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8-09 16:42:34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群众信访件共计63件(重点关注案件3件)。截至8月9日12时,已办结36件,阶段性办结26件,未办结1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63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801599来电    西四路与复兴路西北角与西南角处因银丰玺悦小区垃圾中转站异味扰民严重。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大气    8月2日,张店区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根据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定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4.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2D3ZB20240801600来电    博山区池上镇店子村村内山上有人常年开采风化沙,破坏生态平衡。博山区生态    8月2日,池上镇人民政府、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为原池上镇店子砂场,该砂厂办理了采矿证,2008年进场平整场地,2010年到期关闭。经走访群众了解,砂场关闭后此处有私采行为,因发生时间久远,违法主体难以厘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因此无法立案处理。
    为有效解决砂场周边生态破坏问题,2019年博山区将该处列入已关闭露天矿山修复项目,2019年8月份进场施工,项目剩余砂石全部通过镇级公共资源平台处置,2019年12月通过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验收。2020年,为便于临临高速施工,池上镇人民政府实施临临高速拌料场场地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于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1年3月完工验收。项目验收后未发现有其他开采痕迹。
属实    1.责令池上镇店子村严格规范管理,严守国土资源红线;
    2.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规范落实有关要求,防止私自开采。已办结
3D3ZB20240801601来电    淄博市兰雁大道名士豪庭北侧,原正大印刷工厂区域,厂区土路两边垃圾一天比一天多,不是自然风吹来的垃圾,是一堆一堆被堆放在一起的那种,外面看不到,从楼上往下看很明显,环卫工人来了也是转一圈就走了,无人清理。高新区固废    8月2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名士豪庭北侧原“正大印刷工厂”实为原淄博大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已搬迁,目前该地块闲置。由于管理不到位,厂区内土路两边存在装修垃圾、树枝杂草。
属实    1.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于限期清理垃圾,并在入口处安装围挡,阻止人员及车辆进入;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清理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阶段性办结*
4D3ZB20240801602来电    沂源县大张庄镇小官庄村、红星村村内山上有村民开山采石。沂源县生态    2024年8月2日,沂源县组织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对巡查发现的位于大张庄镇小官庄村、红星村私采乱挖行为立案查处。现对群众反映区域开展人工排查、无人机航拍,未发现采石问题。
部分属实    责成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采滥挖行为发生。    强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采乱起行为。已办结
5D3ZB20240801603来电    淄博市经开区金舜切割厂、双圣路国誉切割厂车间内脏乱差、污水遍地流。经济开发区    8月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市经开区金舜切割厂,现名称为淄博舜元建陶有限公司新上瓷砖切割线项目,位于傅家镇小屯村,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主要进行陶瓷切割,现有3套水切割设备,配套有循环水池,污水不外排,其中2套暂时停用。现场检查该单位未生产,存在车间地面积尘未及时清理,瓷砖、木托盘等物料随意堆存等问题。
    2. 双圣路国誉切割厂车间公司名称为山东柏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傅家镇庵头村,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瓷砖、石材切割和建材类产品销售。现有水切割设备36台,配套有水循环池,污水不外排,干式切割设备5台,配套3套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存在车间地面积尘未及时清理,车间内瓷砖、瓷砖包装扎带、木托盘等生产物料随意堆存,车间地面积水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舜元建陶有限公司新上瓷砖切割线项目、山东柏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对车间进行全面清理,彻底解决脏乱差和地面积水问题,生产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对两家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到位。
    落实管控措施,避免产生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6D3ZB20240801604来电    经开区傅家镇东河村村南角道路上有黄色化工泥水,污染地下水,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    8月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傅家镇东河村周边无化工企业。该村南侧偏东有一座天然红石山,因东河村南侧道路位于红石山山脚下,为该村的地势低点,前期连续降雨将红石山部分物质冲到该村南侧道路淤积,造成该段道路路面上有黄红色泥土。经走访附近村民,未反映路上有化工黄色泥水的情况。现已对东河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东河村村委对道路淤积泥土进行清理;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强对该村周边区域巡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巡查和管理,避免产生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7D3ZB20240801605来电    博山区池上镇店子村在山上私自开采风化石、风化砂,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2日,池上镇人民政府、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为原池上镇店子砂场,该砂厂办理了采矿证,2008年进场平整场地,2010年到期关闭。经走访群众了解,砂场关闭后此处有私采行为,因发生时间久远,违法主体难以厘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因此无法立案处理。
    为有效解决砂场周边生态破坏问题,2019年博山区将该处列入已关闭露天矿山修复项目,2019年8月份进场施工,项目剩余砂石全部通过镇级公共资源平台处置,2019年12月通过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验收。2020年,为便于临临高速施工,池上镇人民政府实施临临高速拌料场场地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于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1年3月完工验收。项目验收后未发现有其他开采痕迹。
属实    1.责令池上镇店子村严格规范管理,严守国土资源红线;
    2.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规范落实有关要求,防止私自开采。已办结
8D3ZB20240801606来电    博区源泉镇岱西村村南侧山上私自开采矿石,扬尘严重,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并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2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以上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于源泉镇岱庄西村南侧山上,采石痕迹3处:
    第1处为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为建设村内广场及广场上水塔和其他附属建筑,采石自用,存在非法占用土地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1〕第6829号)。
    第2处为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在村南非法开采石灰石,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1〕第6827号)。
    第3处为修建临临高速,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建设临时建筑导致,现已完成临时建筑破除作业,正在进行复垦作业,有扬尘产生。
属实    1.责令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严禁非法占用土地,禁止非法开采矿石,严守土地红线;
    2.责令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强化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严守土地红线,防止违法占地和私采行为。已办结
9D3ZB20240801607来电    湖田镇南郊宋村存西收废品院内有生产设备的响声,噪音扰民,且院内堆放的塑料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张店区噪声    8月2日,张店区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院内经营单位为张店区文英废旧回收站,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销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批发和零售业”的“5191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属于个体工商户。院内有一台压缩打包机,运行时产生噪音。现场存有较多的废旧纸箱、矿泉水瓶、塑料制品等各种废品。
