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访谈》栏目由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淄博市融媒体中心主办,主要围绕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的主要内容、理解难点、公众关注焦点,邀请政策制定单位负责人进行在线解读,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为高质量发展凝聚社会共识和行动合力。 节目于2025年4月16日首播,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上午9:00-10:00通过FM89淄博综合广播固定播出。 节目播出后,在齐点淄博抖音号、观淄博抖音号、淄博综合广播视频号、直播淄博抖音号、博览新闻客户端等平台推送相关解读内容。
第二十三期:淄博仲裁办 解读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本期主要内容

主持人聚焦社会关切,深度解析政策。拓宽沟通渠道,提高服务效能

大家好,这里是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淄博市融媒体中心共同主办的《政策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志楠。

为切实推进政策文件解读质效,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市政府办公室联合淄博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开设《政策访谈》栏目。

本期节目的主题是: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我们邀请到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同志做客直播间,就仲裁服务提质增效、特色平台职能优势、纠纷化解实务等方面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详细、权威的介绍,并现场回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来到直播间的各位嘉宾是 ——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 闫世学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立案科科长 艾雨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科科长 綦珍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发展促进科科长 朱岩

欢迎各位嘉宾。

主持人仲裁制度作为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内容,是国际通行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的原义是由中立的第三方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是解决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种方式,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调解经济领域社会矛盾、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淄博仲裁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践行“公正、专业、高效、亲和、开放、创新”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淄博仲裁事业发展规划》,以奋力向前的改革精神和责无旁贷的担当意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淄博仲裁委累计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15000 余件,受案标的额近 140 亿元,实现全口径非税收入近 8000 万元,业务指标稳居全省前列。2023年荣获第三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高质量发展奖。先后在山东省、黑龙江省等联办的首届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暨《仲裁法》修改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纪念仲裁法颁布30周年论坛,司法部主办的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北京、香港培训班,司法部仲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座谈会,2025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司法厅连续3年向淄博市政府发送《关于表扬淄博仲裁委员会的函》,对淄博仲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今天,我们节目的主题是“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希望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仲裁服务提质增效、特色平台职能优势、纠纷化解实务方面热点问题的解读,切实给您带来帮助。让我们共同聚焦“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聆听仲裁服务背后的速度与温度。

——Party 1——

主持人仲裁服务好不好,群众和企业最有发言权。我们首先通过一段短片,走进淄博仲裁综合服务中心和重点企业,看看大家在感受仲裁服务时,最直观的体验是什么?

——《短片 1》——

主持人看完短片,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淄博仲裁服务的“温度”与“速度”——既有综合服务中心里的贴心引导,又有便捷的智慧办理服务;既有免费的法律志愿服务团公益服务,还有送法上门的精准赋能。主任,从短片中企业和群众的反馈来看,淄博仲裁的服务模式打破了很多人对“仲裁”的传统认知,您能从全局角度,给我们总结一下这种服务模式的核心优势是什么吗?

闫世学主持人说得很对,仲裁服务的核心价值,在于把 “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实效”,让法治力量既公正公信,又触手可及。近年来,我们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仲裁“专家断案、便捷高效、保密性强”的制度特性,打造了“线上+线下”“事前+事后”的全链条服务模式。核心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便捷化”赋能我们打造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平台,落实“即来即立”“一次性告知机制,同时开发智慧办案系统,实现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电子送达全流程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就像短片中当事人说的“不用反复跑、不用长时间等”;二是“公益化”兜底组建由 42 名骨干仲裁员组成的法律志愿服务团,每天在岗提供免费咨询、合同指导、纠纷预防等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公益服务,这是我们践行社会责任、降低维权成本的重要举措;三是“主动化”延伸打破“被动办案”思维,推行“上门服务+ 风险预防”模式,通过走进企业开展合同规范、风险排查、法律培训,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拓业”。这些实践,正是我们把“公正、专业、高效、亲和、开放、创新”理念落到实处的生动体现,也是我们服务营商环境的核心抓手。

