
    前期项目施工和运输过程中已采取抑尘措施,配备1台多功能大方量洒水车、3台小型新能源水车、8台洒水车、26台雾炮定时对项目内道路进行降尘。经调查,扬尘污染问题主要原因是运输车辆装卸及运输行驶过程产生。施工单位已安排专人监督检查进出运输车辆冲洗效果,并定时对路面和装车过程进行洒水降尘,对裸露土地和堆存物料进行了苫盖。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锦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不需要施工的裸露土地进行苫盖,在项目区周边区域安装防尘围挡,定期清理施工便道,并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施工单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
    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已办结
68D3ZB20240726196来电    周村区盛世国际小区A区11号楼地下车库内的排污管道泄露,导致周边地面及支撑柱上面留有粪便等污渍异味扰民,要求治理。  周村区其他    7月26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如下:
    盛世国际小区A区11号楼地下车库内的排污管道堵塞,开发商对管道进行疏通时部分污物外溢,溅射到墙体和地面。小区物业已完成管道外壁及地面污渍清洗和墙壁粉刷工作。
属实    1.责令小区物业对管道外壁及地面污渍进行清洗,现已完成。下一步,加强小区基础设施管理维护,防止出现堵塞情况;
    2.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69D3ZB20240726197来电    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河村,有人占用村内40亩左右的耕地堆放建筑渣土,破坏耕地,要求查处。  经济开发区固废    7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地点土地地类为林地、果园地,现种植树木。因该地块土地不平整,且地势较低,雨季积水,承包人于2018年使用种植土(含少量碎石、砖块)进行平整。碎石、砖块已于2021年进行过清理整治。
部分属实    督促傅家镇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管理,加强巡查和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已办结
70D3ZB20240726198来电    淄川区海云台小区附近,每天夜间23点后会有树脂烧焦的异味,要求治理。   淄川区大气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异味来源于淄博北工新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审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塞棒,生产过程中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逸散,导致异味。
    因该公司属于间歇性生产,近期处于停产状态,待公司投产后开展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工作。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阶段性办结
71D3ZB20240726199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北域城村,早市集中段垃圾桶附近的车位上经常有人晾晒粪便,异味扰民,要求治理。博山区大气    7月27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域城镇北域城村菜市场南侧100米垃圾收集亭,现场有露天晾晒粪便行为,面积约2平方米,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1.责成北域城村村委立即清理晾晒粪便,消除异味,现已完成清理;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完成立整立改,维持好村内卫生。已办结
72D3ZB20240726200来电 临淄区南马村旧村有占地十亩地的大湾,大湾的深度均有4米左右的深度,被人使用垃圾填埋后每经雨季时异味扰民且污染水源,要求尽快处理。                                  临淄区固废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旧村内大湾位于村内东南角,为历史自然形成。该湾坑南北97米,东西35米,最深处约为4米,平均深度约3.3米,周边设立了围墙。湾内有降雨积水且存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周边无取水井,未发现污染水源情况,周边无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南马村将生活垃圾全部清理,落实设立警示牌、安装监控设施等管控措施;
    2.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督导指导,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落实管控措施,生活垃圾清理完毕。阶段性办结
73D3ZB20240726201来电    经济开发区南定镇,新阳光物业公司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大量砍伐南宿舍小区、苹果园小区和西山小区等管辖范围内的年长树木,树木生长年限均在40年左右,且砍伐后不进行补种,逐级反映后均为有处理相互推诿,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其他    7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为消除居民出行安全隐患,有效解决法桐飘絮问题,新阳光物业公司对部分法桐进行修剪枝干处理,对树龄较长的杨树进行伐除,对原破损步道进行了硬化处理。所伐树木不属于林保树木,按规定无需办理采伐手续。
部分属实    责令新阳光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及时解决处理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物业管理,及时解决处理群众合理诉求。阶段性办结
74D3ZB20240726202来电    高新区恒大御澜庭小区因与高速相邻,高速路上有噪音故受到影响较大,开发商承诺做好绿化林和隔音墙,但至今未建设绿化林和隔音墙,表示高速南侧小区已安装隔音障只有该小区未有安装,要求安装隔音设施,降低噪声。高新区噪声    7月27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御澜庭项目位于西六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西五路以西,由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于2019年4月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将外窗玻璃设计为三玻两腔,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该项目与济青高速公路距离较近,存在噪音影响。在销售前期开发商对安装声屏障(隔音板)进行过宣传,计划通过安装声屏障(隔音板),降低噪音。