属实    1.责令张店区文英废旧回收站加强设备管理,午休及晚7时后停止作业,减少噪音扰民,并做好安全防范;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张店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减少噪音扰民。规范废品存放,做好安全防范。已办结
10D3ZB20240801608来电    临淄区保利华府小区后面的鸭棚排放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2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保利华府小区北侧目前养鸭户4户,均达到养殖专业户规模。西北侧约100米处为徐某光,北侧约50米处为王某平孙某环、王某林3家养鸭户,养殖用地均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
    前期,发现王某平、徐某光养鸭户存在粪便管理不到位、污水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目前,因鸭棚通风,造成周边有异味。稷下街道办事处现已定期为养鸭户发放除臭剂。
    8月1日,稷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保利华府居民代表见面交流会,通报近期工作进展,了解居民诉求,制定措施并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决定每天重点时段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降低异味。
属实    1.责令4家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消除异味。措施落实到位后,开展投苗养殖;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畅通与小区北侧楼栋居民代表沟通渠道,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11D3ZB20240801609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东山以征地名义非法开采石头往外运输,认为破坏环境,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12D3ZB20240801610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寿济路敬仲兽医站北何沟村村旁院内非法加工死鸡、死鸭,要求查处;临淄凤凰镇柴家谭村村民王春林院内非法加工死鸡、死鸭,要求查处。临淄区其他    8月2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院落位于敬仲镇河沟村进村路东侧,院主刘某,现用于居住,未发现脱毛机等加工设备。院内养有11条宠物狗,院主曾购买死鸡、死鸭当做饲料用于喂狗,未对外出售。
    2.凤凰镇柴家谭村村民王某林,家庭院内养有80余只鸭,未发现有脱毛机等加工设备及死鸡、死鸭。
部分属实    1.责令刘某严格遵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严禁购买死鸡、死鸭作为饲料;
    2.责成凤凰镇人民政府、敬仲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管巡查,严格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严格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已办结
13D3ZB20240801611来电    淄川区太河镇郭家庄村黑峪隧道出口处占用耕地存储石料,未设有防尘网,产生扬尘,要求清理。淄川区大气    8月2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太河镇郭家庄村黑峪隧道出口处地块为济潍高速盘顶山隧道施工产生渣石料存放处,该宗地块已经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因渣石料产权单位涉经济纠纷,淄川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对该宗渣石料查封,现原地封存中。渣石料堆主体部分已蓬盖防尘网,局部蓬盖不严。
部分属实    1.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强管理,蓬盖严密,防止扬尘扰民。目前已完成蓬盖;
    2.责成太河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问题。已办结
14D3ZB20240801612来电    鲁山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侧垃圾厂堆放生活、建筑及化工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清理;中润大道与联通路路口宝之坤汽修厂北侧157号堆放垃圾,异味扰民,要求及时清理;鲁泰大道与金晶大道路口恒吉奔驰车行南往东100米路南垃圾厂堆放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清理。高新区固废    8月2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鲁山大道与人民路口东侧堆放建筑渣土、建筑垃圾。该区域还有一处房屋,房主李某海堆放混凝土块、部分装修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化工垃圾。
    中润大道与联通路路口宝之坤汽修厂北侧157号院内,该院落由曹某峰租赁,用于收纳建筑垃圾,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鲁泰大道与金晶大道路口恒吉奔驰车行南往东100米路南“垃圾厂”实为一处闲置院落,解某租赁院落收纳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1.责令李某海、曹某峰、解某清理垃圾;
    2.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对鲁山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侧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建筑渣土进行平整复绿,同时在进出关键部位设置栏杆及阻车桩,安排专人看守,阻止乱倾倒建筑渣土;
    3.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制止整改。
    清理垃圾,加强巡查监管,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15D3ZB20240801613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淄博拓源土地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石头,该厂没有手续,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16D3ZB20240801614来电    淄川区寨里镇崮山村村民李某军私自将村道路两侧杏树砍伐,破坏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生态    8月2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18年,寨里镇孤山村村民李某军于村西道路两侧种植杏树十余棵,因年初天气干旱杏树枯死8棵,李某军将其栽种8棵枯树予以采伐。
部分属实    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已办结
17D3ZB20240801615来电    临淄区齐都镇南麻村旧村有四个大坑被生活、建筑及化工垃圾填平,每当下雨时异味扰民严重,要求清理。临淄区大气    8月2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齐都镇南麻村实为临淄区齐都镇南马坊村,南马坊村旧址共有4个历史遗留坑,东西侧各2个,自2017年起用于农作物秸秆填埋,其中,东侧2坑填埋物为农作物秸秆和少量生活垃圾;西侧2坑填埋并覆土。
    7月24日下午,对西侧两坑进行挖掘,发现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和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现场存在发酵异味。
    目前,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周边已设立警示牌,已安装监控设施。
部分属实    1.责令南马坊村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2.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和土地用地情况,完成建筑垃圾清运;
    3.责成区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督促齐都镇人民政府做好整改措施落实。
    加大巡查力度,完成建筑垃圾清运。阶段性办结
18D3ZB20240801616来电    1.张店区齐盛湖海岱楼楼下餐厅异味较大
    2.绿城百合幼儿园旁边垃圾站,有扬尘,影响孩子健康,要求取缔。
张店区大气    8月2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齐盛湖海岱楼楼下餐厅为张店区钟书壹餐厅,已办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油烟净化设备,餐厅排风口位于1楼东门路口北侧,存在异味。
    2.绿城百合幼儿园旁边垃圾站为建筑垃圾暂存点,位于该小区售楼处北侧。因近期业主装修频繁,产生的装修垃圾放置于该暂存点。绿城物业公司在清运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产生扬尘问题。
属实    1.责令张店区钟书壹餐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异味扰民,已清洗完毕;
    2.责令绿城物业公司立即对建筑垃圾暂存点原暂存装修垃圾进行处置,并对周边道路积尘进行清理,现已整改完毕。绿城物业公司已对该暂存点实行专人管理,清运过程中严格落实降尘措施;2024年11月底装修高峰期过后对该垃圾暂存点进行拆除;
    3.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1.减少异味扰民。
    2.严格落实各项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限期拆除。
阶段性办结
