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淄政字〔2016〕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2〕1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编办同意,决定撤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建制,设立为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核定行政编制17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三定”规定由市编委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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