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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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2〕35号

 

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沂源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山东省荒山造林与管护办法(试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20〕46号文件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48号)要求,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荒山绿化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我市南部山区开展荒山绿化行动,充分做好“山青、水秀、林绿、景美”四篇文章,锚固生态本底。按照宜造则造、宜封则封的原则,到2025年,全面消灭市域内宜林荒山,实现荒山应绿尽绿,推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相关地类和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成果,明确荒山绿化总体目标和年度绿化任务,将绿化任务落实到地块、图斑,实行“按图造林”,既要做到应绿尽绿,又要杜绝耕地内造林。到2025年年底,全市计划完成荒山绿化18.2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97万亩,封山育林13.28万亩(详见附件)。

三、绿化方式

(一)人工造林。以营造防护林为主,兼顾经济林、能源林、特种用途林等。

1.植苗造林。以鱼鳞坑整地方式为主,选用适当规格的耐瘠薄、耐干旱的乡土树种进行人工植苗造林。树种可选择侧柏、黄栌、连翘、文冠果等,营造混交林,达到生态景观效果。浇水困难的地方,要充分利用雨季造林,加快荒山绿化。

2.直播造林。对于山势陡峭、不便开展人工植苗造林的地块,可采取人工播种造林。树种可选择山杏、山桃、文冠果、连翘等。播种前要充分做好浸种处理,宜秋冬季节播种;如春季播种,种子要进行冬藏处理。

(二)封山育林。对土层瘠薄山地、裸岩石砾地以及未成林造林地,采取投入少、见效快的封山育林模式,以封、造、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封育加人工辅助手段,增加林草覆盖度。

四、绿化标准

(一)坚持因地制宜。对土层较厚、个人承包的荒山,鼓励营造文冠果等有经济效益的经济林;对土层较薄、坡度较陡的荒山,实行工程造林与社会造林相结合,积极营造防护林,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对山高坡陡、干旱瘠薄的荒山,实施封山育林。在封育区周边山口、沟口、路口等设立固定标牌、界桩等标识,明确封山育林区边界。

(二)提高重点区域绿化标准。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可视范围内,要适当提高绿化标准,加大苗木规格,增加彩叶树种比例,打造特色鲜明、季相变化明显、层次多样的山体绿化景观。济潍高速、沾临高速两侧可视范围内要提前做好绿化,确保通车时景观效果。

(三)规范设计施工。在树种选择上,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增加彩叶树种,营造混交林,不断提升景观效果;在苗木选择上,要栽植优质大苗、壮苗,不得使用病苗、劣质苗;在地形整理中,以鱼鳞坑整穴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地形地势适当整理地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荒山绿化行动的总体组织安排和统筹协调等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成立荒山绿化专班,具体负责荒山绿化的调度和规划设计审核及检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把荒山绿化奖补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认建认养绿地、植纪念树、造纪念林等有意义的植树绿化活动;金融监管部门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林业贷款投放规模,缓解林业融资难问题。各承担荒山绿化任务的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是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主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负责荒山绿化行动的组织领导。有任务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荒山绿化工作,按时完成绿化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用足用好省级及以上造林绿化奖补政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建立荒山绿化市级奖补机制,对完成年度荒山绿化任务的区县,经市级复核验收后,按实际完成面积,由市财政给予奖补,具体奖补标准由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制定。各承担荒山绿化任务的区县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统筹用于造林绿化。鼓励区县在国家储备林建设、碳汇林营造、林业旅游休闲康养服务等林业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动员各级各部门和驻淄单位、企业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等方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积极参与荒山绿化。

(三)加强荒山绿化管护。通过纳入国家、省生态公益林和地方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和保障常态化管护经费。各造林主体要充分整合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巩固荒山绿化成果。加大封山育林管护力度,有封山育林任务的区县、镇(街道),要发布封山育林公告,封育期内严禁从事放牧、砍材、采挖树木等毁坏林木、破坏植被的活动。

(四)建强管护队伍。推广“工程造林+村绿化队+村护林队+村民公益岗”模式,鼓励以村集体为单位组织成立造林绿化队,也可采取个人或家庭承包的方式,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荒山绿化工作。探索群众护林增收有效路径,建立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的护林员队伍,对荒山造林成果进行管护。造林验收合格后纳入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范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护林员管护费用。因森林面积扩大,达不到每500亩配备1名护林员标准的,要开发使用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增设护林员。

(五)加大荒山绿化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群众性、社会化绿化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荒山绿化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营造荒山绿化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荒山绿化及管护,做到见缝插绿补绿,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数字赋能信息化建设,加快瘠薄裸岩荒山困难地造林、退化林修复、智能森林防火等技术研究,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和名优经济树种,做好困难造林地新技术研究推广,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提升林业科技支撑能力。

 

附件:荒山绿化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件

荒山绿化年度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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