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九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8-08 16:4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九批群众信访件共计60件(重点关注案件2件)。截至8月8日12时,已办结31件,阶段性办结27件,未办结2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60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九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731539来电    淄川区山水缘小区早7点物业工作人员使用机器修剪绿植,噪音扰民,要求治理。淄川区噪声    8月1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水缘小区1期物业管理公司(淄博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7月30日至31日对小区绿化植被进行修剪作业,存在割草机机械噪音扰民情况。
属实    1.责令淄博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合理安排绿化修剪时间,防止噪音扰民;
    2.责成将军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物业企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加强物业管理,合理安排绿化修剪时间,防止噪音扰民已办结
2D3ZB20240731540来电    周村区南郊镇周隆路238-5号山东正远设备加工中心,加工生产车间未有环评手续,且车间内有刺鼻异味,要求查处。周村区大气    8月1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周隆路238-5号,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加工,年加工1000吨不锈钢板、碳钢板项目,环评手续齐全。该企业在焊接、不锈钢切割过程中,产生烟尘、异味,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组织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人工监测,结果达标。
属实    1.责令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
3D3ZB20240731541来电    桓台县索镇金太阳小区北侧沿街商铺炒鸡店每天晚上有机器的声响,噪音扰民,要求整改。桓台县噪声    8月1日,桓台县组织少海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金太阳小区北侧沿街商铺临沂炒鸡店目前正在装修,未营业,夜间未施工,经走访周边群众及现场查看,临沂炒鸡店东侧老里街烤骨头门店开启风机时外部排烟管道有发出震响的情况。
部分
属实
    1.责成老里街烤骨头门店对排烟管道进行降噪处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2.责成少海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老里街烤骨头门店加强日常监管,减少此类情况发生。
    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已办结
4D3ZB20240731542来电    博山区白塔镇西阿村旁修建新文明实践基地占地不到500平米,现未有环评手续及土地手续仍在施工,要求核实并查处。博山区其他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博山分局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问题为博山区白塔镇西阿村村民委员会占用本村土地1203平方米,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已立案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类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1.责令西阿村村民委员会立即停止施工;
    2.责成白塔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强化日常监管,加快问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规范落实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5D3ZB20240731543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北域城村石灰河边的大片果园被私自修建车间,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并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石沟河南侧区域有1片果园和部分企业车间。现场检查,果园内未发现有私自建设车间和破坏生态环境现象。通过对比石沟河南侧区域二调地类和三调地类影像,2013年该区域范围内部分地块存在由林地变更为工业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现象。目前,正在对变更地块用地情况详细调查。
属实    1.责令域城镇北域城村严格土地使用规范管理,严守土地红线;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强化监管责任,加快问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加快问题调查,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6D3ZB20240731544来电        文昌湖区商家镇东关村村干部将土地流转修建环湖公园,现公园内有许多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未清理,污染环境,要求及时清理。 文昌湖区固废    8月1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环湖公园位于东官村北侧,该项目为2017年经立项批复实施的文昌湖区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环境治理、植树绿化,建设环湖绿化公园,涉及商家镇东官村土地约703亩,所涉土地由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运营公司与东官村村委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目前该区域未完成施工,存在建筑垃圾未清理情况;今年上半年游玩、露营人数比往年增多,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属实    1.责令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区域进行临时性代管,通过设置宣传牌、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提醒游客禁止在未开放区域游玩、露营;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实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劝阻游客禁止进入未开放区域游玩。阶段性办结
7D3ZB20240731545来电    中埠镇创业大道北100米路东院内,每天晚上非法存工业油及倒油,异味大,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高新区大气    8月1日,高新区组织中埠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区工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中埠镇创业大道北100米路东院内现有六个空罐,个别罐体侧面有油污痕迹,存在异味,院落及周边道路无监控设施,现场未发现非法存放工业油及倒油情况。
部分属实    1.责成中埠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院内空罐进行清理取缔,现已清理完毕;
    2.责成区应急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督导中埠镇结合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闲置院落、废弃厂房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抵制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高新区安全形势平稳运行。
    清理取缔,坚决抵制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已办结
