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12345市长在线”毕红卫副市长 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4-54402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2345市长在线”毕红卫副市长 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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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9日,淄博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24个,其中毕红卫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41个,均已办结

1.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家人正在住院,护士推荐使用医保“信用支付”,该支付是否真实有效,如何进行操作。

市医保局答复:医保“信用支付”是医保局联合金融机构、医疗机构于202310月创新推出,共同打造的“融垫付、无感支付、离线结算”医保便民服务新模式。通过金融授信,参保人可获得3千元至2万元的信用额度,用于支付就医费用,并支持医院自动发起“无感支付”“离线结算”,家庭成员共享信用额度。相关政策已为诉求人详细解答,并帮助其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医保“信用支付”授信签约。

2.沂源县市民咨询:其孩子今年在沂源县参加中考,能否报考其他区县高中。

市教育局答复:按照政策,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区县为单位招生。近年来,为了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允许部分普通高中的艺术和体育类面向全市招生,如孩子在艺体方面有特长,且兴趣也比较浓厚,可以选择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另外,我市的民办普通高中均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母亲于2021年到市中心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银屑病,并要求其到指定药店购药,经治疗后病情加重,转诊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为普通湿疹,治疗并康复,其对市中心医院开具的诊断报告有异议,并要求市中心医院对误诊给予赔偿。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经查,市中心医院皮肤科责任医师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开具病理检查,根据病理检查结果诊断为银屑病,诊断明确。患者可持病历材料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复核。

4.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孩子将于今年9月上小学一年级,户口在和平小区,目前搬家至裕民路创智花园,能否就近到盛湖小学上学。

市教育局答复:目前,张店区《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还未出台。根据张店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38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诉求人属于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且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情况,应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诉求人所提供的创智花园小区属于桓台县,不能作为张店区划片入学的依据。

5.张店区市民咨询:其是龙泰贵府小区业主,该小区学区规划为绿城西小学和绿城北中学,绿城北中学何时建成使用。

市教育局答复:绿城北中学现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目前正在办理规划、土地、文物勘探、地质勘探、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具体开工时间需根据办理手续等实际情况确定。

6.经开区市民反映:2023121日其女儿因感冒前往北大医疗淄博医院就诊,122日输液期间突发脑出血,目前北大医疗淄博医院篡改病例,导致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进行查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北大医疗淄博医院在患儿诊治过程中,支气管肺炎诊断明确,用药符合临床规范;该患儿支气管肺炎及用药治疗与颅内出血无直接关系。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其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医患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7.博山区市民求助:其孩子目前在博山一中读初三,现因夫妻双方工作变动,其家庭户籍和住所迁至经开区,要求协助转学。

市教育局答复:经开区义务段学校转学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两周(每年815日后正常工作日)。若需办理转学,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到经开区教育文化事业部学生科(0533-7020569)提出转学申请。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全区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置。

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孩子前期报名玉龙大厦内洛丽塔学校的终身特长班学习,花费19000余元,学校跑路后至今未妥善处理,其表示法人代表有赔偿能力,要求协调退款。

市教育局答复:经调查,张店区玉龙大厦内洛丽塔学校实际为山东洛丽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西七路与华光路交叉口玉龙大厦B30301201710月登记成立,无办学许可证,20213月份停业,现已注销。自20213月份开始,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多次会同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审批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联合约谈该机构法人、现场检查,其法人均未到场。鉴于该公司已注销、法人无法联系,且诉求人已通过张店区法院提起诉讼的实际情况,建议诉求人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法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9.外市市民咨询:其在外地从事初中老师工作,现想返回家乡淄博工作,核实相关政策规定。

市教育局答复:淄博籍在外地的教师可通过两种渠道返淄工作。如果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50条”规定的,可以向淄博市委编办提交返淄申请,市委编办将按照“同级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经考察择优安置到淄博市事业单位,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予以保障。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参加淄博市教师公开招聘。每年上半年,淄博市教育局都会通过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等形式,广纳人才,招聘公告会在淄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10.经开区市民咨询:疫情放开后,其在北大医疗淄博医院住院治疗新冠,何时能报销其住院自付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救治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鲁财社〔20231号)规定: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所有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财政补助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下一步将统筹考虑实际需求,积极努力筹措资金,分批进行结算。

11.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家人患溃疡性结肠炎,该病一直未纳入医保慢性病病种,能否降低长期用药相关费用。

