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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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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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全市金融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我办先后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的意见》、《淄博市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7〕6号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细则》、《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14号文件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制定《淄博市财产顺位抵(质)押管理办法》,多途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这些文件将为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协调发展,促进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银企合作常态化工作机制。2016年6月份,我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16〕82号),文件中明确了一系列政银企合作的工作重点,一是健全政银企三方沟通机制,如建立政银企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银企两会”交流沟通机制、组织“双50强”金融服务活动、组织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活动等;二是鼓励银行业加大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如建立市领导挂包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健全完善金融风险补偿分担机制、推进大额授信联合管理、多举措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地方发展等;三是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如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妥善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等。文件的出台为我市政银企互信合作关系的和谐稳定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三)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自2013年以来,我市每年定期召开全市综合性政银企对接活动,为银企双方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今年4月23日,我市举办淄博金融活动周启动暨金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签约仪式,向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集中推介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金融支撑,共推介融资项目(企业)343个,融资需求469.74亿元。这些项目和企业涵盖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生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办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细化对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考核措施。积极争取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指标,重点向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大的中小金融机构倾斜。支持银行业机构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商圈和贸易市场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推动银行业机构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支持银行业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开发优惠便捷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小微企业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享受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挂牌培育孵化,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债券融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业务,促进小微企业与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健全小微企业担保体系,适当降低小微企业反担保要求和担保费率,合理放大担保机构担保倍数,推动银行业机构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制定扶持政策,对服务小微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二是探索开展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按照市场化原则,各区县规范设立企业周转资金池,为符合续贷要求、资金链紧张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周转资金,降低续贷成本。积极推动建立市级过桥资金,为较大规模的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服务。积极探索按照“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一家涵盖金融、法律、审计、策划、立项、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通过完善的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过桥资金独立、高效、安全运营。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设立过桥资金,并积极通过其他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和保障。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建立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市级担保机构尽快扩大规模,每个区县均设立至少一家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同时规范发展民营资本担保机构,深化银担合作,破解企业担保圈链风险。

    三是推动民间资金供给和实体经济需求有效对接,实现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支持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完善操作规程,创新业务发展,搭建便捷、即时、宽覆盖的民间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信用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各类组织、自然人组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参与全市民间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在落实监管力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鼓励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集聚更多的民间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股权、债权等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进行交易,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受益权产品等。

    四是配合加快设立市财政出资的政府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运作,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拟上市和挂牌企业以及高科技、新兴产业等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大力引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把我市的产业优势、存量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要积极对接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争取省级基金更多投向我市企业。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金融办

                              2018年7月25日

 


关于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