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高新区猪龙河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16〕115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6-731278
成文日期
2016-12-25
发文日期
2016-12-2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高新区猪龙河综合治理生态建设
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的批复
淄政字〔2016〕115号
高新区管委会:
报来《关于报批猪龙河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的请示》(淄高新管字〔2016〕70号)及相关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猪龙河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该项目是主城区水系建设重点项目,请按规划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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