市医保局答复: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调整需要综合考虑群众需求与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对群众发病率高、费用负担重的疾病,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经过专家论证评审并经省医保局备案批准后方可纳入病种范围。20233月对门诊慢特病的病种进行了调整,职工和居民医保慢特病病种已经达60余种,基本覆盖常见的慢性病。除规定病种以外,患有不在慢特病病种范围的疾病,且门诊治疗费用超过全市慢特病平均费用的参保患者,可按照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规定给予补助。相关情况已告知诉求人,其对答复表示满意。

12.临淄区市民反映:其原给孩子报名马博士游泳班,后经协调转至齐学汇继续上课,但该机构只试课,要求重新交钱再正式授课,要求协调转至其他培训机构。

临淄区答复:经沟通,诉求人前期为孩子在方正2009附近马博士报名游泳课程,目前诉求人无法提供相关收据。经走访调查,杨某红自20181月经营马博士游泳馆,并曾委托杨某华进行管理。因前期店铺拖欠房租,方正物业公司与杨某红多次协商未果后对该游泳馆停水停电直至关门停业。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公安分局曾有意协调齐学汇辅导班继续负责后续的课程。但后期杨某红因涉嫌集资诈骗被刑事拘留,202145日被批捕。部门曾通过多种方式与杨某华联系,均未能联系成功。齐学汇辅导班无法进一步与马博士游泳馆沟通后续的学生转移相关问题,也不同意免费授课,部门多次协调未果。目前,杨某红经营机构均被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建议诉求人搜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

13.临淄区市民咨询:其母亲原是一名乡村幼儿教师,从1984年工作至2014年退休,1984年至1999年的社会保险至今未认定,要求协调认定。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母亲为临淄区南王镇中心幼儿园退休人员,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文件中明确: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诉求人母亲在从事老民办幼儿教师期间未取得国家教师编制,无法进行连续工龄认定。经了解,1995年至1999年期间的社保已由诉求人母亲自行补缴,已计入工作年限。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二、规范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一)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补缴。”因其母亲已经退休,无法补缴该时间段养老保险。

1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在钻石商务大厦山香教育花费15800元报名参加教师编培训,目前该机构不予授课也不予退款,应退款金额为10000元,要求协调退费。

张店区答复:经实地调查核实,“淄博山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千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关门停业。314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张店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公园办事处在区信访局会议室对两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进行约谈,表示因经营问题,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产已抵押,无退费能力,无法按照合同执行学员退费工作,因公司员工已全部辞职,目前也无能力完成学员的授课工作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15.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孩子今年参加中考,若通过艺术生进行中考,高中学习期间与综合录取的学生学习是否一致;高考时是否必须以艺术生身份报考大学;若通过艺术生进行中考,文化科成绩达标,是否可不以艺术生身份上高中。

市教育局答复:我市大部分高中未将特长生单独编班,学生通过艺术特长生录取到高中后,文化课学习与其他批次综合录取的考生一致。高考时,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艺术类考生身份参加高考或以普通类考生身份参加高考。根据《淄博市2024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淄教字〔202412号),艺体特长生志愿填报在普通高中综合录取之前,本阶段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及录取。如考生未被艺体特长生录取,可以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及录取。同时,考生也可直接放弃艺体特长生志愿填报,参与后续普通高中综合录取。

16.淄川区市民反映:其于2023年向山香教育机构缴纳15800元参加教师编培训,后该机构变更为千之教育,目前该机构不授课也不退钱,要求退款或继续上课。

张店区答复:经实地调查核实,“淄博山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千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关门停业。314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张店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公园办事处在区信访局会议室对两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磊进行约谈,其表示因经营问题,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产已抵押,无退费能力,无法按照合同执行学员退费工作,因公司员工已全部辞职,目前也无能力完成学员的授课工作。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17.桓台县市民求助:其为唐山镇居民,缴纳居民医保,想去北京治疗眼睛,如何进行异地报销。

市医保局答复:经联系,了解到诉求人已通过淄博市医保热线3120000办理了临时外出就医手续,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以在北京直接联网报销。

18.淄川区市民咨询:其为淄博户籍,在潍坊市参加了教师编笔试,能否在淄博市参加面试。

市教育局答复: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要求,考生只要拥有淄博户籍、居住证或驻淄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其中任意一项条件的,无论是否在外地参加了教资笔试考试,均可在我市参加教资面试考试。