主持人确实,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服务”,淄博仲裁的服务理念升级让人印象深刻。而这些服务的落地,离不开规范的流程和有力的保障。闫主任,能否再给我们介绍一下,淄博仲裁在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方面,还有哪些特色亮点,让群众和企业能够放心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闫世学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放心”源于制度的刚性保障和服务的持续升级。近年来,我们重点打造了三大支撑体系:一是标准化的服务机制,制定了立案、审理、送达等全流程工作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让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确保服务质量稳定可控;二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我们构建了覆盖民商事各领域的仲裁员名册,吸纳了法律、金融、建设工程等行业的专家学者,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三是人性化的纾困举措,针对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我们推出了仲裁费减免及缓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最高可减交80%受理费,同时优化鉴定机构选择流程、简化保全申请程序,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高,这既是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更是制度保障与服务升级成效的直接彰显。

主持人接下来,看一下我们的政策访谈问题征集留言板,看听众朋友有什么样的问题?

1.问:我是外地市的,有个合同纠纷约定了淄博仲裁委,去淄博路途较远,现在可以网上立案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和注意事项?

艾雨:可以网上立案的,并且淄博仲裁委的网上立案特别方便,不用您跑淄博,在家就能线上办理:首先登录淄博仲裁委的官网,找到“网上立案”这个入口,跟着系统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就可以进行立案了。再就是要提前把相关的电子版材料准备齐全,具体要准备以下四类:第一是仲裁申请书,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列明仲裁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并且要签上字或者盖好章;第二是主体身份证明,如果您是个人,需要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第三是仲裁协议和证据材料,包括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单独的仲裁协议,还有支撑仲裁请求的所有证据;第四,如果是委托别人代理,还得上传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要写清楚委托的具体事项和权限。这里特别提醒您,所有电子版材料都要清晰可辨,避免模糊无法审核,提交材料后可在系统实时查询立案进度,若材料不全,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补充完善,非工作日也可正常上传材料,整个过程高效又省事。

2.问:我和他人有买卖合同纠纷,还有一起房产租赁纠纷,想通过仲裁解决,请问这些情况仲裁会受理吗?哪些纠纷不能申请民商事仲裁?

艾雨:您提到的这两类纠纷,仲裁机构都是可以受理的。民商事仲裁,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像您遇到的买卖合同、房产租赁纠纷,都在受理范围内。除此之外,比如借贷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知识产权相关的财产纠纷,也都能申请仲裁。

但有几类纠纷,民商事仲裁是不受理的,得通过诉讼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第一类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相关的纠纷;第二类是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三类是劳动争议。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您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双方得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才行。

3.问:我想了解一下淄博仲裁委具体如何收取仲裁费,包含哪些项目、计费标准是什么?

艾雨:淄博仲裁委的仲裁收费,是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标准来收的,主要分两部分: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又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有明确争议金额的,受理费是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收取的,案件处理费是按受理费的20%收,但每件案件的处理费最少不能低于500元;第二种,如果争议金额没确定,或者没有争议金额,就由淄博仲裁委根据争议涉及的权益情况,确定一个争议金额来预收仲裁费,等案件审理完,确定了实际争议金额,由您变更或者追加仲裁请求,按实际金额补收或调整费用。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只是单独申请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或者履行一定行为,不涉及争议金额的,每件收取2500元。

4.问:对于淄博仲裁委仲裁收费的相关减免政策,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适用范围、减免标准以及申请方式?

艾雨:淄博仲裁委制定仲裁收费减免政策,旨在聚焦纾困减负、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人民群众降低仲裁成本。根据具体收费办法,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交。但减交仲裁费仅适用于自然人,根据不同困难情形,可分别申请减交30%、50%、80%案件受理费。

申请方式也比较简单,需在立案阶段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所属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特殊身份证明,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国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后经本会审核批准后,即可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5.问:我不清楚劳动仲裁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要是遇到欠薪纠纷或买卖纠纷,该分别找哪种仲裁?两者主要不一样在哪?