8D3ZB20240731546来电    桓台县荆家镇大元村东油井两侧沟渠被建筑垃圾及化工垃圾掩盖,导致无法耕地,要求及时清理。桓台县固废    8月1日,桓台县组织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大元村东油井两侧沟渠位于荆家镇大元村东南角纯梁采油厂金家油田金32-斜2#油井两侧。2021年5月桓台县荆家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紧邻油井西侧的沟渠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地块调查结论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无危险废物填埋或堆放情况,填埋物主要来源为大元村拆除危房、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郭家村旧村改造建筑垃圾,东岳大酒店西侧建筑工地挖楼槽,大元排沟治理工程,小清河疏通防汛工程。通过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中未发现异常超标现象,该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正在进行油井两侧剩余三条沟渠地块场地环境调查。
部分
属实
    1.责令桓台县荆家镇人民政府对油井两侧剩余三条沟渠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责令纯梁采油厂加强金家油田金32-斜2#油井现场环境管理,按要求及时拉运产生的废水和固废,禁止外逸污染土壤;
    2.责成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复垦地块周边巡查力度,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阶段性办结
9D3ZB20240731547来电    张店区区西一路63号院内路南馒头房商铺将排气管道放到化粪池内,有恶臭味;该院内路南第五家卖肉店商铺,把污水倒入下水道,产生异味,要求整改。张店区大气    8月1日,张店区组织车站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张店区西一路63号院内路南馒头房商铺名称为张店霍某刚面食店,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主要从事馒头生产销售。该商铺将蒸箱上排水软管接入污水检查井内,产生异味。
    2.该院内路南第五家商铺为张店区岳姐毛线店,营业范围为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非卖肉店商铺,同时对院内商铺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卖肉店商铺。
部分属实    1.责令张店霍某刚面食店将排水软管从污水检查井内拆除。已整改完毕;
    2.责成车站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院内排水设施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10D3ZB20240731548来电    萌水镇泽崖村102省道北田鑫吹塑厂私自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且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文昌湖区    8月1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区安监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天鑫吹塑厂位于萌水镇泽崖村,主要产品为塑料桶。生产工艺为使用塑料颗粒通过吹塑机进行吹塑制成。经查阅企业环评及批复文件,该企业无生产废水。现场核查未发现私自排放污水的情况,生产期间吹塑机运行时有噪音排放。
属实    1.责令周村天鑫吹塑厂采取密闭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区安监环保局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已办结
11D3ZB20240731549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从2023年开始以征地名义私自开采矿石及放炮,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并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节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12D3ZB20240731550来电    高新区国投御澜庭小区距离青银高速较近,未设有降噪措施,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增设降噪设备。高新区噪声    8月1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御澜庭项目位于西六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西五路以西,由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于2019年4月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将外窗玻璃设计为三玻两腔,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该项目与济青高速公路距离较近,存在噪音影响。在销售前期开发商对安装声屏障(隔音板)进行过宣传,计划通过安装声屏障(隔音板),降低噪音。
属实    1.责令淄博承恒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前期销售宣传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
    2.责成区建设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高速声屏障(隔音板)的施工安装。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未办结
13D3ZB20240731551来电    淄川区寨里镇圣祥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喷漆异味扰民,要求处理。淄川区大气    8月1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圣祥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位于寨里镇莪庄村北,建设路北侧。该服务中心从事汽车维修与养护工作,无喷漆业务,现场未发现与喷漆有关设备及原料。已要求其加强卫生保洁,避免异味扰民。
部分属实    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已办结
14D3ZB20240731552来电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保利华府小区北侧养鸭棚异味严重,要求搬离。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15D3ZB20240731553来电    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侧一处大水坑边上有人倾倒固体废物并填土进行覆盖,要求查处。淄川区固废    8月1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地块为中铁十局张博铁路改造工程淄川段双杨镇华坞村弃土场,填埋物为张博铁路改造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受工程进度影响弃土场已于6月底停止使用。
部分属实    责成双杨镇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整理现场,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16D3ZB20240731554来电    博山区城中办事处梁庄村刘某深、高某学及刘某宏利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建立宗族墓地,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并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墓地位于城东街道办事处良庄村万福路东侧,为良庄村村民去世后埋葬的散坟。刘某深、高某学、刘某宏(实为刘某洪)3家族墓地原位于万福路良庄村东侧三泉山,后因万福路施工,迁坟至此。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23〕7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立案查处标准。
属实    1.责令良庄村村民委员会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殡葬文明;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违建墓地。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违建墓地。已办结