19.张店区市民咨询:去年冬天感冒人员较多,今年春天感冒人员会不会持续增加,普通市民如何预防感冒。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去年冬季以来,我市呼吸道传染病的感染情况和国内各地情况相似,呈现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流行局面,流感、新冠、肺炎支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呈现此消彼长态势。监测结果显示,近期流感病毒活动度呈现回落态势,但随着春季到来,人群聚集性活动逐渐增多,容易加速呼吸道疾病传播,预计近期呼吸道疾病仍会保持一定的流行。

如何预防:一是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每天定时开窗通风。加强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二是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物,保持作息规律。出游人员要做好健康防护,老人、体弱人群及儿童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的场所。三是积极接种疫苗,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应积极接种新冠、流感、肺炎疫苗,有效减少感染发病和重症发生的风险。我市将继续严格做好疫情监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0.高新区市民咨询:其2023年年底忘记给孩子缴纳2024年居民医保,今年补缴后,看病时告知有等待期无法立即报销,要求核实相关政策。

市医保局答复:按照山东省统一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每年的四季度(9-12月份),参保人可在此期间缴纳下一年的居民医保费。未在规定期间缴费的,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三个月内无法使用医保报销。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21.淄川区市民求助:其是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所用药品不在医保范围内,需自费购药,用药负担较重,是否有相关政策降低费用。

市医保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所用药物美沙拉嗪缓释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属于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相关情况已告知诉求人,其对答复表示满意。

22.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患有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慢性病签约医院为市第一医院,长期服用黄葵和复方血栓通,医院告知自20237月起医保不再报销中成药,导致经济负担较大,求助所用药品能否单独申请报销。

市医保局答复:经核实,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黄葵胶囊和复方血栓通胶囊均包含在内,分别按乙类(个人先行自付10%)和甲类管理,医保部门未发布过不再报销中成药的相关规定。根据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有关规定,纳入门诊慢病报销的药品除了要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规定外,也要符合患者备案的慢性病病种的用药范围,不属于治疗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药品不纳入报销结算范围。目前,相关医疗机构根据诊疗规范组织专家对本院慢性病用药目录进行了优化调整,患者的具体用药情况需要相关医师根据临床诊断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我局已将上述情况告知诉求人,并与市第一医院对接,市第一医院将组织本院专家对其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具体的用药范围。

23.桓台县市民反映:其妻子20228月从桓台县唐山镇山东尚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退休,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至今未发放,其于20237月申请劳动仲裁并出具仲裁结果,20238月向桓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咨询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经核查,诉求人妻子于20228月在山东尚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退休,符合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20102号)文件规定,正常运转企业退休职工,由所在企业负责落实。2022年度全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标准为26179.8元。

20232月以来,桓台县卫生健康局和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已多次联系并督促其退休单位兑付补助。202341日,经工作人员沟通协商后,山东尚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给出以下解决方案:方案一为每个月100元,发放至职工去世;方案二为补贴分三年付清,2023年给付1万元,2024年给付1万元,2025年付清余款;方案三为从公司货物中自行选取5万元货物,抵相应补贴。诉求人不同意以上方案,要求走法律途径解决。202441日,工作人员与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法院已受理该强制执行案件,目前已进入强制执行流程。

24.桓台县市民反映:十几年前规划在鸿嘉星城西侧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2019年变更至中南樾府西侧建设,计划于2024年初投入使用,2023年年底才公告招标,现该地块已种树,未进行学校建设,要求核实该学校何时建成使用。

市教育局答复:20231124日,桓台县发改局对华山路学校进行立项批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项目需求公示。立项后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唐山镇政府、果里镇政府推进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对接县文旅局、环保局开展文勘、环评工作,现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下一步,将根据手续办理情况适时启动招投标工作。

2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因肠胃不好住院后做了胃镜,出院后再拿药未与住院费用累计报销,要求核实相关政策。

市医保局答复:我市参保人住院就医和门诊统筹就医报销起付线分别计算,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在不同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相关情况已告知咨询人。

26.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于201451日退役,其未选择安置,也未领取退伍金,至今未能缴纳社保及医保,要求核实应如何补缴社保及医保。