艾雨:两者的核心区别很明确,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受理范围不同,劳动仲裁专门处理劳动关系相关的纠纷,像常遇到的欠薪、辞退、工伤赔偿等,都在其管辖范围内;而民商事仲裁,主要受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比如买卖合同、借贷、房屋租赁等纠纷。二是启动方式不同,劳动仲裁无需双方事先约定,只要发生相关纠纷,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仲裁即可;而民商事仲裁,双方必须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除此之外,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也有明显区别,大家遇到纠纷时,要找对对应的仲裁方式,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6.问:我与他人产生纠纷,已经提交了仲裁申请,现在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后续仲裁裁决无法顺利兑现,想申请保全。另外,若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我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艾雨:对于仲裁期间的保全申请:您需要向受理仲裁请求的仲裁机构,提交保全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由仲裁机构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或是您自己对接法院进行办理。

其次是仲裁文书的强制执行:当仲裁文书生效、履行期限届满后,对方仍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时,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应携带生效的仲裁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7.问:对于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我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艾雨:如果您申请鉴定,淄博仲裁委首先会随案出具《仲裁鉴定风险告知书》。再就是对于鉴定机构的选择,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淄博仲裁委在鉴定机构名册对应类别中随机抽取三家排序,双方各选两家,重合一家即为选定机构,两家重合则选排序靠前的机构。双方当事人不能就鉴定机构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进行协商的,就由淄博仲裁委在鉴定机构名册中按鉴定需求随机抽取一家作为案件鉴定机构。再就是,申请鉴定后需要及时预交鉴定费用,以免耽误案件整体进展。

——Party 2——

主持人这里是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淄博市融媒体中心共同主办的《政策访谈》节目。

今天,我们节目的主题是:“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希望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仲裁服务提质增效、特色平台职能优势、纠纷化解实务方面热点问题的解读,切实给您带来帮助。让我们共同聚焦“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聆听仲裁服务背后的速度与温度。

主持人如果说“便捷服务”是仲裁的基础保障,那么“程序公正”和“高效审理”就是仲裁的核心竞争力。很多群众和企业选择仲裁,正是看重其“一裁终局”的快捷性和“专家断案”的公正性。闫主任,能否从仲裁程序的设计和实践层面,给我们解读一下淄博仲裁是如何平衡“效率”与“公正”,让纠纷解决既快又好?

闫世学“效率”与“公正”的统一,是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标。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创新实践:一是差异化的程序设计,根据案件标的额和复杂程度,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30 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组庭后两个月内审结,30 万元以上的普通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同时允许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灵活适配不同纠纷的需求;二是规范化的审理流程,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举证、质证、辩论规则,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表达权,同时建立仲裁员回避制度、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从程序上确保公正无偏,比如当事人发现仲裁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形,可依法申请回避,我们会及时核查处理;三是协同化的效率提升,与法院建立保全、执行衔接机制,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同时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审理模式,对异地案件、简单案件采用网上开庭,减少当事人往返成本,对复杂案件则注重庭审质量,确保事实查清、法律适用准确。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既保证了审理效率,又守住了公正底线,让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明确的权利义务界定。

主持人非常感谢闫主任的解读,让我们对仲裁程序的 “效率”与“公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其实,除了程序本身的优势,仲裁的“意思自治”原则也给了当事人很大的自主空间,比如可以选择仲裁员、约定审理方式等。闫主任,这一原则在淄博仲裁的实践中,是如何体现的?又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了哪些实际好处?

闫世学“意思自治”是仲裁制度的核心原则,也是我们尊重当事人意愿、提升服务体验的重要依据。在淄博仲裁的实践中,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争议解决方式的自愿选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补充仲裁协议,自主选择将纠纷提交淄博仲裁委解决;二是仲裁员的自主选定,我们的仲裁员名册按专业领域分类公布,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类型、专业需求,从名册中选择信任的仲裁员,也可以委托我们指定,确保审理团队符合当事人的期待;三是审理方式的灵活约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开庭时间、地点,选择线上或线下审理,甚至可以约定调解优先,力求以最平和、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这种自主选择权,让当事人从“被动接受服务”转变为“主动参与纠纷解决”,既增强了对结果的认同感,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尤其适合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能够在解决争议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商业信誉和合作基础,这也是仲裁服务营商环境的独特价值所在。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一下问题征集留言板上企业和群众的问题。

1.问:我和朋友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仲裁,现在发生纠纷了,还能选择淄博仲裁来解决纠纷吗?

