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深化“信用+交易” 助力诚信淄川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3-26 08:51:51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围绕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拓展“信用+交易”助力诚信淄川建设。

一是深化见证服务及时记录报告不良行为。不断强化见证职责,全力推进数字见证,参与完成全流程数字见证“揭榜挂帅”任务,实现对“三码一致”、投标企业不如实提供业绩等25条见证点自动预警功能,更好地发挥了交易中心第一现场作用。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关于加强招标投标监管规定,客观记录市场主体在场内交易过程中不良行为并及时函告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监督单位,2024年以来共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不良行为告知函19次。

二是拓展信用减免保证金应用场景。按照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在严格落实3A、2A信用减免基础上,2025年起联合有关部门试行2000万元以下小额房建、市政工程以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办法,市场主体在参与小额工程投标时可通过提交《小额工程信用承诺书》方式以信用承诺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进一步降低了投标企业交易成本。办法实施以来共为7个小额工程的25家投标企业减免保证金385.5万元。

三是强化信用查询结果运用。 在招标公告、文件发布环节,依法依规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项目开标后,及时督促见证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现场查询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对属于限制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取消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资格。2024年以来共见证代理机构查询市场主体有关信用情况2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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