属实    1.责令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前期销售宣传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
    2.责成区建设局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的施工安装。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未办结
75D3ZB20240726203来电   桓台县索镇街道办事处小辛村西北侧的大湾,在2019年时被XXX使用建筑垃圾和化工垃圾填埋,2023年在大湾上方铺设60公分高的好土进行掩盖,要求进行查处。桓台县固废    7月27日,桓台县组织索镇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大湾位于索镇街道小辛村西北侧,该地块系原小辛村砖厂取土窑湾,2019年小辛村委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对该窑湾进行复垦,在索镇街道办事处及小辛村委监督下,第三方将索镇街道五里村旧村改造产生建筑垃圾转运至此,在表层覆土后由种植户承包并种植大豆,2023年承包户计划改种玉米,为解决地块沉降问题,承包户再次覆土60厘米,该窑湾复垦以来,大豆及玉米均长势良好。调查组随机取点开挖两处至3米深,未发现化工垃圾。
部分属实    1.责令小辛村委加强该地块巡查,严防各类垃圾倾倒;
    2.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建筑垃圾及工业固废的监管力度,确保合法规范处置。
    严防该地块垃圾倾倒。已办结
76D3ZB20240726204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西北方向海云台售楼处西侧的耐火厂,经常在夜间零点后排放废气,异味扰民,其表示周边全是小区,要求进行查处。淄川区大气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异味来源于淄博北工新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审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塞棒,生产过程中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逸散,导致异味。
    因该公司属于间歇性生产,近期处于停产状态,待公司投产后开展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工作。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阶段性办结
77D3ZB20240726205来电    周村区南郊镇张楼村西侧的河沟被污染导致有较多鱼苗死亡,异味扰民,疑似张楼村南侧工厂排放废水及废气,要求尽快治理。周村区    7月27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河道位于南郊镇张楼村村委西侧,为半封闭河道,河道内有枯枝落叶等杂物发酵,产生异味。另外,河道南侧山东沃力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前期出现跑冒滴漏问题,滴漏物料随雨水入河,存在异味,目前已清理完毕,并对源头问题进行整改。现场未发现鱼苗死亡情况。
属实    1.责令山东沃力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对河道进行清理整治,保持河道内卫生整洁。
    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巡查,保持河道清洁。已办结
78D3ZB20240726206来电    沂源县悦庄镇北踅庄村杜某在踅庄村东北侧1.5公里左右的山上非法采石深挖10米左右,破坏面积约十五亩,非法采石约7万立方以上,非法获利700万元左右,且采挖后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填埋使用土层遮盖建设坟墓,要求查处。 沂源县固废    7月27日,沂源县组织悦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问题是沂源县悦庄镇踅庄村村级公墓建设事宜。该公墓建设项目经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2019年春完成公墓建设,并非杜某德个人行为。
    该项目主要存在2项问题:一是踅庄公墓建设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行为;二是公墓建设土地平整施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属于无证采矿行为。针对该项目存在的2项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分别出具了鉴定报告,该公墓建设项目开挖面积15.9亩,挖方量51607立方米。鉴于以上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对其立案查处,其中违法占地行为罚款66690元;无证采矿行为罚款5万元。
部分属实    1.责令悦庄镇踅庄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加强对辖区内自然资源的监管,落实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整改到位。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联合巡查力度,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已办结
79D3ZB20240726207来电     文昌湖区商家镇东官村,2017年建设文昌湖环湖公园时,XXX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村内土地性质用来建设绿化公园,要求进行查处。 文昌湖区生态    7月27日,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组织商家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文昌湖环湖公园”为2017年经立项批复实施的文昌湖区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项目,该项目涉及商家镇东官村土地约703亩。经查阅国土调查信息,土地地类中一级地类始终为农用地,二级地类由国土二调的耕地变更为国土三调的林地,土地所有权性质仍为村集体。承包流转费及地上附作物补偿费已发放至相关村民。
部分属实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环湖绿化公园管理,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加强环湖绿化公园管理,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已办结
80D3ZB20240726208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的鸭棚处异味扰民,要求治理。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养鸭户4户,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异味为王某平养殖户鸭棚西侧污水遗撒、徐某光养鸭户鸭棚西侧粪便堆积导致。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户加强现场管理,粪污及时清运,按要求喷洒除臭剂。王某平已清理鸭棚西侧污水、徐某光已清理西侧堆粪;