綦珍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仲裁以自愿性为原则,管辖方式是约定管辖。当事人的争议解决方式以自愿为前提,即使事先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只要现在双方达成补充仲裁协议,明确约定将该借款纠纷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就可以向我们申请仲裁。如果您想来淄博仲裁委解决借款纠纷,可以和对方达成仲裁补充协议,共同约定选择淄博仲裁委处理纠纷。您可以关注淄博仲裁委的公众号,或者上官网查询仲裁条款和补充仲裁协议的示范条款。

2.问:我想选择一名建设工程领域的仲裁员,怎么查询淄博仲裁委的《仲裁员名册》,了解仲裁员的专业背景?

綦珍我们的《仲裁员名册》在淄博仲裁委官网上公开公布,按专业领域分类列举了仲裁员的姓名、职称、擅长专业及工作地,当事人可直接线上查询;同时,在淄博仲裁委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当事人休息区有纸质版的仲裁员名册可供查阅。如您已经进入仲裁程序,我们的案件秘书也会根据当事人需要送达电子版和纸质版仲裁员名册。

3.问:如果我申请的仲裁案件开庭后,发现还有新的证据材料,还能不能补充提交?

綦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高效推进,仲裁庭会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提交证据。如果您是在仲裁庭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那是可以的。如果您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也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是否批准是由仲裁庭决定的。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建议您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提交证据的也应及时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4.问: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能不能撤回仲裁申请?仲裁费能不能退回?

綦珍可以撤回仲裁申请,需要当事人提交书面的撤回仲裁申请书。您这种情况,仲裁费是可以部分退回的,根据相关退费规定,不同阶段的案件进展,退费比例也会有区分。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受理费全额退回,退回50%的处理费。仲裁庭组成后,尚未开庭审理,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退回50%的受理费,处理费不予退回。仲裁庭组成后,已经开庭审理的,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退回30%的受理费,处理费不予退回。

5.问:我发现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和对方是熟人,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员回避吗?需要什么手续?

綦珍可以申请回避,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目的是保障仲裁的公正性。根据淄博仲裁委《仲裁规则》,如果仲裁员存在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情形,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申请时,当事人需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向淄博仲裁委提交回避申请,说明回避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回避事由是在首次开庭后发现的,可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我们收到申请后,会及时审查,如确实存在回避情形,仲裁员回避后您可以重新选定仲裁员。

6.问:我之前发生一宗交通事故,和保险公司没有谈妥,保险公司拒赔了,我想去仲裁委立案处理这个保险纠纷。因为事故的另一方也在催赔偿问题,我想快点解决这个事儿。听说仲裁比较快,仲裁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綦珍关于仲裁时限问题,仲裁在程序上是具有一裁终局的快捷特点的,相应的办结案件的时限通常也较短。一般情况下,根据标的额的大小,仲裁案件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案件一般是组庭后两个月内审结案件;普通程序案件一般是组庭后三个月内审结案件。个别案件可能因为送达困难、案情复杂等原因,经提请主任批准,适当延长审限。我们的案件管理科室也会通过定期调度案件等方式,加快案件办理进程,高质高效解决纠纷。

7.问:我最近因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了仲裁,我在仲裁申请中提出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仲裁庭最后能否支持?之前听说诉讼中有时法院会支持胜诉方律师费,但不确定仲裁是否适用。

綦珍关于仲裁案件中律师费能否由对方承担的问题,根据《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仲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主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践中,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产生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这类条款属于双方对纠纷解决成本的预先安排,仲裁庭通常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裁决。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仲裁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裁量支持。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明确律师费如何承担的条款,同时保留委托合同、付费凭证等材料作为证据提交。

——Party 3——

主持人这里是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淄博市融媒体中心共同主办的《政策访谈》节目。

今天,我们节目的主题是:“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希望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仲裁服务提质增效、特色平台职能优势、纠纷化解实务方面热点问题的解读,切实给您带来帮助。让我们共同聚焦“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聆听仲裁服务背后的速度与温度。

主持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活跃度持续提升,基层商事纠纷也日益增多,企业和群众对“就近办事、便捷维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接下来,我们通过一段短片,看看淄博仲裁是如何把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的?

