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5年第2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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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村区市民反映:其通过百度搜索“淄博王某中”,会显示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名单,信息来源为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名单中有招聘人员相关信息,认为泄露个人隐私,要求删除。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2025年4月初,市卫生健康委已将相关面试成绩公告从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删除,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已无相关信息。经核实,百度界面仍存在的原因是相关信息由百度从网络上下载后重新发布的,不是转发卫健委的公示链接,我委无法强制删除。 2.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盐酸坦索罗辛、非那雄胺一次只给开一个月用量,阿司匹林一次只给开三个月用量,要求协调增加每次开具的药量。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医字〔2022〕4号)要求,确定高血压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等12种慢性病病种作为长期处方适用病种,医师评估后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开具长期处方,最长不超过12周。诉求人使用阿司匹林适用症符合该实施细则规定的可以开具长处方的病种,一次最多可以开具3个月使用量;诉求人使用的盐酸坦索罗辛、非那雄胺两个药品不属于该目录范围内的慢性病病种治疗用药,根据病情一次最多可以开具2至4周的使用量。 3.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母亲需长期服用三种西药,咨询是否有可替代的中成药;其母亲双目失明,咨询医院是否能提供购药配送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经核查,诉求人母亲因冠心病入院治疗,出院后口服硫酸氢氯吡格雷(波立维)、阿托伐他汀钙、替米沙坦,用药后出现胃部不适,有恶心、反酸等胃肠道反应。因冠心病治疗需由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治疗方案,建议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结合接诊医师意见以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确定所需更换药物。目前医疗机构暂无药品配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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