    2.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防止异味扰民。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81D3ZB20240726209来电    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寨子村村南侧耕地内的农作物,在7月25日早上6点左右时被周边工厂排放的刺鼻异味熏死,要求尽快治理异味。经济开发区大气    7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沣水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事业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行业专家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7月25日上午6:40左右,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盐酸合成炉A工序,因合成炉生产异常波动导致刺激性气体逸散,造成寨子村村南耕地农作物(豆角、茄子)部分受损和异味问题。
属实    1.责令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加强生产管理,实现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稳定运行;
    2.责成沣水镇人民政府做好损害补偿调解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大对该区域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加强企业生产管理,妥善快速解决补偿问题。阶段性办结
82D3ZB20240726210来电    罗村镇南韩村重山水泥厂经常排放废水及废料,导致水泥厂北侧大量耕地被破坏,向镇政府反映后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后告知北破坏耕地有86亩,但国土自然资源局反映后一名为李某某的工作人员告知被破坏的耕地为8.4亩认为不合理,要求进行查处;重山水泥厂东北侧2公里处的大坑被水泥厂使用化工废料进行填埋后使用土壤进行掩盖,要求进行查处。淄川区土壤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破坏耕地86亩”实际面积约24.54亩,现状为耕地和未利用地,其中旱地(一般耕地)8.26亩、未利用地16.28亩。2020年12月24日,区自然资源局对重山集团占用耕地(旱地)储存赤泥未治理部分5.22亩(3478平方米)进行了立案处罚。
    2.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产生的赤泥堆存在罗村镇南韩村东北侧山沟,截至2022年上半年,南韩村东北侧山沟赤泥清理和转运工作已完成。2022年6月罗村镇委托山东省环科院对场地清理后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堆场基坑、侧壁和临时道路均已经达到修复效果认定条件。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部分属实    1.责令重山集团严格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生产作业;
    2.责成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强化对山东重山集团的监管。
    加大巡检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
83D3ZB20240726211来电    周村区碧桂园翡翠世家小区附近,每经雨天时该小区92号楼北侧的化工厂会排放化工异味、大杨纸箱厂会排放浓烟,异味扰民,且以上工厂离小区的位置非常近,要求尽快治理异味并核实工厂离该小区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周村区大气    7月27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化工厂”为山东兴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生产装置区距离翡翠世家约300米,主要从事丙烯酸、丙烯醛有机化工生产,生产废气已配套RTO焚烧炉处理设施,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查看在线监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数据达标。
    群众反映“大杨纸箱厂”实为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与翡翠世家小区距离约70米,符合规划要求。该企业从事阻燃纺织材料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废气已配套喷淋+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光氧等处理设施。查阅废气检测报告,数据达标。企业高温定型工序排气温度高,在环境温差大、湿度高时,排气筒存在可见烟气,有异味。
属实    1.责令山东兴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在控规编制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土地用途;
    3.责成北郊镇人民政府、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企业监管,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异味扰民现象发生。阶段性办结
84D3ZB20240726212来电    淄川区松岭西路般阳中学南侧新区医院路口处,有名叫逍遥夜串的摊贩在此无证售卖烧烤,浓烟扰民,且有较多人员在周边绿化带内随地大小便,异味扰民,要求治理。淄川区其他    7月27日,淄川区组织钟楼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位置位于淄川区钟楼街道松龄西路,名叫逍遥夜串摊贩在此无证摆摊经营,期间产生浓烟扰民、大小便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1.责令该烧烤摊贩停止占道无证经营,目前已办理完成;
    2.责成钟楼街道办事处对周边卫生进行清理;
    3.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责令整改到位。已办结
85D3ZB20240726213来电    临淄区齐盛路与临淄大道之间的辛化路路段,下午18点左右时经常会有异味,要求治理。临淄区大气    7月27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齐盛路与临淄大道之间的辛化路路段,下午5时后化工产品运输车辆较多,存在密闭不严的情况,产生异味。道路两侧商户存在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产生异味。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辛化路路段进行走航检测,未发现VOCs指标异常高值。
属实    1.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强辛化路周边商户的监管,严格控制露天焚烧等情况;
    2.责成区交通运输局、临淄交警大队加大对辛化路路段的路检路查力度。