——《短片 2》——

主持人淄博仲裁委员会区县分会和派出仲裁庭的全面建设,让仲裁服务真正走进了“家门口”,这种下沉模式解决了很多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问题。闫主任,能否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淄博仲裁在服务下沉、网络建设方面的整体布局和成效?

闫世学服务下沉是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们锚定“仲裁服务全市全覆盖” 的目标,构建了“市级中心+区县分会”的服务网络,这也是我们服务下沉的框架布局。2025年,我们已圆满完成全市全覆盖目标,在全市8个区县均设立分会,让群众和企业就近就能享受到专业的仲裁服务。这种布局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 “距离更近”,建设区县分会这样的基层平台,实现了“就近受理、靠前服务”,当事人不用再往返市区,案件办理周期显著压缩,服务前移让效率大幅提升;二是“精准度更高”,各分会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提供专业仲裁法律服务,比如针对不同产业园产业和企业特点,开通专属对接通道,聚焦商事纠纷化解需求,实现“靶向服务”,精准匹配基层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三是“成本更低”,通过规范合同、现场咨询、纠纷调解等前置服务,从源头降低纠纷发生率,同时减少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维权成本,让企业实现低成本维权高效率发展。目前,我们的基层服务网络已实现全市区县全覆盖,真正把法治温度传递到了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市场主体感受到“家门口的仲裁服务”带来的便捷与安心。

主持人除了服务下沉,我们了解到淄博仲裁还设立了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国际仲裁服务中心齐仲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等特色平台。闫主任,这些特色平台的职能是什么?在服务重点产业和对外开放方面,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闫世学打造特色平台,是我们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针对淄博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我们重点建设了三大特色平台:一是淄博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聚焦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吸纳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建筑工程、造价、监理等领域专家,专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争议等案件,通过专业化审理,高效化解产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护航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淄博仲裁国际仲裁服务中心立足淄博对外开放大局,组建涉外仲裁员团队,提供英语、日语等多语种仲裁服务,处理涉外贸易、投资等纠纷,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三是淄博齐仲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聚焦各类民商事纠纷源头化解,整合律师行业专家等专业调解力量,搭建便捷高效的调解桥梁,通过诉调对接、仲调联动模式,低成本、快速度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既为企业纾困解难、降低经营风险,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产业发展营造了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这些特色平台与市区两级服务网络相互补充,形成了“全覆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既满足了普通群众和中小企业的基础需求,也适配了重点产业、涉外领域的高端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主持人我们来看一下问题征集留言板上群众的留言。

1.问:我们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想问一下建设工程纠纷选择仲裁方式处理的优势是什么?

朱岩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专业性强、案情复杂,仲裁对于解决建设工程纠纷具有特殊的优势。仲裁是专家办案,可以有效避免因办案人员缺乏相关工程专业背景,导致多次开庭,不得不启动鉴定程序,造成审理周期延长、维权成本增加等问题。淄博仲裁委员会建工专业仲裁员的组成有具备高级职称的工程从业者,熟悉施工规范或是来自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行业政策还有兼具工程与法律知识的专业建工律师,他们组成的仲裁庭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脉络,快速厘清案件事实,提升办案质效,可以防止或减少工程进度被拖延、建设资金长期被占压等情况。仲裁的保密性有助于保护企业商誉和投标资格,现在招标方一般都会要求投标企业在一定年限内无诉讼记录,仲裁以不公开为原则,能够在帮助企业解决纠纷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保护企业商誉。

2.问:我们是济南的建设施工单位,在淄博中标了项目,前期了解到淄博仲裁委有一个专门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想要了解一下仲裁院的主要职能。

朱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是我们成立的集宣传推广、服务咨询、纠纷解决于一体的专业仲裁工作机制。主要职能是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及专业成果,接受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仲裁法律咨询,为当事人提供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建工房地产仲裁院成立后,集聚资源和人才优势,优化服务流程,践行“以一流标准引领一流专业,以一流专业推动一流裁决”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仲裁服务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市场主体的特点特长,满足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纠纷争议解决实际需求,努力打造淄博建工仲裁专业品牌,为全国全省建工行业发展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仲裁服务。

3.问:我们是一家商业银行,目前个人贷款和小微贷款违约增多,我们希望能够及时快速的处理,想问一下仲裁在处理金融案件方面有什么优势吗?

