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6年为全市妇女儿童

办实事有关事项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6〕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淄博市家庭教育大讲堂。以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为重点,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进农村、进中小学、进幼儿园、进企业的“五进”宣讲活动,组织开展百场“家庭教育大讲堂”,并于每周六组织家庭教育专家通过电台进行直播,开通运行“淄博家庭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营造科学教子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妇联)
  二、实施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项目。2016年,建立全市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普及出生缺陷三级筛查和诊断技术。到2016年底,全市妇女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全市孕产妇产前筛查率提高到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服务妇女参与创业创新发展。为妇女创业提供指导和后续服务,加大妇女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持续报道,营造妇女创业创新氛围。继续加大发放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针对妇女创业及妇女开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政府贴息贷款4.5亿元,带动更多妇女实现创业梦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技能需求,采取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方式,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职业化农民开展包括粮食种植、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园区经营管理等专业的专项培训。2016年计划培训4100人,其中重点培训农村妇女2500余人,占年培训人数的6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妇联、公安部门、法院等加强合作,利用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市全面推进家庭暴力告诫制度,逐步完善其教育警示、矫治救助和诉讼追究功能,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和反家暴伤情鉴定工作,探索实施人身保护令,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法院)
  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并按每年2500元的标准为每个项目内的儿童家庭提供生活交通补助,同时为部分有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提供轮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
  七、做好妇女儿童家园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妇女儿童家园项目建设,年内将争取省财政资金35万元,建设5处省级妇女儿童家园,进一步强化妇联社区服务功能,为社区妇女儿童及家庭成员提供教育、维权、帮扶、就业、娱乐等多元服务。(责任单位:市妇联)
  以上实事要在2016年年内完成。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将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分别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3160330 3182484(传真)


  附件:2016年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第 季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2016年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第 季度)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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