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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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市重点镇(街道)主要

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淄政办函〔201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8年,全市各重点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着力推动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有变、变中趋优的良好发展态势,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出成效,民生社会事业保障有力。现将2018年度全市38家重点镇(街道)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税收总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完成税收收入总额239.89亿元,完成情况良好。税收总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桓台县马桥镇、临淄区金山镇、桓台县果里镇、淄川区钟楼街道、桓台县唐山镇、张店区房镇镇、桓台县索镇、张店区南定镇、沂源县悦庄镇、临淄区稷下街道。上述镇(街道)完成税收138.01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税收总收入的57.5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9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临淄区金山镇、桓台县马桥镇、淄川区钟楼街道、桓台县果里镇、桓台县唐山镇、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区凤凰镇、沂源县悦庄镇、经济开发区北郊镇、张店区南定镇。上述镇(街道)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8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34%。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37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临淄区辛店街道、张店区马尚镇、博山区白塔镇、桓台县马桥镇、桓台县索镇、临淄区稷下街道、张店区南定镇、淄川区昆仑镇、淄川区罗村镇、淄川区钟楼街道。

四、资质内建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建筑业生产持续发展,资质内建筑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0.04亿元。资质内建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桓台县唐山镇、桓台县索镇、张店区湖田街道、临淄区朱台镇、高青县田镇街道、桓台县果里镇、桓台县起凤镇、临淄区金山镇、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区辛店街道。上述镇(街道)实现建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90.26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建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7.54%。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18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张店区马尚镇、桓台县果里镇、临淄区稷下街道、张店区房镇镇、经济开发区北郊镇、张店区傅家镇、桓台县唐山镇、桓台县索镇、博山区域城镇、高青县田镇街道。上述镇(街道)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63.56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9.78%。

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306.33亿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淄川区洪山镇、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区凤凰镇、张店区马尚镇、张店区傅家镇、临淄区辛店街道、周村区南郊镇、桓台县果里镇、临淄区金山镇、张店区南定镇。上述镇(街道)实现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81.44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2.78%。

七、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达4.07亿元。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张店区房镇镇、桓台县索镇、桓台县果里镇、张店区马尚镇、临淄区朱台镇、淄川区洪山镇、博山区域城镇、高青县田镇街道、临淄区稷下街道、淄川区钟楼街道。上述镇(街道)实现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达3.80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的94.30%。

八、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2018年,各重点镇(街道)规上服务业发展总体平稳,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达114.48亿元。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居前10位的镇(街道)依次是:张店区房镇镇、临淄区凤凰镇、张店区南定镇、张店区马尚镇、临淄区辛店街道、桓台县果里镇、桓台县索镇、临淄区稷下街道、博山区域城镇、张店区湖田街道。上述镇(街道)实现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达80.04亿元,占全市重点镇(街道)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69.91%。

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各重点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推进,就业规模继续扩大,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87.51%;2018年末,各重点镇(街道)城镇建成区面积比重达42.96%;城镇建成区人口比重达69.82%;区县级以上文明村(社区)普及率达48.92%。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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