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6-26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市政府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办公室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淄博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zibo.gov.cn。

  市政府办公室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网址为 http://www.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1582/

新闻发布会公开网址为 http://www.zbnews.net/qwfb/node_783.html

  ● 公开时限

  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工作机构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附后),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55000,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可通过市政府网站(www.zi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平台提交。

  3.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市政府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8503

传  真:0533-3188503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

     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      

附件1:淄博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带*的为必填项。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接受出示电子身份证明);信函、传真申请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2: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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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3622;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推进政务公开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把握,聚力“三提三争”,积极作为,充分履职,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开任务。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公开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人事任免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其他政府文件116件。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同步配发解读材料,乡村产业发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等重要政策措施另外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家等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联合淄博电台播出12345市长在线11期,群众反映问题及承办单位办理情况通过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全面公开,接收公众监督,促进问题解决。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件(含代市政府答复),协助办理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1件被省政府维持,1件尚未审结,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开展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暗访2次,测试单位近200家,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申请渠道的畅通性和各级行政机关答复的规范性。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收集各级各部门单位上年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卷,分析成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全市依法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引领。年初研究制定《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围绕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提质增效、更高水平决策公开、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48项任务,逐一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编制任务清单强化日常公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编制《淄博市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日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修订《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确保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并在全市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完善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围绕促进经济发展量质齐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修订完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充实细化各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持续深化。

4.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进行平台升级改造。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发单位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缓存机制并对部分功能进行完善,提高系统后台操作体验和前端浏览速度。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与宣传部门配合,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并把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纳入考核。三是配合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对省、市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协调指导整改落实,年内就网站监测发现问题开展专题会商5次。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全年印发政务公开工作通报4期,并对通报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错敏信息、个人隐私、死错断链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消除隐患。三是组织年度考核。注重运用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对市直部门单位的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更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2

34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5

1

0

0

0

0

1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5

0

0

0

0

0

6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1

0

0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31

1

0

0

0

0

1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工作中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以及全市信息公开平台人机交互不够友好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一是严格政策文件制定和解读“三同步”制度落实,加强对解读材料质量把关,杜绝对文件内容的简单摘录,从公众视角进行实质性解读。

二是继续牵头对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统一进行图片、动漫解读,突出图片、动漫解读特色,努力适应公众阅览习惯,提升解读效果。

三是加强对各方面解读的汇聚,把散落于不同载体的政策性文件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进行统一汇聚并做好双向关联,方便公众多角度理解把握政策。

四是持续优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系统,调研平台运行情况,与开发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平台运行流畅度,提高用户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形。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

(三)工作创新情况

1.巩固“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模式。夯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理念,督促市级部门特别是司法、市场监管、财政等单项全市性工作牵头部门,在部署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相关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业务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大公开”格局。

2.组织牵头工作部门参与考核打分。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在政务公开考核中赋予部分市直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打分的权力,同时将该指标全市平均得分(另行组织)以一定比例计入其考核成绩,调动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的积极性,同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当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参与对22项指标进行考核打分。

3.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热、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理领域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确认、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情况检查等工作,全市800余家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公开入口实现集中展示。

(四)其他

1.组织相关会议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充分履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筹备召开2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专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三是开展2次区县业务垂直会商会,交流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弱项,研究改进措施。

2.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社会普法方面: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实施4周年为契机,印制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在市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全面公布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文件,选载部分典型案例,提升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监督政府工作。内部普法方面:立足提升全市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公开意识,邀请专家对市委党校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共1000余人进行政务公开法规宣贯。

3.全方面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分系统分领域开展专题培训,年内对农业农村、信访、大数据、司法等系统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均覆盖市、区县、镇办三级。

