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淄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22〕2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2-5231848
统一编号
ZBCR-2022-0010001
成文日期
2022-03-27
发文日期
2022-04-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淄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淄政字〔202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地价一体化建设,我市组织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已经2022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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