朱岩仲裁高效灵活的程序设定、严格的保密性以及一裁终局的裁决机制,都更加精准契合金融行业对高效快速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淄博仲裁委每年处理大量的金融纠纷案件。只要有仲裁协议到淄博仲裁委立案,没有等待期,没有强制调解程序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法律关系一般都比较清晰,通过仲裁处理起来十分高效。另外,我们在收费上对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有优惠政策,仲裁受理费是减半收取,可以有效降低维权成本。

4.问:我住在沂源,离张店比较远。如果去淄博仲裁委打官司,很不方便,时间也折腾不起。仲裁委在县里有办事点吗?能不能就近办理?

朱岩2025年淄博仲裁委实现了区县分会全市全覆盖,这些分会就是淄博仲裁扎根群众身边,服务延伸到区县的“便民站点”。各区县分会都设有专门的办公、开庭场所,区县的市场主体可以不用专门跑到张店,在家门口就能一站式办理仲裁申请、法律咨询、案件开庭等全部业务。后续办理期间,不管是查询案件进展、补充相关证据,还是咨询仲裁相关问题,都可直接联系所在区县分会的工作人员,真正实现就近申请、就近审理、就近解纷。沂源分会地址在沂源县荆山路219号电话是:0533-3181072.

5.问:我是淄川的,如果我去分会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办案标准、进度和仲裁委是一样的吗?

朱岩去分会和本委申请仲裁,材料准备和办案标准、进度、审理期限等都是一样的。区县当事人申请办理前可先拨打对应区县分会电话咨询所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各区县分会与本委统一标准、统一流程,使用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都是统一的。分会接收材料后会即时上传至办案系统,由仲裁委统一调度监督,分会的服务、办案的质量与在本委办理完全一样,您可以放心就近办理。淄川分会地址在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电话0533-2907179

6.问:我们是一家医院,想咨询一下对于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能不能处理?对于我们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对方事后反悔不认账怎么办?能不能保障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朱岩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我们调解中心可以调解处理。一是我们跟市卫健委已建立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开展医疗纠纷调处工作。二是我们近两年已经处理十余件医疗纠纷案件,没有出现反悔的情况发生。关于已达成的调解协议,我们有“调解+仲裁”工作模式,对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可以由淄博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出具调解书或裁决书,确保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7.问:前几天我开车跟邻居的车剐蹭了一下,交警认定责任在我,损失不大就不想走车险赔付了,更不想因为这点事儿闹到法院伤了邻里和气。咱仲裁委的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能调解吗?

朱岩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是我们的品牌业务,您这种情况我们经常处理。我们在张店、桓台等区县交警队事故科设有仲裁调解办公室,配备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您和邻居到事故科处理事故的同时就可以一起到调解办公室进行调解,我们会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准确计算损失、协商赔偿方案。调解过程不公开、不伤和气,程序方便快捷,案结事了。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对“淄博仲裁发挥制度机制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精准解读和市民问题的现场解答。

今天的节目让我们深入了解到,淄博仲裁通过一系列务实高效的改革实践,构建了“线上+线下”“市级+基层”“通用+专业”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从大厅里的暖心服务到企业中的精准赋能,从程序上的公正高效到基层的服务下沉,淄博仲裁用专业与担当传递着法治温度,用创新与实干护航着营商环境。

我们相信,淄博仲裁委将继续坚守“公正、专业、高效、亲和、开放、创新”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服务改革、完善服务网络、提升专业能力,让仲裁服务更便捷、更精准、更有温度,为全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更强法治动能,为淄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感谢各位嘉宾!下期《政策访谈》,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