17D3ZB20240731555来电    淄博市临淄区二化生活区西南方向偶尔会有化工异味。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二化生活区西南2公里区域内有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第二化肥厂、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隆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述5家化工企业均配套安装高效的废气焚烧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7月27日,查实异味源为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丁辛醇残液分离装置P102B泵取样口泄漏、丁辛醇残液分离装置B104A泵封头处渗漏物料,产生异味。现已完成整改。
    7月30日、8月1日晚,对二化生活区进行巡查并蹲点驻守,未发现异味。对二化生活区及周边区域开展走航检测,未发现VOCs指标异常点位。
属实    1.责令上述5家企业加大现场环境管理力度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检测,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大周边企业检查力度,防止异味扰民。
    加强对该区域巡查,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18D3ZB20240731556来电    博山区池上镇店子村山上村民私自开采风化砂,破坏山林及耕地,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池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为原池上镇店子砂场,该砂厂办理了采矿证,2008年进场平整场地,2010年到期关闭。经走访群众了解,砂场关闭后此处有私采行为,因发生时间久远,违法主体难以厘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因此无法立案处理。
    为有效解决砂场周边生态破坏问题,2019年博山区将该处列入已关闭露天矿山修复项目,2019年8月份进场施工,项目剩余砂石全部通过镇级公共资源平台处置,2019年12月通过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验收。2020年,为便于临临高速施工,池上镇人民政府实施临临高速拌料场场地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于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1年3月完工验收。项目验收后未发现有其他开采痕迹。
属实    1.责令池上镇店子村严格规范管理,严守国土资源红线;
    2.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规范落实有关要求,防止私自开采。已办结
19D3ZB20240731557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市万润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往外直排有毒气体树脂砂,要求停产办理。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群众投诉反映的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由于树脂砂在铁水浇铸工序中排放VOCs,该工序经活性炭吸附脱附治理后排放。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查看该企业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该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对其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
    核查环评手续时,发现企业实际位置与其现状评价报告表中位置附图不符,已立案调查。
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密闭生产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企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快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根据监督性检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确保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0D3ZB20240731558来电    淄川区山嘴头村坤德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坏西北侧的绿化树木及私自挖掘铁路下侧的地基建设房屋,且自建的化粪池未有进行防水,污染水源,要求查处。淄川区    8月1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区坤德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山嘴头村西南侧,其办公楼正在施工,为原有办公楼在原址拆除翻建,距离铁路7米左右,没有挖掘铁路地基,未发现毁坏绿化树木。其化粪池正在施工中,已做防水处理,现未投入使用。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川区坤德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规范建设施工,防止影响铁路地基,严禁破坏植被,切实做好化粪池防水,防止渗漏;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环境破坏问题。阶段性办结
21D3ZB20240731559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淄博拓源整治有限公司在村内以开垦土地的名义私自开采村内石头,使用爆破和挖掘机进行开采,无开采手续非法开挖后预雨天碎石产生滑坡,要求进行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节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22D3ZB20240731560来电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鲁阳公司七分厂,夜间长期排放刺鼻异味,多次反映未有处理,要求尽快治理。沂源县大气    8月1日,沂源县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鲁阳七分厂(山东鲁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轻质莫来石砖生产,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涉气工序为隧道窑焙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经 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干法焦油捕捉+布袋除尘+降温洗涤塔+电捕焦油器+碱洗塔设施处理后排放。经查阅该企业近一年的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针对反映的“多次反映未有处理”问题,2024年4月28日、7月15日共接到鲁阳七分厂异味投诉问题2次,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针对反映的“夜间长期排放刺鼻气味”问题,组织对该企业夜间生产期间开展废气异味监督性检测。
属实    1.责令鲁阳七分厂(山东鲁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强化生产过程及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提升企业治污效能,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强对鲁阳七分厂(山东鲁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根据监督性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生产作业,达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3D3ZB20240731561来电    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李家窑村池子管区,村委人员将村内的生活垃圾垃圾村外随意倾倒,破坏环境,要求查处。博山区其他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城西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李家窑社区池子管区内有3处垃圾收集点,保洁人员未按规定将垃圾清运至社区垃圾中转站,擅自倾倒至管区外空地,造成垃圾在管区外堆积现象。同时,此处有养蜂人临时住所,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环境卫生。