4.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精心办好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各级各部门工作措施和进展成效,促进互学互鉴,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本年度共审核各级各部门投稿1500余篇,编辑发布400余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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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3;电话:0533-3183622;邮箱:zwgkb@zibo.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严格依法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履行对全市政务公开指导、协调、监督、推进职责,圆满完成《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公开任务。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各类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市重大战略实施、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淄博政务督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文件156件(其中政府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8件)、市政府人事任免信息44条、本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9条,及时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并持续公开报告部署任务的落实情况。二是推动深化政策解读。制发《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内容进行规范,协调专业机构统一为市级部门单位进行政策文件多形式解读,全年制作图文动漫解读材料200余件。三是切实加强政民互动。通过市政府网站“12345市长在线”栏目发布市长、副市长接话时间安排和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民意直通车”栏目发布各区县、市直部门负责人接话时间安排和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结果,相关信息同步通过“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微信公众号、淄博日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四是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调查摸底,召开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会议,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任务表》,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分领域、分地域汇聚展示全市498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各类服务信息。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

一是继续引入专业律师辅助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的规范性,2022年共代市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5件,同比增长84.6%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模拟暗访并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提升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质量。三是加强与承办部门沟通对接,开展疑难问题会商,确保事实调查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复文书规范。年内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在专人信息审核,定期巡网检查的基础上,2022年度以全省政府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为契机,组织全市开展政府文件网上发布格式规范工作,完成2016年以来15000余件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主题分类划分、发文机关代字规范等工作,并及时向省数据库推送(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500余件)。二是修订全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并将保密规定落实情况列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督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动态更新市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国家、省政务公开年度要点和市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目录事项。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优化完善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提升“机构职能”“法规公文”等专栏展示效果,增加部门负责人简历、政府文件分类展示等功能。二是助力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与市政府新闻办共同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新闻发布会为载体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工作,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59场。三是做好政府公报发行工作。线上完善市政府网站公报专栏,数字化公开公报13期,文件130件;线下做好政府公报免费赠阅,全年赠阅62000

(五)着力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根据政府换届后人员变化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夯实成员单位职责,8个成员单位参与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打分。二是强化监管。按季度开展日常检查并印发4期问题通报,同时针对国办、省评估反馈问题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整改效果。三是扩宽业务培训渠道。2022年度对全市300余名新录用公务员及张店区40余名新调整领导干部开展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宣贯培训,对全市行政审批、医保、信访、生态环境等系统分别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全市依法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1

34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0

15

0

0

0

0

2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3

5

0

0

0

0

1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4

10

0

0

0

0

1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6

0

0

0

0

0

16

(七)总计

248

15

0

0

0

0

2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0

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全市及本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政府文件公开不规范、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步推进力度不够、日常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规范文件发布格式。在对全市政府文件数量和公开情况进行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商进行多轮技术实验,采用人工+技术的方式完善文件发布字段,印发通知推动形成文件规范发布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

(二)着力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理念。通过文件部署、会议强调等多种方式对“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思路加以强化,同时将牵头部门列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相关指标打分部门,赋予这些部门对公开工作的评判权利。如市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就由市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公示指标的打分。经过一年的推动,更多市直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能够同步落实相关公开要求,做到了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

(三)着力推动公开常态化。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制发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清单,将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淄博市实际进行细化具化,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日常公开工作。二是强化调研督导,多次到区县和市政府部门调研,当面“会诊”,帮助区县和部门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方面:2022年度,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在办理以及代市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方面:2022年度,淄博市政府办公室未承办上级以及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故无该类信息公开。

(三)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方面:根据国家、省政务公开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以清单形式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公开时限等内容,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上级部署任务全面落实。

