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12345市长在线”李新胜副市长 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3-53904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2345市长在线”李新胜副市长 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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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日,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胜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50个,其中李新胜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43个。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第一时间转有关单位办理。截至目前,149件受理事项已办结,需进一步处理的1件。

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去年身患尿毒症,治疗费用高,家庭收入低,还要供孩子上学,生活困难,咨询可以享受哪些救助政策帮助减轻家庭负担。

市民政局回复:826日下午,市民政局联合张店区民政局上门了解核实情况。诉求人因患尿毒症生活困难,20227月向马尚街道提出临时救助和低保申请,审批通过后发放临时救助金4400元、低保金554/月;其家庭同时享受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在核实诉求人每月血透治疗及尚未享受血透救助政策后,民政工作人员协助其办理了淄助你·血透100”慈善救助项目,现已提供血透救助服务。诉求人表示满意。

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823日晚上带外地朋友在张店区某饭店吃饭,第二天出现腹泻呕吐问题后就医,认为是就餐饭店食品安全存在问题,但是饭店拒绝承认,要求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当日共有11人就餐,除两位外地朋友有腹泻、呕吐症状之外,其余人员未出现不适症状。经现场检查,当天晚上饭店共接待15桌客人,未有其他人向饭店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就餐后有不适症状。经对饭店当天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健康管理、加工制作、现场环境等追溯记录逐一检查,未发现有异常问题。经结合就医诊断,可以排除是食品安全问题。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3.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桓台县少海公园园林公司的职工,目前是中级工,多年来一直未能参与评审高级,要求核实具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调查核实,桓台县人社局202199日在全县部署开展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在规定截止时间(2021930日)未收到桓台县少海公园园林公司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定材料,且该公司为事改企单位,截至目前改制尚未完成,致使诉求人未能参与等级考核评定。经协调,县人社局结合全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整体情况,拟将此项工作列入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实施。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其表示理解。

4.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淄川区龙泉镇渭一村村民,坤昱岩基公司在山上放炮开采石头,导致东山片区房屋被震裂出现倒塌问题,求助协调解决。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诉求人反映位置为淄博柳泉石灰石矿年开采200万吨石灰石项目,由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昱岩基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经第三方检测,坤昱岩基公司基建工程爆破施工爆破各项数值均符合相关规定。从2023727日以来,坤昱岩基公司已暂停工程施工。

关于东山片区房屋安全问题,前期龙泉镇及渭一村已聘请第三方对该片区所有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并聘请设计院对存在隐患的房屋出具加固方案,已得到大部分村民认可。同时,成立渭一村房屋维修基金,按照房屋受损由重到轻原则,根据方案对村民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处理,争取1030日前改造完毕。下一步,镇村将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听取诉求并积极协调处理,镇政府将协同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周村区正阳幼儿园教师,派遣方缴纳的保险和工龄不一致,现在要辞退老师,但是赔偿金额与法律要求不符,要求协调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调查核实,诉求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时间为20154月至20237月,不存在欠缴社保费问题。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前期双方已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之后诉求人对协议中的经济补偿数额提出异议,经多次协调未取得一致,已建议诉求人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6.高新区市民反映:其在宣雅美容店做美容美体项目时,被诱导高额消费,期间店家推销多种高昂衣服,引导办理信用卡、网贷,所有项目没有给收据、发票,认为存在虚假宣传、恶意欺诈,要求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经现场检查和调查核实,诉求人从2018年开始在该美容店接受美容美体服务,其反映的经营者宣传治疗功能,诱导其购买高价值塑身衣、办理网贷等问题只能进行口头描述,未能提供出其它有证明效力的证据,且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美容店有涉及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的证据及行为。综合分析相关证据材料,没有证据证明该美容店涉嫌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原来是公园办事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单位2019年被拍卖后职工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认为资金被挪用,要求协调解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为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原下属企业职工该企业20116月被张店区法院裁定破产,职工补偿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纳入破产清算程序处置,截至目前破产程序尚未终结。破产管理人已经将土地公开拍卖,职工补偿在资金到位后,由破产管理人按破产程序依法发放。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8.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桓台县东岳熙园小区业主,半个月没居住,但是物业抄水表用水量和前几个月一样,经实际查看,水表漏水空转,要求核查情况并更换新的水表。