属实    1.责令保洁人员立即清理垃圾,并按工作程序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2.责成城西街道办事处在养蜂人居住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桶,对养蜂人加强沟通引导,规范生活垃圾投放;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生活垃圾清运,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生活垃圾清运及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已办结
24D3ZB20240731562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2020年某村干部以修路为由开采东侧山上的石头进行售卖,且以加宽山石路为由,开山卖石,破坏十万株树木,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已办结
25D3ZB20240731563来电    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博刻化工厂,无废水处理设备将废水装入废水桶,在下雨时偷排至雨水中,要求查处。淄川区    8月1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博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罗村镇南韩村,主要生产聚羧酸减水剂单体、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充装。其聚羧酸类产品因市场原因2023年5月停产,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充装工序正常生产,该企业生产项目无废水产生。企业料棚中存放100余只产品周转桶,部分装有库存减水剂母液产品,现场查看台账及视频监控未发现废水偷排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规范生产;
    2.责成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强化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已办结
26D3ZB20240731564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北侧有一处养殖鸭棚,异味扰民严重。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7D3ZB20240731565来电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上甘泉村淄博坤钰机械厂,法人:李某,该厂排出的气体含二氧化硫,气味刺鼻;该厂将废水及垃圾排放至厂西侧沟内,要求查处。淄川区大气    8月1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企业为淄博昊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甘泉分公司,位于昆仑镇上甘泉村。主要生产铸件,主要工艺为熔炼、浇铸、抛丸,异味主要来源于浇铸工序和电烘干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部分挥发物无组织逸散,导致异味;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二氧化硫产生。职工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绿化,未发现外排,厂区西侧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清理厂区西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聘请第三方组织开展厂界无组织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及时清理垃圾,减少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8D3ZB20240731566来电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石村小区12号楼前后树叶无人清理,要求尽快清理。张店区固废    8月1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马尚街道办事处石村小区物业由山东宝洁市政环卫有限公司管理,近期雨水较多导致有部分树枝、树叶掉落,清理不及时。
属实    1.责令山东宝洁市政环卫有限公司对石村小区道路、绿化带树枝、落叶垃圾进行起底式保洁,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及时清理垃圾。已办结
29D3ZB20240731567来电    淄博市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西侧养鸭棚异味严重,要求搬离。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30D3ZB20240731568来电    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新立村赵某亮于2011年将新城镇新立村西南侧6亩基本农田开挖后用建筑废料、铝渣、粉煤灰填埋,深达7米,认为不合理;赵某亮承包城南村南侧通向河南村路西3亩土地,后将土地开挖填埋建筑垃圾转包给李某昭用于回收废旧物品回收。桓台县固废    8月1日,桓台县组织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新立村西南侧地块面积约为4.82亩,现状地类为耕地,其中规划基本农田1.22亩,已于2023年恢复耕种,2024年4月引黄供水管线穿越该场地施工,目前尚未重新耕种,现场查看工程施工处开挖点位,发现填埋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少量粉煤灰。
    2.群众反映的赵某亮承包的城南村地块现状为昊泽钢材经营部储存场所,占地面积约3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经调查询问周边居民,以前此处为养殖场,2014年将圈舍推倒作为填充物,抬高地势,目前用于存放废旧钢材。
部分属实    1.责令新城镇新立村对新立村西南侧地块进行场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2.责令承包人赵某亮对承包的城南村地块进行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3.责成新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新立村委对新立村西南侧地块恢复耕种条件;
    4.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做好相关地块场地调查、检测的指导工作,督促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新立村西南侧地块恢复耕种条件。未办结
31D3ZB20240731569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象山生活区1区原齐鲁石化三中废弃楼及操场现用于二手车市场及驾校,旱厕异味扰民。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金山镇象山生活区1区原齐鲁石化三中废弃楼目前闲置,操场西北角于2024年4月租赁给冯某,院外有驾驶培训宣传标语,院内有驾培相关设施及多辆私家车,未发现驾培专业教练车辆及二手车经营。目前,冯某已将驾驶培训宣传标语及相关培训设施拆除。
    操场旱厕为原石化三中配套公共设施,距离周边象山社区居民楼约38米,厕所为密闭场所,配有冲水设施,管道已并入城市污水管网,前期检查发现旱厕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现已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1.责令象山社区加强对厕所的日常管理,及时进行清理;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督促管理工作,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区交通运输局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驾驶员培训活动。
    依法依规开展驾驶员培训活动;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异味扰民。已办结
32D3ZB20240731570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山嘴头村南侧的山上,有一名叫高某的人员在山上普利岭哨所东北侧25米左右处私开乱挖石头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生态    8月1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位置为昆仑镇山嘴头村南侧山顶,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5月对该问题立案调查,查明实为山嘴头村村民李某违法问题,2023年8月对李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现场无人员及设备,无私采乱挖行为。
部分属实    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落实管控要求,防止出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已办结