临淄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是2014年退伍的转业士官,当年没有选择政府安置单位也没有选择自谋职业,其可到区退役军人局继续走完原来没走完的程序,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可以补缴20191月份以前的保险(本意见适用于施行前出现的未参保和断缴问题),部门可为其补缴20191月以前的保险。目前诉求人可选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或者由工作单位从入职后缴纳社保。针对医保问题,经核实,诉求人20146月至20209月期间未缴纳医疗保险,202010月至20215月由淄博居安锁具有限公司缴纳,现为中断参保人员,目前可选择由单位统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补缴。诉求人可进一步咨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33-7180550)或者区人社局(0533-7310376)。

2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于2023年初办理退休,2022年之前为单位职工,2022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自己缴纳社保,办理退休时告知其为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到60岁时才能申请独生子女奖扶,要求对该情况给予合理解释。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为2023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23号)(2022111日起施行)第七条:“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年满60周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42日,工作人员向诉求人解释了相关政策,其表示满意。 

28.桓台县市民反映:2018年规划建设华山路学校,2023年年底才招标,要求核实学校建设进展情况。

市教育局复:20231124日,桓台县发改局对华山路学校进行立项批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项目需求公示。立项后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唐山镇政府、果里镇政府推进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对接县文旅局、环保局开展文勘、环评工作,现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下一步,将根据手续办理情况适时启动招投标工作。

29.桓台县市民反映其结婚至今尚未怀孕,咨询我市试管婴儿相关政策。

市医保局答复:329日,我局下发《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淄医保发〔20244号),自41日起,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

30.张店区市民反映:和平路汇美幼儿园未在编教师今年2月份上9天班仅发放工资1100元,未达到基础工资1850元,但在编人员全额发放工资,要求核实是否合理。

市教育局答复:张店区汇美幼儿园于202391日转为公办幼儿园,原聘任教师转为园聘教师。其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园龄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工资总额不低于张店区最低工资标准。20242月份因放寒假,老师们仅出勤9天,核发的2月份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将于今年6月底前予以补发完毕。幼儿园已将工资发放事宜通过全体教师会议的形式予以公示。

31.高青县市民反映:其父亲于1976年参加工作成为一名民办教师,1985年认定民办教师身份时,其父亲被遗漏,要求协调尽快办理民办教师认定并发放相应补贴。

市教育局回复:因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距今近50年,时间跨度大,缺乏相应的支撑材料,且知情人有的已去世,有的因年龄偏大、记忆力减退等原因已回忆不起当时的情况,增加了调查难度,导致进展缓慢。目前,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积极查找相关线索,争取早日给诉求人一个满意答复。

32.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齐鲁石化买断工龄的7级伤残军人,按照相关规定710级伤残军人旧病复发应按工伤保险予以报销,但住院期间并发症药物不予报销,自付23000余元,无力承担,要求协调报销并发症药物等相关费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经核查,诉求人的退役军人医学鉴定证明:白内障并视力下降,糖尿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冠心病。其反映治疗过程中自费部分共计5447.03元,因为不符合工伤伤情。对于治疗非工伤伤情的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交叉报销。202443日告知诉求人扣减金额及原因,非工伤伤情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诉求人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满意。

33.高新区市民反映:高端装备中心侯庄小学下发通知称无论刮风下雨,提前到校的学生不允许进校,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允许提前到校的学生进校;召口中学的校车路线无法到达玉皇阁村、东付村、西沙村、东沙村,造成学生上学不便,要求协调增设校车路线。

市教育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侯庄小学不允许提前到校问题属实。目前,已责成学校进行整改,提前开放校园,为早到校的学生提供入校服务,确保学生安全。

关于诉求人反映召口中学校车路线不合理的问题。经了解,自20239月起,东付村、玉皇阁村、东沙村、西沙村四个村的初中新生划片到召口中学上学。为方便学生上下学,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会同高新区交警大队、高新区建设局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了现场勘察和综合论证,因通往上述4村的道路狭窄且路障较多,无法保障校车安全运行,故未在4村设立接送站点。在兼顾校车运行安全并最大限度保障乘车学生睡眠休息的前提下,在侯庄村北路与古候路交叉口处设立一个接送站点,该站点距离4村约1.5公里,需家长在接送站点接送孩子。下一步,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将会同高新区交警大队、高新区建设局等部门加强调查研究,适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校车班次和路线,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乘车需求。