市水利局回复:经协调,912日,诉求人所在社区及物业公司已为其更换水表。其表示满意。

9.桓台县市民反映:其一级残疾人,应享受护理费146元、生活费162元,但每个月只能收到205元,要求核实处理

市民政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为视力一级残疾,从20165月开始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1年每月发放146元,现提标至每月发放167元;其经济来源还包括村民福利655/年、基础养老金174/月、占地补偿7709/年,3个女儿均具备赡养能力,不符合低保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认定条件。针对诉求人每月只能收到205的问题,桓台县民政局经与残联、人社等部门核对,未发现诉求人该金额的发放记录,已向其详细解释相关情况。下一步,将持续做好跟踪关注,若诉求人有其他困难,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及时救助。

10.外地企业反映:其今年4月份与银泰城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物料到场验收后全额拨付货款,但至今未支付,要求协调支付货款。

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经督促协调,95日,银泰城已全额支付诉求人货款。其表示满意。

1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前期购买张店区康居苑小区房屋,付款网签登记后开发商未经业主允许私自更改楼号,到期交付后储藏室面积对比购房合同严重缩水,面积缩小7个多平方,认为欺诈消费者,要求协调开发商退还面积差费用并做出整改。

张店区回复:关于变更楼号问题,经区公安分局调查,建筑开发商前期为方便楼房售卖,会临时暂定楼门牌号,系开发商自行编制的预售楼号,开发商交房后提交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进行统一楼门牌号编划,公安机关根据《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进行编排,因此会出现一些小区售卖与交房后的正规楼门牌号不同的情况。经核实,公安机关根据《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对康居苑小区进行楼门牌号编排,该小区楼号不存在问题,开发商已向小区业主做出解释说明。

关于储藏室面积缩水问题,诉求人要求只承担储藏室的净面积,不承担公摊面积,因销售协议对储藏室的建筑面积和净面积差没有具体约定,经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12.博山区市民反映:其父亲525日被扎伤,治疗期间自行垫付医药费,出院后提交住院资料不给审批导致无法报销,要求协调处理。

博山区回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父亲2023510日驾驶半挂车运输货物(其父亲是车主聘用司机替班),在下车时被路边的竹子扎伤。诉求人父亲此次外伤是替班时受伤,且已收到替班工资,客观上形成了实际雇佣关系,因而外伤审批结论为经审核,有第三方责任。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项关于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规定,因此,诉求人父亲外伤相关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已向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情况。

1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福宁小区住户,近期家中自来水口感不是很好,要求进行水质专业检测。

市水利局回复:828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对该户贸易结算水表处、室内龙头处分别采样检测。830日,淄博安瑞水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检测结果,两处采样水质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标准要求。关于自来水口感问题,主要是受水中硬度的影响,国家对生活饮用水的要求是平均总硬度不得超过450mg/L,我市自来水硬度含量为300mg/L左右,经检测诉求人家中自来水硬度含量为270mg/L,符合国家标准。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其表示认可。

1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孩子20223月份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在申请人才金政购房补贴时被告知劳务派遣人员没有相关规定,咨询具体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之子20223月首次就业于劳务派遣企业,20233月新购买商品房申请一次性购房补助未获批复。目前,人才金政50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待细则出台后,其可根据细则具体规定进行申请。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其表示认可。

15.博山区市民反映:其博山区爱童早教中心给孩子报名早教,现剩余部分课程未使用培训机构不予退费,要求协调退还费用

博山区回复:830日,区市场监管局与司法局联合组织调解,该培训机构已退还诉求人300元培训费。表示满意。

1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在张店新区建筑工地桩基,至今拖欠其45月份共计1万余元工资,现在已联系不上包工头,要求协调解决欠薪问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督促协调,831日,工程承揽人已结清拖欠诉求人工资11000元。其表示满意。

17.高新区市民反映:其原为张店区某企业员工,现拖欠其5万余元工资以及202110月份至今的社保,现在其无法就业、无法使用社保,要求协调尽快发放工资并补缴社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督促协调,829日,该企业已与诉求人达成补发工资协议,我局将持续监督落实。关于社保补缴问题,市社保中心已核定涉事企业应为诉求人缴纳的保险费数额,生成缴费票据,并于828推送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已向诉求人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18.桓台县市民反映:周村老火车站附件某佛具经营场所搞封建迷信,违规经营,让其付费在家里安佛堂,承诺可以让身体变好,现其认为欺骗消费,联系商家退费被拒,要求协调退费。

周村区回复:经调查了解,前期诉求人已就该问题报警,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市场监管局均到现场检查,该经营场所主要经营范围为工艺美术品、收藏品销售及信息咨询业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长上线接诉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消费维权律师为双方调解,但该场所负责人明确不同意调解。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双方已不具备行政调解的条件,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1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电业四区业主,房子一年多无人居住,但5月份抄表水费达1700多元,反馈自来水公司后让其自行检查管道、检测水表,证明无用水问题,认为不合理,另对抄表周期提出质疑,要求协调解决水费问题。