19D3ZB20240801617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拓源土地整治公司借着整治土地名义,非法开采山体,买卖石头,用炸药爆破,破坏山体,影响生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博山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部分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项目施工方与山东同利爆破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区域内的爆破施工协议,该爆破公司已在公安部门备案,具备相关资质,不存在非法使用爆炸物开采行为。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2.责成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定期对该项目涉爆工作进行检查,严禁违法爆破行为;   
    3.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严防破坏生态行为。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20D3ZB20240801618来电    张店区体育场街道东方星城塾香园小区18号楼中间住户违规安装围挡及开关门,对通风降噪造成影响,产生噪音,要求拆除。张店区噪声    8月2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东方星城塾香园小区18号楼楼梯北侧设计为开放式消防连廊,在大风、雨雪等不利天气下,发生连廊雨雪倒灌情况,造成业主出行不便及财产损失。经山东信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同意并签订承诺书后,相关业主对入户门口区域进行封闭,截至目前,共涉及15户业主,已完成封闭。封闭设施日常开关门产生噪音。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信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定期对封闭设施进行检查,督促业主及时维护,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工作。
    加强沟通解释,减少噪声扰民。已办结
21D3ZB20240801619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西北方向淄博万润机械有限公司排放有毒,voc超标,建议查处。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群众投诉反映的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由于树脂砂在铁水浇铸工序中排放VOCs,该工序经活性炭吸附脱附治理后排放。
    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查看该企业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该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对其组织开展监督性检测。
    核查环评手续时,发现企业实际位置与其现状评价报告表中位置附图不符,已立案调查。
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密闭生产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企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快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根据监督性检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确保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22D3ZB20240801620来电    周村区淦河位于淄博六中门口,河流淤泥异味较大,建议整改。周村区大气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16-2017年期间,周村区实施了淦河整治工程,经过几年运行,在淄博六中门口段积攒部分淤泥,产生异味。2023年实施了淦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对河底进行了改造及清淤,目前河道内除自然生长水草外,未发现存在淤泥和异味情况。
属实    1.责令保洁单位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河道卫生,防止淤泥产生;
    2.责成区水利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保持河道清洁。已办结
23D3ZB20240801621来电    张店区房镇远景花园22号楼南侧垃圾桶,每天凌晨02:00开始清运垃圾,噪声较大,影响休息,建议将垃圾桶更换位置。张店区噪声    8月2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远景花园22号楼南侧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环保屋1处,由鑫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垃圾清运时间约为每日2:00-3:00,噪音由垃圾清运车产生,垃圾清运过程大约持续5分钟。
属实    1.责令鑫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范垃圾清运车操作规程,生活垃圾的收运时间调整为每日8:00-9:00,减少噪声扰民,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减少噪音扰民。已办结
24D3ZB20240801622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小范村西侧1千米左右有个垃圾填埋厂,占地大概有五六十亩地,涉及多方利益,严重污染地下水,异味较大,要求查处。淄川区    8月2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区第二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位于昆仑镇小范村西侧,建设用地约14.4公顷,其场区已做防渗处理,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检测。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浓缩液回灌填埋区堆体,清水用于场区绿化。在卸车、填埋作业过程中会有部分挥发性气体无组织逸散,导致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填埋场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作业规范要求运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场所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已办结*
25D3ZB20240801623来电    张店区山东铝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液体碱,很多都流入了下水道,雨天从厂区外排的水,都超标;山铝厂区地下水全部呈红色,都含碱,问题很严重,这个问题存在很多年,一直未解决,要求进行查处,改善生活环境。经济开发区    8月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铝业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水泥、氯碱、铝加工。其中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涉及液体碱生产,位于沣水镇,属于无机碱制造行业。该企业年产15万吨离子膜烧碱,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废水为制备纯水产生的高浓盐水、蒸汽冷凝水、氢气洗涤水、树脂塔再生废水,均回用于化盐工序,不外排。该企业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化盐工序,不外排。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液碱进入下水道,经查阅近期雨水检测报告,未发现超雨水排放标准。核查人员使用pH试纸对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雨排口处积存雨水进行检测,未显碱性。
    2.山东铝业公司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该单位按照地下水自行检测方案定期开展厂区及周边地下水检测。查阅近期地下水检测报告,地下水色度未显示红色,pH值未显碱性。核查人员已对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现场采样,取出的地下水呈无色,pH试纸检测未显碱性,现正组织对其他区域进行采样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铝业有限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水污染问题发生;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水污染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
26D3ZB20240801624来电    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育才路200号门前向南50米施工工地车辆进出,带泥上路,泥污路面;该工地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备;夜间施工扰民;工地取土作业无洒水措施,现场黄尘滚滚;周村区监管不到位,该工作屡教不改,相关部门处罚不到位。周村区大气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施工工地为周村区小黄鸭儿童游乐园,正在进行场地平整作业,前期存在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备、带泥上路和土方作业无洒水措施的问题,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目前已停工整治。
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加强进出车辆冲洗,防止带泥上路,土方作业落实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27D3ZB20240801625来电    沂源县小官庄村、红星村私挖山石,影响生态,扬尘较大。沂源县生态    2024年8月2日,沂源县组织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对巡查发现的位于大张庄镇小官庄村私采乱挖行为立案查处。现对群众反映小官庄村、红星村全域开展人工排查、无人机航拍,未发现采石问题。
部分属实    责成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采滥挖行为发生。    强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采乱起行为。已办结