(四)创新实践方面:一是营造公开浓厚氛围。利用5月15日《条例》修订实施3周年为契机,策划系列《条例》宣贯普法活动,在淄博日报发表分管市长署名文章,在淄博中心城区300余块户外电子显示屏投放以《条例》核心内容为主的公益广告,在全市54家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庆祝标语并链接中央政府网《条例》页面,印刷《条例》1000册开展政策法规进社区活动,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模拟暗访,查找各级各部门申请渠道、答复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例点评、通报反馈等形式,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和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公开任务,积极履行对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全面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机关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市政府其他文件205件,市政府人事任免文件44件,对50余件政策文件进行了多形式解读。同时,我机关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负责人分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均及时全面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平台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机关办理以及代市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9件,同比增长69.32%。其中自然人申请148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乡规划、社会保障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52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予以公开25件,占16.45%;部分公开28件,占18.42%;不予公开1件,占0.66%;无法提供90件,占59.21%;其它处理8件,占5.26%。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拟稿纸均设有公开属性选项,文件正文均在固定位置标注公开属性。在市政府网站设置“政策文件公开”专题,集中发布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对已发布的市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实现了按主题、按文种、按年份分类公开。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级搜索引擎,可根据设定的条件实现精确检索,同时实现按访问者“个人”或“企业”身份精准推送相关信息。另外,组织对市政府颁布的所有规章进行梳理,将现行有效的33部规章按照统一模板进行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经过试运行并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5月份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覆盖市、区县、镇办三级569个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政府公报编发,全年出刊14期,每期赠阅4600余份,同时在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和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置免费取阅点。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筹划确定推进乡村振兴、全域公园建设、“无证明城市”、民生实事等重点新闻发布计划,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超过100场。另外,着力规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信息查阅点及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专区建设,设施功能和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推动将政务公开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年内组织部分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到省委党校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连同去年培训,5区3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均接受一轮培训。推动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当年118名新录用公务员接受培训。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采取多种形式直接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000余人次。召开省市考核工作总结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并落实整改。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模拟暗访,邀请律师和法官对暗访情况进行点评、对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进行辅导,市、区县、镇办三级共计570余人参加。推动将政务公开纳入市对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并于年中组织开展了中期评估。自8月份起每月与区县开展一次会商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升措施。加强日常检查,全年印发7期工作通报,引导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2

33

行政规范性文件

25

6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8

1

0

0

0

0

1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1

0

0

0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0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7

0

0

0

0

0

4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151

1

0

0

0

0

1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1

5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全市及本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公开意识不到位、公开氛围不浓、依申请公开不够规范等问题,本年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法规宣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内容,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公开意识,形成人人懂政务公开、人人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局面。

(二)调整工作思路,推动“三个转变”落到实处。从理念思路上、工作指导上、具体措施上进行调整,特别是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化分解到市、区县各政府各部门乃至各科室,全面推动“三个转变”落地落实,真正把政务公开融入到每一项业务工作中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身上。

(三)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重心下沉,将市级组织的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业务研讨尽最大可能扩展辐射到区县部门和镇办;加强区县层面业务培训,增加培训频次,解决基层“不会公开”的问题。通过座谈交流、单独对接、调研督导、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区县及其部门、镇办不断完善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行公开任务清单制管理,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夯实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加大日常调度检查力度,将区县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督查事项,推动区县充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做到机构健全、力量匹配、责任落实,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两轮评估,督促抓好整改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以及代市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为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我机关1月份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提升方案》,4月份制定印发《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5月份制定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政务公开任务清单,6月份组织全市专题会议对上年考核评估情况进行分析总结,7月份召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市级提升和区县突破进行研究部署,8月份召开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9月份机关党组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确定对市级政策文件进行统一多形式解读,12月份对年度考核评估和年报编制发布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更加常态化。

3.2021年度,我机关未承办上级以及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故无该类信息公开。

4.2021年,我机关确定“三个转变”工作思路,采取系列针对性措施,全力推动由少数专兼职人员抓政务公开向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人人参与转变,由集中打突击向将政务公开嵌入政务运行全过程转变,由被动迎评迎考向主动搞好政务公开转变。另外,积极推动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市直部门单位“条条”管理作用,确保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5.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淄博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到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对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认真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坚持顶层推动,放大公开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公室党组分别于6月、112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改进本机关和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整套方案,同时确定2名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增加工作人员1名。二是强化对标先进。6月份,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先后到青岛、潍坊等城市实地考察学习,对照高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抓提升;平时密切关注并认真学习借鉴厦门、广州、成都、深圳等政府透明度排名靠前城市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效果。

