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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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淄政办字〔2021〕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淄博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淄政办字〔2021〕62号)、《淄博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淄政办字〔2020〕118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科学高效救援为目标,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围绕“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的工作要求,通过三年持续推进,着力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救援水平显著提升,救援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应急救援联调联战指挥体系,为加快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配齐配强救援力量

1.突出综合救援力量。按照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定位,立足“全灾种、大应急”需求,在配足、配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加强鲁中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危化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支持鲁中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齐鲁石化队)、鲁中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堵漏应急救援中心等3支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健全救援合作机制,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大练兵,提高“抢大险、救大灾”能力。(责任单位: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政府,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发展专业救援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产业结构和重大风险点分布情况,在临淄区和桓台县依托齐翔腾达、金诚石化等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在桓台县和高青县依托基干民兵、黄河河务建设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在博山区、淄川区和沂源县依托森林消防建设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在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依托淄矿集团、璞泰矿业、金岭矿业等企业建设矿山及地震应急救援队。(责任单位: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政府,市应急局、淄博黄河河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壮大社会救援力量。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通过政府支持、社会运作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管理、健全保险制度,推动综合救援队、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队共训共练、业务交流,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救援力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应急局、市财政局、淄博银保监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二)加大物资储备力度

1.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坚持“抢险救援、保障先行”的工作理念,构建“市、区县物资储备库为基础、镇(街道)村(居)物资储备点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按照配备标准及区域突发事件特点,不断推进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新建或扩建山东淄博东郊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市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库3000m2及辅助设施和运输车辆配备;新建或扩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资库1000m2及辅助设施和运输车辆配备;新建或扩建市水利局鲁中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2000m2及辅助设施和运输车辆配备;新建或租赁市城市管理局防汛物资储备库2000m2及辅助设施和运输车辆配备;新建或扩建淄博黄河河务局防汛物资储备库2000m2及辅助设施和运输车辆配备;新建或扩建市消防救援支队物资储备库3000m2及辅助设施和运输车辆配备。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资库、市鲁山林场防火物资库、市原山林场防火物资库列入市级森林灭火物资装备备用库,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存放森林灭火应急物资装备;将市水利局鲁中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太河水库、萌山水库、石马水库、田庄水库、红旗水库列入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装备备用库,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存放防汛物资装备。

2.优化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市、区县、镇(街道)根据应对处置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需要,优化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关键部位、中枢机构、重大设施等结合韧性城市建设,按照冗余性原则,对电源、通讯等设置备份模块。针对断电、断网、断通讯等特殊情况,配备应急电源、发电机、海事卫星电话、无人机载移动基站等手段,确保关键时候“生命线”正常运转。细化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措施,确保抢险救援一线物资保障需要。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和方式。重点加强现场管理与保障(市级不低于4-6万人)、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市级不低于4-6万人)、防汛抗旱(市级不低于2000人)、森林防火(市级不低于1000人)、危化品事故救援(市级不低于300人)、矿山事故救援(市级不低于300人)、地震救援(市级不低于1000人)物资储备,逐步形成品类齐全、规模适度、布局完善、信息共享、调拨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3.实施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对不宜由政府实物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储备协议、供货协议、委托代储协议等多种形式,实施社会化储备,建立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动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淄博黄河河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1.完善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市“三防一青”基地,完善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加大对我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以练为战,以战促训,使训练向战斗力聚焦,确保救援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规划建设直升机停机坪。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原则上每个区县建设直升机停机坪1处。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建设条件等因素,结合森林防火重点区县和化工园区等特点,立足长期使用、持续维护,突出区位优势,重点建设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和沂源县高标准直升机停机坪。通过科学规划布局,建立覆盖全市的航空应急救援保障网,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效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规范基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信息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综合性应急指挥中心,发挥应急指挥救援神经中枢和信息中心作用,实现上传下达、综合汇聚、协同会商、专题研判和指挥调度功能。根据《山东省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2021年底前各区县完成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一级标准建设,并按计划推进镇(街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指导帮扶镇(街道)建成有值班值守场所、能视频会商指挥的应急指挥系统。(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应急局;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

按照全市“一网统管”体系建设规划,聚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城市安全重点领域,构建覆盖应急全领域的智慧综合管理平台。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指挥体系智慧化水平,推广运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发形成“一网统管”格局。加强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改进预警信息发布方式,统筹用好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网络新媒体等现代传播方式和农村地区“大喇叭”等传统方式,提醒群众做好转移避险、自救互救。完善应急业务融合支撑平台与汇聚中枢、风险排查、监督管理、应急资源保障、消防数字化作战指挥系统、应急智搜、灾后恢复与重建等信息化应用,实施全周期安全监管和智能化综合指挥,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五)强化通讯系统建设

1.建设窄带通讯系统。建设370MHz窄带通讯系统,山区利用高山优势,平原适当考虑共用,建设高位中继站,市、区县适当配备背负式或车载式中继作为补充,建成无盲区覆盖的独立通讯系统。通过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实现应急与消防、市与区县无线通信实时联通。建设公网集群和一线救援现场应急通信装备,满足日常无线指挥调度及突发应急通信需求,实现应急指挥370MHz专业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联网。

2.建设卫星通讯系统。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移动通讯瘫痪或信号不畅等情况,通过构建应急卫星通讯系统,确保事发地现场音频、视频、数据通信快速、有效传输,达到应急通讯畅通的目标。规划建设市、区县地面卫星中心站,补充配备移动站点,实现全市卫星地面链网。

3.建设融合通讯系统。建设多功能数字化网关,将370MHz窄带通讯、卫星地面链网,4G、5G信号全面融合,日常利用公网扩展通讯功能,丰富接入信息种类,战时保证内外信息畅通;植入移动式微型中心终端、北斗定位、单兵设备、无人机、激光全息扫描等多种信息设备,形成“平时一呼百应、战时专线贯通”的全息通讯系统。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六)提升救援能力

1.加大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科学组织指挥各类应急力量参与救援行动,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促进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发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救援培训,采取专题授课、理论讲解、实操演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置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制定市级年度应急抢险演练计划,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防汛防台风抢险、森林灭火、抗震救灾、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黄河防洪、公路突发事件、铁路交通事故、电厂安全事故、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筑工程事故、燃气安全事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特种设备事故、民爆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旅游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事件等综合性实战演练。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区县、部门单位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的覆盖面和实效性。通过演练,检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传递、接警响应、指挥调度、物资调配、善后处置等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举办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组织灵活的优势,着力培育一批知识全面、技术过硬的高素质社会救援队伍,营造全社会学应急知识、练应急本领、强应急技能的浓厚氛围。以竞赛带动训练、带动能力提升,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合作,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在全市遴选和培育一批技术精湛、作风优良、组织有力的高水平队伍,促进应急救援技术提升、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会商研究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层层落实建设任务,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各区县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县要将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支持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建设的实施。同时,市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保障我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建设有序进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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