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发〔202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淄博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根据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一市(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坚持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坚持以面向市场、服务淄博、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强市级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为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贡献“淄博力量”,为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注重攻坚克难。逐项研究工作任务,查找破解痛点堵点难点,不避重就轻、不选择性执行,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注重全面对接。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大局,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服务高质量发展。

——注重开放共享。树立大职业教育观,校校、校企、校地协同,跨校、跨行业、跨区域共建共享,办出特色、办成一流。

——注重改革创新。对标全国顶尖、世界水平,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政策的前瞻性和务实性。

——注重模式探索。科学确定探索突破点、规律切入点、创新发展着力点,从不同层面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趟出路子。

三、主要目标

用3年左右时间,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实现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有效对接,教育结构与人才结构协调发展,基本形成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争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补齐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短板,到2022年底,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高职院校创新发展,重点建设1-2所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遴选20个左右市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争取1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中职学校稳步扩大规模,重点建设2-3所省高水平中职学校,遴选30个左右市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争取2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培育30名左右省级教学名师,培养100名市级青年骨干技能名师,建设20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开发200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全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超过80%。

——多元化办学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培育5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化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建设1所混合所有制中职学校,推进建设2所股份制职业学校,鼓励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和二级学院建设。

——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规划建设淄博市中德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每个区县建设1个共享性的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建设2个国家级、3-5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15万人次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布局。科学规划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筹建1所高职、3所中职学校,改扩建1所高职、5所中职学校,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从10.2万人增加到12万人。重点建设淄博职业学院等1-2所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所高水平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形成1-2所文理高中、1所中职学校和1所综合(艺术)高中的学校布局。支持6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高水平通过项目验收,力争2-3所学校入选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2-3个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2个乡村振兴示范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淄博新景职业学校、鸿巢医养职业学院等民办职业院校,支持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职业院校共建智能制造专业和二级学院。

(二)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发展,按照高校设置制度规定,支持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按程序首批纳入高职院校序列,分别转设淄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水电工程职业学院,支持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加挂山东铝业技师学院校牌。推进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融合发展,构建市级统筹管理、多元竞相办职业教育的工作格局。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纳入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建立完善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机制。

(三)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利用部省共建优惠政策和政府专项债券,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加大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投入,补齐职业院校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支持淄博职业学院等4所市属高职院校改扩建工程,改善提升基础办学条件。实施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市属中职学校、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力争2021年投入使用。推动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等3所中职学校新校区建设、淄博市工业学校等5所中职学校改扩建,优化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2022年,完成职业院校基础设施投资30.5亿元、建筑面积50.2万平方米,全市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

(四)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调整优化高中段教育结构,扩大中职办学规模,利用3年时间,将中职招生占比调至42%以上,实现职普比例大体相当,为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奠定基础。实施省、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通过高水平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优秀教学团队、现代学徒制试点等项目建设,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推进高中段教育改革,鼓励淄博十七中、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周村区实验中学等学校特色办学,探索举办艺术高中、体育高中和综合高中,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为广大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成长提供多种选择,优先实现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高中段教育普职融通。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等3所中职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五)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能人才需求,支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齐鲁医药学院转型应用型本科高校并申办专业硕士点。支持淄博职业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全力支持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支持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入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滚动支持的20所院校。支持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时尚创意专业群创建特色高职院校。依托市内高水平中职学校、淄博职业学院和山东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以智能制造专业群为试点,制定中职、高职、职业教育本科、硕士、博士有机衔接的培养方案,形成具有淄博特色的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参与军民融合人才培养。鼓励高职、本科院校扩大招收市内中职毕业生,扩大贯通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服务产业能力。

(六)健全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专业调整赋能产业发展要求,建立专业设置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制定《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大力实施专业调整优化工程,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增设与地方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重点建设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四强产业相关专业。扶持建设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医养健康、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紧缺专业。改造升级陶瓷、纺织服装、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相关专业。实施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遴选20个左右市级高职专业群、30个左右市级中职专业群,争取10个左右高职专业群入选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20个左右中职专业群入选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七)推进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山东省春季高考将分为统一考试招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三种形式,2022年,统一考试招生不再允许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要加大全省“职教高考”政策引导,做好升学指导。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市级抽测+学校普测”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体系。主动适应春季高考专业类目调整和考试科目分值调整,为应用型本科高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政策,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

(八)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教育质量提升。根据国家、省课程标准,修订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职业院校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内容。聚焦课堂“主阵地”,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计划,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建设200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支持2-3所职业院校参与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参与“学分银行”建设和改革试点。

(九)提升职业教育教科研评价水平。依托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市职业教育教研室)筹建淄博市教育和产业发展研究院,作为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的平台,开展产业转型升级技能人才需求研究,为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参考。成立行业指导委员会,对职业院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开展评价。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保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将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对职业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选树和通报表扬的重要参考。加强市、区县职业教育教研工作,鼓励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

(十)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推动职业院校和本地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开展“订单班”“冠名班”联合培养,通过引校入企,实现共建专业、二级学院协同育人。支持山东新景表业有限公司、鸿嘉集团等民营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等4家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创建国家示范职教集团,加快发展淄博机电职业教育集团等5家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探索各成员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开展实体化运作。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十一)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激励政策。建立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细化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着重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二)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规划建设淄博市中德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淄博市智能制造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打造“立交式人才培养输送平台”“智能制造实训设备与师资供给平台”。到2022年,每个区县建成1个共享性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将各基地建设成为“现代学徒制示范基地”“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基地”,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支持2所高职院校、3-4所中职学校和3家骨干职教集团、50家左右企业参与国家产教融合试点。2022年,建设2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5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十三)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职业院校更多自主权。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淄博市职业院校五项办学自主权实施细则》,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公办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推行校内岗位聘用制。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

(十四)创新“双师型”教师培养路径。依托山东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支持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淄博智能制造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创建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淄博职业学院建设省级职业教育智能制造“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依托淄博职业教育联盟开展专业教师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现优质师资共享。通过教师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等赛项,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专业教师假期到合作企业实践,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培养至少30名省级教学名师,遴选培养100名市级青年骨干技能名师、建设20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提高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80%以上。

(十五)改革教师招聘制度。职业院校新进专业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淄博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实施办法》,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

(十六)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20年6月底前,研究出台《淄博市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允许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十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职业院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各职业院校要明确培训规模和收入目标,全市年培训总量达到15万人次以上。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培训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支持职业院校实施社区教育,开展公益性继续教育。建立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征信系统,诚信记录向社会公示。

(十八)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推进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外院校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建设一批国际化学科专业,为淄博市企业“走出去”提供外向型人才。支持各职业院校建设“中坦汽车工程”鲁班工坊、“马耳他陶琉艺术”工坊,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合办学和交流。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走出去”,形成与淄博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发展模式。推动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技术大学、代根夫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与淄博职业学院在德国本土举办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形成“中职-高职-本科德国双元制教育”的国际人才培养标准体系。2022年,建成5个以上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十九)多渠道强化经费投入保障。健全政府、行业、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到2020年底,公办职业院校债务逐步化解完毕。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落实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政策。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确保全市职业院校到2022年全部达标。

(二十)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组建淄博市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在职业院校建立大师工作室,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五年。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每年举办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探索举办开放性、普及性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学校“技能抽测”纳入技能大赛成绩。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二)建立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市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按照要求,将“一县一策”“一校一策”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备案。

(二十三)建立督导检查激励机制。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纳入对区县政府督导范围,重点督促职业院校基础条件、职普比例、生均拨款和办学自主权等重点政策的落实,评价结果作为对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市委督查室每半年督查一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情况。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县和院校评选,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淄博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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