三是放大公开格局。积极推动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利用政府全体会、政府常务会及各类专题会经常性强调督促政务公开工作,9月份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通报全市政务公开日常检查情况,11月份在全市重点工作调度会上再次推动落实,“政务公开”成为年内党委、政府工作的高频词。

(二)开展立体培训,强化公开意识

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8月份,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政务公开专题报告会,市、区县、镇办三级政府班子成员及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共700余人参加培训,产生很好反响,在全市形成重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对接,把政务公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公务员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计划,第一期公安系统初任公务员于11月中旬全部接受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教育。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系统内业务培训。年内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国办标准页面建设培训会、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实务培训会、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年度考核培训会等多次培训,另外还安排人员对人社、公安、交通运输、信访等重点部门单位及部分区县进行了业务培训,直接培训达到1600人次。

(三)多项措施并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对年度公开任务实行清单制管理。制定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是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淄博市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案》,明确市政府部门指导责任,确定市级“两化”建设示范点,指导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和镇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三是组织开展新一轮目录梳理。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及国家、省市其他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新一轮公开目录梳理,公共范围极大扩展。

四是实施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改造。7月份启动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覆盖市、区县、镇(街道)共计532个行政、事业单位,新平台于12月底上线运行,为将来融入全国统一的公开平台奠定基础。五是开展模拟暗访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让专业人干专业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高水平专业律师,组织开展2轮模拟暗访,共发出82份测试申请,对答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视频会议方式通报存在的问题,就规范答复行为进行详细讲解,努力提升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一是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商请市考核办将政务公开列入对市政府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突出考核差异化,强化考核引导作用。二是继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细化评估指标,从公众视角检验公开实效,强化问题导向,促进整改提升。三是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每月一次通报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重点指出问题短板,及时督促整改。

(五)建立交流平台,浓化工作氛围

为使各级、各部门相互借鉴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格局,5月份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措施、成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年内共发布各类文章1300余篇,有效强化了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同时,积极向省“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和国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报送反映我市工作情况的稿件,采用数量比上年有了大幅提升。

(六)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机关信息公开

一是明确科室公开任务。通过年内开展的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各科室将所承担的公开任务进行了梳理嵌入,另外还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公开事项清单》,将市政府办公室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任务具体分解到科室。二是加强信息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办公室各类公文及其他信息在制定时即确定其公开属性,为信息分类处理奠定基础。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制定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重点、责任人员和审查机制,年内全面开展了保密检查,没有失泄密情况发生。四是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办。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口岸管理、信息公开等3项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明确依据、流程并实现淄博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同时开展相关数据归集工作,2015年以来的政务服务办件405件全部上网公开。五是建议提案办理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年内办公室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部通过市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办公室本年度预算和上年度决算全部按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全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79

规范性文件

8

8

2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107.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3

5

0

0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1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2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1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6

5

0

0

0

0

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全市及本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氛围不浓、公开目录不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依申请公开不够规范等问题,本年度市政府办公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需要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顶层推动,才能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对此,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对上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多次过问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利用各种场合予以强调,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使工作得以快速推动。

(二)着力提升公开意识。政务公开需要每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广泛参与,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树立强烈的公开意识,才能保证政务公开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开展。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积极作为,推动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和全体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强公开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

(三)着力完善公开目录。只有将公开事项梳理清楚,形成完整的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才能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此,市政府办公室以基层“两化”建设为契机,专门印发工作方案,开展了一轮最大范围、最大力度的目录梳理,公开范围和深度大为改观。

