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310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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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敬业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协调服务职能,加强金融创新,优化金融环境,综合利用银行信贷、直接融资、民间融资等多种渠道,满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做了一系列的探索。

一是加强全市金融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7〕14号文件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7〕6号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细则》等文件,为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协调发展,促进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优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按照国务院、省有关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流程,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三是普惠金融体系进一步健全。2016我市全面完成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工作,全市8家农信社升级为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形象和综合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全市村镇银行设立工作,除中心城区不设村镇银行外,其余区县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四是多渠道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实现机构区县域全覆盖。截至2018年4月底,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8家,总注册资本24.5亿元,贷款余额达23亿元,其中90%以上贷款投放于区县域小微企业或“三农”的发展;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全市3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总注册资本25.4亿元,为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破解担保圈链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业务许可的民间融资机构20家,其中全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6家,实现区县域全覆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2家,另有2家正在申办业务许可证;核准全市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业务;全力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通过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实现各类融资。自2011年以来,我市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及银行配套融资累计实现融资50亿元。四是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新一轮专项行动已于今年3月份全面展开,目前对汇集的612条涉嫌逃废银行债务线索甄别,并移交区县进行分类处置,实施依法惩戒,全面提升银企互信和市场信心,着力维护健康正常的营商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办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细化对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考核措施。积极争取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指标,重点向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大的中小金融机构倾斜。支持银行业机构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商圈和贸易市场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推动银行业机构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支持银行业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开发优惠便捷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小微企业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享受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挂牌培育孵化,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债券融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业务,促进小微企业与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健全小微企业担保体系,适当降低小微企业反担保要求和担保费率,合理放大担保机构担保倍数,推动银行业机构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制定扶持政策,对服务小微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二是探索开展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按照市场化原则,各区县规范设立企业周转资金池,为符合续贷要求、资金链紧张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周转资金,降低续贷成本。积极推动建立市级过桥资金,为较大规模的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服务。积极探索按照“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一家涵盖金融、法律、审计、策划、立项、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通过完善的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过桥资金独立、高效、安全运营。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设立过桥资金,并积极通过其他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和保障。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建立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市级担保机构尽快扩大规模,每个区县均设立至少一家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同时规范发展民营资本担保机构,深化银担合作,破解企业担保圈链风险。

三是推动民间资金供给和实体经济需求有效对接,实现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支持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完善操作规程,创新业务发展,搭建便捷、即时、宽覆盖的民间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信用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各类组织、自然人组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参与全市民间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在落实监管力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鼓励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集聚更多的民间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股权、债权等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进行交易,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受益权产品等。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金融办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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