33D3ZB20240731571来电    临淄区辛店街道四村居溡源社区东门鸭棚异味扰民,要求治理。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辛店街道四村居溡源社区东门为王某恒养鸭户,符合养殖专业户规模,建有两个鸭棚,养殖用地为设施农用地。西侧养鸭棚距离居民区约20米,2024年停养,目前空置。东侧养鸭棚距离居民区约500米,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现已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
属实    1.责令王某恒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消除异味;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34D3ZB20240731572来电    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天然气管道进行施工时,将村东南侧耕用地内的土壤挖走后未有及时回填,导致耕地的土壤丢失无法回填被挖后的大坑,破坏了耕地使用,要求尽快恢复原貌。淄川区生态    8月1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济青天然气管道施工有限公司在寨里镇徐家村东南耕地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施工,目前已完成管道施工,遗留一处施工坑口,受降水影响机械无法作业,未能及时进地回填。
属实    1.责令济青天然气管道施工有限公司在具备回填条件时尽快实施坑口回填;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该处的监督管理,督促该公司及时回填坑口。
    完成土地坑口回填,恢复土地原状。阶段性办结
35D3ZB20240731573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北侧鸭棚异味扰民,要求治理。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36D3ZB20240731574来电    沂源县鲁村镇集贸市场河西侧,鲁村二村的耕地被镇政府承包后,使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煤矿上的煤矸石垃圾进行的填埋异味扰民,要求查处。沂源县大气    8月1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水利局、县田庄水库管理处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18年,为规范集贸市场管理,缓解道路拥堵问题,鲁村镇人民政府在原集贸市场河西侧承包一处空闲地块,计划将集贸市场进行搬迁。由于该处地块处在田庄水库管理范围线以内,因此集贸市场搬迁计划不再实施,该处地块闲置至今。期间,周边群众在此处倾倒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现场未发现煤矸石填埋,堆存的生活垃圾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田庄水库管理处立即对该处生活垃圾、渣土进行清运,现已清运完毕;加大对湖库管理范围的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倾倒问题发生; 
    2.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水利局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完成该处生活垃圾、渣土清运,恢复土地原状。已办结
37D3ZB20240731575来电    淄川区黑旺镇蓼坞村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养猪场后侧,一名叫许某勇的人员在该处私自开采山石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生态    8月1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位置为寨里镇蓼坞村西北侧淄博忍泳家庭农场,为一处生猪养殖场,2021年5月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占地面积1.5912公顷,2023年建设猪舍平整厂区产生石料。该宗石料已公开拍卖,2024年4月清运完成。无超边界、超标高采挖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建设施工,严禁出现私开滥挖、破坏生态行为;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落实管控要求,防止该项目出现倒卖石料、生态破坏问题。已办结
38D3ZB20240731576来电    临淄区稷下街道齐都花园社区,保利华府小区北侧鸭棚异味扰民严重且距离居民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有解决,要求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39D3ZB20240731577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12号楼北侧鸭棚排放异味,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落实养殖专业户有关要求,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40D3ZB20240731578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从博山通往石马镇道路,因道路加宽需开山并砍伐树木,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更改方案。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已办结
41D3ZB20240731579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南侧山上以征地为名,占用林地私自开采矿石,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并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节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42D3ZB20240731580来电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7月30日白天火炬着火冒大量黑烟,污染环境。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7月30日冒黑烟火炬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南厂区4#高空事故火炬。通过调取4#火炬DCS中控和工作日志,7月30日三催化裂化车间三气分装置丙烯塔回流罐D604 A组安全阀起跳。10点26分气柜联锁关闭,该装置产生的液化气直接排入事故火炬燃烧,因短时间内排放量大,燃烧不充分,导致产生黑烟。10点32分切换至B组安全阀后压力逐步恢复,10点34分火炬气回收至南气柜,恢复正常,火炬排放约8分钟。
属实    责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加强生产设施和火炬的工况运行管理,避免出现异常工况,重点关注丙烯塔回流罐压力变化,及时调整,避免超压。    避免出现异常工况。已办结
43D3ZB20240731581来电    淄博市经开区唐家村北侧长河铸管厂厂内存有大量生活垃圾,异味严重。经济开发区固废    8月1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市经开区唐家村北侧长河铸管厂厂区道路存在生活垃圾,雨水浸泡后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长河铸管厂将垃圾进行清理,减少异味扰民现象;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44D3ZB20240731582来电    周村区米河社区内一座废弃职工俱乐部内垃圾遍地,蚊虫滋生,要求处理。周村区固废    8月1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俱乐部原属淄博乾昌织造有限公司,于2003年废弃,淄博乾昌织造有限公司破产后由淄博岜山集团负责管理,内部垃圾主要为堆放的树枝、废旧物品等。
属实    1.责令淄博岜山集团及时清理俱乐部内部垃圾,责令社区加大对废弃俱乐部周边巡查力度,防止垃圾随意倾倒;
    2.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及时清理垃圾。阶段性办结
45D3ZB20240731583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要修外环路,该路段占据西山三分之一,认为破坏生态树木,要求绕山修路。博山区其他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已办结