28D3ZB20240801626来电    博山区源泉镇岱西村南侧1千米左右非法开采矿石,私自占地违建,破坏生态,影响环境。博山区生态    8月2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以上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于源泉镇岱庄西村南侧山上,采石痕迹3处:
    第1处为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为建设村内广场及广场上水塔和其他附属建筑,采石自用,存在非法占用土地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1〕第6829号)。
    第2处为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在村南非法开采石灰石,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1〕第6827号)。
    第3处为修建临临高速,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建设临时建筑导致,现已完成临时建筑破除作业,正在进行复垦作业,有扬尘产生。
属实    1.责令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严禁非法占用土地,禁止非法开采矿石,严守土地红线;
    2.责令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强化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严守土地红线,防止违法占地和私采行为。已办结
29D3ZB20240801627来电    沂源县南麻街冯家峪村沂源万达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影响环境。沂源县其他    2024年8月2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南麻街道办事处古泉村,违法占地情况属实。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2月对其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罚款609540元。2024年6月,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南麻街道办事处在日常巡查中,再次发现该公司存在新的违法占地行为,并于2024年6月28日对其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推进中。
属实    1.责令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占地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2.责成南麻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督促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改违法行为;责成县自然资源局保持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到位。
    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30D3ZB20240801628来电    沂源县鲁村镇安平村村书记私自占用耕地,以村民名义建房,破坏生态。沂源县生态     8月2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安平村”为“安平新村”,村书记为李某军,其名下现有住宅1处,位于村广场西路北侧,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2022年确权发证。其配偶张万风名下住宅1处,位于村办公室南路东侧,于2010年9月继承其老人所得,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2022年确权发证。
    经核查,李某军任职村书记期间,安平新村未新批宅基地,无村民新建房屋情况。未发现“私自占用耕地,以村民名义建房,破坏生态”问题。
部分属实    1.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防止村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强化巡查监管,规范自然资源管理。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已办结
31D3ZB20240801629来电    桓台县起凤镇辛泉暖通工业园B1213恒生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为机械加工,实际生产经营化学品类,且涉及危化品,在反应抽真空时产生有毒气体,在高温硫化时也产生有毒气体,没有处理设备,要求查处。桓台县大气    8月2日,桓台县组织起凤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于起凤镇辛泉工业园内淄博恒晟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年产2000条转印辊项目。
    主要原料有聚氨酯预聚体、二丁酯、白炭黑、扩链剂、胶粘剂等,废气来源为混合搅拌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排放。经调阅环评文件,该项目没有硫化工序,现场也未建设。企业产品为转印辊,用于转印钢板,企业未生产经营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未发现超营业执照范围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恒晟机械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文件组织生产,定期维护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有效收集,达标排放;
    2.责成起凤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监管。已办结
32D3ZB20240801630来电    博山区源泉镇岱西村南侧非法占地,非法开采矿石,破坏山体,影响生态。博山区生态    8月2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以上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位于源泉镇岱庄西村南侧山上,采石痕迹3处:
    第1处为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为建设村内广场及广场上水塔和其他附属建筑,采石自用,存在非法占用土地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1〕第6829号)。
    第2处为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在村南非法开采石灰石,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1〕第6827号)。
    第3处为修建临临高速,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建设临时建筑导致,现已完成临时建筑破除作业,正在进行复垦作业,有扬尘产生。
属实    1.责令岱庄西村村民委员会严禁非法占用土地,禁止非法开采矿石,严守土地红线;
    2.责令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强化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严守土地红线,防止违法占地和私采行为。已办结
33D3ZB20240801631来电    淄川区太河镇孟泉村生态旅游区修环山路,非法占用村民地和树,破坏生态,建议修复道路。淄川区生态    8月2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17年,淄博梦之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原省农业厅批准于太河镇梦泉村实施整县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田间路建设。项目实施前,该公司已与梦泉村委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至2028年,每年对占用土地支付租金。环山路为原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地类为农村道路,道路拓宽过程中,占用道路两边村民部分土地和树木,由梦泉村将补偿款支付给村民。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梦之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规范建设经营,按时向梦泉村委支付租金和补偿款;
    2.责成太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已办结
34D3ZB20240801632来电    周村区南郊镇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加工生产车间,有检查期间环保设备是打开的,加工设备关闭,无检查时设备是关闭的,但加工设备是处于工作状态,车间气味刺鼻,烟雾巨大,在做第三方时环保设备全开,工作设备全关,出具的官方报告。1385337****自称是区生态环境局姓张职工,告诉不能再打投诉电话,有问题直接找他解决,他们都认识,要求严肃查处。周村区其他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周隆路238-5号,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加工。焊接工序配套有焊烟净化器,激光切割工序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现场企业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核查车间内视频监控录像及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未发现生产期间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情况。该企业不锈钢激光切割作业时高温情况下会产生异味。
    南郊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人工监测,结果达标。现场检测过程中生产设备正常开启,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全程录像,不存在检测过程中关闭生产设备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收到12345市民投诉热线平台转办的同类信访问题后(工单编号:240731170753825703),工作人员对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告知其反映的问题正在调查处理。
属实    1.责令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山东正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管理培训,提高信访处置效率和质量。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