(四)着力打造公开平台。打造好公开平台,才能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增加信息受众。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投入资金170余万元重点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开平台,覆盖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共532个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保障。

(五)着力强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事项繁多,工作稍微松懈就会出现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形。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加强日常检查,每月通报问题,开展三方评估,纳入公开考核,极大地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收到良好效果。

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同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高质量抓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年度公开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扩大公开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1件、市政府其他文件84件、市政府办公室其他文件78件、市政府人事任免文件4件。

深入解读政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专业性强的文件做到政策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全年共发布市政府政策文件解读材料50余件,同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双向链接。

加大会议公开力度。2019年,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0次,专题会议31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会议情况均通过市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公开,电台、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同步报道会议内容,会议议定的政策文件通过市政府网站法规公文栏目予以公开。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政府网站设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总体情况专栏,已办结除按相关规定不宜公开的外均全文公开办理答复书和办理总体情况。2019年市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43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142件;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19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330件(以上均含部门共同承办分别答复情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申请渠道。除当面、信函申请渠道外,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提交渠道,公众可便捷通过各种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线上提交占比接近40%。

严格办理流程。坚持“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审查—市政府领导签发”的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优化完善受理登记、事项交办、调查核实、答复书制作、合法性审查、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依法按时答复。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件(含代市政府受理),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5起,被提起行政诉讼4起,无被纠错或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细则》《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和审查程序。

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优化完善市政府网站公开目录。把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打造,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常态发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着力将市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刊发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政府文件标准文本。2019年度出刊《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每期发行4000余份,赠阅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医院和居民社区。政府公报同步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下载和保存,

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公开。以“淄博政务督查”微信公众号为主发力点,持续发布新旧动能转换、生态淄博建设、文化名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宣传典型、曝光问题,破除症结、畅通梗阻,有力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政务督查”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2600余篇,总阅读量超过500万人次,居淄博地区政务类微信号排行榜榜首,被评为2019年度山东最具影响力市级政务微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机构改革中,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继续予以保留;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出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建立了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市政府领导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推动全市形成领导重视、机构明确、协调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按照国家、省年度公开要点制发《淄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同时制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对各政府部门的公开措施进行调度掌握并督促落实。

强化教育培训。新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协调有关方面在市政府办公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等处设置宣传标语以强化宣贯氛围;组织开展了市、区县两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业务培训,在往年对国土、财政、人社等重点系统专门培训的基础上,年内对全市扶贫系统、水利系统进行了新《条例》宣贯和业务培训。

开展评估考核。年初完成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市对区县的综合考核和对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三方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监督,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责任单位予以整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继续将政务公开列为2019年度对市级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占比为4%,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权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3

3

79

规范性文件

11

11

2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90.9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4

9

0

1

0

0

1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1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1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8

8

0

0

0

0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4

9

0

1

0

0

1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1

0

5

0

0

0

0

0

3

0

1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市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目前仅基本做到了文字解读,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的解读较少,不便群众迅速精准理解把握政策。

2.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部门、区县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把握还不够,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3.公开目录展示形式有待优化。目前市政府网站信息展示以目录树形式为主,虽大而全,但专题展示较少,不太符合部分受众的阅读习惯,进行专题梳理、丰富展示形式方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下步改进措施:

1.推动提升公开意识。商请公务员管理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内容,提升全体公务员的法治思维和公开意识,为政务公开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领导、第三方评估机构来我市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邀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领域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应诉工作培训;分类分批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座谈会、研讨会、点评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讨问题,提升能力。

3.优化完善公开目录。比对先进地区目录梳理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突出法定公开内容,改进优化页面布局和展现形式,增强查阅便捷性。

4.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委托专业机构与市政府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密切配合,辅助开展市政府和办公室政策文件的图片、图表、动漫、视频等解读,通俗易懂地精准解读好市政府各类政策,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市政府名义制作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公开,本报告中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统计数据均包含市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