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孝福等3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5〕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None
成文日期
2015-12-24
发文日期
2015-12-27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齐孝福等3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淄政任〔201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5年12月17日,经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齐孝福为淄博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
丁晓军的淄博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邢强为淄博市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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