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5年第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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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村区市民反映:淄博舒适巾被有限公司拖欠其母亲2013年至2019年社保,要求给予补缴。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前期区税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向周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2月21日,周村区人民法院正式将“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诉淄博舒适巾被有限公司一案”列入法院执行环节。2023年8月24日,区税务局收到周村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告知书》:“本案被执行人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截至2025年3月20日,淄博舒适巾被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现可执行财产,后续,区税务局也将持续关注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紫馨蓝岸小区业主,小区自2018年至今没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存在绿化死亡、垃圾清理不及时、电梯未交付使用、无集中供暖等问题,要求给予解决。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紫馨蓝岸小区前期无物业进行管理,因物业引进需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青年路街道立即启动意见征求工作,全力推动业委会成立,待业委会成立后引进物业公司,解决小区内的管理问题。期间,青年路街道也将通过“红色星期六”、志愿服务等活动持续对该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关于电梯问题,该项目前期电梯已安装完毕,但因该小区无物业管理,出现安全事故或电梯故障无法及时处理,故电梯暂未投入运行,待引入物业公司后,即可投入使用。关于集中供暖问题,该小区供暖方式是采取空气源热泵的方式,但因支撑空气源热泵运行所需供电容量无法满足供热需求暂未启用,当前开发企业已无力承担修改为集中供暖的费用。下一步将待二期地块出让后,项目建设时一并将一期遗留问题予以解决。 3.周村区市民反映:2024年8月其因设备丢失向北郊镇派出所报警,北郊镇派出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经淄博市公安局复核撤销不予立案决定,至今没有最新进展,要求尽快处理。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区公安分局于2024年8月26日对“某服装厂设备被盗案”受案调查。综合调查情况,无证据证实本案中有盗窃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等犯罪事实发生。2024年9月26日,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某服装厂设备被盗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向诉求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2024年9月29日,诉求人因对“某服装厂设备被盗案”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向区公安分局提出刑事复议申请。2024年11月27日,区公安分局对不予立案决定予以维持。2024年11月28日,诉求人向淄博市公安局提出刑事复核。2025年1月24日,淄博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原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刑事复议决定。此后,区公安分局在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后,仍未发现本案存在盗窃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犯罪事实。因没有犯罪事实,区公安分局于2025年2月21日依法对“某服装厂设备被盗案”再次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于2025年2月26日将第二次不予立案通知书邮寄给诉求人。诉求人已再次申请复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周村区市民反映:长安社区保安街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后,车库前路面不平导致雨水倒灌,要求给予解决。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自2023年上半年开始,长安小区28号楼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11月份左右,古商城为创建5A级景区对管道进行了重新铺设,当时并未出现异常情况。接到投诉后,街道联合长安社区协同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到保安二十八号楼现场查看排水问题,现场通过采取流水实验定位排水管道堵点进一步确定施工方案,待确定施工方案后予以解决。 5.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北郊镇仇套村村民,2018年12月13日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协议,但2024年12月21日分房时不给分房,要求协调分房;2024年的房屋租赁费一直没有发放,要求尽快发放。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2024年11月2日,仇套村“两委”根据拆迁协议签订情况对选房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诉求人配偶、诉求人母亲在同一处宅基地上分得两大两小共四套楼房,属于超标安置。经仇套村“两委”核实,2018年仇套村进行旧村整体拆迁时,诉求人配偶提供了两本土地使用证,并与原仇套村委签订了两份拆迁协议。一份为诉求人配偶签订,协议中宅基地面积为237.5㎡,一份为诉求人母亲签订,协议中宅基地面积为180.18㎡。仇套村两委到区自然资源局北郊镇所查询宅基地档案,只找到诉求人配偶的宅基地档案,没有找到诉求人母亲宅基地档案。仇套村两委告知诉求人配偶可随时参与选房,但暂时搁置诉求人母亲选房资格。 关于租赁费问题,目前仇套村租赁费已经发放至2023年11月份,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分批次进行支付。 6.文昌湖区市民反映:其是文昌湖恒大养生谷业主,购房合同约定2022年12月31日交付,逾期交房800余天,违约金如何处理;购房合同约定精装交付,现因开发商资金问题,变为毛坯交付,开发商补偿差价可以抵车位储藏室,但实际购房金额产生变化,要求根据实际房价开具购房发票;开发商在小区供电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交付房屋,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文昌湖区答复: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诉求人根据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诉求人要求根据实际房价开具发票问题,前期开发商已按照购房合同为业主开具了发票,经协调,目前开发商拒不配合,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供电验收不合格问题,因恒大集团资金爆雷,恒大养生谷项目一度施工停滞,后由工作专班介入协助开发商施工建设,该小区不属于正常交付的商品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小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已接入市政管网,房屋经过第三方机构鉴定合格。业主可自主申请办理供电手续,按相关流程审批约1个月后通电。 7.周村区市民反映:2022年周村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紧缺卫生人员招聘公示,上面有招聘人员相关信息,认为泄露个人隐私,要求给予删除。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招聘相关规定落实招聘全过程公开,同时注重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关键信息进行了隐藏,在保护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保障招聘考试的公平公正,不存在泄漏其个人隐私问题。针对投诉人要求在网站上删除相关信息的诉求,目前已在区政府网站删除完毕。 8.周村区市民反映:钻石嘉园存在路面破损、井盖破损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尽快处理。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钻石嘉园为小产权小区,无维修基金也无物业管理,目前为居民自治管理。关于路面破损问题,社区已向居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业主意见解决路面破损问题。井盖破损问题已更换完毕。 9.周村区市民反映:北下河街宿舍楼8号楼公厕西侧铁皮围挡内有一处空地,要求利用空地拓宽道路;公厕东侧原有的一条通往汇龙湖公园的小路被铁皮围挡挡住,居民出行不便,要求拆除围挡。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空地已被淄博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购买,非公共区域,因此诉求人要求利用空地拓宽道路无法实现。关于要求拆除围挡的问题,因该道路地处待建工地区域内,路况较差,通行不安全,暂无法拆除围挡。若居民前往汇龙湖,建议向南绕行50米,即可从新建路到达汇龙湖。在与诉求人沟通中反映的围挡倾倒问题,目前已完成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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