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淄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6〕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5日
  

 淄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我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全面跨越,加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智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公众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公众运用科学技术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等方面取得大幅提升,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0.5%,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重点宣传普及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激发公民特别是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努力培育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科技创新对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高。
  2.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水平大幅提升。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更强的社会合力,推进青少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社区居民和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生活能力快速提高,有效解决农村留守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缓慢问题,推进城乡之间、区县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以及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先进地市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3.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策保障和财政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强,市、县级人均科普专项经费投入超过1元钱。加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级综合性科技馆新突破,力争有一半左右的区县建成启用县级科普场馆。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中小学校普遍设立科学素质教育校本课程,媒体、科普基础设施及有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科技传播与普及覆盖面不断扩大。科普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公共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4.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作为增强发展软实力的重要基础工程来抓,并推动将其全面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之中,一同规划,一体推动。基层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在政务服务系统和场所设立科普服务窗口或平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社会动员、考核与监测评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加快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倡导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同步发展,推进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社会化工作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加强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培养,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中小学阶段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市教育局负责)
  2.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和科学实践。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互动衔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加强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科技节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平台。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公众科学日、青少年科学素质竞赛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的科技教育资源,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求真科学营等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场馆、流动科技馆、数字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继续开展“牵手关爱行动”、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现代农业和文明乡村、新农村建设,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引导农民科学文明生活,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推进“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农村妇女,尤其是“三留守”人群及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由市农业局、市科协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大力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依托新型农民学校、农广校、科普学校、科普服务站、农技协、农技站、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培训阵地,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新型农民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面向广大农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利用各级渔业技术推广站,向渔民开展渔业实用技术培训。利用各级林业技术推广站,以及结合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对农民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巾帼科技示范工程、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发挥镇、社区科协、村(居)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完善农村科普“站、栏、员、网”建设,建立以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专家咨询服务团和志愿者队伍,结合“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鼓励在镇农技站、农技服务中心建立多元化、多层次、跨行业的农技协科普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员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出加强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文明乡村行动、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惠农工程,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县创建活动,不断丰富拓展科普惠农工作领域,推进支持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的培养与建设,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创业项目开发、银企合作、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升农村科普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科普长效机制。(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生态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建设科普中国乡村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挥中国智慧农民云、科普中国服务云等作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立足服务民生、助力产业升级、推动结构调整,以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服务业等主题,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适合现代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体系。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把科技培训与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突出从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创新联盟、企业科协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进职工网上学习活动,以“淄博金牌工匠活动”为载体,推进“齐鲁工匠”成长“百千万”计划,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等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大力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圆梦大学行动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职业病防治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企业、高等院校、院所、园区等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开展“讲理想、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科技服务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继续开展“淄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等活动,倡导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党建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特别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利用外出考察学习、研讨会、专家报告会等形式,做好区(县)、镇(街道)党政领导、各级行政管理干部等科学教育培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各类科技培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意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增加科普学习内容,鼓励和引导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设立或增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体验实践课,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在干部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素质学习内容,继续发挥山东干部学习平台的作用,丰富干部科学教育学习内容,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市科协、市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组织科技培训、科普报告等不同形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做好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培训等工作,开发系列指导手册,打造网络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科普设施实地考察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协、市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营造科学素质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强科技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推广发布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主题,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成一支优秀科学教师队伍。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实施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增加师范类院校科学教育内容,在职教师培训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加强县及以下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逐步完善相关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实施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推动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研究建立符合青少年特点、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鼓励动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成人教育、社区大学、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地震局、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发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广泛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科协、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普及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和观念,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由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妇联、市科协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诚信、友善、敬业、守法等道德规范。开展以“全民健康科技行动”“齐鲁大讲堂”为主题的科教、文化、卫生、法律、防灾减灾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文明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深入开展行业为民服务联动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科普惠民工程,健全完善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社区工作的融合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完善社区科普基础设施。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建设科普中国社区e站、社区科普大学,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持续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电子科普显示屏、社区科普体验馆、社区科技馆等,将科普与文艺、体育、文化等有机结合,把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与娱乐活动融为一体,丰富科普活动,营造科普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科协、市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泛在化、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定向、精准推送科普信息。(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塑造、推广和运用好“科普中国”“数字科普”品牌,推动科普领域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意识,打造科普新格局,构建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以提升科普服务效能为核心、以科普信息汇聚生产与有效利用为目标,实现科普信息汇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服务、即时获取、精准推送、决策支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科普内容资源建设。繁荣科普创作,加快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体制作一批优秀音像制品和科普动漫作品,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大力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制定对科幻创作的扶持政策,推动科普游戏、科普公益广告开发,加大传播推广力度,加强科普创作的交流与合作。(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引导各区县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支持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广播、电视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送达目标人群。推动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e站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强化科普新闻推送,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科协、市地震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从构建科普公共服务体系目标出发,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由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争取“十三五”期间完成市科技馆新馆的建设,有条件的区县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建设以举办展览、科学体验等科普活动为主要功能、规模适度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馆、科普馆等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发挥博物馆和专业行业类科技馆等场馆以及数字科普工程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龙头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科协、市地震局、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层科普资源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快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结合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科技大院、文化与科普扶贫等重点项目以及镇(街道)、社区(村居)的公共活动场所,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实施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推动文明乡村建设行动,不断增加科普车配备数量。(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建设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建立健全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各地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野外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科协、市地震局、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科普产业市场,争取金融、财政有关政策支持,探索建设科普众创空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的转化。完善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提高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全市科普事业发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协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和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与高等院校、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产业园区等联合,扶持和发展一批科普产业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推动科普展教、科普图书出版、科普动漫、科普旅游、数字科普等科普产业的发展。开展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造、设计、生产、流通,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1.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加强科普人才培训工作。完善科普人才使用和评价等相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积极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协、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和各级学会,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社区科普大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街道科普宣传员全覆盖。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充分发挥企事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完善科普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地震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及高新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把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框架,使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机制。 
  (二)加强政策激励。加强对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政策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机制。积极研究制定并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繁荣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信息化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等内容的政策措施。根据要求,积极推报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宣传先进,推介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科技、教育、文化、传媒以及大学生、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参与科学素质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扶持科普产业的发展,推动各级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免费开放。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政府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确保市、区县科普经费每年人均1元钱,保障对科普和科学素质开展工作所需费用。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科普投入,开展职工科学教育培训,并大力支持社会化科普工作。探索设立科普基金,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众筹众创、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加强监测评估。各级政府要负责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加强协调和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科学工作机制。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健全完善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理论指导。
  (五)科学统筹推进。2016年,将本方案有关内容纳入市“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启动方案实施,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具体协调作用,指导各级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2017—2019年,突出重点,分步推进,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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