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信用环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110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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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信用环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发展中最大的风险往往是金融风险。没有金融安全,就没有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严厉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切实维护银行合法权益,既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对于调动银行机构积极性、加大对我市资金投放,推动实体经济尽快走出困境、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方面的主要做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5〕24号)有关规定和市领导指示要求,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由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公检法机关和市人行、淄博银监分局等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2016年6月至年底,积极支持全市农商行系统开展巩固银行化改革成果集中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遏制个别企业恶意悬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我市按照201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全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政法委和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相关工作。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全市政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机构共同努力,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16.82亿元。2016年6月至年底,积极支持全市农商行系统开展巩固银行化改革成果集中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10.21亿元。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地震慑了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于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企业流动性、担保圈风险方面的主要做法2016年起我市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担保圈综合治理,全面化解重点担保圈风险,对全市44个重点担保圈进行综合评估,分类施策,精心设计“破圈解链”工程,制订科学合理的“破圈解链”工作方案,通过政银企同舟共济,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缓解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着力破解担保链圈风险。充分利用流动性风险预警、处置和工作指挥三大平台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建立了全市重点企业资金信息基础数据库,2016年以来建立担保圈监测暨风险分析系统,对重点贷款大户资金链、担保链动态进行严密监控,形成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综合施策处置企业流动性风险,按照“一行一策、一企一策、一笔一策、分类处置、风险可控”的化解原则,采取战略重组、综合治理、分拆盘活、破产清算等多种模式,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全面实行大型客户债权人联席会议和大额信用联合授信管理制度,注重发挥债权人联席会议作用,凝聚各家银行合力,通过同进同出、打包转让、转贷重组、拆解阻断担保圈、贷款核销等多种措施分类处置企业流动性风险,并逐渐摸索出了一套处置风险的固定模式。积极帮助银企双方做好风险缓释,通过成立互助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池、利用市场化应急转贷资金服务、加快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等措施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提高企业贷款获批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全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联席会议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强化联席会议指挥和协调作用,建立定期交流制度,组织各区县和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交流打击工作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银行业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并通过检查监管、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等,建立起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逃废银行债务监测预警体系,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活动。

(二)加强协同配合,实施联合惩戒。坚持打击逃银行债务不放松、不停顿,继续保持对恶意逃银行债务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5〕24号)认定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并拒不改正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列入“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组织各成员单位和银行业机构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整治社会信用环境。

(三)打防结合,有保有压。处理好打击与防范的关系,破除“重打击、轻防范”的惯性思维,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在采取严厉打击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倡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分析研判,正确区分客观原因造成的信贷违约和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主业经营良好、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受担保圈风险波及的企业,实施政银企协商救助,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对经认定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制裁打击。

)全面化解担保圈风险。树立“在发展中化解风险”的理念,针对全市44个重点担保圈,突出抓好分类治理,把优质企业保护好,帮助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对需要市场出清的“僵尸企业”最大限度保全债权银行资产。力争用三年时间,根据“由难到易、由点到面”的推开顺序,集中精力治理重点担保圈,实现“化大圈为小圈、斩长链为短链、变风险不可控为可控”的治理目标。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金融办银行科  董莹莹

联系电话:3180593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2017822

 

关于优化信用环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