    加强辛化路周边商户的监管,加大对辛化路路段的路检路查力度。阶段性办结
86D3ZB20240726214来电    桓台县起凤镇西四村南侧的河渠被人使用建筑垃圾填埋,污染土壤,要求进行查处。  桓台县土壤    7月27日,桓台县组织起凤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于海王路南首路东河渠。现场核查时河渠内无填埋物,河渠南侧路边有建筑垃圾,大约60立方。经走访周边群众,为个别村民将翻建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在此处。
部分属实    1.责成起凤镇人民政府对此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2.责成起凤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河道巡查,防止私拉乱倒垃圾。
    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私拉乱倒。未办结
87D3ZB20240726215来电 高青县常家镇原宏远石化南侧车间现用来过滤原油油泥,7月26日下午16点左右发现该处将过滤后的油泥,使用车牌号为鲁EE5***的陕汽德隆铺货进行私自运输,无任何手续及五联单,且在常家镇南侧高速路桥洞下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经告知拉取的时危废但已经私自放行,要求进行查处。高青县其他    7月28日,高青县组织经济开发区、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常家镇原宏远石化南侧车间为高青华瑞能源有限公司油水分离项目,2023年7月建成投产至今共产生油泥64.3吨,按规范存于危废仓库并建立台账,未转移。
    7月26日青珈泰商贸有限公司按合同委托牌号鲁EE5172车辆对原宏远石化遗存的石油焦(非危险废物)进行外运,该车16点左右与一轿车在高速桥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现场处置,要求事故双方于29日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处理,该车辆撤离事故现场,返回原宏远石化公司院内,运输的石油焦目前存放该院内。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储存、转移、处置;
    2.责成高青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对固危废监管,严防非法处置。
    落实固废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储存、转移、处置。已办结
88D3ZB20240726216来电    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与复兴路路口东侧淄博北控垃圾站异味及噪音扰民,要求搬离。 张店区、
经济开发区
大气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89D3ZB20240726217来电    淄博市张店区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异味、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搬离。张店区大气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垃圾房为荣盛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位于荣盛广场北侧。现设有20个垃圾收集桶,其中,生活垃圾桶16个,厨余垃圾桶4个。厨余垃圾存放产生异味,清运垃圾过程中产生噪音。
属实    1.责令张店鑫马物业有限公司将厨余垃圾暂存点调整至东门进行定时投放清运,确保厨余垃圾不落地,已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毒除臭、清理保洁减少异味;7月27日设立限速禁鸣标志,降低噪声,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3.张店区针对该类问题组织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加强建筑垃圾暂存点和车辆管理,减少异味和噪声扰民。已办结
90D3ZB20240726218来电    淄博市张店区中南紫云集小区门口烟厂路上距离小区门口10米左右一处污水井外溢(已经一个月),要求处理。张店区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中南紫云集小区西门有1个污水检查井存在外溢污水导致路面积水。
属实    1.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建局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污水管道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污水管网和河道巡查力度,防止污水外溢。
    加强辖区污水管网监督管理,防止污水外溢现象发生。阶段性办结
91D3ZB20240726219来电    淄博市博山区凤凰山西路中段2023年在麓原小区开采石头用于建设房屋,目前该项目部仍入驻麓原小区内,开采时噪音污染严重;麓原小区东南侧林地被毁,认为不合理。 博山区其他    7月27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原山麓院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凤凰山西路中段以南。施工单位为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该工程项目部仅有值班人员;石方开挖工程自2023年停工,至今未复工,现场未发现噪音污染问题。
    针对麓院小区东南侧林地被毁问题,实为淄博超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所为,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4年7月5日立案调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属实    1.责令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复工后采取措施,降低噪音污染,施工作业错开居民休息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3.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对淄博超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到位。
    依法依规对林地被毁行为进行处理,并在复工后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阶段性办结
92X3ZB20240726220来信
   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厂内电路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从事行业人员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不穿佩劳保用品就开始操作设备、工作环境嘈杂、异味、污染等严重等问题。
高青县其他    7月28日上午,高青县组织常家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位于常家镇政府驻地北1公里,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村庄或住宅区。
