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金监发〔2023〕9号

 

各区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工商联、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各区县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2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方案>的通知》(鲁金监字〔2023〕49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提升金融辅导、金融伙伴机制,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淄博市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体育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淄博市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提升金融辅导、金融伙伴机制,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决定组织开展淄博市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践行“三提三争”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为导向,不断提品质、创品牌、增实效,通过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访企业、察实情、解难题,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2023年全市本外币贷款新增量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民营企业、普惠小微、制造业、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市场主体获贷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实现消费场景、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对接走访全覆盖,对合理融资需求做到“能投快投”“应投尽投”“难投说清”。

三、活动范围

(一)参与机构范围

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全部银行机构。保险、证券、期货、基金、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股权交易等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和组织。

参与金融机构高管,是指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如银行机构高管是指市县两级行长及负责业务工作的副行长。

(二)对接走访范围

按照《山东省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方案》确定的走访范围,对我市相关消费场景、产业园区、重点项目、民营企业进行全面走访,对有融资需求特别是有融资困难的企业(项目)要实现高管走访全覆盖。各金融机构在推送名单之外,也可自主选择其他走访对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四、主要任务

市级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贯穿全年,区县层面参照市级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

1.制定四张清单。“四清单”即供给侧和需求侧各有两张清单。在供给侧,“金融惠企政策清单”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调度梳理形成;“产品服务及走访高管清单”由各市级金融机构提供后汇总形成。在需求侧,“部门需求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征集场景、园区、项目、企业等有效需求形成,包括但不限于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推送的需求;“市场需求清单”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需求等形成。(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6月25日)

2.建立联络机制。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负责对接走访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市、区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对需求清单所涉及的场景、园区、项目和企业,建立专属辅导队或联络员,负责协调走访对接活动。在对接企业和项目层面,要根据企业(项目方)意愿及其最大贷款行、开户行等信息匹配辅导队,存在融资困难的原则上要逐一匹配辅导队;根据需要可设立首席辅导员(主辅导队)、第二辅导员(第二辅导队)等。在对接消费场景和园区层面,具备条件的可组建金融管家团队。各金融机构要明确参与走访的市、区县两级高管名单及联络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市人民银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各区县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6月25日)

3.明确走访方案。市、区县两级金融机构高管走访,要分别对辖内区县、镇办实现全覆盖(可不包括未设网点地区)。每位高管至少走访1个消费场景、1个园区、3个项目、10家民营企业,为避免多家机构同时走访、重复走访给企业带来不便,走访实行备案制,市、区县金融机构要提前向市、区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备走访企业、项目名单,原则上,已走访备案的企业、项目不再安排其他金融机构走访,金融机构在备案成功后制定具体走访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走访领导、走访时间、走访对象、走访形式等内容,走访方案分别报市、区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6月30日)

(二)全面走访阶段(7月-11月)

4.建立走访台账。各金融机构按照方案集中开展实地走访,推动政策通达、服务直享、问题解决,并结合对接企业情况,通过“金山文档”实时填报《“十百千万”走访对接情况表》,记录走访时间、主体、对象、内容等要素,对金融供需对接情况特别是市场主体困难和诉求分类梳理、逐项记录、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10月31日)

5.丰富走访形式。各金融机构高管组队带队,全市140支金融辅导队全程跟进服务,结合产业链主办银行制度、金融辅导轮值行制度和“齐鑫汇”小微金融普惠样本品牌打造,通过蹲点调研、上门对接、银企座谈、路演活动、“轮值行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畅通政金企对接渠道。支持开展联合走访,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需求,会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共同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10月31日)

6.强化政策通达。拓宽政策宣传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发布金融惠企政策清单和金融产品服务清单,引导和支持各金融机构通过AI、短视频等通俗易懂方式传播政策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开展金融惠企政策线上系列培训。各金融机构高管要带政策入企、送服务上门,点对点了解需求、面对面宣讲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各区县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11月30日)

7.打造闭环服务。要摸清需求,在部门推送需求、市场征集需求的基础上,要深入走访对象,调查了解企业经营、项目进展、园区发展以及金融需求等具体情况。要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于能解决的加快办理进度,当场办、马上办;对于解决起来有困难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金融机构高管、辅导队等,共同办理、提级办理;对于暂无法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要建立银行同业评审机制,对符合基本融资条件又有一定融资障碍的企业,由金融辅导轮值行牵头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半数以上银行确认为“应投”类的企业,金融辅导轮值行要分析企业融资障碍和问题,初步提出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各区县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11月30日)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

8.促进成果转化。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提炼打通堵点、攻克难点、创新破题等典型经验做法,根据企业反映问题需求、政策诉求、意见要求,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探索成果转化运用路径,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为优化服务、政策完善提供参考,每个市级金融机构形成1篇调研报告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12月10日)

9.开展总结评价。各区县、各金融机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总结,研究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以制度性的安排巩固活动成果,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省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年度评价评估和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12月31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导调研、评价评估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全面提供需求清单,协助解决有关政策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管服务。各区县、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基层走访,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切实避免扎堆、重复走访和表面化、形式化走访,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

(二)加强平台支持。拓宽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优化“e齐融”金融辅导app,探索线上填报活动走访台账,提高数据调度、统计和分析效率,加大与省金融辅导系统沟通对接,探索实现信息互通和工作协同的有效路径。

(三)加强督导评价。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企业回访等方式,定期对走访活动调度通报、评估评价,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将走访工作成效作为营商环境和金融辅导考核、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金融人才选树的重要参考。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多样化宣传形式和手段,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走基层、访企业、优服务、解难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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