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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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淄政发〔2022〕5号)有关要求,结合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我市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了《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推进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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