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袁东等3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3〕19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3-727845
成文日期
2013-12-24
发文日期
2013-12-27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任〔2013〕19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袁东为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崔平生的淄博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伊永祥的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监事会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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