35D3ZB20240801633来电    高青县高城镇李明安村北侧100米左右个体养殖场,猪粪、污水直排养殖场外侧,异味较大,影响环境,建议处理。高青县大气    8月2日,高青县组织高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城镇李明安村北侧100米养殖户,现存母猪8头,建有污水收集设施,未棚盖,因清运不及时,污水池污水外溢,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清理外溢污水,及时清理粪污,维修收集设施。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养殖场户加强技术指导和巡查,督促养殖场户按规范处置粪污;
    3.高青县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组织全县各镇办、有关部门进行排查,规范畜禽养殖粪污管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清理外溢污水,喷洒除臭剂。已办结
36D3ZB20240801634来电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朱董村(原东朱家村)内有很多村民养牛,粪便堆积,异味扰民严重。高青县大气    8月2日,高青县组织芦湖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芦湖街道朱董村养殖户将多余的粪便堆放于环村路两侧,不按规定存放,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清理粪污,按规定存放,现已清理完毕;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养殖场户加强技术指导和巡查,督促养殖场户按规范处置粪污;
    3.高青县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组织全县各镇办、有关部门进行排查,规范畜禽养殖粪污管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及时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已办结
37D3ZB20240801635来电    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曹一村西楼区施工处扬尘、粉尘、噪音很大,由于在生活区内工作,对生活造成不便。高新区大气    8月2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曹一村”实为宝山管理中心曹一村,村委维修村内局部破损路面,铣刨施工时存在扬尘、粉尘和噪音问题。目前路面铣刨已施工完毕。
属实    1.责成宝山管理中心曹一村村委落实好社区环境管理工作,维护好居民生活环境;
    2.责成区建设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规范施工,维护好居民生活环境已办结
38D3ZB20240801636来电    周村区王村镇东道村淄博华盛五金有限公司,环境脏乱差,噪音扰民,要求查处。周村区噪声    8月2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华盛五金有限公司实为周村华祥机械加工厂,位于王村镇东道村,主要从事金属零部件加工,密闭车间生产,主要噪声来自冲压工序。查阅企业环境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排放达标。2024年3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排放达标。现场企业正常生产,厂区环境脏乱,问题属实。
属实    1.责令周村华祥机械加工厂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和环境卫生制度,减少噪声扰民,保持厂区环境整洁;
    2.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强化企业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企业立行立改,长效落实。已办结
39D3ZB20240801637来电    周村区王村镇309绿洲燃气站门口西北20米处华海耐材,无手续粉碎石料,噪音太大,扰民。周村区噪声    8月2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王村镇309国道绿洲燃气站门口西北20米为原淄博华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房,该公司已于2017年关闭。2024年7月11日王村镇在网格巡查中发现该厂房内从事石料破碎加工,已第一时间要求其负责人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物料。现场核查时厂内无生产设施,物料已清理。
属实    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问题反弹。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问题反弹。已办结
40D3ZB20240801638来电    周村区永安办事处杨树行子6号对面电线杆基部有施工垃圾未清理,路面存在扬尘问题。周村区固废    8月2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供电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国家电网于7月份对杨树行子西侧高压线路进行了入地施工,因破路产生部分水泥、土堆导致扬尘。目前,已完成施工,路面已恢复并进行了冲洗。
属实    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区供电中心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保洁,确保道路整洁。    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地面整洁、无扬尘。已办结
41D3ZB20240801639来电    临淄区凤凰镇凤凰水厂西侧和东侧院落有建筑垃圾,院落地下有掩埋的建筑垃圾和污泥,建议查处,恢复原状。临淄区固废    8月2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凤凰镇凤凰供水厂西侧闲置院落为凤凰镇东申村村民边某志租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院落铺设一层厚度约20公分的碎石子,院内种有2棵桃树及少量蔬菜。对该院落进行现场挖掘,未发现建筑垃圾和污泥填埋。
    凤凰镇凤凰供水厂东侧院落为刘某勤租用,占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为工业用地,现为闲置院落。院落道路为混凝土硬化路面,其余区域种植绿化树及花丛,均正常生长。对该院落进行现场挖掘,未发现建筑垃圾和污泥。
部分属实    责成凤凰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指导监管,防止建筑垃圾违规填埋。    加强指导监管,防止建筑垃圾违规填埋。已办结
42D3ZB20240801640来电    周村区王村镇309绿洲燃气站路口西北20米华海耐材厂里面有个石料加工厂区,无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粉尘、扬尘、扰民,建议取缔。周村区大气    8月2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王村镇309国道绿洲燃气站门口西北20米为原淄博华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房,该公司已于2017年关闭。2024年7月11日王村镇在网格巡查中发现该厂房内从事石料破碎加工,已第一时间要求其负责人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物料。现场核查时厂内无生产设施,物料已清理。
属实    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问题反弹。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问题反弹。已办结
43D3ZB20240801641来电    沂源县埠下路泄洪河道部分被占用,用作违章建筑,生活垃圾排放进入河道,河道被堵截。沂源县固废    8月2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泄洪河道”为历山街道南麻三村埠下路西侧一处村内沟渠,全长400米左右。沟渠东侧为南麻三村居民住宅、西侧为鹏欢花语城居民小区,均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未发现占用河道、违章建筑问题。沟渠两侧存在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未发现河道堵塞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历山街道南麻三村居委会清理沟渠两侧生活垃圾,对沿沟渠住户进行劝导,督促村民按规定投放垃圾。目前,生活垃圾已清理;
    2.责成历山街道办事处、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该河段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完成河道垃圾清理,加大村民管理,防止违规倾倒问题发生。已办结
44D3ZB20240801642来电    博山区源泉镇麻庄村东侧河道被破坏,后坡因为工程问题被冲毁好几处,三座桥桥下的跌水坡都补冲毁,影响生态,建议调查,严肃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河道工程,是2020年由市水利局批复,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淄河源泉段水毁修复及河道疏浚工程。工程治理范围为淄河源泉段共计16.25公里河道,工程内容为清淤清障整理河道,岸坡护砌4处1470米,河堤岸墙拆除新建8处790米,拆除改建建筑物2处,桥底清淤清障1处,项目于2023年12月竣工。
    7月28日“格美”台风形成强降雨,造成淄河源泉段河道水量激增,最大流量达到663立方米/秒,导致护坡、跌水坡被冲毁。
属实    1.责令源泉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在汛期过后,立即修复被冲毁的河道护坡、岸墙、跌水坡等工程,保障河道安全;
    2.责成区水利局加大类似问题排查,举一反三,保障河势稳定、行洪安全。
    修复河道基建,保障河道安全。阶段性办结
45D3ZB20240801643来电    张店区马尚街道人民西路与世纪路路口西南角淄博市美术馆院内杂草丛生,有随意大小便现象,还有许多生活垃圾,一直未清理,建议在此修建公厕或者设立垃圾桶。张店区固废    8月2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人民西路与世纪路路口西南角为淄博市美术馆院落,由淄博美术馆及多家业主共有,无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属于自管区域,绿化带内存在杂草和零星垃圾;美术馆北侧20米公交站牌处已设置果皮箱,且周边500米内已设置两处公厕(九级公厕、技师学院公厕),均设有公厕指示牌。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美术馆院内业户立即清理杂草及垃圾,已整改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清除垃圾。已办结
