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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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淄区市民反映:皇城镇西南羊村有农户整户消亡后,其土地被他人强占,前期村委承诺收回土地承包权,应收取前期承包费共4000元,但是这笔钱至今未进村集体账户,要求核实原因并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经核查,诉求人于2000年左右与徐某山达成承包地互换耕种协议,诉求人承包地的3.33亩与徐某山承包地的2.57亩(实际面积3.96亩,当时由于土地地差原因确权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不一致情况)进行互换耕种,2014年,西南羊村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诉求人、徐某山按双方互换前的承包地状况进行了确权登记颁证。
诉求人反映被强占的土地实际为其确权土地,2011年6月徐某山与村民王某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与诉求人互换的土地流转给王某发,约定每大亩每年以3200斤小麦为标准支付流转费,合同签订至2019年。2018年12月徐某山整户消亡,王某发岳父王某修将流转费4000元上交给村集体,已计入村集体“内部往来科目”,不存在未进入村集体账户的情况。
2 .张店区市民反映:房镇镇解营村村两委成员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成立个人公司,要求查处。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经了解,接诉前诉求人已向纪委反映该问题,目前该问题由张店区纪委调查办理,办理结束后将向其通报办理结果,建议诉求人耐心等待。
3.桓台县市民反映:因市农业农村局拖欠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费用,导致单位2023年9月份至今工资未发放,要求协调尽快支付费用。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前员工,于2024年7月从公司辞职,该公司欠诉求人工资5万元左右。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分三次拨付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部分资金,市农业农村局按欠款比例分三次支付该公司部分检测费。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争取力度,全力加快解决拖欠该公司的检测费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与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当面进行协调,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尽快解决拖欠马先生的工资问题。
4.博山区市民反映:八陡镇虎头崖村淄博暮春玻璃制品厂购买村内两处宅基地建设厂房,要求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经查,2013年4月八陡镇虎头崖村村民赵某国在已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前提下,购买本村村民徐某运、周某增房屋,在将两处房屋拆除后,连同其他部分居民点用地,建设厂房用于工业生产,并于2017年注册成立淄博暮春玻璃制品厂。在此过程中存在两处违法行为,其一,赵某国在已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前提下,购买本村村民徐某运、周某增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之规定,属于非法买卖,买卖行为视为无效;其二,徐某运、周某增两处宅基地批准书上明确标注用途为“建住宅”,而赵某国擅自建设成为了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建议虎头崖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收回该处宅基地使用权,并报博山区人民政府注销该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建议自然资源部门对赵某国非法占用土地建厂房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指导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向八陡镇人民政府发送《关于八陡镇虎头崖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建厂问题的意见建议》,指导督促依法依规注销该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已与诉求人解释说明了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推进情况,诉求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