    1.经现场安全检查情况看,该企业生产区域电器线路、生产设施设备,未发现安全隐患。已制定202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员工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2.经现场环保检查,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注塑工序车间内存在异味,厂界无异味。7月28日已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1.责令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责成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监管,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1.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93X3ZB20240726221来信你好!向领导反映问题如下:
    一、楼道内堆放装修物料扬尘问题;楼道内摆放鞋橱异味问题;消防器材未安装、消防盒内堆放杂物;应急指示灯损坏问题。
    地点: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爱国村安置西区。
    问题:1)地下室及楼道内有住户堆放建筑材料、杂物、自行车、电动车不利于通行,同时也存在扬尘问题。2)单元楼道内均有住户放置鞋橱存在异味问题3)所有单元每一层楼的消防施设未安装,且有消防盒内堆放杂物,存在消防隐患。4)存在应急指示灯损坏,更换不及时。
    诉求:1)楼道内杜绝堆放装修建筑材料,楼层做好保洁,消除扬尘2)对所有单元每一层楼的应急标志灯进行检查,对不亮的、破损的进行更换3)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消防施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路面沙化、坑洼不平,车辆经过扬尘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城南路中段路南侧铁道洞下面的路面沙化、坑洼不平,车辆经过带起滚滚黄尘,存在扬尘污染,同时路面未及时沥青罩面,存在扬尘问题。
    三、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号58号至南下河街102号附近路面存在占道经营问题;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路面有多只散放、无人看管、未戴嚼头、未栓绳犬只,狗患扰民问题。
    四、淄博市周村区垃圾清运存在只管箱内垃圾忽视箱外垃圾的问题、箱外枯枝不清运问题。
    五、刚建成的小公园内的公厕未及时启用存在浪费公共资源问题。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东河底(路名)南头,刚刚建成的灵峰小公园内的公厕未及时启用。
    六、反映地面砖破碎、松动扬尘问题和水管漏水浪费水资源问题
    淄博市经开区天泰嘉亿城小区从交房后小区问题频出,其中水管经常发生爆裂,浪费水资源;小区地砖破烂,断裂、松动存在扬尘问题、影响小区环境问题。
    七、工地车辆进出带泥上路,泥污路面,扬尘防控不到位。
    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育才路200号门前向南50米,7月24日一工地在施工,现该工地车辆进出带泥上路,扬尘防控不到位,致使附近路面出现黄泥斑,泥污路面。
周村区、
经济开发区
其他      7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建设局;7月28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爱国村安置西区问题,经查,该小区地下室及单元楼道内有堆放建筑材料、杂物、非机动车、放置鞋橱等,存在异味和扬尘问题。1-4号楼消防工程暂未完成,尚未进行整体验收,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楼栋的消防水带、水枪丢失,应急灯损坏。
    2.关于城南路中段扬尘问题,经查,该处道路位于铁路桥涵洞下,因铁路施工,未能及时铺设沥青,导致路面沙化,存在扬尘问题。
    3.关于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和狗患扰民问题,经查,发现南下河街58号至南下河街102号附近存在占道经营问题,现场未发现机动车乱停放、狗患扰民。
    4.关于垃圾箱外垃圾不清运问题,经查,存在个别垃圾桶外垃圾清扫不及时不彻底,有遗落垃圾问题。
    5.关于公厕未及时启用问题,经查,灵峰小公园内的公厕因区水利局正在协调相关单位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尚未开放使用。
    6.淄博经济开发区天泰嘉亿城小区因自来水公司供水压力不稳,管道内产生水锤效应,压力过大后爆管漏水,情况属实。因路面砖破损,正在进行维修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扬尘、积水等问题,未发现异味问题。
    7.关于工地车辆带泥上路问题,经查,该项目为周村区小黄鸭儿童游乐园,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工作,出入车辆冲洗不彻底,存在带泥上路情况。
属实    1.责令物业对照问题,加大保安、保洁巡查清扫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小区工程建设和验收;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路段的路面保洁,减少道路扬尘;
    3.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对南下河街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机动车乱停放、狗患扰民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责令周村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垃圾箱内外及时清运。责成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垃圾清运情况的巡查管理,营造整洁环境;
    5.责成区水利局尽快与管理部门完成工程移交,开放公厕使用;
    6.责令天泰嘉亿城加大供水管道巡查管理力度,发生漏水及时维修。同时,加快小区道路维修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7.责令小黄鸭儿童游乐园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加强进出车辆冲洗,防止带泥上路。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针对反映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94X3ZB20240726222来信你好!向领导反映问题如下:
    一、交房的安置楼房楼区内荒草问题、雨水浸泡蚊蝇问题、居住环境差。
    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大庄社区经过旧村改造后,2024年1月,居民搬进了新楼房。
    问题:住了半年多,小区内的绿化根本谈不上,现小区内一片荒草!雨水浸泡滋生蚊蝇问题,居住环境差!