46D3ZB20240801644来电    临淄区凤凰镇王青屯村西北角有个养牛厂,在厂东南角掩埋有建筑垃圾和化工废料,在厂南侧掩埋有建筑垃圾和煤灰,地上半米是好土,往下都是用垃圾进行掩埋,现在仍有垃圾掩埋现象,东南角方向较为严重,要求查处。临淄区固废    8月2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养牛场为淄博临淄王青屯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周某波,此处原为废弃窑坑,现用于奶牛、肉牛养殖,因地势低洼,填埋了粉煤灰、建筑垃圾。现场院落中间位置可见裸露的粉煤灰,对投诉人反馈的位置进行了挖掘,共计挖掘7个点位,深度约1米,南侧4个点位为粉煤灰,北侧3个点位为建筑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填埋深度和边界进行勘探,相关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属实    1.责令淄博临淄王青屯养殖专业合作社立即停止填埋行为,配合调查对粉煤灰来源进行溯源;
    2.责成凤凰镇人民政府加强辖区内院落管理,防范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好处置工作;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依据勘探结果,指导凤凰镇人民政府制定粉煤灰处置方案,并对淄博临淄王青屯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4.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指导凤凰镇人民政府对建筑垃圾填埋区域进行土壤监测,根据结果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根据调查情况,进行规范处置。阶段性办结
47D3ZB20240801645来电    周村区永安办事处杨树行子16号对面绿化带枯叶枯枝未清理,弱电线乱,居住环境差,要求进行环境治理。周村区固废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信息通信发展办事处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杨树行子16号实为杨树行子9号,绿化带内存在枯叶枯枝未及时清理情况;弱电线主要归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四家公司管理,因线路较多造成了该处路段线路杂乱现象。
属实    1.责令大街街道办事处对该处绿化进行修剪养护,补植苗木,清理杂物;责令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四家公司整理顺畅各自弱电线路,目前已完成;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信息通信发展办事处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馈问题。阶段性办结
48D3ZB20240801646来电    周村区古商城旱码头对面夜间6-9点之间有人唱歌,噪音较大,扰民,影响到周边商铺正常营业,要求查处。周村区噪声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周村古商城保护发展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古商城戏台位于周村大街核心景区内,是一处开放式公共活动区域。每晚6点至9点左右尤其是夏季时段,附近居民的文艺爱好者在此进行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
属实    1.责令古商城管理公司安排景区工作人员每晚进行巡逻,劝导活动人员降低音量,合理控制娱乐时间,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2.责成区文化和旅游局、古商城保护发展中心加强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及商户反映问题。已办结
49D3ZB20240801647来电    沂源县大张庄镇赤坂村村西侧养牛户把牛粪堆放在道路上,异味扰民,要求治理。沂源县大气    8月2日,沂源县组织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养牛户”为沂源县大张庄镇赤坂村刘某学养殖户,现养殖肉牛4头,属于散养户,养殖过程中将牛粪堆放在村内道路边上晾晒,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刘某学清理路边堆放养殖粪便,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求规范养殖行为;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防止异味扰民。
   完成养殖粪便清理,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50D3ZB20240801648来电    周村区永安办事处杨树行子9号对面堆放土堆,未设有防尘措施,扬尘严重,要求治理。周村区大气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供电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国家电网于7月份对杨树行子西侧高压线路进行了入地施工,因破路产生部分砖块、土堆导致扬尘。目前,已完成施工,路面已恢复并进行了冲洗。
属实    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保洁,确保道路整洁。    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地面整洁、无扬尘。已办结
51D3ZB20240801649来电    沂源县石桥镇黄墩河村村民卲某波在村东条峪口及东山果园处掩埋有害垃圾,污染地下用水,要求查处。沂源县固废    8月2日,沂源县组织石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沂源县立即对东条峪口、东山果园2处点位组织开展现场挖掘查勘工作,挖掘发现有填埋物。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随即开展溯源调查,初步查明填埋嫌疑人为邵某某,并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邵某某供述:2020年左右,将收购的废品填埋至东条峪口、东山果园;县卫生健康局对周边区域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继续挖掘确定填埋量,对填埋物进行溯源排查和环境状况调查,加快周边地下水水质检测进度,组织开展评估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属实    1.沂源县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科学精准整改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2.责成石桥镇人民政府对已挖掘出的填埋物采取防雨淋、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发次次生污染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开展填埋物溯源排查、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论证等工作;责成县卫生健康局加快推进地下水水质检测进度。
    按照工作职责推进各项任务,研究制定科学精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52D3ZB20240801650来电    高青县唐坊镇店子村南侧养猪厂有异味,要求查处。高青县大气    8月2日,高青县组织唐坊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唐坊镇店子村南侧养猪场,现存生猪40余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建有污水收集池。现场检查,粪污清理不及时,场区周边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清理粪污,现已清理完毕;及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养殖场户加强技术指导和巡查,督促养殖场户按规范处置粪污;
    3.高青县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组织全县各镇办、有关部门进行排查,规范畜禽养殖粪污管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已办结
53D3ZB20240801651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家峪村因博石路加宽,现砍伐树木破坏该村西山,且贩卖石头,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方案。在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和研究论证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尚未动工实施。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已办结
54D3ZB20240801652来电    张店区樱红村路口沿街商铺签都烧烤店、老郑家烧烤每天下午四点至夜间烟雾及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治理。张店区噪声    8月2日,张店区组织房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樱红村路口沿街商铺签都烧烤店、老郑家烧烤2家餐饮店均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间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及食客就餐噪音。
属实    1.责令张店区签都餐饮店、张店郑德杰烧烤店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对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对食客就餐大声顾客进行善意提醒;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防止噪音、烟雾扰民。已办结
55D3ZB20240801653来电    周村区融创滨江一号小区北侧路面修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路北侧杂草丛生,蚊蝇很多,环境脏乱差,要求整治。周村区生态    8月2日,周村区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投诉反映的是滨河西路道路建设,北侧为项目规划的绿化带区域,因处于停工状态,场地尚未整理,存在杂草丛生情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蚊蝇环境差的问题。
