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淄政字〔2026〕5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要求

统筹推进土地有序供应,合理配置产业、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优化各类要素空间结构布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增强城市承载功能,推动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754.673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居住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401.522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2.88%。其中:产权住宅用地383.767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7.7546公顷。

2.商业服务业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181.123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0.32%。

3.工矿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633.218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6.09%。

4.仓储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34.783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98%。

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29.753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70%。

6.公共设施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3.660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21%。

7.交通运输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429.6875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4.49%。

8.特殊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21.390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22%。

9.其他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19.534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11%。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供地计划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与土地储备工作做好衔接,统筹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供地前期工作,科学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确保土地供应的计划性、时序性、整体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保障各项计划指标顺利实施。

 

附件:1.淄博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淄博市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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