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2〕9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淄博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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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423Q/2022-532229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机构: |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 |
现就《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2〕9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淄博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内容作如下解读:
2022年8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相关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淄博市统计调查工作,更好发挥国家调查服务决策重要作用,制定《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2〕9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淄博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制定。
《通知》分三部分,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包括充实国家调查力量、加强调查网点建设、配强辅助调查力量等9项内容;三是要求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确保《通知》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