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清理,平整地形,并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待道路建设复工后,及时种植苗木;
    2.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办结
56D3ZB20240801654来电    博山区白塔镇亚萌板簧有限公司宿舍楼对面污水处理厂,异味较大,放气时噪音较大,建议处理。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2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区规划办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金锣污水处理厂,污泥泵每隔2至3天进行一次反吹作业,产生噪音导致扰民。目前,已对微滤间和格栅机间加装隔音棉,并用密封胶对缝隙进行封闭;污水反吹时间调整到上午8:00至10:00进行。经与亚萌板簧厂宿舍楼居民了解,反映在气压低、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宿舍楼周边能闻到异味。
    根据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氨、甲烷、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到无组织标准;正在组织对整改后降噪效果进行检测。
属实    1.责令淄博金锣水务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在确保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噪音达标的基础上,严格管控异味、噪声产生环节,减少异味、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责成白塔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根据噪音检测结果,督导企业整改到位。
    严格管控异味、噪声产生环节,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阶段性办结
57X3ZB20240801655来信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71号,2023年安装三台大型电磨离举报人住房不到3米噪音特别大,影响到举报人生活,区环境局只测试一台为55.5,但三台同时开动唤音再大到多少倍,造成严重精神伤害,无法居住,要求依法查处,拆除三台设备。淄川区噪声    8月2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电磨为寨里镇小周村电磨小作坊生活民用电磨,距北侧投诉人住房约10米,作业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该作坊对电磨房加装隔音棉、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合理设置作业时间尤其不在夜间加工,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积极化解群众矛盾,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确保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58X3ZB20240801656来信    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镇耿桥卫生院自2020年8、9月份开始,长期雇佣个体户王某峰用机动三轮外运医院医疗污水(从后面锁门院子的污水井抽吸到污水车往外拉,污水外运车司机有大门钥匙),私自到处倾倒一事,直到现在为止一直外运私自倾倒,每天早上4、5点准时外运。桓台县    8月2日,桓台县组织索镇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桓台县索镇耿桥卫生院(桓台县精神卫生中心)位于索镇街道桃园村,该院不接诊传染病病人,未设置综合病房,仅收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目前收治病人150人左右,院内检验科和口腔科产生的医疗废水由臭氧发生器消毒后排入化粪池。由于距离城市污水管网较远,无法纳管,根据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桓台县医疗机构污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该院和桓台华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为王某峰)签署废水运输服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把卫生院化粪池内污水运输到东陈路上生活污水排放口,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2024年7月1日出具的报告,“粪大肠菌群数、沙门氏菌共2项指标”符合要求。
属实    1.责令桓台县索镇耿桥卫生院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处置医疗废水,定期开展监测,将处置后的医疗废水转运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2.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医疗废水的监管工作,督促该院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规范处置医疗废水。未办结*
59X3ZB20240801657来信    一、桓台县唐山镇郭家村旧村改造项目自2017年施工至今已有八个年头,工程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给桓台县西城区县容县貌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长时间的施工也给项目周边环境带来严重的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建设街西延工程迟迟未开工,在桓台县实验学校就读的学生,只能通过一中附属北侧村属坑洼小道及郭家村地间土路进行通勤,同时土路两侧住满郭家村未能按时回迁的农民,冬季取暖采用燃煤取暖炉取暖,也被迫给区域空气造成了污染。
桓台县大气    8月2日,桓台县组织唐山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郭家村棚户区改造于2019年开始施工,2021年完成主体建设,2021年至2023年建设室内外配套设施。其施工过程均配备相应的抑尘措施。因施工方资金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停工一年半,期间偶有项目绿植养护。
    建设街西延工程因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家遗址,目前正在开展文物勘探方案编制工作。郭家村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未及时回迁,部分村民冬季在板房内采用燃煤炉取暖的现象。
部分属实    1.责成唐山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点位加强巡查,防止扬尘、噪音扰民;
    2.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建设街西延工程,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完成文物勘探保护工作,按时序推进项目实施;
    3.责成唐山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使用清洁能源取暖的替代工作。
    加强巡查,落实整改措施。阶段性办结
60X3ZB20240801658来信    一、周村区南郊镇山东润广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肉牛养殖污有时露天堆放在广区空地,粪水有时外溢场外沟渠。
    二、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山水库水域生态保护重视不够,日常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擅自捕鱼,未经批准的水上训练、游泳、摊点经营等活动还存在。
    三、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福王家居,生产家具,噪音扰民,喷漆作业,异味扰民,缺乏精细化管理,减少异味及嗓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效果不理想。
    四、淄博市周村区城区居民区存在犬只管理不到位问题,需多部门联合开展大整治:夜间犬叫扰民、宠物粪便、宠物异味扰民问题得不到解决。
    五、马路烧烤炭烟扰民,摊贩叫卖音扰民。现在每天下午5点来钟,周村区丝绸路与陈桥路四个路口处的慢车道,机动车道都存在摊贩叫卖音扰民:马路烧烤炭烟扰民。
    六、淄博市临区国家新村南门垃圾桶附近臭水流淌,臭气重天,异味扰民。
    七、淄博市周村区在建工地存在运输车辆进出冲洗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措施要求、现场洒水扫保措施不到位、存在带泥上路问题。部门责任落实不力,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工作部署推进不力,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不严不实。
    八、淄博市淄川区重点涉气企业大气环境问题无规律出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相关部门日常管理需加强,巡查力度需加大。如:山东宏狮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力豪陶瓷有限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华煜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多年来,淄博市周村区城区部分建筑工地、房屋拆除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无洒水、降尘措施,且在整改中做不到举一反三,且问题反弹厉害。
    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309国道、102省道扬尘管控存在不到位,对照全市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要求还存在短板,日常监管存在不足。
    十一、周村区固体废物处置存在管理不到位、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积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周村区、淄川区、临淄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大气    8月2日,淄川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润广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南郊镇皇住村,以养殖肉牛为主,年出栏量500头。该公司2023年11月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养殖,场地内有少量牛粪未清理干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水外溢情况。