    二、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吾悦广场西侧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施工噪音问题。该工地门口处车辆进出带泥上路;平时工地内扬尘治理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存在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三、淄博市周村区河长制部分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河长工作不严不实,不能及时发现河道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周村区永安路办事处辖区内的育才路49号对面河道内存在白色漂浮垃圾、杂物等。
    四、淄博市周村区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到位、夏季病媒生物防制不到位,荒草、杂草丛生问题治理不到位,各街道、村居均存在填充毒饵缺失、维护毒饵站不到位、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等工作不到位问题,需认真落实整治提升辖区环境品质工作。
    五、近年来,淄博市周村区存在道路开挖后回填质量差形成低洼地,夏季雨水积存,滋生蚊蝇,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存在问题。如周村区大街街道辖区内南下河街136号门前路东侧路面被开挖后回填质量差,现路面凹下去,低洼,雨季积水滋生蚊蝇,不利于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
    六、工地施工落实降低噪音不到位问题。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城南路中段涿河西工地,工地施工存在噪音长时间扰民问题,嗡嗡嗡,噪音扰民,以前反映过,答复说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现在落实不到位,麻烦巡视组领导处理一下。
周村区其他    7月28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居住环境差的问题,经查,大庄棚改项目已基本完成交房,部分居民已入住,因小区内室外配套工程及绿化尚未完成,存在绿化带内雨后有积水及杂草清理不及时问题。
    2.关于吾悦广场施工扬尘、噪声问题,经查,淄博市周村区吾悦广场西地块二期,近期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连续作业,现场存在道路积尘、车辆进出带泥上路、噪声扰民问题。
    3.关于河长制流于形式问题,自2022年以来,周村区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共发现解决问题214个。但个别河道内存在漂浮垃圾、杂物问题。已完成育才路49号对面河道内漂浮垃圾、杂物清理工作。
    4.关于病媒生物防治不到位的问题,经查,部分毒饵站维护不及时,存在毒饵缺失情况;个别小区、空闲院落清理不及时,存在荒草、杂草丛生问题。
    5.关于道路开挖后回填质量差的问题,经查,部分施工项目开挖道路后,为赶工期、节约成本,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回填恢复,导致道路出现路面破损、沉陷。南下河街136号门前路东侧路面为2019年底高温水管线施工项目,为保障冬季供暖,缩短工期,路面恢复时值冬季,影响了施工质量,造成路面沉陷,易发生雨水积存。
    6.关于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城南路中段涿河西工地为周村区文澜府邸项目,近期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连续作业,现场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室外配套工程及绿化建设,改善居住环境;
    2.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加强进出车辆冲洗,防止带泥上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责成区水利局将加强河长及河管员培训,有效提升发现、解决问题能力,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4.责成各镇、街道落实病媒生物防治职责,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消除蚊虫孳生地,加强毒饵站维护,及时补充毒饵;
    5.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对沉陷路面进行重新回填修复。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施工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6.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施工噪音管控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作业。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针对反映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95D3ZB20240726223来电    张店区联通路与西五路路口西南角有个绿色铁塔无手续非法破坏占用绿化带。张店区生态    7月27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绿色铁塔为国防通信设施,设置年限较为久远,多方查证,未查到相关绿化占用手续资料。现场拨打设施上公示的联系电话,显示无法接通(0531-51627968)。
属实    考虑此处绿色铁塔为国防设施,建议维持原状,予以保留。    建议维持原状,予以保留。已办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