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淄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淄政字〔202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地价一体化建设,我市组织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已经2022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淄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2.淄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图

          3.淄博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4.淄博市农用地基准地价图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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