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巧玲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09〕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None
成文日期
2009-01-22
发文日期
2010-06-01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任〔2009〕3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周巧玲为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逄锦波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强为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晨光为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鸣文为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书敬为淄博卫生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杜绍亮的淄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主任职务;
孙东华的淄博职业学院总务处处长职务;
訾玉祥的淄博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绍玉的淄博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赵增福的淄博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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