3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本人再婚后未生育,但丈夫和其前妻有一个孩子,咨询其能否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经核查,诉求人其户口和居住地均在张店区,其丈夫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二人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依据《淄博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淄人口字〔201112号)第四条第(三)款: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收养,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42日,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诉求人,夫妻双方可以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告知其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同时在社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有关手续。诉求人表示满意。

35.周村区市民反映:20238月淄博新区融合办和周村教体局联合发布面向全国的老师招聘,考试已通过,但至今未通知入职,咨询相关进展。

市教育局回复:为进一步提升淄博大学城区域教育品质,20238月以来,淄博新区统筹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了淄博大学城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先后发布了《2023年淄博大学城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2023年淄博大学城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考察、体检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说明》,考察体检合格后方可入职。未入职人员可根据通知要求核对手续是否完备。

36.淄川区市民反映:疫情期间中学的体育考试免考,孩子长期未锻炼,体能无法跟上,建议2024年体育中考测试难度系数降低给予孩子缓冲期;其为淄博百优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在职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由企业发放,5//月,认为该费用应由国家支付,由企业代发,要求核实原因并给予合理答复;并认为5//的发放标准过低,建议相关部门提高发放标准。

市教育局答复:前几年受疫情影响,除初四年级体育中考未如期组织外,其他年级的体质健康学年测试一直正常组织。20233月以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学校结合学生“阳康”后身体状况进行体育恢复性锻炼,适时调整运动密度和运动强度,各项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及身体状态已恢复正常。今年,在征求区县、学校多层面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锻炼标准》、其他省市中考测试标准、实证数据等,制定印发了《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淄博市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运动技能项目评分标准》,再次征求意见后,不再设置缓冲期。市教育局将督促学校针对每名学生身体特点,按照循序渐进原则科学备考,力争取得理想成绩。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42日,工作人员向诉求人解释了相关政策。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鲁卫发〔20223号)第5条规定“在独生子女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和《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2374号)第5条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第二款规定“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和需要补发的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所需资金以及独生子女父母18周岁前奖励扶助由区县财政保障”。

37.张店区市民反映:两年前其给孩子报名参加早教,现要求剩余课时进行退费,培训机构表示只能转课不予退费,要求核实课时退费相关规定。

张店区答复:经调查,诉求人于2021年左右在英皇早教报名课程并续费,要求未上完的早教课程转课,未使用的续费金额全额退还。经协调,42日,该机构表示反映人所述课程已超出有效期限,不退不转。经积极协调,47日上午,英皇早教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前期未上完的课程已超出期限,不退不转结束服务;后期续费的课程可以进行全额退款。诉求人不接受该方案,要求对前期未上完的课程继续服务。英皇早教机构拒绝就前期未上完的课程继续服务,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38.博山区市民反映:其于202311月提交材料进行齐惠保报销,至今未予以报销,要求协调报销。

市医保局答复:“淄博齐惠保”是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10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作为主承保,统一受理理赔申请。接诉后,我局立即向太保公司核实情况,参保人于20231117日提交齐惠保理赔材料,经专家审核,扣除约定的2万免赔额及免责项目后未达到理赔金额,未予理赔。客服人员多次联系均未接通,导致诉求人对理赔结果不知情,目前已向诉求人解释相关情况。

39.高新区市民咨询:其申请失能老人补助,资料已提交1个多月,何时审核完成。

市医保局答复:经核实,高新区医保分局于2024227日发布《关于高新区居民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公告》,诉求人于229日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申请相关材料递交初审机构四宝山卫生院,经数据比对、资料初审、专家复审等程序后,四宝山卫生院于327日将咨询人家属申请材料交至高新区医保分局。高新区医保分局于330日安排鉴定专家对其进行上门鉴定,现已完成鉴定,并与诉求人对接确定护理机构。

40.高新区市民反映:其于20227月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退休,单位原是市公路局工程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仅发放了50%,要求协调发放剩余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经核实,诉求人2022年以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从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退休。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1年改制为山东鲁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民营企业),退休后该公司为其发放了50%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也是基于该公司与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的相关协议。已建议诉求人向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申请或走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人不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已于43日向市交通运输局发函,请求予以帮助协调落实。

41.临淄区市民咨询:其母亲是参加1965年培训的接生员,退休后是否有相关补助。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关于接生员补助问题,目前我省无接生员相关补助政策。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诉求人进行了沟通解答,诉求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