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030040 | 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小官庄村南侧与红星村北侧之间山体,存在违规盗采石头的情况,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大张庄镇小官庄村东南、红星村西北之间区域。经核实,2021年燕崖镇村民在大张庄镇小官庄违规开采风化沙,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通过查看该区域2021年之后卫星图斑变化和现场踏勘,未发现该区域存在其他违规盗采砂石问题。 | 属实 | 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开采行为,有效保护山体不受破坏。 | 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030064 |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老铁矿东侧200亩土地被私采乱挖,非法开矿,非法加工砂石,污染环境。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黑旺村老铁矿实为黑旺铁矿,始建于1958年,于2006年破产闭坑,原黑旺铁矿从地下开采铁矿时伴随挖出的废弃渣土堆放于周边;目前,黑旺铁矿矿洞已淹没于水面以下,无法开采。 2.场地内有三处非法石料加工厂,将原黑旺铁矿开采伴随挖出的废弃渣土进行筛分,筛分出的大块石料和外购的石灰石通过破碎加工为石子和石粉。经现场查看,周边山体存在私采乱挖痕迹,因采挖年代久远难以溯源;三处石料加工厂均未生产,加工石料过程中产生粉尘,造成环境污染。 | 部分属实 | 按时完成整改,强化日常监管,防范该区域出现私采乱挖、非法开矿等行为。 | 1.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非法石料加工厂进行取缔,于6月底前完成。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030085 |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龙泉村有多个污染问题:1.村南侧粉料加工厂粉尘污染扰民;2.村南养猪场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村南侧粉料加工厂位于岭子镇龙泉村南山,建设有一套筛分、包装设备,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加工厂通过购入颗粒状耐火骨料,再进行分装包装,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破碎设备。 2.信访反映的村南养猪场实为岭子镇龙泉村广丰养殖场,年最大生猪出栏量4000头,现生猪存栏1984头,不在禁养区,已按相关要求于2017年办理畜禽养殖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该养猪场配建有污水池、堆粪棚、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及污水拉运还田处理。经现场核查,该养猪场距离与最近居住区约200米,由于近期气温升高,出现养殖异味扰民问题。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落实养殖粪污处理要求,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置。 | 1.淄川区政府组织取缔该粉料加工厂,已于6月4日清理完毕。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规生产问题及时处置。 3.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管理,对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合理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高温天气养殖异味扰民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SD202506030005 | 淄博市淄川区大窎桥村淄博易昌化工设备交易市场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1.厂区地面未硬化,大风天气扬尘扰民。2.未按规定处置化工残渣。3.打磨、除锈、喷漆等工艺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博易昌化工设备交易市场为17户经营单位组成的二手化工设备交易聚集地,经营单位在市场内只开展销售,不进行生产。通过实地走访经营单位,不接收和销售含有化工残渣的设备,仅销售已完成翻新的设备。 2.经现场查看,二手化工设备较为洁净,未发现化工残渣。场地未硬化到位,大风天气容易引起扬尘。存在使用手持式抛光机处理待售设备的行为,未发现除锈、喷漆等生产活动。 | 基本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减少对附近居民影响。 | 1.淄川区政府责成淄博易昌化工设备交易市场采用水稳料等加密场地铺设,已于6月12日完成;每天洒水降尘不低于3次,切实降低扬尘扰民影响。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巡查力度,对经营商户开展教育提醒,在市场内合规开展二手化工设备销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SD202506030021 | 淄博市沂源县沂源昊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技改搬迁的名义套用其他企业废弃厂房和设备,不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博市沂源县昊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南麻街道办事处南崔路东侧,该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骨料项目”于2016年12月办理环评并通过审批,除此项目外未申报其他项目环评或技术改造。该公司已于2023年7月份停产,9月份完成厂房、生产设备拆除,拆除的生产设备现存放于石桥镇分水官庄村一处闲置场地内,不具备生产能力。 2.现场核查时,拆除设备存放地点未发现生产痕迹。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公司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未批先建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和手续审批,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 1.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杜绝砂石加工企业无证生产。 2.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相关审批规范化管理。 | 已办结 | 无 |
6 | X3SD202506030024 | 淄博市周村区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1.长期未更换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2.未按相关规定处置危废。3.废气不达标排放,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周村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兴鲁大道566号,于2015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3月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手续,主要进行油田钻采设备生产加工。废气主要的产生环节为喷漆、焊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其中,VOCs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2.经查阅废气处理设施使用说明书,蜂窝活性炭使用8000小时后达到更换条件,企业治污台账记录显示该企业每天喷漆作业3-4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最近一次更换活性炭时间为2024年2月,更换频次符合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智能用电监控并联网,经调取用电数据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现场核查时,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活性炭吸附设施内部分活性炭破损,喷漆房门密闭不严,存在异味。 3.经查阅该企业危险废物台账等,未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 4.2025年6月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 基本属实 | 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1.周村区政府责令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更换破损活性炭,对喷漆房门进行检修密闭,已于6月5日完成整改。 2.周村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督促该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治污设施排查检修,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SD202506030061 |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2022年12月6日淄博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多山建材有限公司破坏盗采淄博志华环保科技公司厂区东侧至淄河滩的土地43亩。2.2022年5月4日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事故喷出的水泥污染周边环境。3.淄博多山水泥建材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破坏边沣路以南崖村土地。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淄博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盗采的地块位于淄博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淄河河道沿河路以西,共25.47亩。2020年5月,金山镇政府开展淄河河道沿线整治工作,对该宗地前期拆除的违建进行了平整绿化。目前绿化区域保存完好,未发现破坏盗采行为。 2.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停产。2022年5月4日,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料仓顶部料位仪失灵,导致部分水泥从稳料仓顶部观察孔溢出,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企业立即对外溢的水泥进行收集,并更换了料位仪。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水泥污染周边环境情形。 3.信访反映违规建设破坏的地块位于金山镇北崖村西北,边沣路以南。淄博多山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实为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始建于1977年,占地面积59.14亩,为建设用地,其中,合法用地面积20.39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形成的存量建设用地37.28亩,违法用地面积1.47亩。2022年9月14日,区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的违规建设占地情况。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防范破坏土地盗采、违法违规用地、污染环境行为。 | 1.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力度,防范破坏土地盗采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加强企业巡查指导,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临淄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临淄区政府、淄博市水利局加强河道日常巡查,防范盗采沙土行为。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