市水利局回复: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用水地址为新村西路齐林花园小区。2022514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该户水表异常,建议诉求人尽快排查用水侧管道及用水设施,避免继续跑水造成财产损失;518日,工作人员入户检查,其认为家中不存在漏水问题,并拒绝校验水表。市自来水公司多次联系诉求人,解释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处理方式,其均不配合且拒绝缴纳水费,经多次催缴无果后,20221129日作停水处理,2023614日其缴纳水费后恢复供水。

826日下午,市自来水公司再次对诉求人反映问题进行核实,确认抄表数据准确,产生的水量为贸易结算水表用水侧产生。830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就前期水费问题处理方式、处理依据、供用水双方权责界定、合同约定责任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出对诉求人水表进行校验,其再次拒绝。下一步,市自来水公司将持续做好跟踪服务,若诉求人提出相关检测申请,将及时做好服务工作。

关于抄表周期问题,根据市自来水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水合同》协议,诉求人水费查抄周期为3个月,自2019年立户至今,均按照此周期抄录水量。

20.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嘉源幼稚园的后勤人员,担任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兼任安办主任今年630,幼儿园单方面宣布7月份执行新的工资结构,与其协商将其调至保育员岗位并按该岗位发放工资,同时安办主任及网络管理工作需要加班完成,给予一定补贴,明确拒绝823日发放了7月份工资,在未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基本工资和园龄工资严重降低,要求查看工资单时园长表示拒绝,要求协调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调查,诉求人与嘉源幼稚园因工作岗位调整、薪资降低发生劳动争议。目前,诉求人已向该单位发送离职申请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在案前调解阶段,经多次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现已按照法律规定将该案件转回劳动仲裁开庭审理。

21.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是博山域城镇村民,村附近有个厂子干石料破碎,尘土污染很厉害严重影响生活,要求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回复:82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博山分局对诉求人反映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厂内配备雾炮、洒水车及车辆冲洗平台等降尘设施,部分工人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调试,在企业厂区及厂区周边巡查发现生产车间部分门窗破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生产,维修车间门窗,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向诉求人反馈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

2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患新冠后经常咳嗽,从药店购买的苏黄止咳胶囊38/盒,对比网上价格差异太大,咨询是否合规。

市市场监管局回复:201561日起,国家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都取消政府定价,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因此,药品价格根据市场竞争需要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线上线下、不同药店、不同时期的相同药品会出现不同的价格。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情况,其表示认可。

23.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是临淄区齐都镇长胡村村民,7月底修建的四好农村路,南北长400米,西高东低,前段时间下雨全流到其庄稼地中,造成极大损失,其多次就该问题投诉当地镇政府均被否认,认为欺上瞒下要求查处道路修建占用耕地问题。

临淄区回复:经齐都镇、区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的道路为连接督府村与长胡村之间的田间道路,因年久失修路面破损,2023年齐都镇对道路进行了修缮。该道路施工经统一招标设计后实施,修缮在道路原址进行。该道路宽4米,南北走向约400米,东西两侧为耕地,因无法设置排水沟,道路修建时依据地势修建为西高东低,道路设计路面1.5%单边坡,设计道路西边沿比东边沿高约6公分,道路完工后经施工方自检和监理方抽检,西边沿较东边沿高度在允许误差内(±1cm)。该道路改建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同时,为了解决排水至耕地问题,区交通运输局计划在道路的土路肩上(硬化路面与两侧耕地间各有约半米土路)设置简易小浅边沟用于引导排水,因诉求人不同意施工,土路肩排水沟暂未实施。

关于积水导致粮食减产问题,经村委反映,今年几次降雨后,村委人员现场排查未发现周边耕地内有积水情况。829日,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诉求人耕地减产问题,发现玉米长势良好。

关于占用耕地修路问题,经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诉求人反映的宗地为农村道路,不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

24.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大街办事处荣和社区居民供水公司用水损耗严重,从5月份开始60户居民停水至今,要求协调解决用水问题。

市水利局回复:经调查了解,前期荣和社区太平南街停水片区用水侧的地下自来水管道因多年锈蚀破损严重,供水损耗率过高,且损耗费用居民未结算,周村区供水公司在多次通知、催缴欠费无果后,2023524日作停水处理。该片区停水后,街道在荣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免费开放1处接水点,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同时街道及社区多次就管道改造筹资方案征求意见,但改造资金未能落实。市长上线接诉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实施管网改造工程,截至923日,工程完工并恢复供水。