46D3ZB20240731584来电    张店区明清街车管所往北侧,每天晚上有摊贩摆烧烤摊烟雾、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治理。张店区大气    8月1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明清街车管所北侧沿街房餐饮商铺12家,均有营业执照并配备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达标。烧烤食材在商铺内部初加工后,由食客在商铺外使用无烟烧烤炉深加工后食用。存在油烟和喧哗现象。
属实    1.责令沿街店铺强化油烟净化设备管理,定期清洗,确保达标排放;对喧哗顾客进行劝导,文明用餐;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商铺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油烟、噪声扰民。已办结
47D3ZB20240731585来电    张店区福园小区西区馥茂斋饭店风机运行时噪音扰民,要求治理;附近的大润发超市每天早上6点左右大货车进行送货时,车辆声音和拉货的声音噪声扰民,要求更改卸货地点。张店区噪声    8月1日,张店区组织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风机为山东馥茂斋文化餐饮有限公司所有,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附近的大润发超市为淄博润途商贸有限公司,每日6时起,淄博润途商贸有限公司开始大货车送货,进货、卸货产生噪声。
属实    1.责令山东馥茂斋文化餐饮有限公司定期对空调外机进行维护保养,进一步降低噪音;责令淄博润途商贸有限公司将卸货地点更改为商业停车场,将进货、卸货时间调整为白天或居民非休息时间;
    2.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减少噪声扰民。已办结
48D3ZB20240731586来电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钟楼街道办事处大钟街,淄川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斜对面的宋记纸扎店铺,每天上午使用电锯锯木头的声音扰民且粉尘污染严重,要求整改。淄川区噪声    8月1日,淄川区组织钟楼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宋记纸扎店位于钟楼街道办事处大钟街中段西侧,纸扎店主上午在其店门口使用电锯处理木条,产生噪音、粉尘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1.责令纸扎店停止店外经营作业,对店外区域木屑、粉尘立即清扫,电锯作业挪至其仓库,降低噪音、粉尘污染;
    2.责成钟楼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加强对该区域和行业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责令整改到位。已办结
49D3ZB20240731587来电    临淄区凤凰镇北安合村内的污水处理厂,每天晚上排放废气异味扰民,要求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1日,临淄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位于凤凰镇北安合村东侧。该企业进水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等工序已全部密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的2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查看该企业2024年1月、5月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现场发现,该企业生化处理单元部分密封窗户玻璃有破损,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更换生化处理单元损坏玻璃,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异味扰民。目前,损坏玻璃已更换完成;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齐城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防止异味扰民。已办结
50D3ZB20240731588来电    临淄区金岭镇金岭南村,2021年时崔某华和赵某使用挖掘机私自开采南山上的石头进行售卖,且将南山上的槐树林破坏更改为200亩土地,要求进行查处。临淄区生态    8月1日,临淄区组织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金岭镇金岭南村南山地块涉及三个项目,分别是2018年金岭南土地开发项目、2019年金岭南土地开发项目和金岭南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项目手续齐全。地块平整过程中产生的石块用于项目中田坎修筑、道路硬化、排水沟修筑以及地块垫层等工程,未发现私采售卖石头问题。2020年9月30日,完成245.8亩的开发复垦工作(复垦前地类:裸地202.03亩、采矿用地43.77亩),新增耕地178.5亩,未发现破坏槐树林地的行为。
部分属实    责成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乱采滥挖行为。    加强巡查力度,严防乱采滥挖行为。已办结
51X3ZB20240731589来信    张店区房镇镇万科翡翠书院周边烧烤、餐饮经营业户油烟、噪音扰民、环境脏乱差。张店区大气    8月1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万科翡翠书院小区位于张店区房镇镇丰安路与丰悦路交叉口,周边沿街存在十余家餐饮店铺,均有营业执照及油烟净化设备,由淄博万邦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部分店铺有夜间店外经营现象,经营时间较晚,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环境脏乱差问题。
属实    1.责令餐饮店铺规范经营,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引导顾客文明就餐,减少大声喧哗;
    2.责令淄博万邦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强化清扫保洁,维护好店铺周边环境;
    3.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餐饮店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达标排放。
    规范管理,减少油烟、噪音扰民。已办结
52X3ZB20240731590来信    淄川区龙泉镇北旺村村东有一停产的化工厂,在化工厂的北边为东沟,东沟有基本农田耕地约100来亩。几年前,村里有一个能人联合当时的村领导,在化工厂院墙外东北方向一百来米位置,也是北旺村东沟最东头,铁路西那里,搞成了一个垃圾场,从堰头上面往沟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最终造成沟底约10亩基本农田被垃圾填满,填平后和堰一样高,并把填平出来平地出租给他人做加工厂使用,(工厂名是淄川龙泉秀林纸制品加工厂),十来亩基本农田被毁,填完的垃圾露天存放,前几年大雨,垃圾被雨水冲到沟底的排水沟,很快就把沟底的排水沟填平了,以至于再下大雨,沟底漫灌,农田被淹,水退后,农田里满地的垃圾,污染了沟底大面积的农田。淄川区固废    8月1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地点为龙泉镇北旺村东侧,地类为林地、耕地。该处地块曾为北旺村历史形成的建筑垃圾集中填埋点,该村村民固定倾倒建筑垃圾,自淄川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后,不再填埋建筑垃圾,垃圾场因地势低雨水冲击将填埋垃圾冲入自然形成的排水沟。北旺村委出租给淄川区龙泉秀林纸制品加工厂的地块未在垃圾场范围。
部分属实    1.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清理排水沟内建筑垃圾;
    2.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管理,杜绝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对水冲场地进行平整、导流,恢复林地、耕地功能。
