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免去王立明职务的通知

淄政任〔2026〕21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6年3月16日,经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

王立明的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6年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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