25.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沂源县石桥镇村民,村内的生产路破损严重,每逢下雨很难走,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得不到完整的维护,要求彻底整修道路。

沂源县回复: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的为薛家官庄村南火石岭生产路,前期已有其他村民对该问题进行反映,村委对路面进行了平整,并对坑洼处进行铺垫,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处道路不影响正常通行。因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尚无法落实资金对道路进行硬化。下一步,村委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路面问题及时维修填补,保障村民通行。

26.沂源县市民反映:鲁村镇舍庄三村村民在自家门口建设养牛场为违建,养牛场西侧为健身广场,异味问题严重影响生活,要求查处。 

沂源县、市农业农村局回复:经调查核实,前期该养殖户在鲁村镇舍庄三村自家老宅基地养殖肉牛6头,不属于规模养殖,无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但2023年初对该处进行了翻新改建,未到镇村建办办理备案,属于违建,已责令其立即整改,若逾期未整改,镇政府将依法处理。同时,督促指导该养殖户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做好粪污处理,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最大限度减轻养殖异味。

27.周村区市民反映:其在珑湖湾小区购买住房,交房后在高新区景上装修公司预付9万多元装修,现装修公司干了2万多元后跑路,涉及小区100多户共几百万,要求协调退款。

高新区回复:经调查了解,前期多名群众报警与该公司存在合同纠纷问题,20237月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将其记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20238月,科技园派出所已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已向诉求人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28.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是北崮山村村民,父母去世多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情况下,其父母的老房子被拆除,后期告知每平方米给予60元补偿,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回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反映的房屋系其父母生前旧宅,其父母育有3个女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分别通过外嫁、考学等方式和途径迁离北崮山村,不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诉求人母亲去世后,房屋一直闲置,因年久失修顶盖已经缺失,存有部分墙基,村两委曾与诉求人沟通,以每平方米60元标准作为补偿,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诉求人未予同意。

关于诉求人反映的旧宅拆除问题,202211月,北崮山村动工建设村级民宿和附属广场,需占用包括诉求人父母旧宅在内的部分村民土地。202354日,在平整旧宅墙基前,诉求人侄子主动联系村委沟通协商旧宅处理办法,村负责人明确告知其抓紧通知诉求人姊妹3人一起到村委处理,但一直未组织成行。525日,村委为不耽误工期先行平整了该处旧宅场地。812日,诉求人姊妹3人及其侄子到村委沟通旧宅拆除及补偿问题,村负责人向其做了详细解释,但其不予认可。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字第26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该闲置宅基地,但存在沟通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诉求人反映的补偿标准问题,因国家及省市未对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收回制定明确的补偿标准,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事项。北崮山村202247日召开村民代表会,通过了收购村民闲置房屋,按照评估价格作为依据;已倒塌或长久失修按每平方米60元标准的补偿标准,该村已按照此标准收回处理多处闲置房屋和地基。经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29.经开区市民反映:其在西路金科集美建筑工地从事吊顶工作,拖欠工资39000元,要求协调尽快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督促协调,98日,该企业已结清诉求人工资。其表示满意。

3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在淄博某生产企业购买瓷砖胶,用完后瓷砖全部掉落,涉及30余户,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部门查处并支付瓷砖掉落的损失。

市市场监管局回复:核实前期诉求人已就该问题进行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做了产品检测,瓷砖背胶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828日,张店区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其表示613张店区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不接受相关调解。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双方已不具备行政调解的条件,应当继续按照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纠纷。已向诉求人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3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一名企业员工,中午经常吃外卖,担心外卖餐饮店的卫生状况,咨询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措施。

市场监管局回复:对诉求人反映的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其作为网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四个最严的工作状态,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监督第三方外卖平台严格审核入网餐饮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资质等,证照齐全方可为餐饮店提供平台服务,并且在平台上公示证照信息;二是对外卖餐饮店开展常态化检查,重点对食品原料、食品加工过程、外送餐盒、餐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餐饮店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三是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制度,防止在配送过程中污染食物。四是每季度对网络订餐销量和差评数排名前十的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餐饮单位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828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联系,对餐饮外卖行为的相关监管政策及措施进行了解释,并提醒诉求人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其表示满意。

32.张店区市民反映:潴龙河昌国路路口南侧有水泥管流黑水,臭味很大,要求查处。 

生态环境局回复:82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反映区域进行排查。经查,昌国路白家村路口有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串通,导致生活污水经雨排口流至潴龙河。经协调城市管理部门,对该处管网进行了修整,现场查看无污水流出。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诉求人,其表示满意。