    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巡查,恢复耕地农田功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53X3ZB20240731591来信    天津市华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名举报: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苯酐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排放在环评文件中并未申报含硫氧化物尾气,造成了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具体情况如下:该公司坐落于淄博市周村区电厂西路69号的宏信创业园内,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硫印等含硫化合物氧化成二氧化硫随尾气排出,日排放量已达1,824,000立方米,即每日二氧化硫等硫氧化物的排放量为1,235.10kg.要求查处。周村区大气    8月1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位于淄博市周村区电厂路69号,主要从事苯酐等有机化工生产,共有6万吨/年和5万吨/年两套生产装置,主要原料为邻二甲苯、氧气、萘、碳酸钠,萘气杂质硫茚为含硫化合物,经氧化后产生二氧化硫。现场核查时,该企业6万吨苯酐装置停产,5万吨苯酐装置正常生产,废气经催化氧化装置、两级碱喷淋吸收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正常开启。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分别于7月23日、24日和8月1日开展三次现场监测,二氧化硫均未检出。为进一步核实生产过程中硫茚等含硫化合物氧化成二氧化硫去向,已对碱喷淋吸收液进行取样检测,尚未出具检测结果。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环境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大监管力度,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54X3ZB20240731592来信    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近一年半的时间,2022年1月份-2023年12月底在辛庄村以西,102省道以南高速路两侧盗采500多万吨石头,价值2000多万元。临淄区其他    8月1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24年初,接到群众举报该问题,区自然资源局立即对盗采现场进行了测量,石方量约7211立方米(18748.6吨)。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依法于5月13日立案侦查,目前正在刑事侦查中。
部分属实    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私采滥挖依法查处。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严禁私采滥挖。阶段性办结
55X3ZB20240731593来信    淄川区西河镇中坡地村村民,现实名举报本村淄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路某伟非法采矿,违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露天加工堆放石料等问题,路某伟长期从事非法生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恶劣,事实如下;
    一、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自2023年8月以来,路某伟在温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以东,非法开采砂岩石和粘土矿,并组织对外销售牟取暴利。每天有10多辆大型半挂车,多台挖掘机和装载机不间断作业,高峰期甚至造成中坡地村附近博幸路段车辆拥堵,截至2023年10月19日举报人实名举报时,现场已经挖出长达200米左右,宽达50米左右,高达20米左右的矿区带,直接造成周边20余亩耕地报废
    二、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
    长期以来,路某伟非法占用毁坏耕地问题突出,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侵占毁坏了中坡地村100余亩耕地,其中绝大多数为基本农田,这些土地已永久性失去耕种条件,无法恢复。
    三、露天加工堆放石料
    自2021年以来路某伟将违建的窑厂车间(该车间自2006年开工建设,占用15.12亩农用地,属于违建,依法应予以拆除)及违法圈占的周边大量场地以每年68万元的价格租赁给山东临临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用于加工、存放石粉石子,三年以来非法获利204万元,严重侵害国家和村集体利益。该处长期违法加工石料,并露天存放,持续至今,扬尘污染严重。这样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曾经多次发生过,近十年来路某伟曾在此地进行过一系列非法生产活动,包括利用废酸清洗长石、水洗砂石肆意排污、露天加工碳粉等,此地的生态环境已经被严重破坏,要求查处。
淄川区生态    8月1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路某伟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属实,区自然资源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2.反映路某伟非法占用耕地建设淄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问题基本属实,区自然资源局已依法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路某伟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3.路某伟曾在其淄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盐酸清洗长石,公安部门对其行政拘留十日;镇政府于2016年对水洗砂违规项目依法实施取缔,未发现露天加工碳粉情况;2021年路某伟将违法占地建设的厂区租赁给山东临临高速公路施工单位情况属实,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堆放石料已苫盖。
部分属实    1.责成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2.在路某伟淄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出入口安装360°监控摄像头,对厂区全方位监控。
    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出现非法开采和生产行为。已办结*
56X3ZB20240731594来信    博山区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严重破坏大片生态环境资源。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已办结
57X3ZB20240731595来信    一、反映淄博市周村区在临近春节时及春节期间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经常在深夜凌晨燃放,高空爆响,噪音扰民:夜间禁燃禁放管控不力。
    二、1)反映淄博市周村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部门推动落实不力,扬尘问题仍然突出。2)城区非主干道尤其非沥青道路、存在沙化的道路等重点领域降尘抑尘措施不完善,道路洒水频次不足,湿法保洁力度不够。
    三、淄博市周村区建筑垃圾管理粗放,建筑垃圾的转运调配场和资源化利用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相对不足。
    四、小区门口吊斗悬半空风吹斗内物料满天飞--空中扬尘问题
    周村区古商城西门往西约50米路南侧和平居民生活区1号楼门口处,一升降机械的吊斗悬在空中,斗内剩余物料被风吹得漫天飘,存在空中扬尘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在建工地存在运输车辆进出冲洗不到位、现场洒水扫保措施不到位、存在带泥上路问题。
    六、马路市场摊贩叫卖噪音扰民;残剩瓜果丢弃路面雨水浸泡异味扰民。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办事处辖区内的体育场路1191号往西约50慢车道摊贩叫卖噪音扰民;残剩瓜果丢弃路面雨水浸泡异味扰民;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
    七、反映地下车库污泥问题、冒水异味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大庄社区经过旧村改造后,小区地下车库内道路存在污泥异味问题且雨后常往外冒水,晴天存在扬尘问题,处理该问题需追根溯源解决地下车库冒水问题。
    八、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强,跑冒滴漏涉及大气环境问题无规律出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短板,如博东岳实业总公司建材厂、淄博中昌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京齐力建陶有限司、淄博华岳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九、淄博市周村区重点涉气企业大气环境问题无规律出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相关部门日常管理需加强,巡查力度需加大。如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风险土壤问题)山东沈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气环境)、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大气环境)、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王耐分公司(大气环境)、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王铝分公司。