    2.群众反映的水上训练为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皮划艇运动员日常水上训练,已通过审批,符合有关规定。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钓鱼等非法捕鱼、未经批准的摊点经营和游泳等问题。
    3.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制造。该企业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配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喷漆废气产生异味;产生噪声设备有气泵、锯床等。查阅企业环境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及废气达标排放。该企业正在组织对喷漆房的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4.周村区存在夜间犬叫、宠物粪便、异味扰民的情况。
    5.丝绸路与陈桥路路口存在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叫卖扰民、室外烧烤问题。
    6.国家新村南门放置了9个生活垃圾桶,放置地面凹凸不平,现场低洼处有污水,产生异味。
    7.周村区个别建筑工地项目存在“8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复核督促整改,今年已累计移送违法行为22起。
    8.山东宏狮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力豪陶瓷有限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华煜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均已配套安装了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无组织逸散现象。
    9.周村区个别建筑工地项目存在“8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10.309国道王村段于2023年实施了养护修复工程对旧路面进行了铣除并重新铺设4cm沥青混凝土,目前路面状况较好,保洁及时,未发现明显扬尘问题;102省道王村路段由于过往满载大货车较多,存在漏撒、扬尘现象。
    11.2022年以来,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镇办密切配合,持续强化城乡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共办理建筑垃圾管理处罚案件13起。经巡查发现,部分执法力量薄弱的地方存在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积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皇住村及时清理养殖场内积粪,目前已清理完毕;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成周村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
    2.责成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文昌湖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水库水域的管理和保护,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捕鱼、水上训练、游泳、摊点经营等活动日常监督,规范管理水上训练;
    3.责令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环境管理,按时完成治污设施提升改造。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责成周村区公安分局加强宣传和巡查,及时劝阻、警告,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成立周村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开展联合整治;
    5.责令流动摊贩禁止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责成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该路段的巡查管控,引导摊贩进入陈桥农贸市场规范经营;
    6.责令国家新村对该处进行清扫冲洗,将垃圾桶移至地势平整处,消除异味,现已整改完成。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指导,确保不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7.责令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消除扬尘隐患。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将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8.责令相关企业加强生产管理,高效运行环保设施,严格落实无组织管控措施,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治污水平。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相关企业的帮扶指导,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责令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扬尘管控措施,防止问题反弹。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对施工扬尘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
    10.责成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道路保洁;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执法,严查车辆超载、物料漏撒行为;责成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加强道路巡查,及时组织完成路面养护;
    11.责成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加强协作,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大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积行为处罚力度。
    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
61X3ZB20240801659来信    博山区世纪东郡小区18号楼地下停车场每辆车都在出口处停留并鸣笛警示,噪音扰民严重。博山区噪声    8月2日,博山区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停车场位于世纪东郡小区18号楼南侧,地下停车场出口处为丁字路口,位于小区内部,车辆驾驶员为保障行车安全,在进出地下停车场时,停车观察并鸣笛提醒。
    此前,为解决上述问题,淄博侨慧物业有限公司已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必要位置安装广角镜,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标语提示牌。
属实    1.责令淄博侨慧物业有限公司加强对业主宣传,在丁字路和地下停车场增加提醒标语,倡导夜间灯光警示;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群众沟通和物业管理,防止扰民现象。已办结
62X3ZB20240801660来信    沂源县南麻镇北埠东村田庄水库大坝北头水库西对面小山水库岸边搞建设,改变农业用途,大挖大填,在高大树木的掩盖下超出看护房标准建设房屋、凉亭、停车场,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沂源县生态    2024年8月2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田庄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田庄水库北侧岸边,2024年5月由南麻街道办事处北埠东村村民刘某承包。该处地块内有一处看护房,刘某对该处房屋进行修缮,对房屋南侧地块进行了挖填,未发现凉亭等设施。经核实,该处房屋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推进中。
属实    1.责令刘某依法依规用地,对违规用地问题依法整改到位;
    2.责成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处理案件,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到位;
    3.责成南麻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违规建设破坏资源的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加大联合巡查力度,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阶段性办结
63X3ZB20240801661来信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川齐磨料厂晚上偷着生产,环保数据造假,环保设备不开,粉尘严重,噪声扰民。淄川区大气    8月2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市淄川区川齐磨料厂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刚玉加工,生产时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噪音通过关闭车间门窗,重点产噪环节加装隔音罩等措施降低噪音。通过夜间巡查及调阅其用电监控历史数据及检测报告,未发现数据造假、环保设施不开、粉尘、噪音超标等情况,现正组织对该企业进行粉尘、噪音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切实落实好降尘降噪措施,避免扰民;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落实粉尘、噪音防治措施。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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