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命吕国华职务的通知

淄政任〔2022〕57号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吕国华为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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