周村区、经济开发区大气    8月1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7月31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春节期间部分市民夜间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2.今年以来,已依法查处扬尘违法行为22起,部分建筑工地存在裸土覆盖不严、土方未采取湿法作业、道路积尘等问题。城区非主干道非沥青道路和沙化道路等重点领域降尘抑尘措施不完善,有扬尘现象。
    3.2022年以来,共办理建筑垃圾管理处罚案件13起,存在农村偏远地区管理不到位情况。周村区建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以社会化企业投资为主,存在政府投资相对不足的问题。
    4.小区门口吊斗悬空实为古商城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外立面进行真石漆粉刷,在喷涂作业时产生扬尘,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5.部分项目在建工地存在进出车辆冲洗不到位、带泥上路、洒水扫保措施不到位、道路积尘等问题。
    6.体育场路1191号为周村体育馆广场,存在噪声扰民、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未发现残剩瓜果丢弃路面情况。
    7.大庄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地下水位上涨,导致地下车库冒水、局部有泥土。
    8.淄博东岳实业总公司建材厂、淄博华岳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检查时未生产,经查阅自动在线监控历史记录及检测报告,污染物排放达标,未发现工业扬尘等大气环境问题;淄博中昌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厂区路面和料场出入口存在无组织扬尘现象;淄博京齐力建陶有限公司料场门口存在物料洒落现象,生产过程中车间门未及时关闭。
    9.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沈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均为周村区涉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主要废气排放工序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经调阅企业废气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作为涉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经调阅废水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查阅企业档案资料,已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规定要求,在开停车过程中,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1.责成周村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过程管控,引导公众营造安静祥和节日氛围,依法查处打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
    2.责令周村区各项目施工单位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消除扬尘隐患。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沙化、非沥青道路增加保洁频次,采取湿扫、冲洗等方式减少道路扬尘;
    3.责成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密切合作,落实全过程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4.责令工程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5.责令周村区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6.责令摊贩及时清理垃圾,严禁在慢车道摆摊经营。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道路环境;
    7.责令施工单位对地面泥水进行清理,保障车库地面干燥清洁。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设计、监理方研讨,出具整改方案,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专项论证,以保证工程安全可靠,符合竣工验收标准;
    8.责令四家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9.责令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成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各相关企业日常监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置到位。
    1.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馈问题。
    2.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治理水平。
阶段性办结
58X3ZB20240731596来信    淄川区南部森林公园天台山景区,非法盗伐山体植被森林,非法盗挖山体矿产陶土资源。淄川区生态    8月1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天台山景区位于龙泉镇圈子村,天台山机耕道路一侧林地于2023年雨季发生大面积塌方,为消除安全隐患,圈子村委对塌方路段进行放坡、护坡处理,影响施工灌木由圈子村办理采伐证采伐。施工产生废渣石,大部分回用填埋,部分用于圈子村环村路整修。
部分属实    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生态破坏问题。已办结
59X3ZB20240731597来信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2个企业水泥厂和化工厂自建厂投产以来,主要从事水泥、化工产品生产,经过三四十年的发展在生产过程时逐渐对厂区土壤及外围土壤造成污染,现已在土地上建设路面或建筑物,但地下已经储存了大量污染物,分布在不同区域,所以请生态部门详细调查并要求相关企业开始治理这三四十年造成的土壤污染,还周围村庄老百姓一个“吃的放心”的土地和水源。淄川区土壤    8月1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企业为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和淄博南韩化工有限公司。鲁中水泥主营水泥、水泥熟料等产品,为大气重点监管单位;南韩化工主营氟化铝、拟薄水铝石,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两家企业分别于1976年与1995年建厂,其厂界至今未有变动,其建设行为均在自己厂区内进行,并且均按要求每年对厂区及周边进行土壤检测,土壤检测报告显示厂区及各周边土壤指标稳定,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南韩化工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生产作业,达标排放污染物并定期检测;
    2.责成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阶段性办结
60X3ZB20240731598来信    博山区张家庄高家山荒山于2023年8月1日被张家庄昃某、季某卫、黄某斌等人打着整改并恢复耕地为由,破坏自然生态100多平方,盗采盗卖国家矿石、陶土矿石1000多吨。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1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2023年实施耕地恢复的地块,由张家庄村委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内容为清除地表覆盖渣土和附着杂草、树根、山皮,平整地面并回填种植土,达到耕地标准,共计外运处置渣土150方。目前,现场已种植玉米等农作物,长势良好。
    对村委相关人员、施工人员问询,并实地踏勘,未发现盗采盗卖陶土矿石行为。
属实    1.责令张家庄村严守土地政策,规范落实修复要求,防止盗采盗卖行为;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盗采盗卖行为。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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