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9XH/2024-542586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 字号:
  • |
  • 打印

电子书    |   H5   |    语音播报   |   图片解读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8217电子邮箱:dfjrjgjghf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金融中心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原则,做好金融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其他文件4件,运用文稿解读、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主动公开法规公文、会议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政务动态、政务公告、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信息100余条丰富公众互动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通过各类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较2022年增加1件,主要涉及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诚成众荣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张店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信息等内容,均已按规定办结,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保障信息发布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共有4件文件予以保留,其中1件为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3件为本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推送金融工作动态,截至目前,“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已获得3452人关注,2023年全年发布538篇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从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开展集体学习、专题交流、分头自学等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素质。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但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上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网站的公众互动参与度仍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形式仍需要进一步创新。下一步,将进一步夯实责任,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内部督导,确保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多角度、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多渠道加强互动交流,及时高效做好决策公开、会议公开等工作,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

二是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6均已按时答复办结,并根据答复内容对其中4件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我局介绍淄博金融工作情况,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公开重大金融会议及活动内容,主动将2023年省市行长项目行暨淄博市政银企对接会、“光大•齐聚”2023年全国债券投资机构山东区域调研对接大会暨“融淄未来”淄博行活动、淄博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圳行等内容进行公开,更好服务我市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好平台载体媒介,借用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及金融时报、山东新闻联播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金融辅导、金融管家、金融驿站等服务形式,主动将各种金融政策、产品、服务等传递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四是《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单位职能职责逐条对照扎实开展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