33.经开区市民反映:其427日跟随包工头在南定镇嵩岳建陶有限公司工作623日因父亲身体原因辞职回家,至今拖欠其13000余元工资,要求协调尽快支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督促协调,830日,该企业已结清诉求人全部工资。其表示满意。

34.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张家坡村民,村里的路、绿化、垃圾处理等和其他村相比差距太大,希望提升村容村貌。

农业农村局回复:根据沂源县相关工作安排,该村已列入2023年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其反映的路、绿化等问题将一并进行整治。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10月份开工建设,202410月底前建设完成,建成后村容村貌将得到明显改善。已向诉求人反馈相关情况,其表示满意。

35.青县市民反映:其8在高青县一个电动车大卖场购买电动车,没有想要的车型,在商家处缴纳500元帮忙订车,现因预订的车型未到货,要求协调退费。

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经调解,829日,卖场负责人已退还诉求人500元预订款。其表示满意。

3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疫情前报名了某减肥机构,因为疫情及与上班时间冲突等原因到店消费,求助协调退费。

张店区回复:经调解,829日,该减肥机构已为诉求人作退费处理。其表示满意。

37.沂源县市民反映:其是悦庄镇二级残疾人,之前一直没有社保卡,今年5月份才拿到社保卡,咨询是否有为残疾人免费缴社保的政策。

市残联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为肢体二级残疾,主要咨询政府为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政策情况。沂源县残联主动对接市医保局沂源分局,经核实,医保部门自代缴政策实施年度起即为诉求人逐年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存在漏缴、未缴情况。诉求人长期在外省市工作,今年5月份才办理社保卡,但其取得社保卡之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等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其表示没有医疗报销费用情况。

38.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田庄镇二级残疾,咨询能否享受低保。

民政局回复:826日下午,桓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在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后,诉求人表示自己儿女均有稳定工作,能够赡养自己,不再提出低保申请,并对上门服务表示感谢。

3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05年领了一年的失业金,交保险时工作人员告知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用交保险视同缴费,现经查询发现2005年没有工龄也无法补缴,造成工龄不连续,要求协调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在2005年领取失业金期间未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根据淄劳社发〔200480号和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其2005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且无法跨年补缴。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政策。

40.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昆仑镇小范村村民,村里用的是自备井水,咨询什么时间能用上城区的自来水。

水利局回复:根据《淄川区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安排,昆仑镇包括小范村在内的12个村已列入2023年改造计划,工程预计10月份实施,20243月份完工,建成后将移交淄博星辰供水公司统一供水及管理。已向诉求人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其表示满意。

41.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母亲是高青县一名低保户,以前周末经常有人去家中提供照护服务,但是近段时间以来不再提供此服务,村里答复此政策已经取消,咨询具体情况。

市民政局回复:826日下午,高青县民政局到诉求人母亲家中了解具体情况。经核实,诉求人母亲于2021年纳入特殊困难家庭照护服务范围,享受低保对象照护服务,照护标准为轻度失能。其享受的特殊困难家庭照护服务项目已于2023228日到期,我市对照护服务政策作出调整,出台淄助你照护服务类救助项目,照护对象只针对特困人员和重度失能且家庭照护能力不足的低保对象。诉求人母亲经第三方评估,失能状况为轻度失能,已不再符合照护服务条件。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其表示理解。

42.沂源县市民反映:1997年其因为腿部受伤下岗,2002带队伍修建王家庄子村村村通连村路,一共拖欠其15万余元工程款,至今只支付了7000元,要求支付欠款。

沂源县回复:经调查了解,2002年王家庄子村连村路工程由诉求人负责施工,合计欠款72768元,前期已支付7000元,其所述的15万元是算入利息后自行得出的数额。2021年王家庄子村村委与诉求人签订支付协议,约定从2021年起每年向诉求人最低支付4000元欠款,5年内还清,但因村集体经济原因,2022年、2023年均未支付。

827日,东里镇政府督促协调,村委已与诉求人达成还款协议,其对协调结果表示认可。

43.沂源县市民反映:其瑞阳制药退休职工,19901月份参加工作,199012月份定的工龄,根据后续出台的政策文件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但是由于原始材料丢失,无法认定连续工龄,要求协调认定工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19891227日被录取为山东沂蒙新华制药厂制药专业训练班学员,199013日报到,199012月被录用为该单位城镇合同制工人。截至目前,诉求人无法提供就业训练期间的原始工资表等证明材料,企业亦未找到除档案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根据相关规定,依据现有材料及调查情况,无法认定诉求人该段时间临时工身份,其暂不符合连续工龄认定和养老保险补缴条件。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